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大鹅天歌的传说
打定主意的石朝文便选了一只公鹅,给它连续几天喝了空间溪水,不用说,这只大鹅迅速强大起来。
既然一只公鸡可以有名字,石朝文就不能厚此薄彼,大鹅也应该有名字。于是这只大鹅就被取名叫天歌。
天歌这个名字,来自骆宾王【咏鹅】诗中曲项向天歌的最后两个字。
和石朝文想的一样,天歌一直被爱豆欺负,以前没能力只能苟着,现在有能力了,那就开干呗。
战斗发生在傍晚,人和动物都吃过了。
也不知一开始是谁先发动的攻击,然后就听到院子里传来打斗声。
一听声音,石朝文就知道是爱豆和天歌打起来了。
他向来喜欢看公鸡打架,哪怕是自家的公鸡打架也不想错过,于是他立刻走到门外津津有味的观看。
原本两条狗、两只小脑虎、以及闪电貂一家都不在意外面的打斗的,可是看到主人兴致勃勃跑出去在看,它们也来了兴趣,呼啦啦的全跑出去围观。
这真的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啊!
小机灵鬼闪电貂很会看石朝文的脸色,它发现主人脸带笑意,知道主人心情很好,便人立而起用一只小爪子指着打斗现场吱吱的在叫,妄图吸引石朝文的目光。
只是这时石朝文看的正带劲,可没工夫理会闪电貂。
知道大鹅习性的人都知道,当一只大鹅发动攻击的时候,它旁边如果还有大鹅,其它大鹅也一定会加入战斗。大鹅的群体意识是很强的。
但是鸡群就不一样,它们之中如果有战斗发生,通常都是一哄而散。
所以,当爱豆和天歌开战后,鸡群是一哄而散,而另外九只大鹅却是一哄而上地围殴爱豆。
结局是可以想象到,爱豆本来就和天歌的实力差不多,又被十只大鹅围殴,很快便败下阵来。
看到没有热闹好瞧,石朝文便笑眯眯地回了屋。身后那帮动物自然也呼啦啦的跟着他往屋里走。
别看爱豆和天歌也开了灵智,可是它们却不能和哺乳动物一样住在家中。爱豆和天歌还是和以前一样住在院子里,只不过住的地方被石朝文重新收拾的好了一些。
也就是石朝文经常用修真手段给家里快速的打扫卫生,还经常给宠物们洗澡,不然,他的家中有这么多动物,气味绝对好不了。
石朝文并不知道,他兴高采烈围观爱豆单挑一群大鹅的行为,被家中宠物看在眼里并记在了心里,然后被它们发扬光大。
以后只要村子里有什么热闹事情,不论是人与人的事,还是动物之间的事,只要被家中宠物看到,它们总会跑过去围观。
自从爱豆和天歌开战后,鸡群和大鹅群便泾渭分明。
以前它们都是结伴去草地或山林里觅食的,鸡群寻找草籽、虫子,大鹅吃嫩草、草籽。
但是现在嘛,它们在爱豆和天歌的带领下,总是有意的错开。
因为鸡群和大鹅群的分裂,让鸭子们一开始是无所适从的,不知该跟哪一个群体出去为好。
后来可能是大鹅也会游泳,也可以在水里觅食,和鸭子爱下水的天性很合得来,鸭子们干脆跟着大鹅一道觅食了。
当然,更大的原因可能是,鸭子和大鹅的食谱重叠的不多,鸭子才会跟着大鹅混的。
鸭子的食谱很杂,只要是能捉到的东西,它们都吃。从嫩草、草籽到各类昆虫;从田螺、小鱼到青蛙;它们有时甚至能捉到小鸟吃。
别看大鹅是从鸿雁驯养而来,但是它们已经和祖先不一样了。大鹅已经变成完全的素食主义者。
所以鸭子跟随大鹅觅食,两者的竞争很小。
还有一点是鸭子愿意跟着大鹅觅食的,就是爱豆老是喜欢欺负鸭子。
比如,爱豆经常会抢夺鸭子寻觅的蚯蚓、昆虫等食物。
而天歌不但不欺负鸭子,甚至还会保护鸭子,帮助鸭子抵抗来自天空的威胁。
这可是在老林子边,金雕、老鹰等猛禽很多的,外出觅食的家禽有可能会被天空中的觅食者抓走。
别说是家禽怕天空的觅食者,就连闪电貂一家也对来自天空的威胁很小心。
如果是面对面,石朝文家中的任何一只紫貂都不会惧怕金雕,可是人家飞在高空,会在你没发现时对你突然袭击的。
这种事情对体型小的动物来说,威胁尤其大。
这也是石朝文想自己养一只金雕的原因之一。
如果家中养了金雕,这一片天空都会是那只金雕的领地,其它猛禽很难恣意飞翔在这片天空。
别说是石朝文家中的家禽,就是全村的家禽都会受益。
还有一件事情,石朝文想过再造就一只鸭中之霸主,让鸭子也有一个领导。
可是他想到以鸭子的战斗力,就算他给鸭子机会,鸭子也不可能达到爱豆和天歌的高度。所以这个想法他没有去做。
对大鹅了解的人都知道,别看大鹅白白胖胖的,走路还一步一摇晃,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可是它终归是农村三.霸之一,是有脾气的。
鸭子就是一种真正的人畜无害的家禽,它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农村的一霸。它的一生注定了只能默默无闻。只是不知是谁竟然把失足青年比喻成鸭子,让鸭子浪出了界。
大鹅能被成为农村一霸,是有其道理的。
别看大鹅的喙是编的,没有公鸡的尖喙威力大,可是如果被大鹅啄一口,你身上的衣服又单薄,即使是大人,那块皮肉也会青紫。
想想看,被啄的如果是小孩,还不疼的哇哇大哭啊!
