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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得造化首次穿越


  经过几天的观想炼化,天将明时第一层禁制终于炼化完毕,心念一动,整个人便进入了破界珠。

  破界珠完好时,里面自成一方世界,高山流水具备,花草树木,珍禽野兽应有尽有,如今只剩下了一座石殿和周围有限的空间。石殿墙壁上刻有各种珍禽瑞兽,名贵花木,古朴沧桑的感觉扑面而来。正殿两旁是两座耳房,左边是休息的卧室,放着一架华美至极的拔步床,也不知是何种木料所作,旁边是一架绘有云纹白鹤的四扇屏,墙壁上挂着一件可映照全身的古朴铜镜。退出卧室来到右边耳房,墙壁上挂着一幅巨大的书法,上书一个“道”字,下面放着一个打坐用的蒲团,旁边的架子上放着几个瓷瓶,一个紫金葫芦,一个铜色香炉等摆件,都是那位仙人修炼所用。

  秦浩连忙上去拿过一个瓷瓶观看,若是里面有仙丹什么的可以让人直接成仙岂不是太好了,可惜打开之后里面别说丹药了,药渣都没有。连忙去看别的几个瓷瓶,里面都是一无所有,想必里面的丹药都已被用完,这也太让人失望了,一颗心拔凉拔凉的。打开香炉盖子,里面只有一些炉灰。拿起紫金葫芦摇晃两下,里面传来了水声,听见水声,秦浩沉寂下去的心情又激动了起来,连忙打开盖子,一股清香扑鼻而来,只觉得全身通透,飘飘若仙,身子都轻了几分。往内观看,只见葫芦底部有一点灵水,泛着五彩光华。

  秦浩对着葫芦深吸了一口气,清香之气传遍五脏六腑,感觉怎一个心旷神怡了得。传闻镇元子的人参果闻一闻便可活三百六十载,吃一颗可活四万七千年,秦浩对灵液的效果不由期待了起来。想必这点灵液肯定对自己大有好处,即便不能成仙了道,也能延年益寿。

  “哈哈哈,我秦浩超凡脱俗就在今日,功成名就只是等闲之事”,秦浩哈哈大笑着,看了看周围再也没别的东西便退出了房间,出了石殿大门,外面也只有两分左右的土地,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一棵草都没有生长。

  只需要触动破界珠第一层禁制就可以穿越,不过为防止穿越后出现意外,自己还需要做一些准备。秦浩心念一动退出了破界珠,控制破界珠进入了自己丹田之中。突然闻见自己身上有一股酸臭味,应该是灵液的气味净化了自己身体的缘故,急忙跑到卫生间洗了个澡。

  秦浩心想:“灵液对自己既然有用,自己服用一些想必可以洗经伐髓呢。”担心直接服用灵液身体承受不住,拿了一瓶矿泉水就进了破界珠,拿着紫金葫芦小心的往矿泉水里滴了一滴,矿泉水顿时泛着光芒,喝了一口,除了感觉全身舒畅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后果,咕咚咕咚连续喝了半瓶,还是没事,继续喝完也就打了个饱嗝。

  秦浩直接拿起紫金葫芦喝了一口,只感觉一股能量充斥全身,特别温暖特别舒服。“这可真是好东西啊,我秦浩有朝一日也喝上了仙人的灵液。”咕咚又是一口下肚。

  待到温暖的感觉尽去,只见黑色的污渍遍布全身,秦浩马上去卫生间冲洗,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只觉得和以往大为不同,用一个词形容那就是“精神小伙”,不仅皮肤变得白皙,而且头脑清明,沉疴尽去,焕发新生。

  秦浩带上手机便出门了,应该买一些东西为穿越后做准备。

  走在大街上,大美女小媳妇向自己频频投来注视的目光,如今自己气质出众,阳光帅气,自然吸引人,对面有一大妈竟然也看着自己,秦浩心中一颤,这就有点尴尬了,快步跑去了超市,好像后面有老虎在追似的。

  买了各种吃的熟食,各种调料,夏季和冬季的衣服,再买几套古装,再买一个假发,若是到了古代可以用。又找到一家野外生存用品店,买了狗腿刀,强光手电,帐篷,手弩等等各种东西,让店家找人送回家。

  若是能搞两把枪那是最好,不过在我国搞枪可不容易,就算有渠道自己也不知道啊。再找到一家金银店,买了许多块状银子,银子现代社会不值钱,若是去了古代社会那可就值钱了。想了想又去买了一些盐,玻璃制品,一些便宜的机械手表,说不定在别的世界很有价值呢。

  回到出租房,将所有的东西带到破界珠的石殿里面放着,坐在修炼室的蒲团之上,向破界珠发布穿越指令,破界珠白光一闪便离开了此界。

  秦浩透过破界珠向外看去,周围是一片灌木林,远处看着像是一座城墙,应该没有在深山老林之中。

  秦浩心念一动出了破界珠,避着人向城墙走去,观察着过往行人的衣着说话,感觉有一种民国时期的社会风气,大部分人衣着普通,皮肤黝黑,一部分穿着棉布长衫。

  秦浩看自己的衣着还不算太过另类,便走向了城门,先进城了解了解这个社会。

  秦浩看着城池上的南京城三个大字不由心情舒缓了一些,看来自己没有来到什么奇怪的世界。进了城池,看着街道两旁的楼房商店,街道上行人如织,人力黄包车来来回回,不时有一辆小轿车从旁驶过,里面坐着身穿绸缎的大老爷们或者身着洋装的公子小姐。

  秦浩在南京城晃荡着,想着来到这个世界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事呢。这个世界也就一个普通世界,也没有超凡的力量存在,似乎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民国时期社会动荡,还没有现代社会安全呢。难道带一些古董回去卖,趁机发财不成。但是穿越了就追求一些黄白之物似乎也太没出息了吧。

  先不想这些了,秦浩去了一个钱庄,用自己的银子换了一些银元,找了一家高档的成衣店走了进去。

  “欢迎公子,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本店都有,绝对都是好货。”店老板看着秦浩进来迎了上来,这家店以绸缎马褂,棉布长衫为主,旁边还有一些西服皮鞋等洋装,显然顾客以有钱人为主。

  “老板客气了,老板贵姓啊?”

  “贵字不敢当,鄙人姓李,家在城外李家堡,已在城中开了几十年衣店了,公子可有什么喜欢的衣服?”老板看秦浩皮肤白皙,不同于常人,也愿意多说两句话。

  秦浩买了一套米白色的长衫,一套淡黄色的西服,皮鞋一双。

  这个社会一般人不会穿西服,穿着西服别人自然对自己客气一点,穿着长衫则有一股民国文人的儒雅之气。民国穿衣多以黑色为主,秦浩看着黑色的绸缎马褂,一种“寿衣”的既视感扑面而来,如同千年的老僵尸一般,内心对他是满满的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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