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我要当李白18
薛嫣和霍衍的婚礼如期举行。
酒楼一楼的大堂中间留了一圈跳舞的空间,四周是摆满各式菜肴甜点的桌子,自助形式的party这个时代的人还没有参加过,但来的人都是聪明人,看看环境和其他知道规矩的人的举动,很快就明白了这个舞会的性质。
来的人不少,但每个人都极其规矩的带着一张面具,并没有出现薛嫣担心的说死不戴面具或是来找麻烦的人。一眼望去,整个舞会全是一群穿戏服的人,有的人打扮成了历史有名的将军、有的人打扮成了佛陀,甚至还有人打扮成了这个时代家喻户晓的戏剧里面的妖精形象。看来不论是什么时代的城里人,都很会玩儿呀。
因为这样的打扮,除了今天下午被薛嫣从皇宫里偷出来,并且亲自给他穿一套金闪闪的盔甲,打扮成天蓬元帅模样的皇帝之外,薛嫣并不能一眼就看出来其他人都是谁。不过看身材,薛嫣倒是猜出了几个老头,并且看见穿着一身虎皮短打的孟长川也来了。
索性讨人厌的赵多喜没有不请自来。
不久后开场的时间到了,作为主持人的长歌和轻吟站在舞台中央主持,说了一段开场白,然后整个大厅的灯忽然灭掉,众人还不等惊恐,就看见舞台亮起了彩色的小灯,而在舞台的背后则有一块大大的白布,白布上面是一幅巨大的挂画,是薛嫣和霍衍最初见面的场景——在皇帝的宴会上,薛嫣坐在餐桌后面吃鸡腿,霍衍站在高台上和巴隆比武。
轻吟和长歌一唱一和,将两人相识最初的场景给大家讲述出来,接着那幅画被往下一扯,后面又是一副画,这一回是薛嫣跳上高台和霍衍比武的场面。
接下来的几幅画就是薛嫣和霍衍再次相识,然后是两个人偶尔温情的相处画面,轻吟和长歌两个人用缓慢而温馨的语调,把霍衍和薛嫣的相爱过程讲了出来。大家都有点傻眼,没想到一个婚礼还能这么办,还能将故事,还挺浪漫的?
不过想想现在他们脸上的面具,以及他们身上奇怪的服装,这种形式大概也不值得惊讶了。
然后轻吟和长歌宣布薛嫣和她的朋友要跳第一场开场舞,薛嫣就拉着皇帝进了舞池。两个人跳了一段华尔兹,然后穿着薛嫣制作的燕尾服的霍衍上场,皇帝就把薛嫣的手交给霍衍,自己退下舞池走到一旁,端起一杯酒小酌起来。
这时一个穿着黄色裙子、带着蝴蝶面具的女孩儿走到皇帝的身边,羞涩的看了他一眼,有些扭捏的小声的说:“你们刚才跳的舞真好看……”
皇帝回头,饶有兴趣的看向那个女孩儿。
女孩儿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皇帝对着那个女孩儿说:“你想学吗?你要是想要学,我可以教你,一会儿等薛嫣和霍衍跳完第二场,大家就可以下舞池跳舞了,到时候我可以带你一起。”
“那太好了!”女孩儿的语气有点小兴奋,对着皇帝说:“我是……”
皇帝立刻打断女孩儿的话,嘘了一声说:“我们这里是化妆舞会,不需要知道彼此的名字和身份不是吗?只要尽情的享受今晚的每一场舞就好了。”
“嗯。”女孩儿乖巧的点点头,笑得眼睛弯成了一个小月牙。
等霍衍和薛嫣跳完舞,轻吟和长歌宣布大家可以进入舞池随意跳舞,并且在旁边还安排了教大家学习这种双人舞蹈的人。对于这样的新奇事物,众人都是好奇加兴奋的,再加上现在他们的脸上都带着面具,即使丢脸也不会有人知道,所以都十分开心的笑着进了舞池。最新进入舞池的人带动了踌躇在原地的人,最后所有人都下了舞池,尽情地随着音乐舞蹈。
皇帝对着女孩儿伸出一只手,学着薛嫣平时的语调微笑的说:“美丽的小姐,请问我能有幸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我……”女孩儿吓一跳,想要答应,但不知道该怎么做。
皇帝对她说:“你可以把手放在我的手心里。放心,把你交给我,我肯定不会踩到你的脚的。”
女孩儿羞涩的一笑,把手放进皇帝的掌心,随着他走进了舞池。
正在和霍衍跳舞的薛嫣刚好看见了那一幕,见皇帝领着一个黄裙子的女孩儿进了舞池,她嘿嘿嘿笑得特别奸诈。霍衍忍不住点了一下她的额头,她“哎哟”一声,对着霍衍眨眨眼睛。
霍衍对着她说:“难道不该把你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你面前的男人这里吗?”
