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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迷茫


第227章迷茫


无心用白大千扔在办公室里的一件旧羽绒服包皮裹了怪婴。怪婴已经不动了,小小的胳膊腿儿也有了僵硬的趋势,显然是它作为小妖怪的一生,已经走到尽头了。


白大千捂着脖子爬起了身,在确定自己是安然无恙之后,他和无心合力,把丁思汉搀扶到了四楼家中。进门之时,史丹凤正在陪着史高飞看电视,丁丁独自坐在客厅里的小板凳上,垂着头自得其乐的玩手机。忽见丁思汉被人搀进门了,他连忙起身问道:“阿爸,你怎么了?”


丁思汉紧咬牙关,不说话只摇头。客厅里连张像样的椅子都没有,无心只好让他席地而坐。史丹凤出了卧室,见丁思汉一手鲜血,吓了一跳:“哟,我有云南白药,你们用不用?”


丁思汉把个脑袋摇成了拨浪鼓,然后也不要人照顾,自顾自的倚靠在了墙壁上。闭着眼睛喘息良久,他忽然低声说了一句:“不要怕,我死不了。”


丁丁人高马大的蹲在一边,此刻吓得嘴唇都白了:“你是不是被你养的怪东西咬伤了?阿爸你真是个老糊涂,我早就说让你改行,你偏不听!万一哪天被鬼吃了,也是你活该!”


丁思汉听惯了养子的妙语,故而根本不生气:“不会的……”他气若游丝的说道:“阿爸不会的……”


丁丁把双手搭在膝盖上,像一只英俊的大猴子,满脸的恨铁不成钢:“什么会不会的,好像你能说了算似的!你如果遭殃了,还不是要拖累我?你不为你自己着想,也该为我想一想呀!”


丁思汉虽然早就看透了养子的本质,可是此刻听了他赤裸裸的心声,还是第无数次的寒了心。然而寒心归寒心,寒心也没办法。身体僵硬的瘫在角落里,他只感觉五内俱焚,自己使用了五六十年的身体忽然变得陌生笨拙了,他仿佛变成了孤魂野鬼,暂时藏匿在一具无主的躯壳之中。


丁思汉闭着眼睛,足足养了一个小时。右手的鲜血没有干涸,而是缓缓渗入了皮肤纹理之中。最后他扶着丁丁站起了身:“无心,把它给我,我要走了。”


无心把包皮着怪婴的羽绒服包皮袱给了丁丁。白大千追问了一句:“我说……以后我们是不是算两清了?”


丁思汉没言语,拖着两条腿往外走。白大千眼看他出了门,心中猛的一阵轻松,精神也有了,扯着大嗓门叫道:“无心,去,下楼给丁老先生叫辆出租车。”


无心果然出了门。不出片刻的工夫,他顶着一头小雪花回了来:“白叔叔,他们上车走了。”


白大千越想越喜,感觉自己是度过了人生一大关:“好啊,现在天下太平,我也可以把佳琪接回——”


话说到这里,他心中一动,忍不住往史高飞的卧室里瞥了一眼。佳琪若是回了家,必定又要和姓史的小子狗扯羊皮。白大千虽然在理智上也知道自家女儿有些问题,可是理智往往退居二线,慈父的思想占了上风,他认为女儿的迟钝和笨拙叫做“敦厚有福”。敦厚有福的女儿不是一般小子可以消受得起的,所以他已经做好了养女儿一辈子的准备。


白大千闭了嘴,不知道要不要立刻把女儿接回家。不过自己除了一块心病,明天无论如何都要进城去看女儿一眼。掏出手机翻了翻日历,他发现明天乃是周六,进城的人潮必定十分汹涌,自己须得提早出发才能抢到出租车。思及至此,他忙忙的洗漱了一番,回房睡觉去了。


客厅里关了灯,史丹凤也自去休息了。无心仔仔细细的洗净了手脸,然后回到卧室说道:“爸,别看了,我想睡觉。”


史高飞兴致勃勃的盯着屏幕:“再等一会儿,快演完了。”


无心自己铺开棉被,钻进了被窝里躺下:“我累死了,你还用电视吵我。明天再看不行吗?”


史高飞不假思索的答道:“宝宝别闹,今天晚上是大结局,让爸爸把它看完。”


电视里不是嚎啕大哭就是吱哇乱叫,烦得无心躺不住。一掀被子坐起身,因为史高飞对他素来是百依百顺,所以他得寸进尺的有了一点小脾气。一脚蹬向史高飞的后背,他气冲冲的大耍威风:“明天还有重播!”


