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上)
“今天晚上是新生循环赛的决赛。”连恰一边说,一边把耳旁一缕没拢起来的头发别到耳后去,“因为是决赛,而且对手是校队的新生,所以才给了最好的场地,观众也才会那么多。”
说到最后,有点不好意思地抿着嘴笑笑:“我们算是沾校队的光啦。”
蓝森本来盯着那缕一晃一晃的头发看,突然被别好了,他心里还有点遗憾。
他没办法回答连恰,但连恰也不介意这个,只是一边带着他往学校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唠叨着。
“规定打比赛必须穿正装,我倒是觉得还满有气氛的,就是西装裙走路有点不方便,高跟鞋也是,我买了跟最矮的那种。”
“……”蓝森觉得自己有点不习惯这样正装的连恰,尤其是她还踩着高跟鞋,头发也梳了起来,这让她看起来几乎像是一个“大人”。
如果忽略不计那双属于孩子的眼睛。
“我第一次打比赛之前可紧张了。”连恰前后摆着胳膊,使劲儿地往上仰头,蓝森觉得她可能是颈椎疼,“太紧张了,整个胃都缩成一团,想着对方肯定会把我打得一塌糊涂……结果其实没有那么恐怖,我把他们打得一塌糊涂了,嘿嘿。”
蓝森忍不住笑了一下,他觉得他能想象那个场景,又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来。
“说起来,蓝森先生,你这样真的很像学生啊。”连恰把他从头看到脚,十分肯定地点点头,“只要不是特别盯着你看,绝对看不出来的。”
蓝森摘了围裙,换了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运动鞋,上半身套了一件深灰色的连帽卫衣,帽子被他拉起来戴着遮住头发,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视线一扫,这就是个看起来有点颓废文气的大学生,没办法和蓝色森林散发着高岭之花气息的老板联系在一起。
因为在走路,写字变得不方便,蓝森思量了一会儿,惜字如金地回答:“我以前穿这个。”
幸好,连恰的思维跟得上:“是说你大学的时候穿这个吗?”
蓝森点头——只是他那时候不戴眼镜,也很少把帽子戴起来,帽子的作用只是在他去洗手间时,别让他因为长发把人吓一跳而已。甚至他大学的时候很少扎头发,都是梳顺了之后就那么披着,毕业以后因为常常在厨房里,觉得长发不方便,这才开始用辫绳和簪子。
“毕业了感觉完全不一样啊。”连恰拖长音感叹着,“我毕业了会不会也变成完全不一样的人呢?”
蓝森摇了摇头——你不会。
他也说不清是为什么,但他就是发自内心这么想的,连恰就是连恰,他想象不到她会变成别的什么样子。
“但是人都会变的。”连恰自言自语了一句,“我和我小时候完全不一样,小时候我性格特别张扬,觉得自己是个天才,招摇到有点讨人厌的地步呢。”
这倒是蓝森没想到的,他很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他的惊讶神情被连恰捕捉到了,女孩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秘密一样,吃吃笑起来:“没想到吧?我也觉得很有意思,要是小时候的我看见现在的我,肯定会跳起来骂我怎么变安静了。”
——那是小时候的我会冲我嚷嚷的话吧。蓝森无可奈何地想。
他忽然发现自己和连恰在这一点上很有些相似的地方,他一时间想说点什么,例如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的,但他却不能那么自由地想到就说出口,即使是和他自身相关的事情,他也总要在心里思量一会儿,确认没问题,才敢小心翼翼地开口。
说出口的话会伤人——对其他人来说是句比喻,对他来说却是现实。
“我小时候很狂。”他最后这么说。
他自身与时间,三样不被他的话影响的事物里占了两个,这句话很安全。
——哦,是四样,现在还多了一个连恰。
“很狂?”这回轮到连恰睁大眼睛了,“哎——完全想象不出来啊。”
蓝森默默地点头表示赞同,他想如果小时候的他看见现在的自己,恐怕会摆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情教训他暴殄天物。
与其说是狂,不如说是中二——可蓝森不想把话说得那么诚实,因为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这实在太丢脸了。
不但丢脸,而且无知。他不是很想让连恰知道曾经的自己是什么样子。
“但是感觉稍微有点可爱呢。”连恰笑眯眯地评价。
强烈的心虚促使蓝森试图转移话题,他四处看了一圈,伸手指了指一栋乳白色的建筑。
“那个啊?”连恰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那是经管大楼,经院和管院的专业课都在这里,一层都是自习室,挺舒服的,就是不能通宵,每天十点就关楼了。”
“……”其实他是想说,那是他曾经上专业课的地方。
七点半多一点儿的时候,两个人顺利到达明海报告厅。出示参观票后,连恰把蓝森从后门推进去,嘱咐他进去之后找许芸芸一起坐。
这没费蓝森什么力气,因为他刚刚进门,就看见许芸芸在冲他挥手,显然是已经注意着门口好一阵子了。
蓝森有点奇怪许芸芸怎么认出自己的,但他还是从善如流地走过去,在许芸芸为他占的位子上坐下,点了点头表示谢意。
“不用谢我,恰恰拜托我照顾你一下,怕你迷路。”许芸芸摆摆手,“她微信告诉我你穿什么了……我说,你这打扮也太土了吧?”
