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七章 无双谱(5)
再次踏入百里山庄,满眼净是萧索。
实际上,除了百里一如拜师那天,百里山庄已经萧索了整整二十年。
诺大的山庄只有百里十步夫妇和三个老仆。
百里一如不在,这让闫儒玉揪心。
“再也不会有人肯收他为弟子了。”百里十步叹息道。
被排在无双谱第四位的闫儒玉拒绝,本身已经宣告了这个年轻人资质不佳,不堪造就。
谁会收这样一个弟子?
“那……他去哪儿了?”闫儒玉问得很小心,生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
“跟一个铁匠走了,去学铸剑。”
“对不起。”闫儒玉低着头,不知还能说些什么。
“不必,你不过是说了句实话,并不欠我百里家什么。”
百里十步的脸上看不出情绪,说完这话,他伸手就要关门——百里山庄的大门。
“等等,”闫儒玉急道:“我是来拜师的,请你教我剑法……或者办法吧!我想打败通幽门!”
闫儒玉的脸涨得通红。
前两天还张罗着收弟子的人,如今却如一只落水的鸡,一身狼狈地回来求援,若不是手中吴错的剑支撑着,闫儒玉都要昏倒了。
说出这句话,已经用完了他所有的勇气。
百里十步道:“通幽门已经销声匿迹了。”
闫儒玉道:“死灰复燃。”
百里十步沉寂的眼中仿佛燃起来某种情绪,“你为什么想打败他们?”
“我的朋友被他们抓走了,我要救他。”
百里十步问道:“我可以教你,可不白教,你拿什么付学费?”
闫儒玉摸了摸揣在衣服里的钱袋,却没有掏出来,那钱袋实在太瘪,他只好咬牙道:“我虽然没钱,却有一把力气,一身功夫,只要你肯教我,我……”
“倒是正好有件事,用得上你的一把力气,”百里十步打断他,打开一张画像道:“你去杭州,找到这个人,杀了他。”
画像上是个年轻男子,很英俊,眉宇间有种富家公子特有的贵气。
“杀了他,您就教我?”闫儒玉问道。
“杀了他,我就教你,而且保证你打败通幽门,救出你的朋友。”
闫儒玉咬着嘴唇接过了那张画像,画像上是谁?好人还是坏人?百里十步为什么想杀他?他压根不想知道,他只知道,那个人就要死了。
杭州,西湖岸边。
初春第一茬草芽嫩得让野狗都忍不住要扑进去狠狠地打个滚。
虽不是鲤鱼最肥的时候,却别有一种熬过了寒冬苦尽甘来的滋味,对真正懂得美味的人来说,此时正是吃西湖醋鱼的好时候。
闫儒玉却没有这个兴趣。
并且,口袋里的铜钱也不允许他这样享受。
他的钱只够住三天最廉价的客栈,吃两天馍馍,可怜的是,今天就是第三天了。
所以,今晚上他仍能睡在破了洞的屋顶下,白天他却一口东西也吃不上了。
闫儒玉不想住在客栈里,住店的钱要是能省下来,够他多吃10天馍馍,可他不能随便窝在背风的小巷里睡觉。
那种地方睡觉也并不太糟,至少他见过乞丐睡在那里。
但是现在不行,现在他拿着吴错的剑,生怕一觉醒来怀里空空,剑已经不知去向。
若真发生那样的事,他非疯了不可。
人不吃饭能撑几天?或许3天吧,那么,他还有3天时间想出一个法子,一个找到画像上那个人的法子。
法子还没想到,倒是遇见了一个姑娘。
江南的姑娘总是更多情些,更柔弱些,当然,也更水灵漂亮些。
当几个赤膊大汉想欺负一个水灵漂亮的姑娘时,总会有多情的少侠乐意管闲事。
无双谱排名第四足以让闫儒玉比一般的少侠优秀一百倍,可他知道自己此刻有多狼狈。
打架总要消耗体力,这会让他连3天也撑不过去。
可是,如果坐视不管,日后他一定羞于跟吴错说起此事,他并不想这样。
剑一出鞘就挑飞了几个大汉的兵器,大汉们放了几句狠话,抱头鼠窜。
“姑娘,你没事吧?”
客套还是要有的,万一那姑娘是个俗人,拿白花花的银子来谢他的救命之恩呢?
那再好不过了。
可惜,姑娘既没有掏银子,也没有别的表示,只是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他手中的剑,说道:“这把剑不是你的。”
闫儒玉这才仔细打量眼前的姑娘。她不仅有江南女子的水灵漂亮,还显得英气逼人,那眉眼,竟与吴错有几分像。
“你认识这把剑的主人?”闫儒玉问道。
姑娘不答他的话,而是自言自语道:“怪了,这把剑比他的命还重要,怎么会轻易交给别人?”
“你认识这把剑的主人?”闫儒玉只得再问一遍。
姑娘还是不答他的话,反而问道:“吴错到哪儿去了?怎么不见他的人?”
