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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孤胆


这么一来二去,吴三桂毕竟是机灵人,一次性就直接输诚投靠,帮助长老们维持着那十几万人的秩序,可以说,只出过很少的纰漏,其他的方面,也是井井有条,当然了,这也和吴三桂本人出身官军,让他去关押原本视若仇寇的闯军和辽东的鞑子,简直是正中下怀。

        事后,虽然组建新军的时候,未必会以吴军为主,但是有一些照顾和偏爱也是非常可以理解的了,孔大中在几个部门都来回服务过,也算有些经验,虽然因为其背景,没有进入前景广阔的教导营,但也被注意到,这次派来义州城的一小队士兵,虽然名曰小兵,但是已经提前和他们商量好了,新年后,义州城是必然要扩军的。

        作为新军建设的一部分,长老们的打算就是不用太老的老兵油子,那些都是在战场上装死跑路顺便劫掠百姓成油了,别说管了,没有银子,可能连开拔都不行,不过,孔大中当兵不久,倒也是识字,不可多得的,他原本的安排,是暂时做海关缉私的工作,不过现在,似乎是不必缉私了。

        “从今往后,这鸭绿江上,再也不是隔绝国土的天险了。”

        就在李溰也兴奋的踏过鸭绿江,说起这句话的时刻,孔大中也找到机会,悄悄的跟在一个四处翻找的朝鲜人身后。

        这里毕竟是他熟悉多日的临时住所,为了方便取暖,选的是一处商人的住所,位置非常的好,那商人买的房子是盖了一处又新在旁边翻盖的,因此有些像是迷宫,而李溰派来打义州的,却并非是朝鲜本部的军人,而是一般的乡兵,训练差劲不说,彼此之间还互不认识。

        孔大中没有别的心思,只想着那惨死的弟兄们,还有那个一刀刀砍在队长身上的棒子,这一团火好像在内心中燃烧,浑身都是力气,哪怕因为喝酒的时候,只穿着夹袄就出来撒尿,还躲在房顶了半天,但这股子气的帮助下,依然是浑身力气挡不住,听动静,四下的人虽然吵吵嚷嚷,却没有到这个后院来,这是个机会。

        虽然所有的兵器都在屋子里,被棒子们一锅端了,但孔大中却还是带着一支匕首,那匕首之前却也不是匕首,而是多少年前,家道中落之时,留存的最后一件祭器上面,那最最锋利的一角,留下当做自己家室记载的信物,带在身边后,军营中是有随军的工匠的,他与那工匠交好,就叫这件原本属于孔夫子后裔家族祭器的一角,变成了非常尖利的事物。

        他嘡啷着一双棉鞋,走路几乎无声,在一处墙角站定,他知道,那个朝鲜人走去的方向,是个死胡同,他寻摸财物,又不是探险,肯定是要回头来的。

        待着,待着,慢慢等着,那朝鲜人果然大摇大摆的往回走,虽然看不清面目,却也是很清晰的听到他的脚步声,身影也很大,他手上似乎拿着一些财物,所以就脚步声也很重。

        手,是非常重要的器官,可以说人之所以是人,就是依靠依赖一双灵巧的双手,才能战胜其他的动物,成为地球霸主,不然的话,正面冲突,得几个人才能打得过一只黑猩猩,一只狮子啊。

        比如说,黑帮大佬需要人出来平事儿砍人,都是问忠心的小弟,你现在有多少人手?

        孔大中只有一双手,自然不可能与几千朝鲜人抗衡,但是,这个慢慢经过的朝鲜人,却是捧着一些值钱物件,正想着发财呢,双手被占用,等到忽然从身后越出一人的时刻,他的手也无法反抗,就被抓住了那抢来的羊皮围脖,直接从喉咙处戳了进去。

        半年来,虽然军纪有些荒废,但是毕竟他们这队人,是肩负着使命,明年也都可以升一级的,因此多少也是加紧训练,也好排解一下因为长期待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的寂寞,孔大中至今还记得,那位短头发尊贵长老的教导。

