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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遗梦定情


郝荻终于打发走何大壮这个麻烦了,她看上去轻松了很多,要给丁松打电话,想告诉他:“我要喝酒。”

丁松的电话关机了。郝荻只好在下班途中,亲自去酒庄买了一瓶干白葡萄酒,然后返回家中。

她打开房门,迎面扑来一股惠林顿牛排的香味,她笑了,尽管她笑的很勉强,还是为她与丁松的心灵默契,发自内心的笑了。

“你回来了。”

丁松扎着一个围裙,从敞开式厨房跑过来,抢先给郝荻拿拖鞋。

“别这样,我自己来。”郝荻心里美滋滋的,表面上还是客气一番。

“应该的。”丁松模样俊俏,眉眼棱角分明,谁看上一眼,都是一标准帅哥。谁也不会想到,他在家还是一地道暖男。

丁松接过郝荻脱下的鞋,放进鞋柜里,又要帮郝荻穿拖鞋。郝荻急忙躲闪开说:“小松,过了。你千万别这样,我……”

郝荻笑着穿好拖鞋,率先走进屋去。

“你辛苦一天了,我侍候你是应该的。”丁松走向厨房的同时,做了晚餐菜谱预告:“今晚吃惠林顿牛排,水果沙拉,罗宋汤……”丁松说到这,愣了一下说:“家里还有干白吗?”

郝荻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子,丁松冲她竖起大拇指说:“厉害。稍等,马上开饭。”

丁松返回厨房,郝荻的笑容渐渐凝固。她从柜子里拿出两个香槟酒杯,分别摆在餐台两边,问丁松:“你电话咋关机了。”

“电话没电了。”丁松端一碗罗宋汤出来,放到餐台上。把郝荻刚摆好的酒杯送回柜子里,又拿出两个高脚杯说:“这是喝干白的酒杯。”

郝荻尴尬一笑,她从来没在这上面花过心思去,琢磨一下喝什么酒该用什么杯,甚至暗自嘲讽丁松是穷讲究。喝的是酒,跟杯子有毛关系。

郝荻给自己和丁松各倒上一杯干白,见丁松欲言又止的样子,她显得有些不耐烦了,端起自己的酒杯,“咕咚、咕咚”几口喝干,又拿起属于丁松的那个酒杯,折给自己一半干白说:“这回行了吧。”

丁松一笑,转身返回厨房。

郝荻发现丁松的手机就放在餐台上,她拿过手机,按下开机键,要去找充电器,帮丁松给手机充电,并不忘提醒丁松说:“手机不能关机,万一有事,找不到你,就麻烦了。”

郝荻打开丁松的手机,发现手机满格电,她犹豫一下,把手机放回原来的位置。

丁松端了两个盘子,一盘是水果沙拉,另一盘是一整块牛排说:“你先吃,我那块牛排马上就好。”

见郝荻阴沉下脸,手机又传来滴滴几声信息,他解释说:“大壮来电话,约我去他家喝酒,所以我才……”

“王晟死了。”郝荻轻声说道。

“啪嚓,”丁松手中的牛排滑落地:“你说啥!”

郝荻重复了说过的话,同时流下了眼泪。她知道,何大壮肯定也是为了这事,找丁松去喝酒的。

“怎么会这样。”丁松弯腰捡起破碎的盘子,以及油光铮亮的惠林顿牛排。问道:“这是啥时候的事?”

郝荻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干白,又一口喝下说:“我不吃了,想睡一会儿。”

郝荻起身走进卧室,丁松收拾好破碎的餐盘,拿了块抹布,跪在地上准备擦地。他忽然想起什么,起身拿过手机,再次关机。

何大壮的手机再次拨打丁松的号码,传来女声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不要再拨。他以为丁松还在外面忙,没来得及回家给手机充电。

何大壮拧开白酒瓶子,“咕咚”先喝上一大口,又拿过鸡腿狠狠咬上一口,点开王晟的死亡日记,被一行字吸引住了。

从见到她那一刻起,我就死了。

何大壮会心地一笑。王晟所说的这个死,就是死心塌地的代名词,按这个逻辑思维,所谓的死亡日记,就是王晟和林薇的爱情笔记。

上高中时,王晟几乎每天都住在何大壮家里,两人同吃同住,以伴读的形式在一起,学习成绩确实有所提高了。

考上大学以后,只有到了寒暑假,王晟才能来何大壮家小住几日,偶尔向他流露一些有关家的信息。王晟不愿住在家里,他讨厌父母三天两头,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来吵去,没完没了。

