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想死
魔岭,“长生界”异域,当世玄日魔宫的道场所在地。
他不喜欢在这里,他喜欢都市,那里有灯红酒绿,那里有紫醉金迷。
他喜欢和朋友一起,就算是酒肉朋友,就算是虚情假意,总比在“长生界”强。
他喜欢尘世的自由自在,尘世的繁花似锦!
当一个人生命没有尽头,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他自己好像也不清楚。
他不知道怎么来到“长生界”的,只知道为救一个小女孩,受伤晕倒,一觉醒来,就来到了这里。
他刚来这里的时候很开心,对于一个时时刻刻怕死的现代人来说,突然可以长生不死,那绝对是梦寐以求,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在这里呆了几千年后,他的想法变了。
在一个不生不死,无情无义的世界里,他忽然发现永远活着不是一种骄傲,而是一种折磨。
没有喜怒哀乐,没有七情六欲,神佛仿佛就是行尸走肉的代名词,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长生而长生。
元疯一边想着,一边不由得暗暗叹息一声。
他现在是这个“长生界”唯一能死去的人,他现在决定去死,他活够了,活累了。
不管这些年自己有多茫然,多失落,如何真正的生不如死!
现在他可以像他曾经故乡的那些人一样,可以正常的死亡了。
临死之前他必须来这里做完最后一件事,给自己一个交代。
他尝试过拯救自己的灵魂,去拼搏过,奋斗过,也挣扎过;死过,但总是又重新活过来了。
这里为之拼搏的一切,为之奋斗的一切,就是长生再长生,重生再重生,直到永生不死。
修神,修仙,修佛——变得无欲无求,忘记七情六欲,最终变成的只是一个没有思想的“空壳”。
所以这里没有朋友,没有家人,没有情爱,更不会有现代社会的争风吃醋,勾心斗角。
在“长生界”不存在“死亡”一说,也不允许死亡,死亡在这里是大逆不道,天诛地灭的。
谁提到“死亡”就会被关进“长生狱”让你受尽折磨,遍尝千万酷刑,最可怕的是你在那里一样还死不了。
元疯现在可以死了,临死之前的那种喜悦,那种兴奋刺激着他,让他彻夜难眠,让他激动不已。
“按照我那个世界的自然规律,每个人都会死,但都想要明明白白的死,虽然不是每个人死前都会找到答案,但起码能闭着眼睛死去。”易天衣想着。
这些道理都是几千年前自己那个故乡的传统习惯,不知道自己故乡的那个现代世界变成什么样子了!
医学发达到可以让人不死了吗!
还是那个世界已经被核武器给毁灭了,如果是,肯定是那个战斗民族,或者那个世界警察,引起的世界大战。
那我回去不就是唯一的人类!那我就成了新的人类鼻祖,新的上帝。
想到这里元疯不由得嘴角露出了微笑。
青草,牛羊,西风吹!暖阳,蓝天,白云远!
元疯此时此刻的心情已经不适合这种平静优美的风景了。
看着那些满脸红扑扑,纯朴的异域穴始人,他心里全是厌恶。
他为自己有好恶而感到自豪。
他现在要按自己的想法去死,在死之前要去找到和他一起来的那个女孩。
不知道那个女孩有没有像自己一样恢复了人的感觉,人的情欲,还认不认识他。
他笑了笑,抬起脚继续大步向前走去,任凭那像刀子一样的冷风吹打在自己的脸上。
呼啸的风声,冰粒像子弹一样击打在地上的叮叮声,都不能将元疯从沉思中惊醒一分。
他完全沉浸在一种激动、兴奋,同时又紧张的情绪当中。
他开始害怕,至于害怕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这种害怕是来自心底的,是来自己灵魂深处的。
这几天如影随形的跟随着自己,怎么也驱散不了。
自从他能“死”开始,他就慢慢有了恐惧,害怕。
害怕的感觉真得也不错。
元疯承认,这段日子是他最开心,最舒心的日子。
被人追杀,争斗不息,有高光的时刻,也有如丧家之犬的日子。
不完美,但肯定是像正常人一样活着,而且活得有汁有味。
这几千年他一直一个人,虽然可以长生,但很孤独。
猛然一个吼声,将易天衣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元疯向前看去,十几只长毛牛排成一列正慢慢悠悠地横过马路,后面一个穴始族汉子抽着草烟,悠哉悠哉跟在后面,手里拿着皮鞭,但并没有抽打慢腾腾的长毛牛。
“有烟吗!”易天衣突然对陌生的穴始族汉子说道。
他一愣,没有反应过来。
可能没听到吧!元疯想着。
他同那个赶牛的穴始族汉子擦身而过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
“你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元疯目光炯炯地盯着这个穴始族汉子,大声地问道。
那个穴始族汉子愣住了。
“也许他听不懂我的话!”元疯哑然一笑,大步向前走去。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历尽所有劫难,当活够的那一天,能直正的死一次!”
