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剧院一瞥
“我真的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文森特。你明明不到20岁,但是某些时候,你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话题终结者。”道尔森先生几乎是恨铁不成钢地看着自己的老板,“哦,好歹人家也是个大美人!或者说,你有什么难以描述的难言之隐?”
明明可以做到让任何场合都不冷场,但是文森特今天在飞机上的表现的确是让弗兰克觉得冷静过头了。
“我拒绝和你说话。。”
“拒绝无效!我的意思是,比起那些只知道卖/弄*和美貌的女演员,凯特是个非常优秀的女性。”
文森特点点头:“好吧,我是说,你全程没有找到一个要签名的机会,是不是很遗憾?”
弗兰克说不出话,有时候面对自己的女神,他是有点情绪失控。
“是有些遗憾,她看上去对你还是有些兴趣的,当然我是很纯洁地看待你们俩之间的交流。她对待你的态度并非像是哄骗小孩儿说话的那样,就像对待一个地位同等的同行那样。”
“你说得对,所以这也是我对待她的态度——再说了,我并不是那种特别谦虚恭敬的类型。”
文森特的话得到了弗兰克的认可:“看得出来,你看上去就是那种张扬不羁的。”
“嗯哼。”
“这次凯特应该是去试镜的,要知道,比起大男主戏,一部好的女主戏真的很难得。”
“可惜学院并不是很青睐这种类型的女演员,但凡是长得好一些的女演员,哪怕到了三四十依旧在为一座小金人奋斗者。评委们更希望看到电影中的女性有着数不尽的悲惨、过着几乎毫无希望的生活,而不是衣冠楚楚、衣香鬓影、周身环绕着数不尽的好男人。”
当道尔森先生用一种哀怨而怜悯的语气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文森特不可避免的在寒风之中打了个颤。
“弗兰克,我得说句实话,你最近真的有些多愁善感。”
经纪人先生耸耸肩:“好吧,同样是金发蓝眼,希望你的运气能够好一些。”两个人顺着出口朝外走去,外面的夹着雪的冷风立刻拂面而来。
“伦敦似乎更冷一些。”
出了机场,弗兰克裹紧了自己的大衣,他侧过头,看到自己的“衣食父母”淡定地翻出一个软呢鸭舌帽戴在头上。有了一顶帽子的装饰,文森特看上去已经完全成了一个英伦风的年轻绅士,在风雪之中行走时,连大衣衣角飘起来的弧度都那么迷人。
光着脑袋、发丝凌乱的经纪人先生咬咬牙,好一会儿没说话。
弗兰克虽然是过来谈判,但是他身后的团队却并没有跟着一起过来,唯一全能助理辛迪还在路上。
因为双方都处于一个试探的态度,巴宝莉是英国的老牌奢侈品,有英国国宝品牌之称。这么多年,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的代言人很少出现非英国国籍的特例。
就如同巴宝莉在英国的霸主地位,他们所选用代言人一般都是根正苗红的本国明星。这样一来,经纪人先生其实对这次的谈判并不抱有太大的希望。一方面,比起一个品牌的全球代言人,如果仅仅是一个地区或者是一个国家的代言人就显得档次降低很多。
道尔森先生并不是好高骛远,他的经验和眼光告诉自己:这并不会是唯一一个。
契机真的是一个重要的成分。在一个明星默默无名的时候签下他,和当他红得发紫的时候签下他,完全是两种结果——前者可能是签了一个下金蛋的潜力股,当然,品牌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更小。后者则是在地位相当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双赢决策。
于是,出了机场就兵分两路的两个人各自踏上行程。
文森特坐上一辆出租车报了地址就靠着座椅闭上眼,但是很显然他没能如愿安静地休息会儿。
前排坐着的司机热情地发问了:“最近科文特花园的确有一幕大戏要上演,不过这个点上想要抢到一张票应该是很困难的了!”
