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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们正高三


第一章

        这鬼天气!明明都九月了,阳光还这么毒!

        我一边在心里诅咒着,一边用刚刚拿到的校刊样稿顶在头顶,急匆匆的往学校赶。本来拿到我最后一期做主编的校刊样稿我是非常高兴的,可是大好的心情却被烈日带来的烦躁感所中和,顿时没了翻看稿子的想法,一心只想快点冲进教室吸两口不那么热的气息!

        我埋着头直直的冲进校门,头顶却突然想起一个声音:“夏筱优!”

        我一抬头,便看到龙跃那一双温和的眸子,嘴角不自觉的扬起:“hi,龙跃!”

        “你怎么走的这么急呀?看你热的!要不我请你吃冰激凌吧?”龙跃一脸的爱怜。

        “好啊!不过,我要吃最贵的!”我诡笑道,然后便看到龙跃笑的比我还开心:“没问题!”

        嗯,不得不说,他笑得如此开心是有原因的!我,夏筱优,是我们学校最有名气的才女,甚至在这座小城市的其他几所学校也挺有名,能请我吃冰激凌自是他的荣幸,而更重要的是,大多数人都知道,我几乎不接受别人没有缘由的邀请,俗话说:“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我自是要提防着,即使是像龙跃这样的好朋友也不例外!

        当然,今天是特殊情况,谁叫我热的都快崩溃掉了呢!

        我坐在一处树荫下,用从龙跃那儿拿来的扇子不停的往身上扇风,远远的看他拿着一个冰激凌和一瓶冰红茶向我走来:“拿,这可真是最贵的哦!”他一脸的诚恳。我忍住笑,接过来毫不客气的大快朵颐。而龙跃却接过扇子一边为我扇风,一边喝着红茶,还一脸幸福的望着我,好像我是他年幼的女儿……

        正胡思乱想着,却看到我们的班长徐骅迎面走来,一脸揶揄的说:“嗯,你们俩发展的不错嘛!”

        我毫不留情的把手里的稿子扔到他身上:“滚!自己把它拿去给李主任过目!”

        徐骅是我们校广播站的站长,是我的“顶头上司”,我们一起共事两年了,彼此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而李主任是主管我们广播站的校领导,我们的校刊做好后,首先得由他老人家过目。

        徐骅捡起从他身上掉落到地上的稿子,狠狠的瞪我一眼:“野蛮的丫头!看你怎么嫁的出去!”然后又意味深长的看了龙跃一眼,才走向教室。

        “要你管!”我瞪回去,然后叫龙跃:“走,快上课了。”站起身来,才看到龙跃满脸通红!

        哎,这个容易害羞的孩子!

        下午第一节是我最不喜欢的地理课,老师在评讲练习题,教室里一片死寂,我也和所有高三的同胞们一样昏昏欲睡。老师似乎对这种状况颇为不满,“为了调动我们的积极性”,便开始抽人读自己的答案。眼见前面几个同胞不幸“遇难”,我开始心急火燎的找起了我的试卷,找了半天不见踪影,才想起昨晚为了显示自己的勤奋,把它带回到住处去了!

        我只有祈求老天不要让我被抽到,可是老天一点面子都不给,我才刚刚开始祈求第二次,便听到了老师的“天籁之音”:“夏筱优,你来读这道题的答案。”

        ……

        我发誓,这一辈子我再也不信老天爷了!……我去信耶稣!

        嗯,不对,刚刚才学完哲学,我应该相信科学,做个无神论者!可是,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呢?啊!上帝帮帮我!耶稣帮帮我!释迦摩尼帮帮我!……

        “夏筱优?”

        老师见我半天没反应,很是诧异的向我走来,我的心顿时一颤,耶稣啊,求你赐我一张填满答案的卷子!求你……

        呃?我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的看着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试卷——它果然填满了答案!来不及多想,我念出了老师需要的答案,老师点点头,走回了讲台,我顿时松了一口气。

        如你所想,这张试卷当然不是耶稣赐我的——它是我同桌吴天的!

        话说吴天,是我们班成绩很糟又特别皮的一名男生,众所周知,这样的男生是不会得到老师同学的喜爱的。但是,这个男孩却特别喜欢地理,并且这一科出奇的好,即使老师对他态度极度的恶劣,他也可以自得其乐。可惜中国的教育要求“全面发展”,故而班主任认定了他“无可救药”,对他便是只要他不惹事,便不闻不问了。我常常会想,要是这个男孩不是生活在中国这样一个应试教育的国家,他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地理学家,就如同我,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文学家一样!