“可是那边好有趣啊,我简直能脑补五十万字的狗血剧情呢!”薛嫣又忍不住邪恶的笑了笑,小声的对他说:“你猜那个女孩儿,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后会不会被吓傻啊?”
霍衍一笑,同样凑在薛嫣的耳朵旁,用温柔的语气深情款款地说:“你要是再看别的男人,我就把你打傻,你信不信?”最后的“信不信”三个字颇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
“我信。”薛嫣连忙收回视线,然后搂着霍衍的脖子,傻笑的和他一起跳舞。
霍衍低头亲亲她的唇,“该死的丫头,早晚有一天要收拾得你服服帖帖的。”
“我早就服服帖帖的了。”薛嫣用脑袋蹭了蹭他的下巴,“遇到你,我简直是从脱缰的哈士奇变成贴心的小狼狗,你要是再不满意,那就太贪心了知道么?”
霍衍啧了一声,“哈士奇是什么?”
“一种二到你都想象不到的狗。”薛嫣叹口气,“也许以后要是能看到,我们可以养一只。”
“养狗吗?”霍衍想起那些养狗的同行,不屑道:“才不要养那种东西。”
“哦,那好吧。”薛嫣笑着在他的怀里蹭了蹭,“那你就养我一个好啦,正好,这样的话就没有人能和我分你啦。”
霍衍好笑的说:“万一有呢?”
“全部杀死。”
“真暴力。”
“你不喜欢?”
“爱死了。”
爱……爱?!薛嫣的脸瞬间爆红,长长的“噫”了一声,不好意思的躲进霍衍的怀里。
霍衍低头,在她的头顶轻轻地亲了一下:我爱你。
同一时间,薛嫣也在他怀里不好意思的小声说了一句:“我爱你。”
霍衍笑弯了眼睛。
婚后霍衍忽然就从枢密院里面搬了出来,彻底住进薛家的宅子。虽然每天早上要早起去上朝,晚上也要走夜路回来,但他依旧坚持着每天都在家睡。
薛嫣心疼他早出晚归,每天早上都掐着点给他做饭,又掐点叫他起床伺候他穿衣吃饭,后来甚至买了辆马车天天接送他,为了能让他早上在车里补一觉,晚上能少走一点路。虽然霍衍觉得用不着这么麻烦,但是薛嫣的酒楼什么的都有长歌和轻吟管着,她自己反倒成天没事儿干,所以每天接送霍衍还能多相处一会儿,她也乐此不疲。
和薛嫣相处的日子霍衍越来越习惯被照顾,本来追求的钱和权也看得越来越轻,最后甚至忘了一开始的目的,也渐渐不想再捻转于这么多的阴谋诡计之中。
面对着皇帝越来越重的提防心,以及每天越来越急迫的想要回家的愿望,最终迫使霍衍开始培养接手枢密院的继承人,然后慢慢地交接自己的势力。
在他四十不惑的年纪的时候,他向皇帝求了赏,希望能告老还乡。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皇帝震惊无比,因为这么多年他都一直提防着有哪一天,霍衍会带着枢密院的人和手底下的兵对他逼宫,然后架空王朝,没想到这一天还没到来到来的却是人家要告老还乡!他简直觉得以前的担心都是喂狗吃了。
皇帝看着霍衍一脸认真的模样,最终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声甚至有些惆怅。
他对着霍衍问:“你所追求的,全部都到手了吗?”
霍衍恭恭敬敬的给皇帝施了一个礼,回道:“回陛下,臣曾经想要追求的并没有得到手,但现在已经满足了,甚至不想再追求更多。”
皇帝眼神锐利的看着他说:“安于现状吗?”
“是。”霍衍对着皇帝说:“不满足的人总是想追求更多,而追求更多的时候总是会遗忘身旁的风景。贱内曾经说过,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臣也想臣还未老得看不清、走不动,带着妻子去看看这个世界,欣赏一下以前从不曾驻足关注过的风景。”
皇帝一笑,意味不明的对着他说:“听你这么一说,朕好像还有点儿嫉妒你了。”
霍衍微微一笑,“陛下真是折杀臣了。”
皇帝若有所思的闭上眼睛想了许久,霍衍没说话、没出声,就那么陪着皇帝沉默了许久。直到一炷香之后,皇帝才慢慢睁开眼睛,不咸不淡的对他说:“准了。”
霍衍跪在地上,高喊:“谢主隆恩!”
