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林奕感叹了一会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人家的家事他也不好强行的插手,他没有这个权利去干涉。
不过,林奕想,孙老大夫妻分开,或许对孙立春来说是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过一段比较安静的日子。
林奕没有八婆的潜质,感概过一会儿,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林奕点了点手上的现钱,卖地卖了120两,几乎白赚了一半,再加上穆·人傻钱多·秦的定金50两,林奕琢磨着,看来可以开始发展他的农庄大业了!
林奕要买地还是要找钱村长,林奕到钱家的时候,云婶子正含笑送一位胖胖的妇人出门:“哎呀,我家圆圆的事就牢您多费心了!”
那胖婶子四十左右的年纪,富态的脸上堆着客套的笑:“应该的应该的!”
云婶子悄悄从袖子里拿出一个荷包塞到胖婶子手里:“一点小意思,您别嫌弃,要是真成了,再给您包个大的!”
胖婶子掂了掂手里的荷包,笑得牙不见牙:“哎呀,大妹子你这也太客气了!你家闺女包我身上了。”说着毫不客气的把钱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那……那……你……你……路上……小……小心!”钱圆低着头站在一边,被自家母亲一胳膊肘子一推,结结巴巴道,脸红得像涂了染料,就差冒烟了。
林奕在一边囧着脸看着钱圆通红的脸,这姑娘对着女人也这么紧张是几个意思?
“多乖巧的姑娘,行了,我走了,下次有好消息我再来!”胖婶子僵着笑脸绞尽脑汁赞了钱圆一声,一转身脸上的笑就淡了几分,这姑娘连话都说不利索,脸红成这样,别是有什么毛病吧!
胖婶子摸了摸鼓鼓的荷包,现在钱就这么多,要是真成了,红包铁定也不会少的,连这样的姑娘都嫁得出去,她的名声必定也能高不少。
不过,想起云婶子提的女婿的条件,胖婶子撇了撇嘴,有人愿意娶就不错了,还那么多要求,真是!
“哎,小奕?你咋来了?”云婶子看着自己闺女正来气,余光就瞥见了林奕,变戏法似得扯开笑脸。
“云婶子,我来找村长。”林奕也笑道,冲着偷偷看过来的钱圆笑笑。
“小奕哥哥!”钱圆和林奕最近也见过几次,反应比上次平静多了。
钱村长正好在家,见林奕又要买地,这次决定亲自带着他看看地。
锦凤村附近有一座山叫凤凰山,靠近凤凰山的山脚下有一大片的土地,土地质量不算太好但也不差,因为离村子比较远,一直也没有卖出去几亩,大片都空着。
林奕最后一口气买了十亩田地。林奕看上这块地的还有两个原因,第一是这附近的地都还没有卖出去,以后能继续购买,第二是这块地靠着的山上有一个泉眼,出水量也不小,方便喝水灌溉。
林奕买好地看了看时辰,婉拒了云婶子热情的挽留回家了,家里还有一大帮子人嗷嗷待哺呢!
“漂亮哥哥,这是我侄女!我是她叔叔!”林山带着穆秦下了楼,骄傲的跟新认识的漂亮哥哥介绍坐在床上的林恩。
穆秦挑挑眉,看着坐在床上,自顾自玩衣服,乖巧得不得了的小女孩。
林恩听见声音,抬起头,大眼睛眨巴两下,目不转睛地盯着穆秦看了几秒,呵呵呵的笑起来,小手松开自己的衣服,伸向穆秦:“呵呵,爸爸……呵呵”
林奕到家的时候正巧听见林恩说了一个含糊不清的“爸”字,瞬间觉得自己心拔凉拔凉的。他教林恩喊爸爸了好久,每次林恩都只会喊“抱抱”,居然第一次开口就是喊别人爸爸!
林奕觉得比闺女是隔壁老王的更惨的就是自己闺女喊隔壁老王爸爸!