“我今天已经接了好几个想要去看歌剧的乘客了,当然,他们看上去才是喜欢听歌剧的年纪。”说着,这位热情的中年大叔笑着看着一眼他的乘客,对方有着过分英俊的面孔,哪怕
盖着一顶帽子,他依旧能够看到帽檐下那双湛蓝色的眼眸。
“那我看上去应该看些什么呢?”文森特靠着椅背,勾起唇角问道。
“哦,现在喜欢歌剧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了。我猜你会去看一看莎士比亚的喜剧。《第十二夜》、《仲夏夜之梦》啊,不过最近只有mt大厅有莎士比亚的歌剧演出。新年来啦,其他大剧院多数都是全幕芭蕾舞剧和乐团演出会,当然,某些传统老牌剧院依然会依照他们往年的传统,上演经典剧目。”
文森特缓慢地点点头,“多谢您的建议。”
当他下了车,刚迈进me伦敦酒店的大门,就看到在大厅等候的劳伦斯霍利尔,那是一位老当益壮依旧英俊的老爷子,珍妮弗兰德摩的父亲,文森特的外祖父。
“凯特琳已经为你准备好了温暖舒服的衣服。”劳伦斯上前轻轻拍掉了外孙肩头的雪花,慈祥而温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文森特的身上。
“晚餐过后,我们就可以出发去皇家歌剧院了。”劳伦斯又将男孩揽进怀里,“我和凯特琳都很想你,孩子。”
文森特点点头,“我也很想你们,当然,爸爸妈妈也很想你们。”
老霍利尔笑着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这次过来,我和凯特琳打算在市区中心停留半个月,她说最近许多剧院都有新年活动,节目很多,一天一个都看不腻。而这里正好交通方便,不管她想去玩儿玩都可以。”
“那很好,外祖母依旧那么精力充沛。”
一家人用完餐,换好衣料保暖而正式的衣服就准备出发前往皇家歌剧院,其实距离me伦敦酒店更近一些的是仅仅半英里左右的plehall和兰心大戏院。介于这两位两位老人坚持的爱好,文森特顺从带上手套,跟着出门了。
事实上,除去一些对客人着装严格的老牌剧院,许多剧院发展到如今已经不是那么苛求服饰问题了,毕竟早就不是维多利亚时代了。而凯特琳和劳伦斯依旧换好了衣服,两个人互相挽着手,就像是要去什么重要场合出席晚宴一般。
劳伦斯定了一个位置十分不错的包厢,凯特琳对此十分满意,两个人手拉着手坐在到座位上,剩下一个文森特在旁边吃一对老夫妇的狗粮。
“亲爱的,这一场又让我想起了当初第一次与你约会的场景。”头发花白的老霍利尔先生含情脉脉地看着他的妻子,温柔地说道。
“我也是,我一直记得你那时带着一个深蓝色的领结,就像今天这样,格外英俊——舞台上的男主角都比不上你。”霍利尔太太抿着唇笑得开心,她今天也是精心准备了服饰和抓绒。
“你浅蓝色的礼服自那晚后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当晚送你回去之后,我久久不能安眠。”
“我也是如此,迫不及待地希望着第二天的太阳快些升起,这样我又能够见到你,劳伦斯。”
两个老年人谈情说爱,文森特也装作没听到。
毕竟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了。劳伦斯霍利尔年轻时也差点成为了一个话剧演员,因为凯特琳喜欢,所以他愿意做对方喜欢的事情。后来两人一同从剑桥毕业后,还时不时地回学校的礼堂看看艺术学院的话剧演出。前两年劳伦斯还在三一学院任教,哪怕现在退休了,只要学院一有演出,他必定要邀请自己的妻子一起欣赏的。
当晚的演出完全没有辜负所有人的期待,凯特琳看得尤为享受,当三个人返回酒店的时候,凯特琳似乎还沉浸在歌剧的气氛之中。
“明天你打算做些什么?”老霍利尔拍了拍外孙的肩膀,如今对方已经长得比他还要高大了,“如果你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是否愿意陪伴我这个老头子,去看一场演出?”
“为什么不呢?”
文森特也不是单纯地在欣赏话剧表演,他更多的是在思考话剧演员和电影演员之间的共鸣点。
不可否认的是,英国大批的优秀演员在成为一个电视剧演员或者电影演员之前,都有过丰富的话剧表演经历。甚至许多演员都以曾经身为一名话剧演员而感到骄傲。百老汇是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本质原因则在于表演的艺术根基是基于舞台,而不是镜头。
就好比电影可以ng、可以使用各种剪辑手段和特效加持,最终形成一部完整的作品。而话剧表演却是一气呵成,一两个小时连说带唱、连哭带笑、连蹦带跳。相同的剧本他们也许一周要上演好几次,每一次却依然能够给台下的观众带来不同的感受。
这是最直观的表演的魅力——也是电影所不能媲美的。
第二天的傍晚,老霍利尔带着外孙步行前往plehall,这里和皇家剧院、科文特花园的人潮没法相比,但是来者也都是热爱戏剧,他们坐在观众席上,认真地等待开幕。
今天mt大厅上演的是莎士比亚的经典戏剧《第十二夜》,这是一部典型的女主戏,并且有两个女主。
大厅灯光暗下的前一秒,文森特瞥到一个穿着戏服的身影,他似乎正在做深呼吸,沉重而华丽的幕布将他的半张脸掩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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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日记(27)
今天被迫吃了很多狗粮。
我一直相信,有些性格和生活习惯是可以通过血脉传承的——例如劳伦斯和凯特琳喜欢秀恩爱的习惯完美地被珍妮弗继承了。
我和他们住在一起的这两天三夜里,凯特琳除了脸上的妆是自己化的,她几乎没有动手干过什么活儿。穿外套有劳伦斯,饭后餐巾擦嘴有劳伦斯,戴手套有劳伦斯,甚至连上下楼梯,劳伦斯也会牢牢挽住妻子的手。
宠媳妇儿这种技能难道还能通过岳父和女婿来传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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