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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最爱之物


通红的太阳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几乎是一个瞬间,周遭的一切都明亮起来。

        一场来得快去得快的暴雨并不能改变干旱的天气,天空依旧是深邃的碧蓝。地上的水气被阳光一照,有蒸汽从龟裂的缝隙中腾起,弥漫在平原镇里,幻化出五彩之色。

        洪泽湖还是看不到,大片滩涂在脚下延伸,直到远方无穷处,风吹来,有灰尘轻扬。

        这是战斗结束后的第三天,李成的主力部队来得好快,已经尽数进驻平原镇。

        镇中到处都是灰色的帐篷,满耳都是“丁冬”声,那是李成军正在修葺营寨。超过五千人马同时动手,鹿砦、栅栏、土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矗立起来。

        王慎被关在库房里两天三夜,吃得还算不坏,睡足了觉,清晨起床后在里面坐了一个时辰,现在被两个卫兵押出去见李成,嗅到外面清新的空气,直觉得精神抖擞。

        老实说,两百人呆在一个库房里的感觉非常糟糕。里面又闷又热,汗臭味、屎尿味浓得化不开,再呆下去大家都有害瘟疫了。无论如何,得尽快让大家得到自由。

        李成自从接到我所写的那份假圣旨之后,一直对他避而不见,想来也在权衡是否受朝廷招安。今天他叫人请我过来,想来已经有了决断。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我已经用话将住他,想按理李成也不会为难我等。今日,一切都会有个结果的。王慎这么想。

        一想到就要和这个时代最强的的几个强者之一的李成见面,竟不觉有些紧张起来。

        走在路上,王慎四下观察,发现平原镇中的士卒虽多,可李成部的人马军纪还算不错,一切都布置得井井有条。在冷兵器时代,军队的战斗力主要体现在纪律上面。此刻的李成不过是一个流寇,他的部队能有这样的纪律,那可是相当了不起的。

        平原镇很小,就一条两百米的街道,只几步就走到尽头。旁边是一座院子,门口站在四个挺胸兜肚的甲士,这里就是李成的中军行辕了。

        进了大门之后,里面空荡荡也看不到几个人,一切都显得异常安静。

        绕过大堂进了院子,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李成,王慎的心脏微微一紧。

        院子甚大,里面有一个兵器架子,上面插着槊、枪、矛、斧、叉等十八般兵器,地上还放着石锁和杠铃。

        下了一场雨之后,天气突然冷了下去,有种秋天的感觉。

        李成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短衫,汗津津地站在一颗大树下,接过一个士兵递过去的毛巾不住擦着。显然,他刚打熬完气力。

        树叶已经泛黄,在风中一片片落下来。

        看到王慎后,李成将毛巾扔给卫兵,微笑道:“王大使来了,还不快进来。”

        “见过李将军,将军一大早就叫我过来,可是已有决断。”王慎应了一声走过去。

        李成突然仰天大笑:“大使倒是心急,只一日就等不及了?张相公不请一个老成执重之人过来,却叫了你这么个毛糙的武人来做此大事,却是叫人费解。”见王慎一脸的窘迫,他继续笑道:“这可不想四天来,以两百弩手硬扛李昱一万前军的那个霍去病。某不禁怀疑,是不是看错了人。”

        这笑声也不知道是夸奖还是嘲讽。

        王慎心中抑恼,接着猛地醒悟:这李成使的正是后世谈判桌上的心理攻势,欲要先声夺人挫我锐气,以强大的气场带节奏。嘿嘿,还好遇到的是我这个经验丰富的谈判高手,不然还真要被他吃得死死的。

        也一笑:“张相公素闻李将军是个放达豪迈之人,淮地烽烟四起,若来的是个迂夫子,怕是也走不到天王跟前。就算勉强避过战火,说些不着调的话儿,以你的性子,早就打将出去了。与其和天王弯弯绕绕,还不如我口说我心。”

        李成的笑声停了下来,眼神收缩成两点,刺在王慎身上。

        王慎感觉到巨大的压力,却是不惧,微笑着回头看去。

        “好,张相公没有派错人。”良久,李成点了点头。话还没有说完,他脚一勾,勾起两根白蜡杆子,伸出手来抓出一根,然后“啪”一声将另外一根敲给王慎,暴喝:“接住!”

        王慎下意识地接住白蜡杆子,还没等他回过神来,李成就“呼”一声一棒打来。

        长棍停在王慎头皮上,劲风刮脸生痛:“动手,接过我三招再说。”

        话音刚落,白蜡杆子缩了回去,在前面一抖,抖成一个大花,正是大枪的招式。

        然后,六七道虚影同时朝王慎戳来。

        “仆仆仆”一阵连绵不绝的轻响,电光石火中王慎也不知道中了几枪,当真是痛不可忍。

        这就是超一流高手真正的实力,别说同他动手,连人家的招式都看不清。况且,王慎根本就不会武艺。

        “第一招。”李成说话中,枪头又是一收,搭到王慎的枪杆子上,顺势朝下一滑,打在他的右手上。

        疼得眼泪都要出来,感觉右手已经没有了感觉。

        王慎急忙松开右手,朝后一跃。

        李成朝前跨出一步,长杆前刺,戳到王慎的腹部。

        翻江倒海的痛楚,早饭都要吐出来了。

        “这是第二招,如果生死相搏,你已经死了十回。”李成大喝,声如霹雳。他又抖动白蜡杆子。身前是大大小小三四个枪花,虚虚实实,看得人眼花缭乱:“王道思,你带兵是不不错。战斗之场,长枪大戟,重甲战阵,个人勇武是没甚用处。可你是先登陷阵之士,不能一辈子躲在后面。战争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发生,你不能保证你每次身边都站着一群重甲虎贲。比如前天那一战,某不就杀到你跟前来了?若我愿意,你早就变成死人了。王慎,你那日挡我那一刀就有点意思,还记得起吗?来,接我一槊!”