林奕默默瞅着自家闺女笑得跟个二傻子似得,再打量一下隔壁老王·穆秦面目表情的脸孔,心里放心了:这两个人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穆秦惊奇得看着小小的一团,略僵硬的托起小孩柔软的躯体,心里说不出的柔软。
他跟青儿成婚十几年,夫妻感情深厚,一开始两人的能力还不足以保护好一个幼小的生命,两人心照不宣的没有提起生孩子的事,等到后来,两人成为了人上人,可那时青儿的身体却不适合孕育子嗣,在妻子和孩子之间,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与他相濡以沫相伴多年的妻子,为怕她难过,他一直表现出对孩子的不喜,不想给她太多的压力,是以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会把孩子送到他面前,后来他四处漂泊,也没有谁会把孩子给一个陌生人来抱。
穆秦回忆着当年的种种,小孩可不给面子,林恩被抱的不舒服了,小身子扭来扭去,就看到站在门口的林奕,瘪瘪嘴:“抱……抱……”
林奕:……
喊谁爸让谁抱去!
穆秦本身就不会抱,手里的小孩还一直动,他一紧张就稍微用了用力,怕她掉下去。
“抱抱!”林恩可怜兮兮的睁着大眼睛看着林奕。
林奕心里的小醋意瞬间被林恩卖萌的表情打败,心里唾弃自己,多大的人了,还跟小孩子较真。
“我来吧!”林奕心疼得从穆秦怀里结果小林恩,熟悉的姿势和怀抱让林恩满足得咯咯笑。
穆秦手上的□□解除了,心里暗抒一口气。
“胡三爷呢?”林奕稍微哄了哄林恩,就把她放在床上自己玩。
“他回去拿衣物了。”穆秦理了理被林恩弄皱得衣服,淡淡道。
“拿衣物干嘛?”林奕奇怪,胡三爷的衣服穆秦又不能穿,再说,胡三爷也不会把自己的旧衣服给穆秦穿。
“他也住这。”穆秦袖着手慢悠悠的出门转悠。
林奕:……
人家出了五十两的房租,再多住一个人,他也不能说什么呀!
胡三爷很快就拿着行李过来了,胡三爷的行李不多,背上背了一个不大的包袱,手里还拎着一个竹筐。包袱里是几套常换洗的衣物,竹筐里是什么就不知道了。
“三爷,您拿来的这个框子里是什么?”林奕围着竹筐有些好奇,竹筐编织得还挺细密,从狭小的缝隙里什么都看不见。不过,家里什么都有,他会带什么东西过来呢?
“是鞋子。”胡三爷过来打开竹筐,就见里面有大概七八双的鞋子,大都是黑色的,看上去像是穿了好几年的。
“三爷,你带这么多鞋子干嘛?”林奕抽了抽嘴角,这是把家里的鞋子都带过来了吧?
“鞋子放在家里我不放心!”胡三爷四处看了看,没有地方放呀!
林奕囧:不放心啥?谁还要偷你几双穿过的破鞋吗?
“楼下有杂物间,要不放那里去吧!”林奕道。
“就放竹筐里吧!”胡三爷找了一个角落一放,站在榻榻米旁边一看,恩,正好在视野里。
林奕看着胡三爷宝贝的样子,嘴角抽得更加厉害了,这是啥癖好啊!喜欢搜集穿过的鞋子?
穆秦出去溜达了一圈又回来了,扫视了一圈,看见角落里的竹筐也没说什么,好像已经习以为常了。
“这是书柜?”穆秦之前没有仔细的打量二楼的摆设,现在仔细一看,才发现这的布置还挺有趣的,二楼成l型,地板刷了透明的清漆,露出质朴本真的木头纯色,楼梯口前方就是他之前躺的地方,说是一张床,却比普通人家的床要大的多。右边放着一个案几,两边各放有一个蒲团,四周的墙面上都定制了空空的柜子。
“对!”林奕看了一眼书柜,有些羞愧,打了这么大的书柜,里面却连书都没有。
“书呢?”穆秦挑挑眉。
“咳!给小山准备的,以后要考秀才的!”林奕心虚得往林山身上推,小山应该不会知道的……吧?
