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0314


此为防盗章  山洞里太过安静,他的心跳的扑通扑通的,在这安静的夜里,听得尤为清楚。若是不再说点什么,那实在是太尴尬了。

        说了又后悔,  明明是他自己扑了上去,  磕破了嘴唇,  偏偏还来怨别人,  他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这般无理取闹了。

        “对不起,  下次不会了。”雷默赶紧道歉,也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错。

        “哪还有下次啊?我明天就要搬出去了。”毛兔任性地说道。

        雷默窘迫,不知道说什么,但却紧了紧抱着毛兔的手臂,  他不想放手了。

        第二天的时候,  他们早早地吃了早饭,  伴着清晨的雾气出了部落,  这些日子,毛兔不光从其他人那里收了许多植物材料,  自己也是每天采集,  雷默能发现,许多东西都莫名其妙消失了,但他不敢问。

        部落里在很隐秘的地方,越来越地流传着一些传言,毛兔是神使。他们从毛兔出现的地方,外貌,所做的事情分析,得出了他们最能想象到的情况。

        这使得部落的人一方面对毛兔很是感激,一方面又很是恭敬,因着他的可能的身份。

        所以除了几个神经比较大条的兽人和雌性,还有就是蒙,部落的族人和毛兔相熟的不是快很多。

        他是接触毛兔最早的,也是和毛兔最亲近的人,身边的人有何一样,兽人的本能很容易就察觉出来了,越是时间长,越是了解的多,雷默越是觉得,族人们的猜测几乎就已经接近事实了。而他便越是自卑,而如今,他却是放不下了。

        毛兔的注意力都在周围的地上,这是一片野兽很少的森林,离部落很近,但就在这片森林里边,有兽人随手就采集回去一些白芸,长得很怪异的一种植物,像天上的白云,一团一团的。

        毛兔第一次发现白芸还是兽人在采集别的东西的时候,捎带回来的,就连那兽人也不知道他竟然采集了这种东西,虽然很多兽人也都不知道自己采集了什么。

        白芸的售价其实不高,但是商城新出了一个活动,急需三百朵“白芸”,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头,若是能凑足三百朵,每个价格翻一倍。而一朵白芸的价格是十二铜币。

        毛兔一下子就心动了,白芸这种东西,生长条件不散苛刻,足够的阳光和肥沃的土壤就可以。只是,白芸生长的种子太少,每一株白芸最多只能生产两粒种子,大部分还只有一粒,所以白芸的生存范围一直无法扩大。

        在他那个时代,因为白芸做出来的衣服非常的舒适顺滑,比兽皮衣服要好穿很多,就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希望能增加白芸的产量,因此还开了一个白芸研究所,最后的结果也就是增加了白芸生长两粒种子的概率,至今没有其他的办法。

        所以那个时代的白芸衣服要比普通的兽皮衣服贵得多,而且还一定能买到真的白芸衣服。

        这个时代的白芸,想来也没有人注意到,毕竟在吃不饱的年代里,穿就要往后排了,毛兔也是如此,他穿过来的时候,自己兽人化成的兽皮衣服直接变成单纯的衣服了,因此是一身白花花的兔皮,这时候哪还能看出来这衣服原本洁白无瑕。

        他现在就看着铜币亲,这十几天的时间里,他从兽人那里收了一部分,每天也能得到一二百铜币,这主要是因为兽人采集回来,时间就过了很久,而且兽人大多粗手粗脚,采集的植物很多都损毁的厉害,不然一定会值很多钱的。

        每次看到那些伤痕累累的,值钱不少的植物的时候,毛兔又是激动又是心疼。他也不能要求兽人们太多,现在都忙得打猎,每个人累了一天,还要帮他带这些东西已经是很不好意思了。

        总不能再要去大家小心翼翼,还有怕伤了叶子、损了根毛吧?所以,只好努力忽视这些若是能完完整整带回来能换的多少铜币。

        每次遇见好东西,毛兔总要细细地追问兽人,他们是从哪里采集的这些东西,若是离得远了,便记住,以后有机会了再去看看,若是离得近了,想白芸这样的,毛兔就拉着雷默第二天去那里进行采集。

        他亲自去采集,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植物的完整度上,都要好得多,差价往往能达到三四倍,这样毛兔就已经极为满意了。

        “雷默,窝瓜藤,这里一定有窝瓜。”

