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容嫣然的孩子
第127章容嫣然的孩子
其实丁香一直都藏着小公子的银镯子,因为中毒已深,她时而清醒时而神志不清,所以她在难得清醒的时候,将银镯子藏在了后山的那棵树下,这一藏便是数年之久。到了最后,连丁香自己都不知道,为何每次都会跑到那树下。
直到熟悉丁香的蔷薇,带着如意,挖遍了树根周围,才从地底下启出了这银镯子。
拿到镯子的那一刻,林慕白便已经明白,眼前的莫浩确实非公主亲生,否则丁香不会如此珍藏,哪怕在自己神志不清的时候,也要将这个秘密留存下来。丁香固然是忠诚的,为了保护公主不受毒害,她始终以最坚强的心态,去面对周遭发生的一切。不计一切的活下去,传递信息,哪怕这信息微乎其微。
“这些,只不过是你的揣测罢了!”莫青辞拂袖,“这公主府内发生的一切事情,你没亲眼看过,没亲身经历过,你拿什么证明这不是你的空口白牙?”
“因为公主的一封信。”林慕白深吸一口气,“公主死的时候,凶手只顾着逃脱,却未曾想过,在公主的床底下,凶手的眼皮子下面,就有一封公主的亲笔书信。你知道吗,打从公主丢了自己的孩子,便开始了惶惶不可终日。她知道,自己早晚有这一天,所以——她早就给自己留了后手。”
“公主深爱着你,直到死她也没有拿出那封信。她若不死,必护你此生。只可惜,你没给她机会,所以她死了,也要带你一起下地狱。”
林慕白的手里,有一封容嫣然的亲笔书信,“信封上有厚厚的一层灰,很显然公主原就没打算让这信里的秘密,大白于天下。但最后,你们害死了她,所以她也不会放过你们。莫青辞,这世上因果循环,皆有终结。而你们这一场纠葛了数年的恩怨情仇,也该了结了。”
音落,外头脚步声纷至沓来。
不多时,两道熟悉的身影被押入院中。
莫青辞的面色,顷刻间呈现了清晰的猪肝色,可谓难看到了极点。
如意冷笑两声,“看样子,人都到齐了。”继而含笑望着莫青辞,“莫城主可觉得高兴吗?你看,你最爱的女子,咱们已经给你找到了,你们一家也算可以团聚了,再也不必偷偷摸摸的,不是吗?”
走进门来的是胭脂,还有一名陌生的女子。
紧跟着便是蔷薇和丁香,进门的那一瞬,蔷薇的眼眸骤然一怔,“夏月?”
“认识?”林慕白问。
蔷薇连连点头,如意便搀着痴痴傻傻的丁香坐在了一旁。蔷薇道,“夏月是个哑巴,早年就在府中伺候,后来从旧宅跟到了公主府,便留在了城主的书房。因为是个哑巴,而且夏月这人看上去有些痴痴傻傻的,所以公主极为放心。城主的书房除了夏月,还没人敢进来过。”
这下子,蔷薇有些闹不明白了,“敢问侧妃,您把夏月带来,所谓为何?”当看到夏月身后的胭脂之时,蔷薇突然失声尖叫,一屁股跌坐在地,面色瞬白如纸,“胭脂?胭——胭脂不是死了吗?怎么、怎么会这样?为何会——这是怎么回事?不、不可能!”
如意缓步上前,搀起了蔷薇,“别怕,她不是鬼。”
蔷薇愕然,“什、什么?”
这话的意思,自然是清楚明白的。既然不是鬼,那便是人。既然是人,那就证明胭脂根本没有死,如今还活得好好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也就是说,你拿去乱葬岗的那些瓜果贡品,都白费了。瞧,人还好好的活着呢,你的那些东西还是直接给人送去罢了!”如意笑盈盈。
蔷薇面色微变,“也就是说,不单单是我,就连公主都被骗了?”
“对!”如意点了头,望着站在那儿不哭不闹,一言不发的胭脂,“你看她那样子,像是被乱棍打死的吗?何况,就算公主真的想打死她,也得问问咱们莫城主,答不答应。对吗,莫城主?”
蔷薇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下一刻,她瞪大眸子,“胭脂是——是纪二小姐?”
“何止是纪二小姐,她还是小公子莫浩的亲生母亲,咱们莫城主偷龙转凤的本事,可真是不小呢!”如意笑得凉凉的,“这厢刚把纪二小姐换出来,那里便把自己与纪二小姐的孩子,塞了进来。可惜你们太自以为是,以为公主是个傻子吗?”