好在穆秦似乎没发现什么,没有继续问下去。
半夜,等林山和林恩都睡着了,林奕和林谢就跟着胡三爷挖密室。密室的地点在河边,附近的住户都不近,再加晚上呼呼的风声,只要小声一点,基本上就不会有人听见。
虽说是半夜,但是天上的月亮还是挺亮堂的,大家也都看得见彼此,所以出门的时候虽然带了灯,但是却没有点。
胡三爷带得路,他毕竟熟门熟路,三两下就找到了地方,三人麻利得开挖。
挖着挖着,林奕觉得奇怪了,为什么林谢总是一个劲得靠过来,两人的手都互相打到好几次了。
“林谢,你过去一点。”林奕凑过去小声的跟林谢道。
林谢没有反应。
“林谢!”林奕抿唇,稍微提高了一点声音。
“哐啷!”一声,林谢手里的铁锹一下掉了。
林奕和胡三爷都被惊到了,林奕抖着声音得问道:“怎么了?”
林谢捡起铁锹,半张脸掩在黑暗里,犹豫道:“我觉得有点不对劲!”
“不对劲?那里不对劲?不会有鬼吧?”林奕慌张的看着四周。
胡三爷和林谢都转头看他,一言不发,此时一片乌云正巧挡在明亮的月亮上,投下一片阴影,若隐若现的三人都隐没在黑暗里,一瞬间,风声似乎是变大了,还夹杂着沙沙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声音。
“林……林谢,你……你别吓我!”林奕看不见人,但是旁边传来的热热的气息让他知道林谢就在旁边,他一把抓住对方的胳膊,色厉内荏道。
林奕最怕的就是鬼了,谁说经历过末世的人不能怕鬼,就算是在末世也是没有鬼的,他是喜欢看盗墓的,但他看的里面只有可爱的粽子,没有鬼呀!
“我没说有鬼!”林谢皱眉忍着林奕手上的力道,解释道。
没一会,乌云就过去了,月光重新降临大地,林奕眼前再次恢复了光明。
“你故意吓我是不是?”林奕松了口气,想起自己刚刚胆小的样子,唬着脸先发制人。
“你自己说有鬼的!”林谢抽了抽嘴角,一针见血。
“……那,你说什么不对劲?”林奕选择性失忆的片段被迫想起,确实是自己作死先提的鬼,但要不是林谢说不对劲,他也不会想到这一茬嘛!
“我说不对劲,是因为,我们挖了这么深了还没挖到!”林谢无奈道,之前他们大概挖了半米多一点就挖到了石板。
林奕看了一眼在月光下,被他们挖出的一米深的大坑,抬头看向对面的胡三爷。
胡三爷捋着胡子,笑眯眯:“可能挖错地方了。”
林奕:……
林谢:……
“哎!也不能全怪我呀,你们一开始不是也没有发现不对劲吗?”胡三爷吭哧吭哧的拿着铁锹跟上林谢和林奕。
林奕&林谢:怪我们喽?
顺着河边来回找了一会,终于确定了位子。
胡三爷进去拿,林奕带着林谢守在洞口,既然不是墓地,只是一个密室,林奕也就不敢兴趣了。
林奕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着,清了清喉咙,戳戳林谢的胳膊:“你是不是怕黑啊?今天一个劲的往我这边蹭?”
“没有!”林谢道。
“哎呀,又没关系,小孩子怕黑很正常的,我不会说出去的。”林奕和颜悦色道。
林谢看了一眼林奕的笑脸,嘴角扬了扬,没说话。
怕黑就怕黑吧!要是他否认,他得炸毛了吧!
