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23章
饿了一晚上的林胜男有点暴躁,她也一晚上没睡着。
不是不敢睡,是空着肚子实在是睡不着。一个人坐在火堆边上烤了一晚上的火,整个身子倒是烤的暖烘烘的。
身上是舒服了,可这肚子还是饿的咕咕直叫唤。
雨半夜的时候就停了,没有雨声的嘈杂,肚子叫的声音听的更清楚了。
天刚刚破晓,林胜男就迫不及待的走出破庙。
她想在这附近寻摸寻摸,看能不能找点吃的……这么多张嘴,就剩那一点精米够干嘛的!
“叽叽……喳喳……叽叽……喳喳……”
清脆的鸟叫声从头顶传来,林胜男抬头望去,是那几颗梧桐树上传来的。
初秋的梧桐树叶子还没有多少是黄的,大多数的叶子都是刚刚才转变,翠绿中带着丝丝金黄,金黄中又透出点点翠绿,看着很是漂亮……
每片叶子都不尽相同,千姿百态,在这雨后的清晨中摇曳生姿,随风飞舞。
这么美的景色没有吸引林胜男的注意,她的全部精神都集中在那几个鸟窝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附近的树特别少,就这几颗梧桐树上就聚集着七/八个鸟窝,其中两三颗树上还不止一个……
“咕嘟……”
吞咽口水的声音传来。不用说,肯定是林胜男这个饿了一晚上的人。
这会儿林胜男觉得昨晚吃的那三碗肉粥和二块点心都不香了,鸟肉和鸟蛋的味道肯定比肉粥香,也比干巴巴的点心好吃……
这会儿她完全忘记了,她第一次吃点心的时候也是满心欢喜,觉得这点心比什么东西都好吃。
现在心里光惦记着这鸟肉和鸟蛋了,说干就干,她把手里的砍柴刀往身后一掖,衣服的下摆也缠在腰上。
经典爬树动作出现了,吐口吐沫在手上,双手相互搓了几下……
林胜男不知道她为什么做这个动作,她就是看别人都这么干的,她就跟着学了!
其实她不知道,她做这个动作挺猥琐的,不过做这个动作的人能不显猥琐的肯定不多。
树挺粗的,林胜男一个人将将能环抱住。对于林胜男这个人来说,爬树肯定不是她的长项。可上面有香喷喷的烤鸟肉吸引着她,她觉得不是长项也能变成她的长项。
爬树最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力,也就是力气。你爬了一半力竭了,只能靠耐力忍着,过一会儿恢复点力气再往上爬。
这力气对林胜男来说就不是问题,是问题的是梧桐树的皮没一点抓着力,有点滑。加上又刚下过雨,树干更显湿滑没有一点抓力点……
这些问题对现在的林胜男来说都不是问题,她觉得自己又像回到了末世,为了一口吃的费劲千辛万苦。
不过这种感觉还不耐,有种充实的感觉,让人从心底奋发出向上‘爬’的力气。
第一颗树上有两个鸟窝,一大一小,林胜男上去就直扑第一个鸟窝……鸟窝里没有鸟,只有几个鸟蛋,都没顾得上数,她就往怀里塞。
这时候她又庆幸这时候的衣服,怀里有个暗兜。只要小心点,这鸟蛋就能完好无缺的带下去。
“咕咕……咕咕……”
一只叫不出名字的大鸟在林胜男头顶盘旋,叫声里布满着着急,两个翅膀扑腾的频率也很快。
林胜男看了看头顶的大鸟,又看了看怀里的鸟蛋……
到底心还是软了软,把怀里的鸟蛋拿了两个出来,充满不舍的放进了鸟窝。
这鸟蛋这么大一个,两个都能赶上一个鸡蛋了,这两个鸟蛋林胜男给的很是心疼。
几颗树上光是鸟蛋就收获了三十多个,还收获了两只飞的慢的鸟,也是林胜男的速度快,胆子又大,不然什么鸟也跑光了。
这点东西看着是不少,可林胜男觉得还不够她一个人吃的。还有那么多人,总不能她吃着别人看着吧!
看来还是要再找找,把鸟蛋和两只不大的鸟递给刚起来的李全,她又向破庙后面找去。
李全看着手里的东西,又抬头看看几颗高大的梧桐树,叹了口气,心想自家小姐为了口吃的也真够拼的,这么高的树也敢爬上去。
心里想着也不耽搁他说话,“小姐,别走的太远。”不用想,肯定又是找吃的去了。
林胜男摆了摆手,回了一句,“知道了。”
破庙后面是一块稍微平整的地,现在上面也是野草丛生,还有几颗不大的小树。再往后是一个缓坡,不管是坡上还是坡下都是一片荒凉……
这地方也不知道多久没人住了,盖了个庙宇在这里能有人来拜嘛!