“这世上的母亲,便是瞎了眼,也该认得自己的孩子。公主平时高高在上,可对于情感这东西,惯来执着得很。她可以不折手段的嫁给莫城主,不折手段的毁了纪家,自然也有不折手段的护犊情深。”
“可即便你们换走了她的孩子,她还是选择了保持沉默。这件事她一直闷在肚子里,未曾告诉过任何人,包括乳母金凤。莫城主可知道,一个母亲失去了孩子,是怎样的痛苦。她忍耐了所有,最后把对你的期许和爱,都转化为对自己的愤怒和对你的仇恨。”
莫青辞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重重合上眼眸。
“那根本不是青辞的孩子。”胭脂突然开口,“那是容嫣然与元青的孽种。”
却是语惊四座,莫青辞只是攥紧了袖中双拳,愣是没有说话。
林慕白与如意对视一眼,终没有开口。这件事她们心里清楚,只不过公主已死,死者为大,便不必再提也不必再为外人所知。
但她们没想到,这件事——其实莫青辞是知道的。
“所以,孩子这件事,你也有份参与?”林慕白眯起了眸子,直勾勾的盯着一言不发的莫青辞。
胭脂终于开口说话,脸上带着冷冽刺骨的蔑笑,“知道!当然知道!那贱人生性,淫。荡,连自己乳母的儿子也不放过,空虚寂寞得只会偷人。堂堂一介公主,与手底下的奴才私通,还珠胎暗结生下孩子,不是自甘堕落又是什么?这种贱人阴狠毒辣,水性杨花,就该死无全尸!”
“那你呢?”林慕白抬头问,目光淡然。
“我?”胭脂嗤笑两声,眸光利利的盯着眼前端坐木轮车的林慕白,“我一出生便是纪二小姐,原本该有一段美满的爱情,完美的婚姻,而后生儿育女,此后相夫教子。可这一切,到底毁在了容嫣然的手里,因为她,我家破人亡,举家上下一百多口人命,就这样惨死在屠刀之下。”
“我恨她,恨不能吃她肉喝她血,恨不能将她碎尸万段。可她是公主,高高在上,动辄就得有无数人为她陪葬,我能如何?我又能奈她如何?”
林慕白深吸一口气,“虽然是公主不折手段在前,但是这件事岂能悉数怪罪在公主身上,试问纪家的降书为何会落在公主的手里?且不说朝中有人,只怕这莫家也没少出力吧!否则你何以蛰伏六年之久,都未能动手报仇?”
语罢,林慕白的目光幽幽然落在莫青辞身上,“纪家之事,莫家难辞其咎。可儿女情长在前,这过往恩怨便只能往后靠了。你说呢,莫城主?”
莫青辞苦笑两声,笑而不语。
“公主用错了手段,到底也算痴心一片,这六年里城主可曾动过心?”林慕白问。
这话,自然也是为容嫣然问的。依着容嫣然强硬的性子,只怕临死前最想得到的便是这个答案吧!
爱或不爱,于她而言,想来是最重要的。
“一直都是容嫣然一厢情愿!”胭脂嗤冷,表情显得有些不自然,“她自己死缠着不放,如今也是罪有应得!”
“那么你呢?”林慕白问,“让自己的姐妹为自己替死,你觉得你现在,又算不算得上罪有应得呢?”
胭脂愕然,继而冷笑两声,“她横竖已经是个废人,便是要逃也逃不出去,还不如在有生之年做件有意义之事。我若逃出生天,必定会为她报仇。”
“双腿残废又如何?难道双腿残废,就没有活下去的权力吗?”如意愤慨,“若换做是你,你的双腿废了,难道就心甘情愿的与人替死?你拿自己的命当人命,别人的命难道就不是命吗?你口口声声公主是贱人,那么你自己呢?你的所作所为,自私自利,又与公主有什么区别?”
胭脂笑声凛冽,“区别?如今的我,是人是鬼都分不清,还谈什么区别?”
轻叹一声,林慕白望着掌心的那对耳坠,“莫青辞,兵不厌诈,其实都是你自己暴露了行踪,与人无尤。这对耳坠还你吧!”
