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叮——”
挂在店门外的铃铛又轻轻响了一声。
老板拉开店门,冲连恰做了个“请进”的手势。
店里的桌椅已经安静下来,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桌布一动不动地铺着,和几分钟之前的热闹大相径庭。
连恰不知道进来之后该坐在哪里,但看着老板往吧台后面走,她就也跟着过去,挑了一个看起来最顺眼的高脚凳坐上去了。
甜品店里不卖酒精饮品,但因为厨房是开放式的,就在外围修了一圈吧台似的的桌子,摆了几个高脚凳——这是时常被人疯抢的位置。
老板站在厨房里,环着双臂想了一会儿,写了一张便签纸递给连恰:[你有什么不吃的东西吗?]
“没有。”连恰诚实地摇摇头,“我不挑食的,只有以前吃不下肥肉,但是长大了也就好了。我爸一直说我特别好养活,给什么吃什么。所以什么都行的,没关系!”
[红茶?]
“好啊好啊,我很喜欢喝呢!在家也老是泡。”
老板点了点头,抬手向后,把束着长发的发圈解开了。
连恰还没来得及感慨长发及腰,老板已经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根木簪子来,三下两下挽起头发,绕了几绕,簪子一插,一头长发就被牢牢地绾在脑后。
“……”连恰目瞪口呆,“好厉害啊,老板先生,你会用簪子啊!”
“……”
“而且,老板先生你这么把头发盘起来,很好看呢!”
“……”
“我每次看见会用簪子的人都觉得很厉害,就那么一根,但是就全都固定住了,而且都动作特别快,唰唰唰的就盘好了,觉得是门技术啊。”
老板挽起了袖子,系好扣子固定好,这才又摸出钢笔,写了两张便签纸推过去。
[用簪子比较快。]
[不必一直喊我老板先生,我叫蓝森,你的名字是什么?]
“哦哦……”连恰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一起捏住纸片,平举眼前,看起来颇为虔诚,“那,蓝森先生?我叫连恰,连续的连,恰好的恰。”
蓝森点了点头,用一个玻璃小茶壶泡好了红茶,倒进装饰着蓝色花朵图案的白瓷杯里,白瓷杯放在同样图案的白瓷碟上,碟边摆了一把精致的小银勺。这一套又被放在一个大一点的圆形木托盘上,托盘内放了一小杯牛奶和一个圆圆的砂糖罐子。
圆托盘被无声地摆放到连恰面前——就像甜品店营业时,老板把甜点端给任何客人时一样稳。
摆好后,小银勺刚好在连恰的右手边。
连恰把牛奶都倒进了红茶里,一边拿小银勺搅拌着,一边捎带好奇地注视着蓝森。
因为对方不着急,于是她也不着急了。吃饱了饭再慢慢说,这样挺好。
蓝森从冰箱里翻了一颗西红柿,一颗土豆,几段芹菜,几朵香菇,还有半盒生鲜鸡胸肉出来。芹菜和香菇被泡进水盆里,西红柿被暂时搁在一边,土豆被搓洗干净,麻利削皮。
削皮刀就像是有节奏一样,嚓嚓嚓嚓,土豆皮就成片剥落。
“好厉害啊。”连恰捧着红茶杯子,真心实意地赞赏。
蓝森不解地看了连恰一眼,但他在做饭的时候不方便写字,于是他便继续切着土豆块,任由这个姑娘坐在那,用一种既像是欣赏,又像是观察的眼神注视自己。
他很习惯视线,因此并不觉得多么困扰。
“蓝森先生你切菜好稳啊。”
“……”
“……这就是,传说中用勺子刮一下再剥西红柿皮的技术吗!我在家里也这么试过,结果还是把西红柿抠得坑坑洼洼的,皮根本撕不下来啊,可能是我刮的姿势不对吧……”
“……”
差不多搅匀了,连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加奶红茶。
“呜哇,好喝……”
蓝森又看了一眼连恰,对方端着茶杯,微微瞪大了眼睛,专心致志地注视着杯子里的茶,过了几秒,又很认真地抿了一口,眯着眼睛一脸满足。
他花了一点时间去思考自己泡的红茶是否值得这样的称赞,最后的答案是肯定的。
但这并不能阻止他的心情变好了一点。
蓝森擦了擦手,把温着玻璃茶壶的小炉子,连同茶壶一起端到了连恰手边。
“咦,我可以自己加吗?”