大鹅还与公鸡不同,它有领地意识。
一般情况,只要你不招惹公鸡,公鸡不会攻击你。
但是大鹅却不一样。只要你踏入它意识中的领地,便会受到攻击。
正是因为大鹅的霸道,攻击力不怎么大的大鹅便被排进了农村三.霸之一。
自从石朝文赋予天歌强大的力量之后(相比以前),天歌和爱豆在院子里争斗了好几次。爱豆因为总是一只鸡单独作战,总是胜少负多。
石朝文都不用去管制,当它们意识到彼此力量差不多时,它们便自动休战,院子里终于太平下来。
可能是因为每次争斗爱豆都会被十只大鹅围殴,鸡群又总是在旁观,于是爱豆受到了刺激,怨愤其余公鸡不帮它。
于是乎,爱豆对另外十几只公鸡更加不待见。
要不是石朝文不准爱豆太过分,爱豆都可能把另外十几只公鸡驱逐出院子。
可能在爱豆想来,那十几只公鸡不帮它,有时还想对家里的小母鸡勾勾搭搭,看到它们都觉得碍眼。
所以,当石朝文突然有一天嘴馋了,然后宰了一只公鸡时,爱豆不但没有同类被杀的兔死狐悲感,反而感觉碍眼的终于少了一个。
如果石朝文想吃大鹅,估计就算天歌不敢和石朝文拼命,肯定也会阻止的。甚至事后天歌会有很长时间不理石朝文。
好在石朝文没打算吃大鹅。而且以后就算他想吃铁锅炖大鹅,也会回避天歌,并且是买别人家的大鹅吃。
以后鹅蛋他也不会吃(鹅蛋腥味大),要么直接卖了,要么孵化成鹅苗卖了。这事在给天歌喂食空间溪水时他就想好了。
吃公鸡可不会忘了傅新芽和傅排兰。在开饭前,石朝文使唤小花和金驹姐弟俩把她们喊了过来。
加上小花和金驹,一共五个人,石朝文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石朝文经常会做一桌子菜喊傅新芽和傅排兰过来吃,但是吃公鸡肉却是第一次。
大家彼此都熟悉,石朝文可不会和她们客气,所以几个人坐下就开吃。因为客气就意味着生分,会让人不自在的。
石朝文吃饭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只要姿态端正,不用筷子在菜碗里乱翻就行。所以大家是有说有笑的,场面温馨而轻松。
傅排兰夹起一个小土豆,说:“朝文,你知道吗?现在屯子里吃小土豆全都跟你学的刮了皮整烧,都说这样吃口感好。”
金驹口中塞了一块鸡肉,口齿有点含混不清的说:“整吃是比切开好吃。”
小花看到金驹的行为不符合石朝文平时说的,训斥道:“你怎么回事?嘴里没吃完不准说话。”
小花训斥金驹,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为魏大根两口子不允许啊!
可是现在呢,因为在石朝文这儿小花的地位高于金驹,时间一长,哪怕是在她们自己家,金驹也怕小花。
更重要的是,魏大根两口子也默许了姐弟俩的这个状态。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改变态度,还不是因为利益。
要知道现在小花和金驹几乎就是石朝文在帮他们养着,石朝文家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他们能不知道?他家是拍马也追赶不上的。
他们怕惹恼了石朝文。要是石朝文不让金驹去吃饭,金驹的好日子不就没了!
至于小花和金驹跟着石朝文识字又学习音乐的,这事魏大根两口子真没放在心上。在他们的心中可能会认为,识字和学音乐都是不重要的事情。
直到一两年以后石朝文在音乐上大放异彩,他们才知道那是多么难得的机会。
只是可惜,他们寄予厚望的金驹可不是玩音乐这块料。
小花见金驹乖乖的住口,这才满意的转开头。
像是想起什么,小花的小脑袋又转向石朝文说:“叔,我今天听人说天歌可厉害了!
说是有一只老鹰想要飞下来抓鸭子,结果被天歌啄的没有招架之力。
要不是老鹰找机会飞走了,天歌还想把老鹰拖下水呢。”
傅新芽接上说:“这事我也听说了。朝文,怎么你养的东西都这么厉害呢!”
都不用石朝文解释,只听傅排兰说:“小姑,这还用说。朝文有不厉害的地方吗?”
瞧傅排兰那神情,理所应当中带着骄傲,石朝文这么有本事,比她自己有本事还要令她自豪。
今天小花的话很多,只听她又说:“那人还说,季老五听说了还不信,天歌从他身边经过时,他用脚踢天歌,结果被天歌啄了一口。
季老五又用手去抓天歌的脖子,天歌发怒了,季老五被天歌追着啄,他跑出了好远,最后爬到树上。”
傅新芽听得哈哈就笑。她可是还记得当初季老五调戏她,然后被石朝文修理一顿的事情呢。
所以傅新芽心情舒畅的说:“该!季老五那人可不是东西。谁让他惹天歌的!
只是没想到天歌竟然这么厉害,一个大人都能被它赶跑。”
石朝文听到这个消息也是无语了。你一个几十岁的人去招惹一只鹅干什么?关键你还被鹅追得爬树了。
可以想象,在很长时间内,这个事情绝对是全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季老五也绝对会被人当面取笑,时间很可能是一辈子。
不过,想来季老五是不会在意的吧!
难怪今天小花的话这么多,原来今天闹出的事情太具有话题性,都是能让人哈哈一笑喜闻乐见的事情。
还有一点可以确定,自今天起,天歌的威名一定会在村子里传颂。大人一定会告诫自家小孩,没事干也不要去招惹爱豆和天歌,省的被一鸡一鹅给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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