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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小马又在班里展出了他的新作品,他当初因为自创了“马氏宝塔体诗”《本》当选了班里的“江湖”文学社社长——现在的老师早已不亲自担任文学社的社长,他们只在自己学生写出的好文章后面署名自己是指导老师即可。《本》的内容如下:

        《本》

        啊

        蓝天

        白云

        那座山

        那条河

        那个人

        云在天上

        山在云中

        河在山间

        人在山边

        蓝天会变灰

        白云会变淡

        苍山会变荒

        清河会变干

        人却曾未变

        小马曾向程向东展示过这首诗,并邀请程向东加入他的文学社。程向东认为文学社的成员都是一群无所事事却认为自己很有文采的人,而他们的文采就是在写文章时喜欢把“越来越”写成“愈来愈”,把“什么”写成“甚么”,“也”写成“亦”,喜欢用“这该是”,追求那种民国时期文言文刚转白话文时文章的那种通又读不顺的感觉,每天都在创作着很散的文。程向东受到邀请后先评价了小马的诗:“你这首诗看起来挺特别啊。”他原想用鲁迅先生教过的“呵呵,呵呵”,又觉得太傻,况且打击别人热情是一件无聊又不招人喜欢的事,便没有做过多评价。他让小马给他一期文学社的社刊,说想先看一看。小马以为程向东是个有文学追求的人,本着求贤若渴的心,精挑细选了一本,还在上着课就传给了程向东。

        程向东正少有的在认真听老师讲课,忽然前排有人递东西过来吓了他一跳,安宁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程向东收到一本文学社社刊,程向东连忙扔到地上,心说得亏没被老师发现,要是被老师抓着,让全班人知道他上课在看文学社的社刊,脸还往哪搁。过了几节课,程向东才重新想起来这件事,他从地上把社刊捡了起来,抖了抖上面的灰尘,翻开一页,读了几段:

        生活中,少了几分触动,也少了动笔的理由。一夜叶落,而不是之前的在心中慢慢的凋零,只留下一树枝桠。我看到了一个生命存在的赤条条,真实而纯粹。没有了那些有时聒噪的繁华的点缀,视野也仿佛开阔了起来,心中顿感豁然开朗。冷风吹面,冻结了多愁感伤的心。毫无铺陈的直白,抹灭了心中所有的杂念,明亮的景物令人耳目一新,即使偶有厚重的积怨或伤感,也要挣扎着高兴一会儿。

        没有比灰烬更让人难受的了——那曾经燃烧的不尽遗憾。

        每年都会有第一场雪,最后一场雪,也许我如此敏感与脆弱的,是自己易逝的韶光,亦是韶光中的青春。雪是故乡的,我亦是故乡的,繁华终究会退还成一片冷寂,只有家乡才是永恒的归宿。雪,我的繁华,我的归宿。

        是否有些事说后悔就真的后悔了?是否有些事说过去了就真的过去了……

        程向东读完后只觉得有感难发,如鲠在喉。他只好又往后翻了几页,发现有一页是手抄的,估计是语文老师审核时没有通过,作者自己放进去的,程向东把内容读了一下:

        流浪的流氓

        我在独自流浪

        在人很多的地方

        被迫无奈地流浪

        没有归宿

        像一只孤单的狼

        也像一个流氓

        在世界上不停地逃亡

        没有人给我依靠

        我只能边受伤边寻找方向

        我想逃离这个伤心的地方

        我变的肮脏、彷徨

        不再接触任何人的目光

        我写着自己的想法

        做一个诗人

        也做一个流氓

        继续流浪

        在人很多的地方

        诗后面的署名是马文泽——小马,程向东读完后更加确定文学社不是一个他可以加入的组织,遂仔仔细细擦掉社刊上的鞋印,还给了小马,并婉言谢绝了邀请,小马也并不强求,因为他觉得:文学社只要有他在,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小马从小学起就开始看各类小说,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小马在读了几百本杂书之后,终于在初中时走上了创作的道路,和大多数说自己写作是因为爱好的人一样,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赚钱。但这些人认为自己是搞文学的,是写文章的,是一种大雅,而谈钱是大俗的,是很没有品位的,所以便称是个人爱好——爱好钱。

        小马还曾把自己的作品在班里传阅,程向东有幸看到过一本言情小说,翻了几页后,直怀疑小马是不是根据有的人把小说拍成电视剧,他反其道而行之,把脑残偶像剧又打回了原形,改成了小说。小马言情小说的内容分两类,一类是校园爱情:女主人公朴素、纯情、漂亮,男主人公要帅,且必须能把简单的白衬衫穿的比任何人都漂亮,性格要独特,有自闭倾向,擅长篮球,上课从不见其听讲,但成绩出众,懂艺术,音乐只听古典的,美术只爱西方的,对女生整天一副“性冷淡”的表情,却被女主人公的某个无心之举迷住。整个过程最好是男追女和女追男轮流上演。而另一类是社会职场的,同样,男主人公帅得要死,女主人公美得不行,两个人的家庭一个要资产过亿,一个要一贫如洗,偶然相遇,戏剧相恋,富的一方家庭阻挠,穷的一方要励志图强并最后成功,其间富的一方家的公司要出点意外,最后是大欢喜结局。其实本来结局也是有两种的,一种是能死的基本上都死掉了,一种是能好的都好上了,但因为小马天性乐观,所以基本都是后者。加上小马天性自信,所以他的作品还总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嚣张”。

        至于小马写过的武侠小说,多是一个身世悲惨的孩子——最好是背负着血海深仇,能被仇人给收养更好,因为善良加运气,碰到了一个看似是落魄乞丐实则是超级高手的老头,由此获得绝世武功,到此处一般会产生两个分支,一支是这个孩子从此要承担起某项使命,通常为收集齐几个什么珠、什么丹、什么符之类的,通常为五个或七个,并在此过程中找到伴侣,伴侣最好有两个,一个要死掉来激励一下主人公,然后主人公报仇雪恨,完成使命,拯救苍生;另一分支是这个孩子要找到其他几个跟他有相同身份或经历的孩子,这几个孩子代号以“金木水火土”和“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居多,这几个孩子中会有一个女孩,将来要成为主人公的女朋友,然后也是完成什么使命,依次干掉小坏蛋,中坏蛋,大坏蛋。为了使情节足够离奇,其间还要不断充斥着大反派其实是个大好人,大好人竟是大反派一类的情节。

        程向东对小马写的东西不屑一顾,因为他觉得小马写的几十万字的小说概括起来也就几百个字,但他也着实佩服小马扩写的能力,想小马一定不愁八百字的作文。而小马这个文艺青年已经陷入了文学的泥潭,不能自拔也不愿自拔或“他拔”,上课时不是看小说就是写小说,任凭老师怎样批评教育,仿佛真的为了自己的梦想抛弃了一切。程向东觉得小马对自己未来的想象一定比他想的还要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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