元疯走了十几步后,身后突然传来穴始族汉子的声音,这要是在长生界,他一定会被抓到“长生狱”,但元疯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虽然他听得很清晰。
他没有回答,只是举起左臂,挥了挥手,然后继续大步向前走去。
元疯很享受一个人在冷风中走路、被冰粒吹打的感觉。
没有依赖,也没有牵挂,只有自己。
很孤独,很寂寞,但能做真正的自己。
有恐惧,有害怕,但很有“人”的感觉。
易天衣走得很快,步履很有力。
前面出现一个人影,和他一样往魔岭城区方向走去。
元疯没有在意。
慢慢的,他离前面那个人越来越近了。
看衣着服饰和“长生界”的人有显著不同,衣着太简陋,甚至比这里的穴始人还要原始,麻布衣服,腰间束着一块兽皮。
“长生界过来的人大多是游客,都是成群结队,他怎么一个人步行赶路呢?”易天衣好奇的思忖道:“难道像我一样,突然发疯,说走就走!”
想到这里不由哑然一笑,高声叫道:“前面兄弟留步,等等在下。”
前面那个人脚步略为一缓,又继续自顾自的赶路,还是保持一样的速度,一样的步伐,不快不慢,恰到好处。
元疯加快脚步,追了上去。
这个人背脊挺得笔直,浓眉大眼,瘦削的脸颊、高挺的鼻子给人一种坚毅、倔强、高傲的神态。
一身单薄的衣装,和魔岭寒冷的天气不相契合。
他看了一眼元疯,继续按照自己的速度走着,眼神和他的外表一样,饱含着孤傲、坚毅。
这个人的脸很英俊,是元疯喜欢的那种英俊,整张脸棱角分明,英气勃发。
虽然年轻,但是有一种超越年纪的成熟和自信。
“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元疯很喜欢这个年轻人,有意地和他攀谈。
“路不是我的,你想怎么走,我管不了。”语气很平和,但内容很高傲。
元疯笑了笑,没有再说话,和他保持一样的步伐速度,并肩前行。
“我不习惯和人一起赶路!”走了一会儿后,这个英俊的年轻人突然说道
还是那样,说话的口气很平淡,但是却透出拒人千里之外的骄傲。
“你也说了,路不是你的,我想怎么走,是我的事!”元疯笑道。
年轻男子眼中杀气一现,手向腰部皮带扣的位置摸去。
易天衣看到,他腰间不是皮带,是一把束腰的软剑,他不是去抓皮带扣,他的右手放在了剑柄的位置。
看起来很像皮带扣子的剑柄。
“你既然不喜欢,我就先走了。”易天衣不想和这个年轻人冲突,他加快速度超过这年轻人后,又回过头来,补了一句:
“如果下次碰到你,可以请你喝酒吗?对了,你喝酒吗?”
“喝!”年轻人冷漠地回答道。
元疯哈哈一笑,放开步子,很快就将这个英俊孤傲的年轻人抛在了身后,连人影也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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