霍衍辞官后,就带着薛嫣出去游玩名山大川,将家留给轻吟和长歌,两个人甜甜蜜蜜的犹如去度蜜月。而每走到一个地方,看着美丽的风景或是有感而发的时候,薛嫣就会留下一首李白的诗,然后留名:酒中仙李白。
后来这个世界上,没人知道李白到底是谁,却一直有了李白的传说。
直到许多年以后,李白的名字渐渐传遍了整个国家,传到了孟长川的耳朵里。此时的孟长川已经如他所愿娶到了公主,虽没有宰相的名头,却有着宰相的实权,更深得皇帝的信任。和其他人以为的李白是一个剑客、一个流浪诗人的猜想不同,孟长川却猜测,这个名为李白的、自称是“酒中仙”的人,大概就是他那个前妻。
或许这个李白确有其人,或许这个李白就是他前妻的化名,但不论如何,只要一提到李白这个名字,无人不赞叹其惊才绝艳,乃当世的大诗人。着实让他都有点嫉妒了。
而许多年后,曾经任性无比、敢爱敢恨的赵多喜,也成了一个不惑的大叔。
因为年轻时的一句口误,他这一辈子都没摆脱掉倾慕孟长川的名头,总有碎嘴的小人在他背后戳他脊梁骨,说他有龙阳之好。但他最终还是娶妻生子了,娶了一直想嫁给孟长川,但最终还是没能嫁成的郑文慧。两个人都是孟长川的真爱粉,因为同病相怜,最后却意外地相爱了。
若是说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敢自信地说赵多喜不爱孟长川,不是龙阳君、兔爷儿,那就只有她郑文慧了。因为她知道赵多喜从始至终爱的只有她一个。
赵多喜爱着郑文慧,这是郑文慧从不曾怀疑的事情。
而郑文慧最爱的人是赵多喜,赵多喜也从不曾有过半分的怀疑。
都说人能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霍衍一百一十二岁的时候,在冬季的某一天,他忽然就有了这样的预感,知道自己要寿终正寝了。那个时候他躺在床上,儿孙跪在床边,他拉住薛嫣的手,声音虚弱的问她:“你还记得我们年轻的时候,我说过要是有一天我要死了,我会做什么吗?”
此时薛嫣已经九十多岁了,不过因为从小修习上层内功,比起垂暮老人一般的霍衍,她却年轻得像一个三十多岁的美貌妇人。
她握住霍衍的手说:“我当然记得,你说你要死的话,会带我一起走。”
霍衍抬手摸摸她的脑袋,已经浑浊的眼睛努力的分辨着薛嫣的面孔和表情,喃喃地说:“但是我现在怎么还有点舍不得了呢?”
“你要是舍不得,那就我来吧。”薛嫣微笑的拿出一只匕首放在他的手里,自己的手也包裹着他仿佛枯柴的手,两人一同握着刀把,将刀尖对准自己的心口。
她苦涩地说:“要走我们一起走,谁也不落下谁。”
似乎在眼前看到了一阵白光,霍衍不慌不忙的说:“嫣儿,大概就是现在了吧?”
“好。”薛嫣握住他的手,将匕首插.进自己的心脏。弥留之际,她听见儿孙痛哭的声音,隐约看见她的大孙子抱着她的脚哇哇大哭。
她最后一眼看向霍衍,那人脸上全是斑驳的皱纹,闭着眼睛,好像熟睡一样安详。
这是我看你的最后一眼。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薛嫣又躺回自己熟悉的大床上,身上穿着小熊睡衣、盖着薄毛毯。想着上一辈子那刻骨铭心的爱情,她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却又忍不住有点寂寞的笑出来:明明已经一起一辈子了,她也早就习惯这种睁开眼睛就换人、换世界的事情,为什么这回却有点难受呢?
贾维斯。
贾维斯:“我在,love.”
给我讲一个童话故事吧。
贾维斯:“好的,mylove.在很久很久以前……”
待天明之后,薛嫣走出房间对她妈说自己不舒服,要请一天假。她妈知道自家女儿轻易不喜欢请假,说不舒服那就是真不舒服,就痛快的给她请了假,还给她熬了粥。
薛嫣说自己没精神要再去睡一下,便回房间锁死了门。
贾维斯问她:“love,您需要做心理辅导吗?”
不用了。薛嫣从书架上翻出自己的素描纸,夹在架子上开始画素描,一画就画了一天,从年轻的霍衍画到垂暮的霍衍,笑着的霍衍、生气的霍衍、难过的霍衍、坏笑的霍衍……直到晚上她妈叫她出去吃饭,她才将满地的画纸捡起来收拾好,放进文件夹锁到柜子里。
贾维斯说:“您知道的,我这里有他的录像,您可以随时播放观看。”
薛嫣的手一顿,接着笑起来说:“就到今天为止了。他已经不在了,而我总要习惯忘记他,才能继续过我的生活。”
她把锁上的钥匙拔.出来,扔进抽屉,然后抹了一把脸,大步走出房间。
“妈,我好了!天啊我要饿死了,今天晚上吃什么?”