        “先封眼,人的眼睛,被轻轻一打,起码就有半秒钟的时间,毫无反抗之力,之后,就必须瞄准最要害的喉咙,的位置,猛烈一击,这是最大的取胜机会。”

        当时的训练很苦,为了将这些壮年男子的精气神全都消耗一空,不然的话,他们可就要去祸害人了,当时每一个军人长老都下部队去进行严格的训练,因此,哪怕其他的方面都记不住,但是,孔大中依然记得这一点。

        那匕首不算是锋利,起码与长老会每周选取的“标兵”得到的奖励是比不得的,但胜在用得巧,用得妙。

        那朝鲜兵被戳中喉咙,做声不得,只能呜呜叫着,手里的东西也掉在地上,虽然想要掰开从背后先是封眼,然后捅人的手,但猝不及防下,哪里比得上满含愤恨的男子?毕竟,孔大中是每日饱食,天天有肉吃的职业兵,这只是一个乡兵而已。

        人似乎动弹不得了,孔大中感觉力道反抗的力量逐渐减弱,儿这人开始浑身无力的倒在他怀里,于是慢慢将其放倒在地。

        然后就慢慢蹲在地上,他浑身激动难忍的想要叫唤,我杀人了,杀人了。

        但这个环境下,远处朝鲜人的吵闹声始终没有停息的时间,他自知这是那些棒子进城了,待在这里就是等死,低头看了一下,上身只有一件夹袄,他是靠着一起战斗了几个月的战友的死而悲愤的火气,还有那么一点酒气,才勉强支撑起来,现在杀了人,反而清醒一些。

        蹲在原地等了一会,他告诉自己必须振作,真等杀完人,才会后怕,不过,好在几个月之前的各种训练,虽然把他变成符合后世标准的职业军人,但比起之前的他,已经性子改变了许多,已然坚忍而果敢的多了。

        世界范围内,有一个铁律,越是性格沉稳,豪爽内敛的人群,当了兵后,战斗力越是强大,无论是不苟言笑的罗马军人,还是少言寡语的大汉良家子,都是我不说话,一出声就要出事的架势。

        孔大中看了看眼前的事情,思索一下,赶忙将这人扶起后,想要移动到僻静处藏起来,毕竟一旦被发现了,他可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一弯腰,就发现自己全身都是薄薄的汗,只怕再这么下去,就要被冻死,看了看脚下,把心一横,就将眼前这个朝鲜人披挂着的大褂扒下来。

        这个朝鲜人戴了个毛皮围脖,狗皮帽子,喷出的鲜血,全都洒在了围脖上面,其他的衣服倒还干净,孔大中颤颤抖抖的将大褂套上,狗皮帽子戴上后,将这尸首抬起,找了个柴堆里盖住,然后,回到了刚刚这人被他捅死的地方。

        那地上的鲜血倒也容易处理,大冬天的,从旁边挖出土来盖住,虽然土冻得很硬,但也算是有效的多。

        之后,这恐怕是唯一的选择了,他低头看了看那个朝鲜人之前捧着的,却是原本属于他们的毛皮,那路过的朝鲜商人送的孝敬,当时想的是,不拿白不拿,但现在才知道,他们早就不怀好心,早就打着抢回去的主意了。

        想到牺牲的弟兄,已然一无所有的孔大中的眼神中,逐渐有了一点光辉。

        人的力量,不但可以从愤怒中获得,也可以从轻易中获得,孔大中拿起那些毛皮,用帽子遮住脸,就这么大着胆子出去了。

        怕什么,老子已经杀过人了,已经回本了,现在再杀一个,就是赚的,不对,还有队长的份儿呢,他要杀十七个人,才能够本!