蓝森很赞同地又点了点头,他要的就是土。
“噗哈哈哈哈……”结果,许芸芸乐了,趴在前排椅背上笑了好一会儿,“哎,别说,你们有时候真挺像的。”
报告厅里放着欢快的音乐,大屏幕上打着看了让人有点发晕的辩题,台上两边各放着一张长桌,上面摆着辩位牌,主持人的主持台在正中间,立着个话筒还放着束花。
蓝森觉得很新鲜——他的人生和辩论赛这种事情从来无缘——因此他很感兴趣地环视四周,在不引人注目的前提下,偷偷伸着脖子去看讲台上的各种布置。
周围来观赛的大多是其他院队的新生,也有不少资格老一年的成员,他们叽里呱啦地讨论着辩题可能的观点,可能的胶着以及双方论点的优劣,蓝森凝神屏气地听了一会儿,然后不得不承认他听得云里雾里。
有几个人闲得发慌,相互打赌哪边会赢。
蓝森从兜里掏出便签纸,写了一张字条给许芸芸:[连恰是哪一队?]
“教育学院。”许芸芸简短地回答,“恰恰是二辩位,等会儿出来就坐那儿——喏,看见了吗,右边那排椅子,从里面往外数第二个。”
蓝森顺着许芸芸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他的视线落在前几排座位上,忽然发现坐在第一排的乔宇飞。
第一排座位显然是特殊的,那里坐了几个教授模样的人,几个评委,还有两三个乔宇飞这样的高年级生。
他的视力很好,因此眼尖地发现了蛋糕盒子和一大束鲜花。
“前面那一排是评委和教授嘉宾,还有两个队的领队。”许芸芸牢记着连恰照顾蓝森的嘱咐,很仔细地替他解释,“啊,对了,你看见最左边那个男生了吗?那个人叫乔宇飞,我特别讨厌他,因为他特别混不吝,你要记住啊。”
不管在哪,都先把乔宇飞黑个底朝天——这是许芸芸的想法,简单粗暴。
蓝森愣了一下,急忙写了一张纸条:[为什么?]
许芸芸撇了撇嘴,斟酌了一会儿,凑得离蓝森近一点,小声开口:“反正你也说不出去,告诉你吧,那个人喜欢恰恰,一直死缠烂打的,怎么拒绝都不听,而且还一副已经是恰恰男朋友的样子,恶心巴拉的。”
“……”
许芸芸把蓝森的神情解读为对乔宇飞的不解:“是吧,我也不知道怎么能有人这么不要脸,恰恰不喜欢他,他还一直缠着,所以我才特别讨厌他。恰恰让我照顾你,那你也要记住了啊,这个人,能踩就踩,能揍就揍!”
“…………”
在意想不到的时候,问题得到了解答。
连恰不喜欢乔宇飞。
蓝森一时间急得差点开口说话,克制住之后,低下头去摸便签纸,还没写两个字,就被许芸芸打断了:“别写了,有话待会儿说,快点看,开始了,恰恰上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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