闫儒玉叹了口气,只好顺着姑娘的话道:“吴错被通幽门的人抓走了。”
姑娘惊道:“抓走了?你既然拿着他的剑,想必是他的朋友,为什么不去救他?”
闫儒玉道:“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救他。”
“你打算怎么救?”
闫儒玉掏出那张画像,递给姑娘,说道:“想要救出吴错,得先杀了这个人。”
姑娘搭眼一瞧画像,冷笑道,“你是在找这个人喽?”
“正是。”
“我可以带你去见他。”
姑娘说完话转身就走,闫儒玉大步跟上,毫不迟疑。
这一路走得并不远,转过街角,姑娘进了一家其貌不扬的酒家。
姑娘进去,闫儒玉也跟着进去。
酒家里面比闫儒玉所想大了至少5倍,雕栏屏风极尽讲究,摆在桌上的一双象牙筷足够顶闫儒玉一年的花销。
姑娘信步上了二楼,闫儒玉也跟着上二楼。
二楼中央是个戏台子,戏台子周围八个雅间,无论哪一间的主位,都能透过一扇小窗恰好看到戏台。
八个雅间中本有两间坐了人,戏台上咿咿呀呀唱得极有韵味。
可是自从那姑娘一上楼,戏台上的花旦立马噤声,朝着姑娘行了个礼便下了台,两个雅间中的人更是起身就走,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
姑娘自然是进了位置最好的雅间,还没坐下,就有小二打点好了一切,刚刚那两桌人剩下的饭菜都不动声色地撤走了,饭菜余味也被一缕檀香代替。
她刚坐下,已有八冷八热十六道精致小菜端了上来。
菜端上来,她不吃,却冲闫儒玉做了个请的手势。
闫儒玉狼吞虎咽起来甚至连筷子都不用,端起一盘菜直接倒进嘴里。江南的菜本就精致,一口一盘,恰好十六口,桌上的菜就被他吃了个干净。
“吃饱了吗?”姑娘问道。
闫儒玉吃饭的功夫,那姑娘才只喝了一口茶。
“还好还好,半饱半饱。”闫儒玉答道。
“你已经见到画像中的人了,打算怎么杀他?”姑娘又问道。
“见到了?谁?店小二?唱戏的?还是那两桌食客?”
姑娘笑道:“你看他们中谁像?”
“我看,他们都没有你像。”
姑娘惊愕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不知道。”闫儒玉耸耸肩,“不过现在我却知道了,画像上不仅是个女人,还认识吴错。”
“我不仅认识吴错,还是他的姐姐,你还打算杀我吗?”
闫儒玉摇头道:“不对不对,我只听说吴错有个哥哥,是江南吴家的一家之主,人称吴大公子,却从未听说过他有姐姐。”
“若是现在,他的确要喊我姐姐,等我扮了男人操持吴家生意时,我自然是吴大公子,他当然会喊我哥哥。”
闫儒玉目瞪口呆,他怎么也没想到,吴错每每提起都十分尊敬佩服的大哥,竟然是个女人。
他终于明白,吴错为何曾跟他说“兴许你会很喜欢我大哥,我觉得你们俩很……般配。”
“你既然是吴错的……大哥,我当然不能杀你。”说出这句话,闫儒玉暗暗松了口气,他竟然差点就不问青红皂白杀了一个好人。
“算你懂事,”吴大公子赏了闫儒玉一记白眼,“我且问你,是不是百里十步让你来杀我的?”
闫儒玉再也不敢小瞧女人了,眼前这个女人比他见过的任何男人都聪明。
他只好老老实实答道:“不仅要我杀你,还要我把你的人头带回去,只有这样百里十步才啃教我办法,让我像他当年那样打败通幽门。”
“他的确有这个本事,可他做事也太绝了点。”吴大公子胸有成竹,轻笑道:“既然我知道了弟弟的下落,自然要想法子去救,就不劳百里十步操心了。”
“你?怎么救?”
“我虽然不会武功,却有一个懂武功的朋友,这位朋友一定肯帮忙。”
“可我们要对付的人,是无双谱上排名第三的熊五爷。”
闫儒玉不是故意给吴大公子泼冷水,他只是不想做无用功耽误时间。
“哦?这位熊五爷与周成相比,谁更厉害?”吴大公子问道。
闫儒玉的心跳都快炸裂了,周成不仅英俊潇洒、侠义心肠,还在无双谱上排名第二。
排名第二的意思是,正面较量只有一人能打败他,而这个人绝不会是排在第三的熊五爷。
“这位朋友难道是周成?”闫儒玉的眼中燃起了熊熊的希望,可他还是不敢相信。
“昔年周成路过杭州,囊中羞涩,我请他在吴俯住了三个月,日日好酒,临走又送上百金,他亲口答应,若日后混出名堂,吴府有难便是他周成有难,吴俯有仇便是他周成有仇。”
如果周成出手帮忙,吴错是不是就能救回来了?
