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登场吧
“咔哒,咔哒。”会场不起眼的一个角落里,高跟鞋叩击地面,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会场边缘的阴影里,慢慢浮现出两个高挑的影子,相互挽着胳膊,依偎在一起,一步一步走入光明之中。
“热情和放纵。”所有的宾客都认出了新出现的两人,在阴影之手的七队长里,只有两个人敢这样近距离接触,根本不存在第三个人。
热情和放纵的出现倒是没有让来宾们特别惊讶和恐惧,毕竟前两个人的连续出现已经让他们接近麻木了。而且,毕竟她们在阴影之手的七名队长之中过往的‘成绩’并不特别突出,又是两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让人很难怕的起来。当然,这也只是相对而言。
热情的过去并没有太大名气,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当她的名字突兀的在人们耳中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是黄金阶的刺客了。不过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热情似乎非常厌恶男性,除了她认可的少数人之外,任何接触她皮肤的男人都会被她当场格杀。除此之外,她最大的成绩就是每隔两天都会杀掉一个男人,没有理由,也没有规律,似乎是随意挑选对象杀掉。
当她♀,杀的人越来越多,她身上的悬赏也越来越高,但一个黄金阶的刺客有意躲藏的话,想要追捕她是一件很难得事,对于追捕她的人,热情也从来不会特别注意,看到了又顺手的话就一刀杀死,不顺手的话根本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这样的习惯让追捕者连给她设置陷阱都很难做到。这样的追捕和反追捕一直持续了四年,直到热情遇到了放纵。
放纵是个吃人的恶魔,这是当时很多人对她一致的看法。她和热情不同,她刚刚出现在职业者的圈子里的时候是最低阶的黑铁阶盗贼,但是她的天赋好到可怕,只用了三年时间。以一年一阶的速度迅速跃升为黄金高阶的盗贼。她很少杀人,但是她却有两个最让人痛恨的爱好,这也是她受到追捕的原因所在。
第一个爱好是以玩弄男人为乐,具有天生的魅惑力的她,对于迷恋她美貌的男人,最喜欢做的就是把对方迷得神魂颠倒,然后像垃圾一样丢在一边甚至狠狠在对方的心上践踏,不管对方有多高的地位多大的权势都绝不手软。几年来,被她折磨到心碎的男人数都数不清。
如果说这点还勉强可以接受的话,那她的第二个爱好就更惹人痛恨了。她第二个爱好是喜欢偷东西,对于盗贼来说这其实很正常,这个职业就没有几个手脚干净的。但是她偷东西的目的太特别了,她每次都会经过周密的调查,了解到目标最喜欢的某样珍贵物品,再把东西偷出来。其实到这一步都算正常,关键在最后一步,她喜欢寻找机会,让失主亲眼见证这件东西被破坏。如果实在没有机会让失主亲眼见证这一过程。也会在破坏了物品之后,把残骸送还给失主。
这两个特别的嗜好让放纵更遭人痛恨,她身上的悬赏甚至要远高于同一时期的热情。但是这时放纵这个盗贼比刺客更难对付,精通伪装。善于操纵情报,善于设置疑兵和陷阱,连续整整两年,追捕她的人没有断绝过。但这些人连一次都没有真的见到过她,当然,可能也见过。只是根本无法认出而已。
两年后,两个人相遇了。谁也不知道相遇后她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两个人同时消失了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她们再次出现的时候,表现的非常亲密,而且之后的日子里两人几乎每天都会腻在一起,共同放纵负责迷惑男人然后狠狠践踏,热情负责顺手杀掉,配合的非常默契。变本加厉的两人身上的悬赏越来越高,最后甚至让一些传奇阶的冒险者动心了。传奇阶的参战给她们造成了很大压力,经过了大小二十余场战斗后,再世人无比惊讶的感叹中,她们竟然以黄金阶的实力通过重重布置反杀了传奇阶的追捕者。不过可以看出她们自己也受创很重,不得不逃进了无罪之城并且加入了阴影之手。让世人更惊讶的是,她们在进入无罪之城的第三个月就同时晋升了传奇,可见之前的连续二十余战对她们的影响有多大。