        呵呵,那个,扯远了……

        我很感激的把试卷递给吴天:“实在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晚上请我吃饭就行啊!”吴天一脸的嬉皮笑脸。

        “你确定你没搞错?”我狠狠的瞪他一眼,开玩笑,至今为止,只有男生请我吃饭(我还不愿意去!),还没有我请哪个男生的!再说了,不就是帮了我一个小忙(虽然当时是“生死攸关”,但那毕竟是过去式了!)嘛,值我一顿饭嘛?!

        吴天笑了笑,突然的凑近我说:“小气鬼!不然我请你好啦!”

        “你为什么要请我?”我傻愣愣的问。

        “猪!”

        吴天从牙齿中挤出这个字后便再也不说话,一个人认认真真的听课去了。我也没有和他计较的兴致,一个人认认真真的发呆去了。

        正在我神游太虚时,吴天突然把试卷放到我面前,自己拿出一本书来看。我正诧异,抬头却发现老师离我已不足一米远!老师靠近我的桌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吴天,然后讲着课转身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老师自然是不会管吴天在做什么的!

        我再一次的把感激的目光投向吴天,这一次他没说什么,只是把试卷拉到我们的中间,又听起课来。我发了一阵呆,实在无聊,也就跟着听了一会。就在我第三次看表等着下课时,我看见吴天开始在试卷边沿写起字来,他写得极轻,也极其的认真。一开始我并没注意到他写的什么,可是他写完一个字便抬头看我一眼,等他写完一行,便直直的盯着我看,这让我很好奇,于是我便低头看那行字,这一看,我就红了脸。

        他写的是:喜欢你啊,就是喜欢你!

        我转开头,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男孩……我们平时关系并不好啊,老是斗嘴,还互相撕烂过对方的作业本!该不会是像那些烂剧情里写的那样,他做那些都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吧?

        我对自己的想法哑然失笑,同时也在心底做了决定——把糊涂一装到底!

        那一天,我不知道吴天究竟有没有失望,因为我一直没有侧过头,并且也一直没再跟他说过话,至于他请我吃饭的事,也因为我的漠然而被取消,我也乐得省事。好在吴天也是聪明的孩子,第二天,我们便又像从前一样打闹,还有赌气。

        出于女孩的虚荣心,吴天的事也确实让我高兴了一阵。那一整天我都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的情绪中,晚上回我和好友瓶娃租住的住处时,一边走还一边哼着歌,哼的是当时很流行的陈瑞的那首《白狐》。

        瓶娃大名曰苏瓶,我喜欢叫她瓶娃,于是大家也就跟着叫了。我们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季晓若,我叫她若娃,大家觉得这个名儿难听,就叫她小若,只有我,誓死捍卫我给她取的名字!本来嘛,瓶娃若娃的多亲切!好在若娃也不在意,瞧瞧,不愧是我的好朋友啦!

        我们仨是好到穿同一条裤子的那种好朋友,只可惜由于一些原因,若娃搬回学校住了,至于这“一些原因”,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此处省去不谈(好吧,我承认,这主要是因为我也不是特别的清楚啦……)。

        我和若娃在一个班,我们学文科,整天要做的事便是背诵每一本教科书,并且把老师发下来的每一张试卷填满。话说这个填满那还真叫填满,我们班文综最厉害的那个家伙,他的所有试卷上很少能找出1立方厘米空白的地方,这个还包括试卷的边缘!学过文科的都知道,我说的一点都不夸张,相反,还非常的写实……

        而瓶娃却在我们教室隔壁的理科班,据她说,她平均每周要用十一本草稿纸。这个数据有没有夸张,那倒只能去问学过理科的同学了!

        现在让我们回到那个我唱《白狐》的晚上。

        我一边唱一边拉着瓶娃的手瞎晃荡,瓶娃听了一阵,终于想起我兴致如此之高肯定是有原因的,于是停下脚步“逼供”:“说!今天是不是收到你白马王子的情书啦?”

        “什么呀!”

        我不屑的甩开她的手,真是没见识,不知道人家这叫“虚荣心综合症”啊!

        “嘿嘿,那是今天收到了某帅哥的情书?”瓶娃不依不饶。

        “差不多啊,不过说真的,他还真是不帅……”我努力的想了一下吴天的样子,同桌这么久,我还真没注意过他长什么样……

        谁知瓶娃一听这话,马上就笑出声来,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嘿嘿,我就知道你这人一诈就会说实话!快说,‘他’是谁?”