大学毕业后,两人有了各自的工作,也很少联系了。偶尔见上一面,何大壮所能听到的,也是王晟对家的抱怨。除此之外,他们很少探讨有关社会人生的话题。当然,两小无猜的生活经历,早已在两人之间,建立了一种高密度的信任感。由于他们各自不同的生活圈,又在尽量回避一些敏感话题。

王晟与林薇的恋情,是在何大壮眼皮子底下发生的。

可能以为何大壮是记者,见多识广,也曾经有过感情经历,能在这方面,给他提供一些经验指导,所以,王晟经常跟何大壮说起,有关他和林薇之间发生的事。

这也是何大壮在发现王晟死后,敢断言王晟是殉情自杀,完全是一种障眼法。

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王晟就是贾正道所杀之前,何大壮不会向任何人透露这个信息。

他知道,贾正道把王晟一手培养起来,又在关键时刻杀掉他,起因就是林薇。

何大壮在王晟在日记里,看到了他与林薇初次见面时所发生的故事。刚好那天何大壮也在场,他受林薇邀请,被杜老大生拉硬拽参与其中,见证了王晟噩梦的开始。

那天,人们没喝多少酒。杜老大也是明显地把精力,都集中在林薇身上。可林薇一坐下来,目光几乎没离开过王晟,还时不时的夸上一句:“小伙子太帅了。”

何大壮明明能担些酒量,他假装滴酒不沾,想要找机会跟林薇套磁,这也是他受邀的主要目的,结果,只能酸溜溜的看着林薇向王晟献殷勤,给他斟酒夹菜。

何大壮受刺激是家常便饭,特别在王晟面前,他自叹不如。

表面看,王晟对林薇的热情无动于衷。何大壮以为,他从小是在女人堆里长大的,对美女感觉木讷,看到这篇日记,何大壮忍不住笑了,这个臭小子。

王晟把他当时的表现,称之为欲擒故纵,还美其名曰这是泡妞秘籍。

狗屁!

当时,何大壮眼看着王晟几杯酒下肚,就耐不住林薇的诱惑,菜品还没上全,他的舌头就变得僵硬起来,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该硬的不硬,不该硬的别早早就硬上了。”

何大壮低声提醒王晟,怕他喝多了露怯。并趁王晟和林薇低声细语,不知道在说什么时,悄悄把王晟的酒换成了饮料。

王晟全然不知,他略显醉意站起身,举起饮料说:“老大,我说几句行吗。”

谁都能看出来,当时杜老大的眼色儿十分不友好。他说:“你想说啥呀?”

“我要说几句感激的话。”王晟话音未落,杜老大率先为他鼓掌。

还没等王晟把编好的词儿说出来,杜老大抢话说:“你跟林小姐素昧平生,听说你升任信贷部主任了,林小姐主动给你摆酒夸官,你真得好好说几句感谢的话。”

何大壮不知道林薇为啥做东请客,却读懂了杜老大一番话的含义。人家希望王晟把林薇当主题,好好替杜老大恭维她一番,然后,尽快把林薇的注意力,转移到杜老大那去。

有一句俏皮话:领导讲话你唠嗑,领导夹菜你转桌,领导小PIN你乱摸。

王晟就是这种人。他不傻不苶,明明看出杜老大Y火焚身的眼色儿,随时都要迸发出动物性本能了,他还要独享林薇的温柔,真是倒霉吹的。

王晟开始胡言乱语了。他为了让林薇了解自己,竟然要从自己出生懂事那会儿说起。

何大壮替王晟着急,他要找个机会,阻止王晟胡说八道,再顺着杜老大的意思,把林薇的注意力转移到杜老大身上。

王晟也是色胆包天,他不给何大壮插话的机会,摆明了自己就是餐桌上绝对的主角,他要牢牢吸引住了林薇的注意力。

王晟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杜老大坐在那百爪挠心,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都说漂亮女人有胸没脑。在何大壮看来,林薇不仅漂亮,而且有胸也有脑,这是女人少有的硬件。她看出杜老大的弦外之音,一个眼色儿过去,举杯在手,给杜老大敬酒,对杜老大极尽安抚,并低声询问王晟的背景:“他小小年纪,大学毕业没多久,怎么就当上信贷部主任了。”