“糖醋里脊哟~”
“哇,妈,我爱死你了!”
“快来,再不来就被你弟吃光了~”
“什么?!放着我来!别动我的肉!哇你个臭小子!”
【小番外-蜜月时候遇到贼】
霍衍和薛嫣从帝城出来之后,就一路向南,白天在所到城市里乱逛,吃吃美食、赏赏美景,晚上就留宿在客栈里。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两个人穿的太好,白天又太招摇,晚上竟然遭了贼——
大概是二更时刻,本在熟睡中的他们忽然听见窗外走廊有细碎的声音,两个人从睡梦中醒来,霍衍用食指压着唇对薛嫣做一个“嘘”的动作,一起看向传来声音的窗户。两个人都是内功深厚,在夜里能夜视,眼看着窗口被从外面破开一个小洞,接着伸进来一个细长的木管,吹出一阵白烟。
薛嫣和霍衍相视一笑,手在床铺上一撑就要行动,却被霍衍按住肩膀。她疑惑的看霍衍,霍衍对她轻轻摇摇头,然后自己翻身出去,在半空转了一圈后无声地落在地上。
他屏住呼吸,随手从旁边拿起空的铜质脸盆,接着一把推开窗户。
窗户外面的人被忽然打开的窗户撞到头,脑袋嗡的一声。他心里大叫不好,撒腿就要逃走,却被窗户里伸出来的一只手抓住了后脖领子,接着就感觉一个硬东西一连三下砸在自己的脑袋上,咚咚咚三声,每一次都发出敲锣般的声音,敲的他的脑子更乱了。
薛嫣一边穿衣服一边问:“抓到了?”
“嗯。”霍衍提着那人的后衣领,将他从窗户扯进来,接着随手往中间一扔,那人便重重地摔在地上。这时穿好衣服的薛嫣已经走过去点起一盏油灯。
那小贼被抓后还不放弃,落地后十分灵活的又窜了起来,眼珠左右一扫,随手从旁边拎起板凳就往薛嫣身上扔过去。他心里想着:小爷我来一个声东击西,那女子被砸,男子定然要去救她,到时候从门或从窗户逃出去。
结果回头一看,霍衍一动不动的挡在门和窗前的必经之路!
他诧异的回头去看薛嫣,却发现刚才的女人竟不知何时站在了他的背后,手里拿着油灯,灯放在胸前,光照在脸上半明半灭,待一细瞅,顿时吓得他“嗷”一嗓子——竟有两条黑水从她的眼睛往下流出,脸上斑斑驳驳,竟好似掀起了皮肉!
霍衍往薛嫣脸上一看,轻笑一声说:“昨晚又没卸妆?”
“忘了。”薛嫣随手点了那小贼的穴道,将油灯往旁边一放,从这个时代的铜质暖壶里倒出水在脸盆里,将脸洗干净,又变回一个普通的二十来岁的美貌妇人。
小贼吞咽了一下口水,忽然脸一垮,带着哭腔的对薛嫣和霍衍求饶,说自己家有重病小儿,无奈医药费太贵,命在旦夕,这才想偷点银钱给小儿治病,不得不出来作案。他又说见两个人衣着光鲜气质非凡,定然是大门大户,他就想偷点小钱,救救儿子的命,他们也不至于亏多少。
只可惜薛嫣和霍衍,一个精通刑讯,一个又略懂些身体语言,谁都没相信他的谎话。
霍衍在他身上搜了搜,结果搜出一堆淫.具和春.药。
他看着冷汗直流的小贼,冷笑一声说:“竟是一个采花贼。”冷不丁的他忽然运起内力向那小贼轰出一掌,重重的力道击在他的丹田之处,一转顺的功夫就废了他的内力。
内力对于江湖人来说多重于手足,短腿断手也不能没了十几年苦练的内力。一想到自己三十多年的功力全部报废,小贼顿时叫得像杀猪一样,看着霍衍的眼神犹如看杀父仇人。但霍衍一击之后还并未停手,随手又向他身下踢了一脚,断其秽根。这回小贼更是连惨叫的力气也没有了,眼睛都失去光辉,犹如垂死的老人一般。
霍衍冷笑一声,拿出麻绳将其捆好,又为了他一颗迷药,这才带着薛嫣去睡觉。
等第二天一早,霍衍便将此等淫贼扔进官府大堂,薛嫣则将一封信放在昏迷的小贼身上,表明此人是采花贼,落款则又放上了李白的名字。
而后,那座城里就开始流传酒中仙李白不仅诗作的好,还是一位武艺高强的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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