胡三爷很快就拿着一个盒子上来了,然后把挖开的土再盖上压实,撒上表层的土壤,基本看不出来被挖过的痕迹。
三人回到家,胡三爷打开盒子,盒子里都是一锭锭的银元宝和一沓银票,胡三爷拿出五十两交给林奕,然后抱着盒子上了二楼,交给自己主子去了。
林奕仔细打量了一下手里的银锭,看看没有什么官戳,放心的揣进了袖子了,然后放进空间。
“走了,睡觉!”林奕喊了一声林谢。
虽然半夜才睡,但是早起习惯的林奕还是到点就睁开了眼睛,然后洗漱,做早饭,打扫卫生的事情就交给林谢做了。
早饭的香味唤醒了床上的小懒虫林山,林恩现在已经不喝奶了,吃一些弄得软烂的食物,只要把她的那一份放在锅里多煮一会儿,也不用额外费什么功夫。
穆秦起得也不晚,抱着昨天晚上胡三爷从密室里拿出来的木盒踱着步下来吃早饭,身后照例跟着胡三爷。
林奕把早餐端出来,一人一碗粥,再加上林奕自己做的鸡蛋葱花饼,林山一个人就能吃掉大半个葱花饼。为了控制林山吃得太多,林奕特地把葱花饼分成一块一块的,放在各自的碟子里。
穆秦把手里的木盒放在一边,端起粥碗慢慢得喝着,却并不吃鸡蛋饼。
林山早就巴望着别人碗里的饼了,见穆秦不吃便卖萌道:“漂亮哥哥,你不喜欢吃的话给小山吃呀!哥哥说食物不能浪费的。”
林奕干咳一声,示意穆秦不要给林山。
穆秦明显接收不到林奕的脑电波,微微笑着点点头,把自己门前的碟子往林山门前稍微推了推:“你吃吧!我吃素。”
林奕一愣,转头看向胡三爷,他之前明明问过胡三爷,胡三爷并没有说穆秦是吃素的。
“主上,你吃素?”胡三爷也一头雾水,他记得主上是吃肉的啊!以前打仗那会儿,主上还经常带做好的牛肉干,遇到伙食不好的时候可以加餐,他作为主上的亲卫,有幸吃过几回,味道可好了,现在想起来还直流口水呢!倒是夫人是吃素的,一手厨艺绝佳,即使是素菜也做得色香味俱全,让人啧啧称赞。难道是他年纪大了,把两人搞混了?
穆秦淡淡的点头。小的时候他不受宠,经常受欺负吃不饱肚子,常常吃的就是一些没有油水的素菜,在他眼里,天底下肉才是最好吃的,后来他强大了,有吃不完的肉,但是对肉的执念一直都在,她虽然崇尚吃素,但是也没有强逼他跟着一起吃,只是会做好多好吃的素菜跟他分享,他看她做的那么认真,也尽可能的少吃一些荤食,但基本上每天都会吃上一顿肉食。
后来她突然离开,再也没有人做的出那么美味的素菜,但是他却对以前钟爱的大鱼大肉失去了胃口。他学着以前她的做法去做菜,把一帮手下吓得以为他得了癔症,可无论试验多少遍,依旧做不出来她的味道,也再没有人再他耳边得瑟:我的厨艺可是天下第一,就算是素菜也做得比肉菜好吃!
林奕明显感觉道穆秦一瞬间的低沉,默默得喝着粥,不说话。
林山显然还没有这技能,深怕林奕反应过来抢他的吃食,三两口就吞下了肚,然后指着穆秦手边的毫不起眼的箱子好奇得问道:“漂亮哥哥,那个箱子里是什么?”
穆秦周身的气场仿佛被一句话打破了,他伸出白皙修长的之间,轻轻的抚摸着比巴掌略大一些的小箱子,缱绻的目光落在箱子上,仿佛见到了自己的爱人:“是我夫人的灵魂。”
林山一脸神奇的看着穆秦:漂亮哥哥好厉害,居然能把夫人的灵魂放在箱子里。
林谢:这人傻了!
胡三爷老泪纵横:主上想夫人想得都魔怔了!