何大壮在一旁听得真而且真。

杜老大故意把半个身子压在林薇的肩膀上,用手挡住嘴,伏在林薇耳朵,低于几句。见林薇惊得合不拢嘴,他借机用舌尖舔林薇的耳朵。

“别闹。”林薇笑着推开杜老大,偏巧被何大壮看个正着,杜老大的脸,臊成了紫茄子色。

王晟打开话匣子,提到了他父亲:“其实我爸就是一退休老头,八十多岁了,住在乡下,整天就知道养花玩鸟写字,活得倒是轻松愉快,对我没有一点帮助。”

林薇疑问的目光看杜老大。

杜老大也是一脸的懵逼。“王晟,你没喝多吧。”

王晟一点也不傻,他听出杜老大的弦外之音,便话锋猛转,开始感谢杜老大对他的知遇之恩,以及大力提携,还说日后有机会一定报答等等。

王晟马屁拍晚了,拍到了马蹄子上。

杜老大直接把不满写在脸上,他低声提醒林薇:“时间不早了,我还有事要办,咱们走……吧。”

“您慢走。”

林薇公开拒绝了杜老大约炮。

有道是狼多肉少,应该先给领导,即使领导肾虚,也该让给司机。王晟新官上任,就把林薇原本送给杜老大的一次艳遇,截胡了。

杜老大怒而离席,其他人紧随其后,餐桌上只剩下何大壮、王晟和林薇。

“我话还没说完,他们怎么都走了。”王晟故意装嫩,扮无知,遮掩尴尬。

何大壮很清晰记得,他当时对王晟的批评,甚至不顾林薇在场,貌似斯文,说了一句糙话:“我你就是打铁烤糊了裤裆,看不出火候。”

没想到林薇面带微笑,含情脉脉地看着王晟说:“我喜欢。”

王晟在日记里,居然夸赞何大壮这句话,属于临门一脚,直接点破了他对林薇的企图。

所谓的皮裤套棉裤,其中定有缘故,不是棉裤太薄,就是皮裤没毛。

何大壮和王晟也算心有灵犀,他当时就看出王晟在使套路。既然林薇已经选好了猎物,他再留下来只能当电灯泡,于是,他推说有稿子要写,必须赶回编辑部去,把王晟托付给林薇照顾。

接下来是何大壮最想知道的内容,王晟的日记,满足了他的愿望。

何大壮走后,林薇架着半醉半醒的王晟,走进了宾馆房间。刚走到床前,王晟一把搂过林薇,野猪啃玉米似的一顿狂啃,林薇那貌似若不经风的身子,经不住王晟的侵扰,软软地躺在床上,轻声细语:“不要,不要嘛,人家好怕。”

……

何大壮突然眼睛发直,顺手拿起酒瓶子,嘴对嘴一顿猛灌。他放下酒瓶子,打了一个饱嗝,有心接茬儿看下去,又怕影响了这一宿的觉儿。

这就是何大壮的硬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明知道看了只能自己折磨自己,干脆就不看。睡觉!

何大壮抻了一个懒腰,合上笔记本电脑。他手脚并用,脱下衣服裤子,顺手一丢,再拉下电灯开关。

一整套娴熟动作,尽显光棍汉的随性与邋遢。

何大壮一头扎进被窝里,幻想着当时王晟和林薇,在床上都发生了什么,想着想着,就把自己拽进梦中。

何大壮家的位置相对比较偏僻。到了晚上,街边停了几辆私家车,以及偶尔才有一辆出租车从此路过,几乎看不到走路的行人。

何大壮刚把灯关上,就有一个人快速走到他家院门前。

来人先左右看了看,手顺着院门门缝伸进去,摸索几下,拉开门闩,倒退着进了院子,轻轻关上院门,径直走到房门边。

他耳朵贴在门上,听到屋里传来呼噜声,便掏出一把羊耳尖刀,从门缝伸进去,轻轻拨动几下,稍一用力,咔地一声门开了。

一股酒气扑面而来,他手在鼻子前扇了几下,蹑手蹑脚向屋里探步。

尽管他加了十分的小心,还是因为不熟悉屋里的环境,“当啷”一脚踢翻了一个酒瓶子,随即便是“噼里哗啦”一堆酒瓶子倒地的声音。

“谁!”

何大壮被惊醒,他猛地坐起来,还没等看清有人闯进屋里,就被来人一个饿虎扑食按倒在床上。

随即,一把羊耳尖刀扎在他哽嗓咽喉处,低声命令道:“给我闭嘴,小心要你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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