史高飞猝不及防的挨了一脚,登时向前一仆。以手撑地坐稳了,他直起腰自己思索:“儿子打老子,这不对吧?”


思索很快有了结果,他回身揪住不孝子的一条光手臂,把无心摁在床上打了一顿屁股。一阵响亮的噼里啪啦过后,无心提起裤衩起身便逃,一溜烟的穿过客厅,逃进了史丹凤的卧室。


史丹凤还在回忆着白天丁丁的一言一行,越想越是睡不着觉。开门把无心放了进来,她小声问道:“大半夜的不睡觉,你们又闹什么呢?”


无心脱了拖鞋,一步跳上了床垫:“爸打我。”


史丹凤想起了弟弟的大手大脚大力气,登时担了心:“怎么打的?打你哪儿了?”


无心背对着史丹凤,一脱裤衩一撅屁股:“打我这儿了!”


史丹凤冷不丁的看了个清,下意识的厉声喝道:“你给我穿上!”


无心被她这一嗓子震得一哆嗦,立刻就把裤衩又提上了。


史丹凤自从察觉到了自己的狼化趋势开始,对于异性的一举一动便都留了意。此刻望着嬉皮笑脸的无心,她忽然感觉这个家伙有色诱自己之嫌。


“不回去啦?”她问无心。


无心钻进了被窝里,又将她摞起来的两个枕头并排放好:“不回去了,回去要挨打的。姐,快来睡觉啊!”


史丹凤扭头望向窗外,窗帘很薄,可以看到天边一轮圆月,以及月光下高高矮矮的楼房与脚手架。这幅荒凉风景触动了她的神经,让她脑海中莫名的浮现出了一只对月长嗥的大灰狼。


关灯上床躺到了无心身边,她知道无心又在睁着大眼睛凝视自己。有心翻身把他抛到脑后,可是在她翻身之前,一只手忽然轻轻扳了她的肩膀:“姐。”


史丹凤扭头看他,看他对着自己的胸脯微微垂下头,一脸认真的说道:“摸一下。”


然后那只手便自作主张的移下去了,带了一点好奇和莽撞,抓她一下,揉她一下。忽然停了手,他抬起头小声说道:“我喜欢姐。”


史丹凤迎着他的目光问道:“有多喜欢?”


无心探头枕上了她的肩膀,一粒一粒去解她的睡衣纽扣:“我想和姐结婚。”


史丹凤叹了口气:“结婚是男人女人的事情,你连人都不是,又怎么能——”


这句话没能说完,因为无心扭过脸注视了她:“姐,我和人是一样的。人懂的,我都懂;人能做的,我也都能做。”


钻出被窝站起了身,他望着史丹凤的眼睛说道:“姐,你看看我。”


他穿得简单,脱了汗衫裤衩之后便是一丝不挂。高高的站在床垫上,他在月光中面对了欠身而起的史丹凤。静静的站了片刻,他转过身,又给了她一个清清楚楚的背影。


最后跪坐回了史丹凤身边,他拉起了她的一只手,侧了脸往自己的肩膀上放。而史丹凤在一瞬间的失神过后,发现自己已经把无心搂到了怀中。


“好了,好了……”她轻声的说:“以后姐再也不提你的来历了,姐知道你是人。”


无心歪着脑袋偎在了史丹凤的颈窝里。短暂的沉默过后,他仰起脸,开始亲吻对方的耳根。


史丹凤没有躲闪,她想如果自己再拒绝的话,无心一定要伤心了。


她心一软,无心就狗胆包皮天了。


翌日清晨,史丹凤起了个绝早,自己溜到厨房里煮大米粥。手指摁下电饭锅的煮饭键,她盯着小星星似的电源指示灯发了呆。长达三十年的黄花大姑娘生涯已于昨夜彻底结束,结束就结束了,这倒没什么的,根本早就该结束了。处女又不是专家和中医,总不会越老越值钱。问题是她现在有些糊涂,不知道自己对于无心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感情。


她总觉得自己不能爱上无心——首先年龄上就不般配,其次,共同语言也没说出过几句。守着电饭锅思来想去的,她承认自己对无心的确是有独占欲,怜爱之情也不缺少,偶尔还想化身为母狼吃了他。但这就算是爱情了吗?