        不对,高丽棒子的命,怎么能一个换我们一个,要杀一百七十个,才能抵偿。

        孔大中小心翼翼的走出去,看着混乱而嘈杂的人群,此时灯光昏暗,而不少人正在把府中的东西搬运出来,无论是那些储备的粮食,兵器,还有之前的人带不走的家具,都成了他们的战利品,孔大中甚至还看到,一个商人打扮的人,招呼他们将东西送到他的车上。

        为了不引人注目,暴露自己不懂朝鲜话的弱点,孔大中也随大流,将那些毛皮交给了他,而那商人在那叽里咕噜嘀咕一会,就将一小块银子交了给他。

        意思自然是,用这些钱,买了这块皮子。

        这上面,好像是有着弟兄们的鲜血,孔大中缓缓握紧双手,他不敢看这商人,害怕被看出上面破绽,低头走人,好在这次行动,出关者多的是庸庸碌碌的农民,也就没人在意这些了。

        孔大中什么也没做,但那轻轻的一眼,已经将这个兴高采烈的收购各种东西的商人看在眼里。

        所有的朝鲜人都该死。

        孔大中心中想着这样的话语,慢慢的走开了。

        出城,必须出城,他虽然不懂别的,但到底是在城市里待过,也多少知道一些,自己要管理的义州城城池布置,穿街走巷,从无人注意的地方朝城外而去。

        我们之前说过,朝鲜的军政能力,很悲哀,相当悲哀,而豪格虽然也曾经在朝鲜大杀四方,完全是靠的父兄的领导,其本人的统御力实在感人,好在他又不是朝鲜人,而那朝鲜王显然不觉得手下乱一些有什么不好,在他看来,依靠篡位登上王位,就要时刻小心背后的暗箭,将整个朝鲜可战之兵,所有可以征发的男丁全都征发出去,自己在队伍里掌控一切,平均每万人,有几百自己最信任的手下,掌握的部队,那些人才是手持精锐武器,真正的战兵。、

        但是,你跟他说,城里城外太乱了,是不是找个人抓总管一下的话,他可能会第一时间拍拍你的肩膀,说你真是聪明能干,是个对得起他发的薪水的员工。

        然后就让人把你推出去砍头了。

        笑话,要的就是互不统属,这样才好控制啊,整合起来,万一咬到我怎么办。

        托福,孔大中有惊无险的混出城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他发现,朝北朝西各有队伍在前进,而前进的方向之一,好像就是沈阳……

        那些人不像是军人,甚至很多人都没有武器,手里握着一根稍微削尖了的木棍,就当做武器,或者说拐杖,在这个天气下,朝前赶路。

        好像不得不如此了,他低着头,也开始加入了行走的队伍。

        路途看似漫长,其实不过百里之外,都是苦出身,很容易行走到位,孔大中唯恐被人发觉,于是刻意低调,随大流着走路,此时北风凛冽,几乎无人有兴趣做更多的活动,也就是这么走路去了。

        这已经是新年大年初一了。

        虽然知道自己还是站在大汉的土地之上,但周围都是口吐奇怪语言的异族人,孔大中心中不免悲催,昨晚在酒宴上,他吃了不少肉,喝了不少酒,这些东西支持着他,一夜不睡,而就在他身后,义州城已经从原本的一座空城,变成了一座热闹的中继兵站,这一点来说,只能说豪格的军事素养还算,及格。

        不过长老会可以用千年隼提前布置好宿营地和干净的食物,豪格根本就没想过布置得太仔细,认真,什么百万朝鲜人均分辽东土地他也不在乎,只要这些人帮他救援到自己的女真人同族,他管这些朝鲜人去死。

        因此,他们的行军可谓毫无准备,只能依赖每个人随身携带的干粮度日,好在到底是有明白人,每过一些里程,就有一些马车停在那,给路过的人分发质量可疑的白酒,酒入肚后,勉强可以温暖一些。

        中午,当孔大中到达一处河流的时刻,他看到不少人,而一队路过的朝鲜兵,其中带头的一人,手指正好被白布包起,而那人身上披着的那件斗篷,却是长老会亲自发出的奖品。

        孔大中的眼睛眯起,似乎有了新的动力。

        “从今往后,这鸭绿江上,再也不是隔绝国土的天险了。”

        这些事情,这些小事,这些东西,都不在李溰的计算中,他激动不已,记忆仿佛想到的是史书中记载的各种故事,那些波澜壮阔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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