        雷默听见毛兔突然激动的声音,然后就跑着去了一片杂草地去翻看。他赶紧跟了上去,就见他抱着一个长长的弯起来的东西给他看。

        “哇,好重,这窝瓜绝对好吃,雷默你拿着,我去再找找。”毛兔说道,这里的窝瓜藤不少,窝瓜应该不止一个。

        没想到还没有找到白芸,就先找到了窝瓜,不过他估计窝瓜都值不了几个铜币。那又怎么样,白芸能吃吗?窝瓜能吃。

        “好的。”雷默接过了毛兔手中的窝瓜,就跟着毛兔一块儿在这片地方找了起来。

        不一会儿,他们就发现了一堆,毛兔努力的将所有的窝瓜都装进兽皮袋子,可是这些家伙,每一个都长得长长的,即使很多弯了还是占地方,这时候他就特别有种冲动,直接装到系统给的背包中。

        “这些不要了吧?”雷默看毛兔很是心痛地说道。

        “我们可以明天了再来取。”其实他们今天还没有查看陷阱呢,若是陷阱里有猎物,他身上背着的都得找地方藏起来。

        “好吧。”毛兔点了点头。只不过等他们走出一段距离的时候,毛兔又跑了回去。

        说是他不要背上背着的这个,要换一个,其他的都不要了,明天还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察看陷阱呢。

        毛兔跑了回去,把地上的窝瓜一股脑全收到系统包裹当中了,明天肯定顾不上来这边了,还是现在都带走比较好。嗯,他的决定非常英明神武,毛兔笑笑。

        阿丁,那个始终笑着的,从来不曾放弃的年轻兽人就在一边,抱着竹筒,加起一块红薯塞进嘴里。忙碌的毛兔并没有发现,这有些矮小的兽人一滴泪滑进他的竹筒里。

        有时候阿丁也在想,他是不是真的就是被兽神所放弃的人,所以生来就矮小,力气弱。即便是兽形状态,也不似旁人那般,拥有非常快的奔跑速度,或者强大的武力。

        小时候还不懂,但后来回忆的时候,也能记起他三岁的时候还不能站稳,不能像其他的兽人那般奔跑玩闹时,雌父焦虑的表情。

        阿丁将脑袋埋在竹筒里,才能不让别人看出他的异样。年岁渐长,个头却停止了生长,力气小,跑得慢,让部落中渐渐传出了他是兽神所放弃的人。

        他不懂,年岁越长,部落中的这种传言越多,有次阿丁就去问雌父,“啥叫被兽神所放弃的人呢?”

        雌父顿时就不说话,黑着一张脸,问他是从哪里听来的。

        阿丁被难得生气的雌父吓着了,他乖乖地告诉了雌父所有的来龙去脉。之后,雌父也没有说什么,当然就没有告诉他关于“被兽神放弃”是一件什么性质的事件。

        那之后,阿丁就没在听过关于这件事情了,只不过他和其他兽人的劣势愈来愈明显。

        懂事了的阿丁很伤心,甚至曾经一个人打算离开部落,永远地离开。被夜半寻到的兽父和雌父狠狠地揍了一顿,他们唯一一次的动手。

        “兽神是不会放弃任何人的,若是放弃你,怎会让你出现在阿父的家中,只要你不放弃你自己,兽神便不会放弃。”

        这是那一样他被兽父打得皮开肉绽后雌父和他说的话,那一夜,雌父守了他一晚上,再之后,他再也不会轻易放弃自己,但这个坎一直在心里,从来没有过去。

        昆吃完一碗大锅菜,便放下了竹筒。毛兔见了,便和他说,再去喝几碗,这里边的东西都不是太能管用的,多吃点才行。

        昆便起身再去舀上一些,坐下的时候便看到阿丁仍然是吃着那一桶,都还没有吃完,头都没有抬起来,再吃饭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便能发现他竟是悄悄的哭了。

        论年岁,昆要比阿丁小上一些的,只是阿丁看着显小,因为他不高的个子,再加上这家伙总是如同小孩一般的笑着,就让他有种他比阿丁大的错觉。

        突然想到,阿丁也不是完全的乐观,背负着那样的传言十几年,怎会像外表表现出来的那么无所谓,只是比他们更坚持一点。

        很快这些人就吃完了,毛兔本打算等他们走了以后再收拾好这里,没想到这些兽人都自觉地帮他把碗筷洗了送到广场去了。

        等兽人们走了以后,毛兔便拉着雷默回山洞里边做了下来,问道:“部落里现在还有多少是这样的兽人,受伤不能打猎的?”

        他便看见雷默眼神晦暗,打猎这事儿已经压在他心里很久了,雷默想了想说道:“大概算上往年的,还有二十几人吧?”这里边往年的也就三、四个,很多都坚持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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