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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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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岑远打开床头灯,趿着拖鞋走出卧室。

        卧室与客厅之间连着一条短短的回廊,他轻手轻脚往外走,屏住呼吸,侧耳倾听,歌声的来源正是客厅附近。

        室内极黑,谢岑远没有开灯,微眯着眼一步一步往前走。客厅的地面上铺着一层羊毛地毯,踏在上面,听不出一点声音。

        不远处的歌声还在继续,流畅地、不间断地,咏唱着一段恬淡清新的情诗。

        ”inafieldbytheriver,myloveandididstand.

        myleaningsho-hand.”

        谢岑远停在毛绒地毯的正中央,呼入鼻腔的空气沁凉沁凉。额前的碎发扫在额头上,随着歌声飘来的还有风,以及别墅外面路灯的微光。

        高挑英俊的年轻男人站立不动,垂着手,目光落在翩飞的阳台纱帘,以及阳台大理石雕花台面上。往常睡前他都会记得关好阳台门,拉好窗帘,可今日偏偏忘了,只拉了层可有可无的轻薄纱帘。

        纱帘被飞吹开,扑扑地晃动摇摆,简易的花木架静立在角落里,而蜿蜒缠绕的藤蔓旁边,坐着一位身着雪白睡裙的女孩。长长的裙摆刚好遮住脚踝,露出一双白皙纤细的小脚。

        她坐在大理石台面上,轻声吟唱,微卷的长发飘散在耳边,继而拂过面颊,她也无暇顾及。

        前几年拍的《解救槲寄生》,是一部含有惊悚灵异元素的电影,而谢岑远饰演的男主角,则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科学家。现实生活中的谢影帝亦是如此,灵异怪谈可以娱乐大众,但仅限于此。

        他不怕鬼,即使脊背微寒,思维依旧冷静非常。

        这个小姑娘......也许是位疯狂的女粉丝?

        思及此,他忍不住皱起眉头。若真是这样,那她的行为也太出格了。

        谢岑远走近两步,却发现一丝异样。

        她真的在唱歌,认真地,全身心投入地唱歌。

        他的粉丝,千辛万苦爬上偶像家阳台,然后......练歌?

        我需要喝杯水静静。

        头皮隐隐发麻,谢影帝快步走到茶几边上,拿起不知道哪天倒的水,咕噜咕噜仰头喝下。

        心跳恢复正常,他再次缓慢靠近阳台。

        不见了。

        歌声消失,阳台上空空如也,唯有角落里的一株藤蔓类杂草腰肢舒展,绿得发亮。

        *****

        九月中,弗遥同志离开美帝国主义荣归故里的第三周,打算为自己办一场迟来的接风party,地点定在她现今所住老宅的一楼大厅。

        弗遥回国后住的这幢宅子,很有些年头。墙面略微斑驳,宅子周围的花园破败不堪,一看便知多年无人居住,自然也没人有空跑来修葺。

        很多年前,大概要追溯到弗遥的祖父辈,这幢宅子可是当时数一数二的豪华别墅。那时候弗家有钱,房产遍地,这幢别墅造好之后,弗老爷子便把它租出去,租给有钱的年轻人,租给漂洋过海来的外国人。几十年后,弗家落败了,卖掉多处房产,而这栋宅子的房产一直牢牢攥在手里,没有随意处置。

        要问弗遥回国后怎么住进这栋房子里,还得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弗遥的父亲短命,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因此她对父亲没什么印象。父亲去世那会儿,母亲刚好怀孕,生了个比弗遥小六岁的弟弟。这么些年来,母亲辛辛苦苦到处干活补贴家用,弗遥很懂事,从小成绩就好,高考考上了省里最好的大学。当她以为家里的日子即将渐渐好转的时候,大一那年暑假,不幸再次降临,她的弟弟弗泽生了一场重病。弗遥的妈妈秦金络为了筹钱救孩子,借遍了所有能借钱的人,可医药费像个无底洞,秦金络铤而走险,以家里维持生计的小店为押,借了高利贷。

        术后弟弟病情好转,可弗妈妈无力还债。不知听从了身边哪个缺心眼的友人提议,弗妈妈借了最后一笔钱,然后带着儿子女儿,举家逃往北美大陆。说好听点,那叫移民,说难听点,根本就是偷渡潜逃。

        秦金络是个非常要强的女人,正因为有个这样的妈妈,弗遥除了读书之外什么也不用操心,才导致她到了美国后......人生重新洗牌,走上了浮夸非主流的不归路。

        从活泼的小清新,变成了行走的辣椒水。

        在美国的四年里,弗遥对母亲的崇拜只增不减。秦金络先带着孩子们驻扎在美国东部沿海的小城镇,开了家中式风味面馆,短短一年赚得钵满盆满。后来,秦金络甚至在美国弄到了政治庇护,加上她出色的经营能力,一家三口顺利获得正式的移民身份。

        生活总是一波三折的,秦金络在尝到甜头,并还完了国内的欠款之后,做了个无比错误的决定。为了让儿子得到更好的教育,他们举家迁至美国第二大城市洛杉矶,在这里,她和同胞们厮杀得头破血流,中餐馆行业内的竞争者太多,家里的生活条件再次变得窘迫。

        这一次,弗家大女儿弗遥站了出来。

        离开心爱的大学是迫不得已,但这并不代表她不能接着做她想做的事情,从事她想从事的事业。

        她喜欢唱歌,也拥有一副人人称羡的好嗓子,虽然没经过什么专业培训,可美国的选秀节目遍地都是,保不齐她就能一炮而红,飞上枝头变凤凰。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弗遥报名参加加利福尼亚州的某个歌手选秀节目之后,家里凑不出节目组要求的“形象塑造费”,甚至连雇人拍个专业点的vcr的钱都没有。

        就在弗遥感叹“天要亡我”之时,情势峰回路转,国内某家小音乐公司的负责人看中了她,问她愿不愿意回国发展。

        当时的对话如下:

        弗遥:“你们愿意签我?不用我们家自己花钱捧红的那种?”