蓝森点了点头。
“谢谢!这个真的超好喝的,而且闻起来特别特别香!茶的味道很好呢。”
蓝森又花了一点时间去思考要不要回应一下连恰的话,但是对方看上去自顾自说的很开心,不像是需要回应的样子,他决定索性就这么听着。
平心而论,连恰说话的声音清清脆脆,和与她同龄的女生相比,听起来透着一股孩子样的稚气,并不让人觉得吵闹,抑扬顿挫得很舒服。
但接下来,连恰却不怎么说话了,只是一边喝着茶,一边很专注地看着蓝森。
蓝森把蔬菜和鸡胸肉都洗干净切成小块,分别在锅里炒了,打开一个罐子,舀出几勺褐色的粉末,在透明小碗里加了热水化开,接着把这一碗东西和热水再倒进锅里,慢慢地炖,又拿了另一口锅烧开水煮了好几颗鹌鹑蛋。
煮熟,剥出光滑的蛋,丢进咕嘟咕嘟炖煮着的锅里。
蓝森又抱着手臂想了想,从冰箱里再摸了一棵西兰花来,洗干净切好小块,煮熟了沥干净水放到一边的盘子里。
终于,差不多一切都炖在锅上了,蓝森才洗了手,擦干净水,写了一张便签纸推过去:[请问,我的脸上沾到了什么吗,还是我身上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咦?没有没有,对不起,是因为我一直在看你吗?”
蓝森点点头,想想,又写了一张纸递过去:[不用道歉,我很习惯被看着。]
“习惯……了吗?”连恰抓抓头发,“虽然这么说可能不太对,但是总觉得好厉害啊。”
“……”
“不过我还是道个歉吧,因为我确实是一直在看你,蓝森先生长得很好看,切菜很利落,手指也非常漂亮……我看到像是这样的,就会忍不住去观察,因为想取材……”连恰有点不好意思,两只手的食指讪讪地对了对,“说不定哪天写文的时候就会用上了呢?很多很漂亮的,人啊植物啊,天气啊,我都很喜欢看呢!”
蓝森下意识地点头——原来如此,这就很好理解了,为什么是那种半是欣赏半是观察的目光。
他对自己的外貌没什么直观的概念,但认为切菜很利落这一点是对的。
而且连恰的目光并没让他感到不舒服,至少比起每天围在吧台边直勾勾投向他的那些目光要好多了。
于是他又写了一张纸给连恰:[没关系,我不介意。]
连恰高兴得双手合十:“蓝森先生你真是个好人啊!”
“……”
锅里小火炖着的菜发出咕嘟咕嘟的香味,蓝森找了一个大一点的本子,取下钢笔,非常专注地唰唰写了起来。
[趁现在,我简要和你说一下想和你谈的事情。听起来会很不可思议,但你看到了店里的桌椅,还有我的围裙,所以我想,你应该不至于非常质疑我。]
“嗯嗯。”连恰点点头,“你都要用写的吗,不能说话?”
[保险起见,我不能开口说话。你不用担心,我很习惯写字,速度很快。]
“啊,好的,你慢慢写,不着急,写字很不容易的,我以前高中和同学传小纸条都要写一阵儿的呢!”
[谢谢。]
推了这张简短的字条给连恰,蓝森埋头在本子上写了好一阵子。
连恰摸着便签纸,后知后觉地想,好像挺多来店里的人都希望能和老板搭搭话,然后拿一张老板亲笔写的便签纸,那她是不是赚大了?
终于,蓝森把本子递给了她。
连恰接过一看,最上面一行字写着:[请先看,我去做晚饭,不明白的等饭做好后问我。]
她急忙点点头:“啊,好的,辛苦了!”
蓝森挽起袖子,洗了洗手,揭开锅盖搅动了一下,香味一下子飘得更茂盛了,也更明显了——是很柔和的咖喱味。
连恰深深吸了一口咖喱味的空气,感觉五脏六腑都饥饿起来,她急忙定定神,把注意力转回手里的本子上。
[我要和你说的事情,请你看完后务必保守秘密。这既是我的请求,也是我的要求。]
这是写在最上面的第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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