        枪花一收,凝成一线,直刺。

        ……

        怎么不记得?

        黄疸色的天空,满是人血的土地。

        如飓风般袭来的铁骑。

        马蹄卷起的泥浪。

        不屈的战意。

        那用尽所有精气神的一刀。

        ……

        “杀!”王慎身子一侧,一棍朝前,如斩马刀般斩去。

        一线长槊消失,两条白蜡杆子架在一起,定在空中。

        如狂风般的滔天巨力消失了,后面是李成欣赏的眼神:“不错,有灵性。武艺,或者说杀人的本事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不外是将招式反反复复练上一千遍一万遍,直到成为你的本能。每战,甚至不用想,身子就会告诉你接下来该做什么?某不是自夸,枪棒打遍河北无敌手,你可得我三成手段。留下吧,我背嵬军正缺一个统制。”

        汗水如浆而出,顺着鼻尖不断滴落。刚才这三招说起来长,其实就是一个瞬间,王慎却感觉所有的力气都快耗尽了,脚不住抽搐。

        不过,在这样一个有着强大气场的人物面前,他却不能输阵。这样的人物他在后世的商场和官场上见得实在太多了。如果你输了心气,不但会输掉底裤,还会被人瞧不起。不能做为平等的对手看待,还怎么谈判?

        他吸了一口气,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突然笑道:“天王这是要传授我武艺,招揽我吗?承蒙青眼,王慎感激不尽。不过,我现在在张相公幕中听命,若天王真瞧得起在下。等受了招安,可向相公讨人。王慎素有投笔从戎,杀敌报国的志向,如果能够在天王麾下从军,倒也能一展我胸中抱负。”

        开玩笑,没错,你李成是有强大的人格魅力,不然未来也不可能成为伪齐的擎天一柱。可是,你将来是要当汉奸的,我可丢不起这个人。

        再说,我王慎一个现代人,可没有古人的家国情怀,只想快点带着安娘姐弟和两百辎重营士脱离这个大战场,逃到江南去。

        听到王慎这一席不卑不亢的话,李成眼中的欣赏之意更浓,又带着一丝遗憾:“这样啊!”

        说罢,就将白蜡杆子扔到一边。

        王慎松了一口气,问:“李将军,招安一事不知你想得如何了?”

        “好,说正事吧。”李成一屁股做在椅子上,又指了指旁边,示意王慎坐下说话。

        他伸出手懒洋洋地抓着自己的背剂,一刻不停地动着:“某是自在惯了的人,真受了招安,归刘平叔节制,怕是受不了那约束。还有,俺也不是没有受过招安,结果如何,官家就给了个名号,却一文钱军饷也没有拨下来。呵呵,王道思,你说我没事给自己找这么个婆婆有意思吗?”

        李成这人有两张脸,战阵厮杀的时候矫捷如虎,如同脱鞘而出的利刃,可平日里却是一副懒洋洋混不吝模样。

        王慎整理了一下思路,正要开口,李成却一摆手:“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外是某夺了泗州,直接威胁到北面的淮西淮北和南面的扬州,这就是一个冲地,人人必欲争夺之。如果受了招安,也能安心居住。可是,某却不怕,也没有受招安的兴致。此事,我已经思虑了一日一夜,觉得毫无必要。”

        “好吧,既然天王心意已决。那在下只能回张相公那里复命了,还请将军释放我的一众手下,在下即刻起程回官家行在。”王慎站起身来,拱了拱手,正欲告辞。

        李成受不受招安,他才不在乎呢!反正只要能够保住大家的性命就成,此事已经了结,大家都活着,也算圆满。还好还好,我的假圣旨总算把李成给骗过去了。

        “慢着。”

        王慎:“天王还有什么话说?”

        “王大使可是个难得的人才,想来在张浚相公那里也极受重用,将来必能脱颖而出。说不定过得几年,大宋朝就会冉冉升起一颗闪亮的将星。”李成满口的夸奖,双目亮得怕人。

        王慎心中一沉,感觉大大地不妙:“在下不过是张相公幕中一芥食客,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敢有其他心思。”

        李成突然爆发出大笑:“看来,你还是瞧不起我这个流寇啊!知道我李成平生最爱何物?”

        王慎:“不知。”

        李成:“某最爱虎贲勇士,最爱知兵的英雄,而你就是,某是不会放你走的。我手头正缺人,就算是威逼利诱,也得把你留下。若不答应,两百俘虏某一天杀十个,先杀民夫,再杀军士,然后军官,最后杀你妻小,直到你应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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