        负责人:“当然了,你只管唱歌,公司会帮你铺好路的。”

        弗遥/弗遥妈:“那敢情好啊!”

        没过几天,弗遥同学整理行囊,满载母亲与弟弟的期盼,时隔五年回到了伟大祖国的怀抱。

        弗家长房大女儿回国当歌星的消息不胫而走。弗遥的表叔弗炳来,弗家上一辈子弟中最抠门最能敛财的男人趁此机会向未来很有可能大红大紫的表侄女伸出援手,将他所持有的弗家房产中最老的、即将上交国家的宅子赠予弗遥居住。

        弗遥和秦金络不知道的是,弗爷爷本就将这栋房子作为遗产留给长子,也就是弗遥的短命老爹。老爹去世后,房产证不翼而飞,房子的使用权落到弗炳来手里。老别墅光景不再,既卖不了好人家,又租不了好价格,弗炳来想,干脆把这栋房子还给弗遥,做个顺水人情,等表侄女红透半边天的时候,也许就忘了当年他的冷漠和吝啬。

        *****

        房子虽破败,但离危房还远着,拾掇拾掇照样能住人。弗遥向来勤快,回国的第一天,就把整个二楼收拾得干干净净,开party前一天,又叫上好友,里里外外来个了大扫除。翌日开门迎客,完全没问题。

        回国住了20天,曾经关系好的朋友弗遥挨个联系了一遍,多是高中同学,还有两三个大一同学,再加上弗遥现在的经纪人苏珊,十几个人,有富的有穷的,全都窝在老房子大厅里乐呵呵地参加一场无比穷酸的美式派对。

        这些人中,和弗遥关系最好的当属她的高中同学,楚欣然。两人青梅竹马一块玩到大,从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学校。可惜楚欣然的成绩不好,高考后去了个三流大学,但这并不影响她们的友谊延续。弗遥待在美国的五年里,依旧和楚欣然维持着死党关系。

        女主人弗遥没钱准备甜点,就拾掇了一盘又一盘的蔬菜沙拉,饮品也简单粗暴,拉了一箱超市里最便宜的啤酒,反正他们也喝不出高下。吃喝不是重点,美国人办派对的关键元素,是音乐。

        一部cd机,两个小音响,年轻人跟着音乐随意摇摆,偶尔装模作样地吼两声,破旧的老房子也能变成加州旅馆。

        季洵推开老房子大门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幅声色犬马的画面。

        他本打算不声不响地混进去,可来的不止他一个,阵仗太大,所有人的注意都被吸引到门口处。

        季洵的目光越过一张张熟悉的不熟悉的面孔,落在大厅中央那个纤瘦轻盈、笑容豪爽的女孩身上。

        是弗遥,她回来了。

        弗遥自然也看到他,故意板起脸走到他跟前:“谁邀请你了?”

        季洵忽略心口的异样,无奈地耸耸肩,让到门边指了指身后的几个人:“不请自来呗,不欢迎么?”

        主人还没回答呢,身后的伙伴们立马鼓掌欢呼:

        “欢迎欢迎,快请进!”

        季洵笑得十分得意,带着后面几个搬东西的小哥走进大厅。一箱又一箱的啤酒、红酒、甜点、果蔬送进派对现场,在场的小年轻们更加卖力地欢呼叫好。弗遥站在一旁哭笑不得,却并不阻止。

        她当真没邀请季洵,想都没想过要邀请他,天知道他怎么得到消息跑来的,还带了这么多派对必需品。

        季洵站在长桌边,和几个昔日同学一起把箱子里的东西摆到桌面上。他个子高,身材也不错,生了一副好皮囊,再加上从头到脚的名牌,弗遥身边几个不认识他的女性朋友眼睛都看直了。

        不动声色地走到他身边,弗遥双臂环抱,歪着头看他:

        “谢谢啦。不过,我可没钱还你哦。”

        季洵先是白她一眼,紧接着又笑:

        “不用还,只要你别装作不认识我就好。”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弗遥瓮声瓮气地“哦”了一声,头也不回就走了。

        季洵接着折腾箱子里的饼干和蛋糕,拿到桌面上,还寻思着要不要摆个造型。

        季大公子人生二十四载,被家人宠成小霸王,除了在弗遥面前,还从没这么任劳任怨过。

        时隔五年再见到她,季洵又忍不住想起六年前,大一刚开学没多久,初见弗遥的那个早晨。

        季洵是商学院的学生,和弗遥不在一个专业。他有个经常一块鬼混的朋友,也是个富家公子,成绩很不错,和季洵一起考进了宁州大学,专业是食品工程。

        九月的第二个周六,这位公子哥拉着季洵跑到宁大北区操场,说要让他见识一下他们专业的系花。

        当时季洵内心只有三个字:拉倒吧。

        朋友的赞叹言犹在耳:“如果学校论坛有人搞个系花评比,那我们院这个绝对是no.1,校花。”

        季洵没忍住:“大清早的,宇宙花我也懒得看。”

        这句话,在他瞧见排球场上那个食工院系花之后,被他塞回肚子里撕了个稀巴烂。

        排球网前,副攻手的位置上站着一位高挑纤瘦的少女,穿着再简单不过的运动上衣和短裤,皮肤白得跟牛奶似的,奇怪的是看起来并不羸弱。发球之前,那女孩扭头朝队友笑了一下,日光中,美好的容颜、灿烂的笑容熠熠生辉,看得季洵心尖一颤。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烫得要死,心想:

        不好,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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