林奕:……
怎么有种往玄幻修真文发展的趋势……
穆秦自顾自得喝完粥,抱起小箱子上楼了,留下几个人在自己的想象中凌乱……
林奕琢磨了半晌,还是没有搞明白到底穆秦说的是不是真的,但是穆秦也不像是会开玩开玩笑的人,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会让穆秦说出这样的话?
由于穆秦实在把那小箱子看的太紧,林奕也不敢偷偷去看,要是被误会想偷他夫人的灵魂,估计小命就没了。所以林奕也就琢磨了一会儿就放弃了。
林奕买好了地,农庄就正式可以进行建造了。林奕原先的农家乐在现代很有市场,是大环境导致的,现代文明的高速发展,让不少城市的人生活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导致不少人都及其崇尚慢节奏悠闲的农耕生活。尤其是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日趋减少的农耕面积,使得农家乐这种亲近自然,享受自然的机会尤为难得。但是在古代,却没有这种优势,如果还是按照以前的样子开一家农家乐,铁定没有在现代发展的好,毕竟要感受自然,出了城,随便找一个农村都比农庄更贴近自然。
所以林奕是打算将古代文明和现代文明相融合,建立一个与众不同的世外桃源。世外桃源,在林奕的印象中,就应该是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很容易就能满足一个人基本的生活需要,衣食住行,但是身体的需要满足了,但是精神呢?所以农庄里应该要有不少的设施,学堂,药铺,医馆,这些都不需要太多,一家足以,但一定要是最好的,即使做不到最好,也必定是最有特色的,是外面都难以做到的,这些就需要网罗大量的人才,再依赖于现代文明,两相结合,也不是不可能实现。
当然要做到林奕理想中的样子估计要花好几年的时间,但是他不急,伟大的事业总是要慢慢来的,除了结果过程也很精彩。
万里之行,始于足下,林奕首先要决定刚买的十亩地用来做什么!买了地总不能就把地荒废在哪里吧!在林奕的设想里,他想把整个农庄分成四部分,打造出分别以春夏秋冬四季为主题的特色景观。刚买的那十亩地只够用来做四季中的一季景观,林奕打算先种上桃树和梨树,来年的春天可以开花,夏季可以结果,至少可以赚回些成本。虽然有穆秦的钱在,但是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想去问他借。
林奕特地去找张婶么一家,帮忙找来大量的适合移植的桃树和梨树,把整个十亩地都种上了。张婶么一家只以为林奕要弄一个果园,没有多问些什么,林奕怕麻烦也就没有特地得去解释,事情八字还没一撇,过早说出来也没有意思。
移植完,林奕就带着林谢和林山照顾起了十亩地的果树,等着来年大丰收之后大赚一笔可以继续买地,扩大面积。有空闲的时候就跟穆秦聊聊天,了解一下这个时代最顶尖的人才和技术,虽然穆秦说的不多,但也够林奕了解不少东西了,林奕每次和穆秦聊的时候,林谢会默不作声地坐在一边听。
“是吗?刮骨疗伤?这么厉害!”林奕故作惊讶,毕竟华佗早就实践过,现代医术也是动不动就开膛破肚,实在是稀松平常。
“恩,神医陆品医术确实名不虚传。”胡三爷也是见过陆品德,说起陆品的医术,他也是赞不绝口,只一点,这陆神医有个怪癖,只治疑难杂症,普通的病是请不到他出山的。
“你最近对这些挺感兴趣啊?”穆秦坐在二楼的案几前,静静的翻着手里的一本书,手边摆着一杯清茶,笔挺的坐姿,沉静的姿态,映衬着背后窗外青翠的风景,显得格外赏心悦目。
“啊!随便问问,没见过世面,好奇嘛!”林·没见过世面·奕笑嘻嘻道。
有的时候林奕问多了,穆秦就会问出类似意味深长的话,林奕总觉得他似乎知道什么,但他又从来没有说破过,林奕也就当作不知道,毕竟他也没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只是没有成功前他不愿意随便嚷嚷而已。
林奕基本上每次这么厚脸皮的一忽悠就过去了,这回穆秦却合上书,看着林奕,慢悠悠道:“我手里有不少钱。”
林奕:恩?这是什么意思?