大米粥都熟了,史丹凤还没想明白。史高飞推门出来了,似乎是刚刚意识到自己昨夜打跑了儿子,此刻慌里慌张的往史丹凤屋里冲。随即白大千也露了面,兴致勃勃的准备进城看女儿。房子里的人气立刻兴旺了,史丹凤以卖煎饼果子为名,匆匆的躲着人出了门。


在白大千洗漱之际,史高飞正在摆弄儿子。无心也是刚醒,醒来之后伸手一摸,发现身边没人,不禁一愣。随即史高飞进来了,大呼小叫的宝宝长宝宝短。无心懒洋洋的不吭声,由着他又亲又抱。似睡非睡的闭着眼睛,他忽然一笑,害羞似的往史高飞怀里拱了拱:“爸,姐呢?”


史高飞想都不想:“不知道。”


无心认定自己是又要有家了,美滋滋的微笑不止。然而等他在客厅里和史丹凤见面了,史丹凤的态度却是平平淡淡,不但没有额外的高看他,甚至还带了一点不爱搭理他的意思。


无心有些傻眼,等到众人喝完了大米粥之后,他借着刷碗之机,跑到厨房里和史丹凤凑近乎。把厨房门一关,他小声问道:“姐,你怎么不高兴了?”


史丹凤还在翻来覆去的想着心事,越想越乱。多少年没有为情所困过了,没想到今天被它困了个走投无路。刚才在楼下被寒风一吹,她忽然发现其实无心比丁丁还要不靠谱。丁丁是个明摆着的草包皮,让人一览无余;而无心——无心在她面前像个小男孩,在白大千身边却又像个老油条。真不知道他那些本事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史丹凤忙着思考,无暇理睬旁人。而白大千早上出门,下午回了公司,正和无心相遇了。


无心知道白大千回来之后必定要到公司里玩一会儿电脑游戏,所以坐在办公室里守株待兔。好容易把白大千盼到眼前了,他扭扭捏捏的开口问道:“白叔叔,你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如果已经……已经有关系了,是不是就算夫妻了?”


白大千听得一头雾水:“关系?什么关系?睡啦?”


无心点了点头:“对,睡了。”


白大千又问:“领证了吗?”


无心摇了摇头:“没有,只是睡了。”


白大千一扬眉毛:“那怎么能算夫妻呢?睡一觉就算夫妻——想讹人啊?”


无心满以为自己已经领会了新世界的精髓,直到听了白大千理直气壮的回答,才知道自己和这个时代依然格格不入:“那怎么才能算是夫妻呢?非得领结婚证吗?”


白大千脱了大衣挂上衣帽架:“哎哟,那可复杂了,首先男女双方得自愿吧?男女自愿了,两边家庭也得同意吧?然后彩礼,嫁妆,房子,车子……太多了,麻烦着呢!一个环节出了错,兴许就能把一桩婚姻搅黄了。”


说到这里,他忽然来了精神:“你问这个干什么?你把谁给睡了?还是谁把你给睡了?”


无心慌忙摇头:“不是我,和我没关系。”


告别了白大千之后,无心悻悻的一个人下了楼。在楼前的小推车上买了一根糖葫芦,他找了个背风的角落里站了,开始唉声叹气的吃。


原来根本就没有大功告成,原来史丹凤依然是想不要他就可以不要他。无心低头吐出一粒山楂核,心里虚得很,脑筋也有些不够用,忽然又怨恨起了白琉璃——和白琉璃在一起生活久了,他简直快要活成白痴。先前积攒的那许多经验智慧也不知道全丢去了哪里,他一枚接一枚的吃着山楂,吃得大脑一片空白。末了手中只剩下一根又尖又长的竹签子,他没想出头绪,不想回家,于是蹲了下来,开始百无聊赖的用签子掘地面的冻土。


掘着掘着,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双大脚。仰起脸向上看,他看到了史高飞。


史高飞牢记自己昨天打了他一顿,所以十分愧疚不安。虽然不孝子的确是应该受教训的,可是教训的程度也分深浅,自己那大巴掌显然是抽得有些过火。弯下腰伸手捧了他的脸,史高飞向他咧嘴一笑:“乖宝,干什么呢?”


无心没想到他会找到自己,张了张嘴,一时不知应该如何回答。而史高飞随即看到了地面浅浅的小坑,当即脸色一正,手指地面悄声问道:“有宝藏啊?”


无心摇摇头,同时发现自己虽然有了一个爸爸,有了一个不知能否兼任妻子的姐姐,但还缺少一个朋友。他不明白史丹凤为什么会忽然冷淡了自己,她见过自己的真面目,一直照顾着自己的衣食住行,容许着自己对她的亲昵与亲热,可是亲近到了最顶峰,怎么却又冷了呢?


无心重新垂下头,在寒风之中呼出了一团苍白的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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