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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狼


军营一侧,重重警戒下留出的一处空地上,几名男子正策马疾驰,弯弓搭箭瞄准百步外竹竿顶上插着的果子,此时临近日落天色昏暗,视线不是很好,但这几名男子还是很轻松的射中目标。

        他们驾驭坐骑向几根木桩靠近,五十步距离左右射出连珠三箭,每个人所射出的三箭都射中相应木桩顶部绑着的箭靶中心。

        弃弓取短矛,策马近前,每个人依次投出手中短矛,将二十余步外几根木桩上放着的果子插中。

        马速不减,拔刀冲锋,每个人都将吊在横杆下不断摆动的野果一刀两断,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让两侧围观的士兵不由得佩服起来。

        另外几个男子上马,把前几位演示过的流程再演示一遍,还展示了疾驰中换马的技艺,以及镫里藏身、鹞子翻身的各种精湛骑术,让旁观者们看得直呼精彩。

        西阳王宇文温,看着这些弓马娴熟的男子,转头问虎林军别将田正月:“这些人弓马娴熟,骑战的话一挑二没问题,怎么会被俘?莫非是被强光晃花了眼,然后被我军将士轻易抓了?”

        “回大王,正是如此。”

        “他们这么倒霉?”

        “呃...大王,此乃天意....”

        见着宇文温颇为感慨,田正月开始解释这些俘虏被俘的经过。

        今日凌晨,王道长在法坛做法,后来车阵内忽然绽放出强光,把围攻车阵的敌人眼睛弄得失明,对方瞬间丧失战斗力,被己方将士轻而易举击溃。

        当时围攻车阵的敌兵有三类,冲在最前面试图白刃战破阵的是骁勇,这些人被强光直接照射,眼睛被照瞎,随后被砍倒,伤亡惨重,十去七八。

        第二类敌兵是下马作战的骑兵,他们主要是凭借身上重甲,与守卫车阵的己方弓箭手对射,当强光照射时,这些人的眼睛暂时失明,伤亡不小,幸存者大多被俘。

        而第三类敌兵则是在外围游走的游骑,以骑射和守卫车阵的己方弓箭手对射,距离在五十步左右,当强光照射时受影响较小,逃跑的速度很快。

        但这些骑兵之中,有的人因为坐骑受惊,亦或是人、马眼睛受强光影响,导致和其他人相撞或者被绊倒,没了马匹之后跟着大队伍步行溃逃。

        又或者在大溃逃时被人夺马变成倒霉蛋,跟着其他人徒步逃跑,最后被一网打尽。

        眼下这将上百名俘虏,就是第三类敌兵中被俘的俘虏,弓马娴熟,却因为倒霉而被俘,本来这些人应该是各部将领争着吸收的俘虏,但因为一个原因,成了鸡肋。

        这些人来自幽燕之地,是邺城伪朝廷许了好处招募来的散勇,有好身手却不太服管,被俘了都没有当俘虏的觉悟,可想而知要用好不容易。

        对于将领来说,这些技艺精湛的人在战场上确实是一大助力,但散漫惯了管起来不好管,若是收为部曲又不知道是不是在养狼,各部将领选战俘前摸过底,所以这些俘虏基本上无人问津。

        因为有技艺在身,所以这些俘虏对自己的待遇和普通俘虏差不多有意见,喧哗起来,要求展现自己的本事,以求得加入胜利者军队当“兵上兵”的机会。

        宇文温大概了解了情况,看向场内正在展示技艺的战俘们,沉思起来。

        若单纯以打仗论,这些俘虏当然是很好的骑兵,适合当斥候、捉生将,专门去刺探军情、抓俘虏,小规模骑战的话,这些人恐怕能一挑三。

        极端点的例子,三、四个人在骑战中干掉二十几个敌人不是问题。

        然而打仗不是演义中的单挑斗将决胜,两军对阵之际,讲究的是纪律,战阵之中勇者不能进、怯者不能退,步兵结阵作战靠的就是集体的力量,骑兵作战同样如此。

        这些俘虏他若收入麾下,要如何使用呢?