        “不告诉你!”

        我丢下这句,不等她反应过来,一溜烟的跑回住处去。听得瓶娃尖叫的声音越来越远,我无比的得意,还一个劲儿的往楼梯上冲,可刚冲到二楼的拐角,一个人影出现在面前,我来不及躲闪,直直的一头撞了过去!

        “妈呀!”我捂着我受伤的小脑袋,感觉楼梯在东摇西晃。而那个倒霉蛋显然也被我撞得七荤八素,一直捂着胸口。等楼梯终于停止了晃动时,我才看清被撞的,竟然是刚刚被瓶娃提到的我的“白马王子”——凌凡!

        糟了……

        我一脸心疼的望着他:“你没事吧?被撞到哪儿了?对不起啊……”

        “你个疯丫头!大晚上的,跑什么跑!”他恶狠狠的瞪着我。

        我的火突然“腾”地冒上来,他以为他是我的白马王子就可以对我夏筱优这么凶吗?!

        “我不是道过谦了吗,你凶什么凶!再说了,一大晚上的,你回来不在自己房间呆着,往楼下跑什么跑!”我气呼呼的瞪回去。

        “嘿!你这丫头还有理了!我肚子饿了,下来叫黄姨给我做碗面吃不可以呀!”

        “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就是不可以!”我又开始蛮横无理的叫了……

        凌凡一头的黑线,无奈的说:“好啦,我不跟你计较了!手拿开,让我看看你的头撞得怎么样了……”说着便来拉我的手,我的火一瞬间就灭了,另一种叫害羞的表情爬上我的脸。我一把甩开他,丢下一句“没事”,便直奔四楼我和瓶娃的房间而去。

        我的脸真烫……

        我想我是该介绍一下凌凡了。

        凌凡是我的“白马王子”(后来我才知道,他也是若娃的白马王子),当然,这是一句废话,因为之前我已经说过了。他正念“高四”,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复读班,理科。其实凌凡的学习并不好,可是他热爱篮球事业,nba场场必看,还是科比的铁杆粉丝。就他自身来说,篮球也是打得特别好,加上长得也算不错,故而只要他一上球场,女生的尖叫是一定少不了的!

        在我们那个学校,每年两次的篮球联赛是重大的节日,而凌凡是这期间的重要人物,所以在学校也算风光无限。

        这样的男孩子,成为我那个年龄的女孩的白马王子自然是不足为奇的!只可惜,我这个颇为自负的才女只注重自己的领域,一直到高三,我都不知道有凌凡这个人的存在!

        而巧的是,他还和我租住在同一栋楼!

        我还记得那天,我带着我们班另外一个女生来黄姨这儿吃饭,那个女生一见端着饭碗走出来的凌凡便一脸夸张表情的问我:“那个男生该不会是凌凡吧?”那时候我和这栋楼住的其余几人还不是特别熟,于是我回答她:“好像是吧。”

        “好帅呀!”

        那个花痴女一直在那儿狂叫,让我丢脸不止……

        后来,花痴女为了向我表示她对凌凡的崇拜不是没有道理的,就带我看了几场凌凡的球赛,并且还信誓旦旦的说我看了也会爱上他的。果然,我不负她所望,没多久凌凡便成了我的白马王子。

        说到这儿,我想说说黄姨。黄姨是我们住的这栋楼的房东,兼营一楼的小饭馆,她人很好,因此,从我入住开始,我便经常带同学来吃饭。

        由于我在学校的知名度还算比较高,所以黄姨一见有同学靠近她的饭馆便说:“你们学校的夏筱优就住我这儿,还在我这儿吃饭哦!”于是那些“久仰”我大名的学弟学妹们或者一直无缘得见我“芳容”的同级同学们便走了进来,假意吃饭,却一直盯着我看,看得我毛骨悚然!

        第二天,学校便流传说夏筱优不止是才女,而且还是一位大美女!也有看见我以后有些失望的同学说:“名字那么好听,文采那么好,结果呢,长得也不过如此!”然后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就会产生争执,争执的结果是大家会说夏筱优住在哪儿,在哪儿吃饭,要是不信就去那儿看!

        于是,黄姨的生意便红火了起来。

        这么看来,黄姨是有点利用我之嫌,可是她对我确实太好了,像我妈妈一样,对我无微不至,所以,即使是真的被她“利用”,我也心甘情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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