胭脂眸色一紧,随即垂下眸子。
“这对耳坠原是当日胭脂被乱棍打晕的时候,奴才见财起意偷偷藏下的,几经辗转后来落在了师父的手里。”如意扫一眼胭脂和莫青辞,“师父疑心胭脂的身份,便让埋尸的奴才领着我们去了乱葬岗。可惜啊,挖了不少地方,愣是没瞧见胭脂姑娘。师父是不信鬼神之说的,所以便敢肯定,胭脂姑娘其实压根没死。”
“怎么就这样凑巧,金凤走了,丁香疯了,便出来个胭脂姑娘充当小公子的乳母。正巧,胭脂姑娘还有奶水,却不见自己的孩儿。对小公子的态度,又是如此的护犊情深。再加上莫城主的百般呵护,最终诈死,可想而知你定然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无巧不成书,可巧合多了,就会变成刻意。公主虽然脾气不好,但也不是傻子。她虽然想杀了小公子,可最终还是决定折磨孩子,来报复你们。手段毒辣,但——你们也未见得好到哪儿去!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名正言顺的进入莫家,认祖归宗,不惜剥夺了公主身为母亲的权力。”
“公主能忍到今日,其实已经算客气了。”
以容嫣然的脾气,能低微到如今的地步,确属不易。而且,除了她自己,竟没有与任何人提及莫浩并非自己亲生儿子的事实。
到底,她还是护着莫青辞的。一人独揽骂名,将情深意重的皮面,留给了莫青辞。
容嫣然是聪明的,她其实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清楚。她甚至明白,自己早晚得死在这里,所以早早的为自己留了一手。
在林慕白意外得到的信里,容嫣然将当年自己的所作所为交代得一清二楚,有关于纪家的事,她也是坦白的承认了下来。
而后便是莫浩的身世,明知不是自己的孩子,但容嫣然还是选择了隐忍,甚至于没敢告诉任何人。所有人都以为公主是疯子,连自己的孩子都如此虐待,殊不知这位高高在上的公主心里,早已被凌迟了千万遍。
她甚至怀疑过,纪琉云没有死,但她怎么也没想到,纪琉云便是胭脂,是莫浩的乳母。
在容嫣然的信里,始终没有提到自己的孩子,林慕白看了多遍,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
那就是容嫣然自己的孩子,怕是已经凶多吉少。
当年旧宅发生了什么事,如今也只有眼前这几人知晓。
“在莫家旧宅里,有一座常年上锁的阁楼,听说里头时常会有歌声传出。那位会唱歌的,便是纪二小姐你吧!”林慕白不紧不慢的开口,“里头有一盆茑罗,还有碗筷皆是两副,想必平素莫城主经常背着公主,与你团聚?”
莫青辞面色苍白,徐徐仰头望着碧蓝色的天空。
没有所谓的阴霾密布,也没有想象中的风卷残云,一切都安静如初,恍若那一日。可又有那么一瞬间,他想不起来这一切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的变了最初的模样?
说到底,其实这三个人的恩怨纠葛里,似乎最无情的那个人,一直都是他。
无情之人并非真的无情,但多情之人也未见得真的多情。
始终没有说话的是纪琉月,不过看上去,这纪琉月似乎脑子真的有些问题。高高的悬崖上摔了下去,不死也得残废。这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幸运,所有的幸运,只是命不该绝罢了!
纪琉月虽然被救,但是头部重创,以至于就算痊愈,也不再像寻常人那般灵活敏捷。而且伤及喉珠,再也无法言语。
但,所幸还是活了下来,皮面一戴,摇身一变,就成了府中的奴婢。
纪琉云让她往东,她便往东,让她杀人,她便杀人,浑然没了自己的意识和主见。
“金凤是你们杀的,元青也是。”林慕白深吸一口气,“元青真正的死亡时间是离开公主府当日,其实那天他已经死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你们把尸体冷冻了起来,隔了数日才让他以五马分尸的形式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所谓血泪只是当时血液凝结在眼部,此后受暖融化,才导致了眼部血泪的流出。”
“我不明白,你们为何要隔了这么久才将他的尸首放出来?若说是想要增加元青杀害金凤的可能性,那完全没有必要,因为金凤根本就不是元青所杀,这罪名怎么着也轮不到元青头上。”
胭脂没有说话,只是下意识的攥紧了袖口。
“若我没有记错,那几日莫城主一直不在城中。”此话一出,胭脂骇然瞪大了眸子。林慕白笑了笑,“你们一直在一起?”
“在公主最脆弱的时候,你们还在背后算计着谋划着,可真是鹣鲽情深呢!”如意笑得寒凉,如此轻蔑,“果然是云中城的城主,没有那么点冷漠无情,还真是管不好这偌大的云中城。”
蔷薇忽然发觉丁香的身子抖得越发厉害,当下低唤了一声,“丁香你怎么了?你别紧张,没事的,有侧妃在,一切真相都会昭然若揭。”
“真相?真相!”丁香絮絮叨叨,“所有的真相,都在这里!都在这里!”下一刻,她疯似的冲向胭脂,猝不及防的,胭脂的人皮面具被快速扯了下来,露出了本来面目。
一张清秀的容脸,却有皱纹快速爬上眼角眉梢。可见这些年,纪琉云过得很不好。每日担惊受怕,每日都在寻思着如何复仇!这日子,真的不好过。
煎熬中度过的六年,是怎样的心力交瘁?