穆秦继续:“放着也是放着,看看能不能借出去。”
林奕眼睛一亮:“要不你借我吧?看在我们熟人的份上,利息少一点呗?”
穆秦垂着眼,目光在小箱子上赚了一圈:“行,利息按照民间借贷的六成算。”
林奕设想出这么大的构思的时候,最愁的就是资金,但是他现在不用愁了,因为他找到了穆·人傻钱多·秦,有他做后盾,那他就可以大刀阔斧的做了。
林奕拿着穆秦的钱,又在原先的地方买了十亩地,挖了荷塘,建了小桥回廊,准备种上荷花,花开的时候,一定美不胜收。
就在林奕忙忙碌碌中,秋天过去,冬天来临了。
冬天的夜晚寒风凌冽,大家吃晚饭的时候略微暖和起来的手脚逐渐开始冰凉。林奕呵着暖气搓搓手,从杂物间里拖出一口铁锅。
“我们烤个火暖和暖和!”林奕微微笑道。
在林奕小的时候,家里也会这样弄个火盆,放在门口,大人小孩一起围坐着,温馨愉悦的气氛之下大家随意得聊着天,一个晚上讲得话抵得过过去一年。后来家里用上了电和煤气,晚上的时候都是躲在房间里吹空调看电视度过。到了古代,又能体验到烤火盆的乐趣,也是一个意外之喜。
林谢见林奕兴致高昂,默不作声地去厨房拎出一捆干树枝,熟练地点火。林山乖巧的端了四张小板凳摆在火盆边上。
林谢拿火钳波动了一下铁锅,橘黄色跳动的火苗猛地扬了起来,铁锅里传来轻微的噼里啪啦声,随之而来温暖的光芒驱散了身上的寒意,林奕伸出手,放在火苗的上方,感觉自己冰冷僵硬的手指逐渐恢复温度。
胡三爷跟着端了两张凳子过来,连平时不怎么下楼的穆秦也心血来潮得坐到火盆边烤火,默默得看着火盆发呆,俊秀的侧脸在火光的掩映下仿佛镀了层金光。
林恩黑葡萄似的眼睛好奇的看向火盆,两手朝着火苗一握一握,林恩还说不利索话,嘴里含糊不清得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不安分的小脚蹭着地一个劲得往前扑腾,被怕她摔跤的林山搂住,只能在原地手舞足蹈。
“小恩乖乖的喔,不能过去,很危险的!”林山抓住林恩的手,低着头哄因为过不去而闹脾气的林恩。
林山算是家中的幼子,家里全是比他年长的,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辈分比他低的侄女,可以让他过过当长辈的隐,自然不会放弃,在林恩能爬会走的时候就是基本是他照顾了,林奕忙着农庄的事。可能农村的孩子都有带孩子的天赋,林奕看他照顾得不错也就放手让他带了。
林谢垂头,沉静的目光盯着火苗一动不动,思绪不知道已经跑到哪里去了。
“林谢!”林奕喊了一声。
“嗯?”林谢抬起头,目带询问的看向林奕。
“你干嘛呢?喊你一直都不说话!”
“过完年,我想去当兵。”林谢沉默了一会,闷闷地开口道。
林奕一愣:“为什么?”