当时盖这庙宇的人肯定没带多少脑子,要盖也盖在人烟稠密的地方啊!这荒郊野外的,谁会来这地方拜神求佛啊!
这不,连庙宇都能倒闭……
林胜男摇了摇头,这些不是她现在该考虑的,她现在应该考虑的是应该找点能填饱肚子的东西。
她正准备从缓坡下去,下面地方大,找到东西的几率能大一些。
刚经过一颗小树的时候,林胜男无意识的看了一眼,“咦!”
快步走过去一看,竟然是一颗枣树。
不大的枣树上挂着大大的青枣,这些青枣和枣树叶子混在一起,她一开始的时候还真没注意到。
收获的喜悦让林胜男的脸上挂满笑意,摘下一个也顾不上擦洗,就往嘴里一扔……
“咔嚓……咔嚓……”
嗯,林胜男不由的点点头,这枣虽然不怎么甜,可再加上它脆爽的口感,让她也是眼睛发亮,觉得还是很好吃的。
她不知道,这青枣还要再长上半个多月才能更好吃。不过就算她知道了,也会现在就把它一扫而光的,不然半个月后谁还有空来摘它。
摘青枣的时候林胜男还发现了脚下的异样,熟悉的藤蔓,她一时也叫不出名字来。
放下摘了一半的青枣,抽出后腰处的砍柴刀,三两下,熟悉的藤蔓就和下面的果实分了家。
这时候的砍柴刀又被当成了锄头使,又是几下下去,地底下的东西露出了真容,竟是红薯……
林胜男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时代也有这个东西……
她记得红薯好像是明朝传入我国的,这个历史上完全没有记载的大庸朝竟然也有,看来不同的时空不同的历史有些东西总是会相同的。
林胜男站在那里沉思,想着这个时空还是不是她所熟悉的那个时空,还是完全不一样的另一个空间呢。
想着想着她一甩头,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还不如多挖一个红薯来的有用。
“小姐,小姐,你在哪里?”
小雅的声音从废墟那边传来,林胜男扔掉手里的砍柴刀,蹲在那里回道,“我在这,你回去喊你哥过来一下,这里有好东西。”
一听说有好东西,不止程士文过来了,连王家两兄弟都跟了过来。他们倒不是为了占什么便宜,而是想着有没有需要他们帮忙的地方。
一路上这个雇主对他们还是不错的,不管是吃的方面还是住的方面,对他们都挺大方的。
像现在这种时候,他们想着能帮一点是一点。这样他们才觉得心安一点。
林胜男站在那里当甩手掌柜,手里抓了几个青枣,慢悠悠的吃着。肚子虽然还是觉得饿,可随着有东西进了肚,好像也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小姐,我看这些红薯应该是庙里以前的庙祝所种,后来他们搬走了,这东西倒是留了下来。这种东西烂掉它又会长,这一年又一年的,所以才能留存到现在……”程士文一通分析下来,让几人听的都觉着有点道理。
不过唱反调的也有,那就是王二奎,“你怎么知道庙祝是搬走了,说不定他是死了呢!”
程士文竟点头回了一句,“也有这种可能。”
王二奎噎了一下,只能低头继续挖他的红薯。
煮的粥,又煮了鸟蛋和红薯,两只鸟也没逃脱它们被吃的命运,被烤成了小小鸟……
终于把鸟肉和鸟蛋吃进了肚子,林胜男发出满足的叹息。揉了揉吃饱的肚子,她心里想的是,这鸟肉和鸟蛋果然比点心好吃。
吃过这顿迟来的早饭,一行人还是决定出发。
虽说路上满是泥泞,可在这破庙待着也不是办法。加上他们又没带吃的,光靠挖的那一点红薯充饥也不现实不是。
“驾……驾……”
“驾……驾……”
陆陆续续的赶车声传遍在雨后的野外,林胜男还是坐第一辆马车,不过赶车的人换成了程士文。
第二辆车上坐着吴氏带着一双儿女,赶车的是李全。
第三辆车上是李婶母女俩和程士雅,赶车的是王大奎。本来这辆车是王二奎赶的,可林胜男怕他性子急赶车猛,就让王大奎兄弟俩换了一下,让王二奎去赶最后一辆没拉人的车。
天气很好,太阳也挂在空中。
可马车的速度没发跟天气挂钩,昨天一场雨下来,路上到处布满着积水。
加上路是泥巴路,雨水一泡,马蹄踩下去都会打滑。马别说跑起来了,就是走起来都费劲。
这时候也顾不上心疼这些畜生了,只能让它们慢悠悠的前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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