相比容嫣然,纪琉云过得更加压抑。
可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莫青辞一直都在她身边。
如风在外头被死死的摁住,“不,城主并非无情无义之人,他这么做都是因为对公主动了心,他一直都在保护公主。”
纪琉云却像疯了一样,愤怒嘶吼,“你胡言乱语什么?青辞怎么可能对那贱人动了心思?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浩儿!”
“其实疯的人是你。”林慕白淡淡然开口,“换做以前,我也会相信你跟城主的至死不渝。可后来有人渐渐的改变了我的想法,男人对于女人的爱,有的时候不是看外表的。行动,远胜过言语。即便未能陪伴,但也不能否决他的欢喜。”
“元青失踪,若莫城主想要撇清干系,应该留在云中城才对,为何要离开云中城?我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莫城主知道这事是你做的,所以他得盯着你,免得你杀完了元青,下一个就得对付公主。而后来莫城主回来,当夜便去作陪公主,公主也显得很安静。”
唇角微扬,林慕白道,“这也许,便是最好的答案。”
所有的歇斯底里,不是因为爱而不得,有的时候只是因为爱得太艰难。
她恨他的摇摆不定,恨自己的泥足深陷。
可她也心疼他的劳碌奔波,因为年少气盛时犯下的错误,导致了如今的一发不可收拾。若是当时,她没有逼死整个纪家,也许就不会有这一段仇怨,更也许——此刻的她与莫青辞,会永远在一起,而非如今的淡漠疏离。想爱却不敢再爱,爱得太沉重。
所以容嫣然发疯,将憋在心里的爱与恨都彻底爆发出来。处处的针锋相对,只是想让他多跟自己说说话。
而他的疏远,是另一种保护她的方式。因为早已有另一个女人,为他生儿育女,他不能辜负,所以——两难抉择,他只能隐藏心中的摇摆。因为纪琉云,为了复仇早已疯魔。
他必须时时刻刻盯着纪琉云,免得她伤了容嫣然。
可他没想到,终归功亏一篑。
容嫣然还是死了,他到底拿纪琉云没有办法。
容嫣然已死,纪琉云才愿意带着纪琉月离开云中城,听从莫青辞的安排。只可惜,还未出城门,便已经叫恭亲王府的人,逮了个正着。
“其实我应该先杀了你。”纪琉云切齿,面目狰狞。
林慕白笑了笑,“你不是险些动手吗?”
音落,纪琉云面色一紧。
“那一日在花园里,如果不是沈姨娘的到来,若是没有明恒赶到,也许我已经死了。”林慕白云淡风轻的开口,“我是双腿不利于行,但不代表我眼盲心瞎。纪琉云,别把所有人都当做傻子,也别把自己想得太聪慧。智者千虑尚有一失,何况是你!”
丁香忽然笑了,笑得那样高兴,“就是你!就是你!装神弄鬼,还把小公子咬死了!”蓦地,她面色一沉,“小公子被咬死了!好多血啊——”
林慕白的心,猛然揪起,赫然盯着面色青白的纪琉云,“你杀了公主的孩子?”
纪琉云笑得凉凉的,“是又怎样?她杀了我纪家满门,我杀她一个孩子算什么?”
如意愤怒难抑,“孩子是无辜的,你怎么能这么做?何况,你把孩子——咬死?”
“那又怎样,我恨不能让她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我就是咬死了孩子,那又怎样?”纪琉云得意浅笑,眸色寒戾,“我要让她知道,失去亲人的痛苦有多撕心裂肺。”
“你简直就是个疯子!”明恒切齿,他这辈子都没听说过,把别人咬死的杀人手段。何况,那只是个孩子,才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
难怪容嫣然会疯,丁香会吓晕,想必当时的场面,一定极度凄惨。
纪琉云咬牙切齿,“她的孩子不死,我的孩子就永远都是路边的野花野草,再也不能认祖归宗,只能跟着我吃苦受累。凭什么我这辈子颠沛流离,让我自己的孩子有家不能回,有爹不能认!所以我逼着青辞,愣是把我的孩子塞给了容嫣然,我就是要膈应着她,让她日夜煎熬,看着我与青辞的孩子日日长大,而她的孩子只能长埋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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