林谢来了这么久,他早就知道他肯定身份不一般,迟早会离开的,但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林奕多少有点不舍,一点征兆都没有。
林谢考虑了好久这个事情,他想当兵时早就计划好的事情,在他来到这个家之前就有的计划,在这里生活得□□稳幸福,他一度以为自己能忘记仇恨,成为一个普通的农民,他也相信父母不会责怪他,在送他离开的那天,父母就让他隐姓埋名做一个普通的人。但是他忘不掉,午夜梦回,那一天的情景总是在他脑海里盘旋不去,除此之外,林奕也是也是一大原因,呆在林奕身边越久,他就越有危机感,自己还太弱小,而林奕绝非池中物,总有一天他会到达自己触碰不到,保护不到的地方,就想当初父母遇难,而他无能为力一样,所以他迫切得想要变强,这样才能保护林奕,将他纳入到自己的羽翼之下。
“小哥哥,你要走吗?”林山听到林谢的话,紧张得看着他,他虽然还不明白当兵的意思,但是他知道小哥哥要离开了。
林恩懵懵懂懂得在林山怀里扑腾。
胡三爷是知道林谢家发生什么事的人,林谢所做的决定就在他的意料之中,他表现得很平静。
穆秦看了林谢一眼,又低头一下一下得摸着怀里的小箱子。
“恩!”林谢点点头:“我还有事情要做,等我做完了我一定会回来的!”他早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
林山不是很乐意,但是听到林谢说还会回来的,以为他只是出去几天就回来了,所以放下心来,又和林恩嬉笑去了。
林奕却有些沉默,当兵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林谢今年只有十岁,过完年也只有十一岁,这么小的年纪按照道理当兵都不会要他,除非是朝廷打仗急需用人的时候才会放宽要求。所以林谢必定是要上战场厮杀的,可这么小的年纪,上了战场也太危险了,即使他练了一段时间的武功,但是战场上刀剑无眼,一不小心就是要丧命的。
“你一定要去吗?”林奕盯着火苗道。
“恩。”林谢点头。
林谢既然已经决定了,林奕也不好说什么,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决定的,他觉得再危险也没有办法去阻止别人,林谢不是林山,他没有这个权利去干涉。
林奕这样对自己说,但是心头还堵得难受。
“哎!突然想吃烤红薯了,我去拿!”林奕起身,回屋去拿红薯。
林谢看着林奕的背影,张了张嘴,复又闭上。
一瞬间,气氛又凝滞起来,只有不知世事的林恩咿咿呀呀的声音。
林奕很快就拿着几个红薯出来了,扒开灰,小心得把红薯埋在灰烬里,红薯的个头不大,但是胜在纯天然无污染,味道要比现在的红薯好多了,尤其是烤出来的红薯,金黄软糯,一口下去恨不得把舌头给吞了。林奕做饭之后经常会埋几个红薯进去,吃完饭过一会儿,红薯就能熟,即使吃饱了饭,也还能再吃下一两个红薯。
林奕把红薯埋进去之后,又是一阵无言,林奕也没心情说话调节气氛了。
胡三爷左右看看,自家主上在发呆指望不上了,林奕和林谢兴致都不高,那么活跃气氛的重任就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咳,烤红薯好了吗?我们一起吃红薯吧!”
林奕:……
林谢:……
穆秦依旧神游太空。
林山眨巴着眼睛:“可是哥哥才刚放进去!”
林恩:“咯咯咯咯!”
胡三爷被小娃娃鄙视了,老脸羞得通红。
“差不多了,回去吧!”烤了一会火,等红薯熟了,林奕拨出来大家分了吃掉,就收拾收拾回家睡觉了。
林奕躺在床上睡不着,又不敢一直翻来覆去,生怕把林恩吵醒了。
“你睡了吗?”林谢也一样睡不着,听见隔壁的床传来轻微的震动,敲了敲墙壁,轻轻问道。
“没。”林奕道,寂静的夜里只有两人的说话声。
“对不起。”顿了两秒,林谢道歉。
“为什么要道歉?”林奕问。
“我惹你不高兴了。”所以道歉。
“没有。”林奕否认,他没有立场不高兴,他们两顶多算是房东和房客,人家上赶着要去找死,他也没必要拦着不是。
“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
“……”你保不保护好自己关我什么事!
“你睡了?”
“……”
“做个好梦!”林谢轻轻呢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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