        决战骑兵?不靠谱,没有纪律就没有坚决的意志,只会打顺风仗的兵,要来有何用。

        虎林军骑兵可以按照命令排成横队向敌人冲锋,即所谓的墙式冲锋,用个人的牺牲换取团队的胜利,这种看上去有些傻的战术,那些纪律散漫的独狼能忍?

        当斥候、捉生将倒是不错,然而宇文温不喜欢桀骜不训的独狼,因为这样的独狼不好管,若军情紧急,让对方去执行九死一生的哨探任务,恐怕指挥不动。

        他的虎林军建军时,兵员大多是憨厚的农民,经过长期训练,变成了纪律严明的军人,只要他一下命令,即便前面是刀山火海,将士们也会义无反顾的向前冲。

        用个人的牺牲换取一个队的胜利,用一个幢的全员阵亡换取全军的胜利,这就是宇文温要打造的强军中将士们必须具备的觉悟。

        在集体作战的意识下,不会过于倡导个人英雄主义,所以虎林军没有独狼生存的空间。

        当然,若是换一个思路,让独狼汇聚起来变成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同样能够集体作战,问题在于,宇文温不会变成那头狼王。

        因为狼王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狼王以凶残、狡诈等能力凌驾众狼之上,但即便如此,当狼王老去,会被新一代狼王取代,而狼王的产生全靠实力,和血缘无关。

        王府司马张定发的经历,是最好的例子,这位年轻时是北齐名将斛律光的部曲,弓马娴熟,当斛律家完蛋后,张定发落草为寇,靠着一身本事拉起队伍,成了马匪大当家。

        张定发作为狼王,带着群狼到处打家劫舍,隔一段时间就作新郎,无需劳作就有大把花不完的钱财,大当家的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结果一不留神被二当家暗算,沦为长安城内一个乞丐,趴在地上沿街乞讨,若不是遇到自己“光顾”过的乐坊头牌刘彩云,张定发就会便成路倒。

        做狼王的代价就是这样,随时会被手下背叛,即便自己活着时平安无事,死后自己的儿子们都会被群狼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晚唐、五代十国那些藩镇节度使的遭遇“历历在目”,宇文温决不会“重蹈覆辙”。

        这些狼,虎林军不需要,西阳王府卫队也不需要,所以,技艺再精湛又如何?

        俘虏们逐一展示了自己的身手,确实很出众,但对于宇文温来说,对方的归宿就是给镖行当镖师、镖头,要么就是当坞堡主、大户人家的护院、教头,所以最大的价值就是如何在拍卖会上拍出好价钱。

        想到这里,宇文温招了招手,宇文十五见状近前:“大王有何吩咐?”

        “方才这些人如何展示技艺,你可记住了?”

        “记住了。”

        “拍卖会上全套来一遍,再找几个托....这种人才,可不能贱卖,怎么都得两百贯起步。”

        宇文十五闻言点点头:“是。”

        按一般行情,一个身体健康的普通人若签卖身契,价格在二十贯左右,和堪用的骑乘马差不多,而身手好、弓马娴熟的人,是最适合当部曲、护院的好手,可遇不可求,“售价”当然要高许多。

        虽然做了决定,但宇文温看在这些俘虏累出一身汗的份上,让田正月给对方加餐,往后的待遇好些,免得到了光城一个两个面黄肌瘦,卖出不好价钱。

        对方主动提出“面试”,展现了“才艺”,那么作为“面试官”的宇文温得给个说法,这些俘虏胡汉混杂,汉语水平参差不齐,大多只听得懂北地口音汉语,所以他便让一名俘虏做“通事”,把自己说的话“翻译”出来。

        “大家的身手不错,但寡人不需要,黄州商贾的名号,不管尔等听说没听说,寡人就这么说了,商队需要护卫,商贾需要护院,待遇不错,每顿都能吃肉,又不似军中规矩森严,你们去黄州,跟着雇主好好干,过快活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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