不过在那之后,两人似乎收敛了很多,热情很少再随意杀人,放纵也很少再随意的毁灭别人心爱的东西,她们除了执行任务之外,基本就是每天两人腻在一起,让人猜不透她们的关系。
加入阴影之手后,两个人经常隐瞒身份在男人区等着男人上钩,然后由放纵出面负责解决。等一夜之后的第二天早晨,放纵就会无情的对昨晚床伴的能力加以嘲笑讽刺,本就因为昨夜的失败而自卑的男人往往在这种嘲讽下从此留下双重阴影,多数再也回复不过来了。
如果说残忍和疯狂是直接毁灭肉体,那放纵就是摧残对手的精神,而热情就是帮凶。这两种行为哪种更令人难过并不好判定,但无论如何摧残精神毕竟没有直接伤到人命,再加上两人除非敌对,否则从来不对同性动手,让她们拥有不少女性拥护者,因此两人的风评在在场的宾客眼里比残忍和疯狂好得多。
不过,有人不这么认为。几个年龄不一的男人面无血色,深深的低着头,祈祷那只梦魇中的恶魔不会看到他们。但是放纵偏偏看到了他们,脸上带着戏谑讥诮的笑容,用食指隔空向他们送上一个飞吻,顺势摇摇手指,遗憾的一声叹息。这一连串的动作让那几个人本就苍白的脸色更白了,他们觉得自己恐怕再也无法在朋友面前抬起头了。事实也确实如此,大家都很有经验,完全明白他们发生了什么,对于有钱人和贵族来说,这是最好的谈资,恐怕用不了一个月,关于他们几个人战斗力不足的小故事就会传遍整个人类世界了。
宾客们目送两个女人挽着手,像是走进自己的后花园一样悠闲的做到椭圆形的餐桌前,同样对着餐桌座椅的布置笑了笑,又拖过一把椅子,同时坐在了主位正对面。
目睹了这一切的客人们却几乎同时倒退了一步,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汗毛已经竖起来了。因为就在大家目光的注视下,就在残忍的左手边的座椅上,像幽灵一样突兀的出现了一个人。
突然出现的人手脚都很长,看起来就像一只猴子一样。他的行为也很想猴子,蹲在椅子上,顺手拿起桌上的几个没见过的异地特产水果,一脸好奇的举在面前反复观察,时不时闻一闻啃一口,似乎对水果比对其他的队长更感兴趣。
几乎没有宾客认识这个突然出现的人,但是大家心里都猜到了,在这种时候还能保持自己旺盛的好奇心的人,除了好奇恐怕不会有第二个了。
好奇人如其名,天生好奇,从小就对周围所有奇怪的事感兴趣,拆了无数的机械和器具,让周围的人非常头痛。但是他很聪明,对自己拆卸过的东西,对那些好奇的事物每次都能找到答案,而且他有拥有良好的身体天赋,早早就晋升为白银阶的职业者,虽然是不讨人喜欢的盗贼,但也因此得到了不少夸奖,很多人认为这个孩子一定拥有一个很光明的前途。人们的想法其实没错,但是他们忽略了好奇拆解破坏那些物品的时候眼底的冰冷,也忽略了他寻找答案时毫不掩饰的不择手段。
于是在某一天,当他对生命产生了好奇的时候,一切就变得无法挽回了。聪明又博学的他看过很多很多关于生命的书籍,但是都无法找到答案。他固执的认为生命一定有具体的形体,一定在活着的时候隐藏在身体的某个部位,一定是在和他捉迷藏。因此,为了验证自己的设想,他开始杀人。每杀一个人,他都会在第一时间解剖尸体,寻找‘生命’这种东西,但是即使他解剖了上百具尸体,也无法找到这种特殊的物体。
后来他终于恍然大悟,死人是没有生命的,从已经被杀死的人身上寻找生命是一种很蠢的行为。然后,他就开始活体解剖,让自己受害者数量的第一位从一变成了二。每次解剖时,在尽力保证受害者活着的同时尽量把受害者彻底解剖,皮肤、肌肉、骨骼、内脏,每一处都要检查到。
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让整个学术界为之震撼,但是好奇早就偷偷溜进了无罪之城,对于他来说,这里有永远用不完的材料,是世界上最好的城市。
好奇依次啃着水果,啃几口了解了水果的特性味道口感之后就丢在一边,再去研究下一种。残忍和疯狂闭目养神,面无表情。放纵和热情凑在一起,肩挨着肩,头顶着头,五个人谁也不说话,任由沉默继续。
十分钟后,残忍终于睁开眼,慢悠悠的说道:“看来,多疑暂时是回不来了。”
“优雅也不准备出现了吧。”热情只是用鼻子哼了一声,说话的是放纵:“也对,私下聚会的场合,优雅也从来没有出现过。”
“那么……”残忍拉长了声音,轻声说道:“开始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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