当吴大公子大包大揽地表示自己去联络周成,让闫儒玉在吴俯小住几日,闫儒玉虽然心中忐忑,却还是答应了。
可他没能等来周成。
却在第二天等来了周成去世的消息。
一个自称韩止戈的人向周成挑战。
江湖中总有人做着一战成名的美梦,挑战无双谱上的高手就是个不错的选择。他们中绝大多数死于骄傲自负急功近利,但也有极个别的美梦成真。
无疑,韩止戈的运气不错。
据有幸观战的人描述,韩止戈是个四十多岁的矮个子男人,穿着一身过长的道袍,其貌不扬。
周成与韩止戈战了四百二十六招,招招险象环生,内力卷起的风墙遮天蔽日、飞沙走石。
周成始终占据上风,九节鞭舞得密不透风,对方疲于招架,毫无还手之力。
在四百二十五招之前,周成有三次机会杀死韩止戈,但无双谱上排名第二的高手要求自然比无名小辈多一些,他不仅要赢,还要赢得漂漂亮亮,不留一丁点诟病。
什么铁牛捉尾、鹞子扑蝉、螳螂叨眼,除非有性命危险,这样的招式他绝不会用。
第四百二十五招,周成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他很满意自己的耐心,甚至开始考虑,等会去哪儿找个女人放松一下。
女人总是能帮他消除战斗之后的疲惫,当然,女人也会带来另一种疲惫,他已经分不清哪种疲惫更令人舒坦。
玉龙出水!
他手中的九节鞭的确如一条出水的龙,破开内力形成的风墙,直奔韩止戈面门而去,观战的人隐约还听到了一声龙吟。
这一出手速度极快,观战的人中有一位不小心眨了一下眼睛,后悔得整整三个月吃不好睡不着。
谁也没想到,这么快的一鞭竟然被韩止戈接了下来。
韩止戈没有兵器,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的左手戴着手套,接住九节鞭的正是这只左手。
周成的反应也算迅速,收势,脚一点地向后退去,想要借势拽回九节鞭。
哪知对方右手连发三枚暗器。
发暗器的时间拿捏得极准,恰好选在周成身体凌空的瞬间,角度也极尽刁钻,躲了那两枚便会被这一枚戳中大腿,躲过这两枚又要被那一枚扎破脸皮。
万般无奈之下,周成还是决定保住脸皮。
落地的同时,大腿一疼,周成恼羞成怒,扬鞭就欲反击,脚下却是一个趔趄,原来那暗器恰好扎在了伏兔穴上。
周成大惊,心道不妙,狂舞九节鞭想要逼退韩止戈,再也顾不得形象。
第四百二十六招可能是周成使用过的最糟糕的招式,它甚至凌乱得已经不能称之为招式。
韩止戈哪儿能给他机会,戴着手套的左手已经掐上了他的脖子。
这哪儿是一只手?它坚硬得像钢铁,又冰冷如三九天房檐上的冰溜子,这是一只来自地狱的手!
周成的脖子被那只手生生捏断了,舌头伸出老长,既不潇洒也不风流。
茶馆里,观战者说得吐沫横飞,看着被他的描述吓得缩着脖子夹紧臂膀的人,他露出了满意的笑。
闫儒玉被吓得最为失态,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白府的。
吴错已经受了十天罪,他本该去救他出来,但此刻他却连一点办法都没有。
白府。
闫儒玉进门时老管家已经在门口恭候多时。
“吴大公子让我转交给您一样东西,请跟我来。”
闫儒玉跟着老管家,穿过一进又一进院子,直到最后一进最为幽静雅致的院落,那是吴大公子的住处。
屋里很素雅,整整两面墙都是书架,上面摆满了书,博古架上有成套的茶具,有插花,还有一把镇宅的短刀,刀柄与吴错的那把剑很像。
屋子里既没有女儿家多余的装饰,又不会显得太过阳刚,中规中矩,倒像教书先生的住处。
屋子正中的桌上放着一只木匣,老管家示意闫儒玉打开。
木匣里面还是一只木匣,两只木匣中间的空隙处填满了冰块,天气渐暖,冰块已经开始融化,在匣底形成薄薄的一层水。
闫儒玉打开了里面那只木匣。
那是一只与人头大小相当的木匣,里面应该恰好能装下一颗人头。
也的确装了一颗人头。
吴大公子的人头!
她的表情安详,看起来死时并不痛苦,嘴角甚至还有一丝微笑。
她一定也听说了周成的死讯,知道只剩一条救吴错的路,她决定用自己的命换弟弟的命,有尊严地赴死。
闫儒玉端着木匣的手在颤抖,那木匣似有着千斤重,让他承受不住跪了下来。
从前他总觉得死人脏,令他恶心,如今一颗死人头就捧在他手中,他却觉得这是世上最圣洁的东西,哪怕看上一眼都是对她的玷污。
闫儒玉心里空落落的,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他还没救回吴错,却已经害死了吴大公子,他觉得自己才是最该死的人。
“这颗人头是吴大公子借给您的,等您救回二公子,希望您将人头送回来,让我们好生安葬,老奴替白府上下三百口人谢谢您。”
说完这番话,管家独自走了出去,临关门又道:“吴大公子交代过,马厩里那匹独角沧月也一并借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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