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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竞争


新年伊始,冰雪尚未消融,贝州武城外,一处庄园内,数十男子正在操练,人人右臂绑着根红带,手中端着火铳,在教头们一对一的监督下,进行弹药的装填。

        火铳的使用有讲究,而一次完整的射击,有一套严格规定的动作流程,现在,教头们就是要教这些好汉,何为正确的步骤。

        而好汉们宛若刚开始学走路的幼儿,操作起火枪来笨手笨脚,要么步骤不对,要么紧张起来连左右都不分——火器的操作,左右手是严格分工的。

        当然左撇子例外,是要反着来。

        但大家都是成年人,却宛若孩童般笨手笨脚,饶是教头们见怪不怪,也急得说起话都变得粗暴,就差扯着学员耳朵大吼:“你有没有脑子啊!”

        素来快意恩仇的好汉,被人如同夫子训孩童般呵斥,按说早该抡起拳头分个高下,如今却一个个哭丧着脸,如同鸡啄米般不住点头,不停重复“规范”动作。

        一旁,身材魁梧的高士达看着此情此景,脸色也不好看,身边一名短发男子,摇了摇头,拍拍他的肩膀:“老高,你选来的人勇则勇矣,脑子好像不太好使,怎么不选几个机灵些的?”

        “哎,莫要提了,脑子好使的人,都想靠着永济渠经商发财,哪里愿意去辽东。”高士达抱怨着,看着一个个笨手笨脚的手下,无奈至极。

        短发男子哼哼起来:“我可不管,你有空多鞭策一下,如此下去,可赶不上进度,老高,再过月余,燕津那边就要开港了,到时候你的人还学不会用火铳,莫非要用箭去射猛兽?”

        “知道,知道!这帮兔崽子,老子明日就拿着鞭子在这守着!”

        高士达骂骂咧咧,他选的这些人,弓马娴熟,可弄起火铳来,一个个都不开窍,若不是实在选不出别的,他真想让这帮鸟人回家乡拉人入伙,而不是在这里丢人现眼。

        短发男子叹了口气,他姓陆名有福,一头特意留的短发,说明了他的身份:髡兵。

        作为北洋贸易公司的武装雇员,陆有福如今在贝州培训各开拓团(移民团)的成员,带着手下教这些人学习如何使用火铳。

        高士达这个大当家带来的学员,和其他大当家带来的学员差不多,都是蠢货,一个两个笨的可以,学用火铳,花一个月时间居然都很难学会。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陆有福把话题转到辽东:“我先与你提个醒,公司对业绩的要求很严格,你们这一去,别光顾着打猎,可得勤快些,莫要到了年底发现毛皮不够数,到时找谁补?”

        “那鬼地方冬天冻得不行,不要以为冬天打猎是好玩的,得趁着天气好,赶紧把定额的毛皮准备好,结了账,之后弄来的毛皮,那就是你老高的进项了。”

        “不要以为钱耐花,你几十号人,总是要在辽东过冬才不用来回折腾,这天寒地冻的,几十条汉子窝在城里打发时间,不花钱消遣,你让他们怎么过?”

        “你是大当家,得带着大家过好日子,不然到了冬天,别的队伍在城里花天酒地,你的人啃炊饼喝白开水,队伍还怎么带?”

        “公司有那么多毛皮猎队,竞争可不小,你得努力些....”

        陆有福絮絮叨叨说着,高士达边听边点头,也就是他和陆有福有交情,对方才如此提点。

        高士达是冀州蓨(县)人,混迹江湖的游侠,曾经扯起队伍,做那剪径强人。

        待得永济渠开通,高士达觉得发家的机会来了,打算拦截过往船只,这可比打劫小股商队的收入多得多,然则官军在永济渠沿岸严密布坊,这买卖可不好做。

        加上运河上的船队多有“保镖”,一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出身,玩起命来不比他差,又敢下死手,所以打劫的风险越来越大。

        眼见着这买卖是做不成了,高士达养不活手下好汉,于是想找靠山。

        贝州境内有一大泽,名为高鸡泊,内有远近闻名的“高庄主”高必达,高士达觉得自己和对方说不定是亲戚,便带着手下去投靠。

        看准机会,来个鹊巢鸠占,以高鸡泊为根基,招募人马,囤积兵器,待得时局有变,趁势而起。

        结果在高鸡泊里呆了一段时间,高士达发现这高庄主手段了得,其手下个个都是人才,看样子很难撼动,而自己的手下,反倒有被对方“挖”过去的可能。

        这下高士达可坐不住了,他好不容易扯起来的队伍,是要以此做一番大事的,哪里能让别人吞并。

        恰逢朝廷收复辽东,鼓励百姓“闯辽东”,那高庄主张罗着派人到辽东闯一闯,高士达趁机要求去见识见识,于是靠着对方推荐,联系上了“北羊”的掌柜。

        高士达以组织青壮“闯辽东”的名义,到贝州武城的“北羊”分号做了各种登记,然后让手下接受“培训”,“培训”的内容之一,竟然真的如传闻所说的那样,是学习如何使用火铳。

        而教授火铳的教头们,带队头目就是陆有福。

        陆有福也是冀州人,当年也是一条好汉,和高士达算是相识,后来给那“北羊”卖命当了“髡兵”,大家都以为这傻鸟必然死在海外什么地方,未曾料却混出名堂来。

        高士达跟同乡打听了许多事情,愈发觉得到辽东有奔头,但他没有本钱,只会砍人,做买卖是不行的,开荒也不乐意,所以,他的队伍就成了“北羊”的“签约”毛皮猎队,到辽东专门弄毛皮。

        听说辽东那鬼地方猛兽多,还有很多吃人的靺鞨部落,所以朝廷允许在辽东开荒的人持有火铳,高士达觉得仅仅为了这一点,就得去辽东。

        他想清楚了,到了辽东,必须办法扩充队伍,买多多的火铳,等到时局一变就造反...起事。

        这几年,朝廷连年大兴土木,粮价又低得令人发指,许多农户都过不下去,把地租给商社,自己去“做工”养家糊口,高士达觉得这是天下大乱的前兆,所以起了心思。

        他要趁着“闯辽东”,多囤积火铳,待得天下大乱,就要扯旗举事,变成人上人。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高士达觉得这话说得好,凭什么有人生下来就锦衣玉食,他高士达就得家徒四壁过一辈子?

        此刻,正畅想日后荣华富贵的高士达,被陆有福拍醒:“老高,想啥呢那么入神?你那手下炸毛了,不管管?”

        高士达抬头一看,却见自己一个手下和教头吵起来,马上板着脸,大步流星冲上前:“嚷嚷啥,嚷嚷啥!教官的话都不听,信不信老子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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