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二十三章你喜欢太子
白日,众人在玖江村落里休息,村民把最好的食物拿出来招待他们,众人在干净的屋子里简单梳洗,将士则分批次到水浅的玖江下游弯道处游泳洗浴。
夜晚,众人围起篝火,嬉笑打闹。
丹黎和七杳在远离篝火的地方互相依偎,丹黎靠在七杳身上,手中握着一个小小的酒囊,“七杳,我很担心你。”
丹黎的话没头没尾,七杳没有听懂,却见喝醉的丹黎抬起眸子说,“七杳,你一定很难过。”
七杳以为丹黎是在说玖江大水时受难的百姓,摇了摇头道:“不,我很欣慰。”
“欣慰?”丹黎疑惑地看着七杳,凑到七杳耳边说,“你喜欢太子,太子要成亲了,你欣慰?”
七杳心头惊诧,轻推了一下丹黎说:“丹黎,你别胡说。”
“我早就看出来了,当初,你不肯跟我离开,就是因为你喜欢上了太子熙。”
丹黎继续胡说,七杳对着一个喝醉的人无力辩驳,看了一眼四周放心下来,还好他们离人群很远,离太子熙很远。
“我对太子熙只是单纯的敬佩,我跟随他是因为他的志向。”
丹黎“蹭蹭蹭”摇头,“你别骗我了。”
七杳闭嘴,她最不喜欢的就是解释,如何证明自己不喜欢太子熙在她这就是一个难题。七杳索性闭嘴不言,让喝醉的丹黎继续趴在她的肩头絮絮叨叨。
“太子熙领旨回来那一天,我跑出来找他,我让他给你一个交待,你喜欢他,他却要娶别人,如果他不喜欢你,给不了你好的未来,就该放了你。”
七杳平静地闭着眼听丹黎絮叨,听到这一句,心头一急,被自己呛到,不断地咳嗽,“你和太子殿下说什么?”
“说你喜欢他呀。”
七杳咳得更厉害,摇着丹黎,“你开玩笑的吧,你不要喝醉了酒发酒疯,你说清楚。”
“我问他说,他喜不喜欢你。他说,他没有自由。我问他为什么不可以拒绝古月公主,他说,为了得安。他说他是储君,很多事情身不由己,木已成舟,他不想拖累你,他要放你自由,因为他的志向在天下,所以必须舍弃自由。作为储君,他可以说喜欢,也可以说不喜欢……”
他说给不了她想要的东西,不想要她失望,他说,他是得安国的储君,注定要为得安而活。
所以呢?他要娶古月公主,以为她喜欢他,所以要推开她?
看他立于高处,高声让玖江百姓相信他,看他满头大汗,满手血疮,依旧一脸欣慰的笑,什么是喜欢呢?那时候她觉得,无论太子熙想做什么,她都会陪着他。那如果,他喜欢自己呢?
七杳摸着自己的心,她愿意跟他走吗?
她是愿意的,她生如浮萍,抓住了一棵浮木,浮木给了她生机,给了她希望,她愿意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他。
可是,这是喜欢吗?
她觉得他很好,愿意永远追随他,这是喜欢吗?
可是他说想放她走,她为什么一点也不难过呢?只要他觉得好,她就愿意去做。离开他或者留在他身边,她都愿意。这是喜欢吗?是丹黎所说的喜欢吗?
七杳的手覆在自己的心上。听说心脏是一切情感的起源,爱或不爱,心都会知道。
“太子熙!”她在心中默念。
心脏平稳地跳动,没有一丝多余的起伏,但是“太子熙”三个字,却让她感觉到十分温暖。
可除了温暖,再无其它。
她不爱太子熙,她的心已经告诉她了。
“丹黎,我不爱他,我只是希望他好,永远都很好。”
喝醉的丹黎迷迷糊糊应了一声。
南辰灏不知什么时候从火堆那边走了过来,看着丹黎面色桃红的样子微微而笑。
这位性格诡谲的九王,在丹黎面前却如同换了一个人。
南辰灏从她手中接过丹黎,对七杳道:“抱歉,要打扰你们姐妹团聚了,我送她去休息。”
七杳勾起唇角一笑,她怎么觉得,这位九王和她说话的时候,语气中多少夹杂着醋味呢?
第二日清晨,队伍启程时,一个大约十三岁的小女孩提着一个新编的青绿篮子跑到太子熙身前,“殿、殿下,爹爹说,有恩就要报,太子殿下救了我们,我们只是普通人,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篮子是爹爹连夜编的,野果是我清晨起来去采摘的,娘包了几个鸡蛋,也是送给殿下的。”
太子熙迎风而立,衣袂轻飘,和煦地看着女孩,太子熙走到女孩儿面前,打开了女孩提着的篮子,只见篮子里装着几个洗得很干净的野果,还有用布包着的二十多个鸡蛋。
这二十个鸡蛋,想来是攒了很久的。
女孩目光灼灼,诚恳地看着太子熙,生怕他嫌弃。太子熙握了一个红红的果子在手里,摸了摸女孩儿的头儿道:“我收下了。”
太子熙身后的侍女接过了篮子。女孩儿明媚一笑,向后娇俏道:“爹、娘,太子殿下收下了。”
远处的女孩儿的父母一边给女孩儿打手势递眼色让她不可淘气,一边远远朝这边跪下。
女孩儿走了之后,又有几家人提着瓜果蔬菜上前,还有一个男孩儿抱着半捧荷花走到太子熙面前,红着脸含糊地说了一句“白头偕老、早生贵子”的话,颤颤巍巍把手中荷花递给了太子熙身旁的古月公主月薇娜。月薇娜讷讷接过,她本只是站在太子熙身旁凑热闹,此刻看着手里的荷花,不由呆了一瞬。
原来,太子和她的婚讯,真的是举国皆知。过了许久之后,她轻盈地朝这些目光灼灼看着她的百姓行了一礼。
向南赤瑾四顾叹道:“掷果盈车是为美貌,如今太子贤德亦得掷果盈车之喜,只是耽于美貌,美貌总有一日会消失,耽于贤德,贤德却可流传百世。”
太子熙笑了一瞬,转身上了马车。
马车启程后,后面一片百姓跪下,“恭送太子”“感谢太子”的话不绝于耳。
清晨的阳光温暖却不刺眼。马车启程后,月薇娜微微挑起帘子,手中握着一支荷花,衬得她容貌更是清淡美丽,皮肤更为白皙莹润。看着成片跪拜的百姓,月薇娜神色微动,看了许久才轻轻放下帘子。
半个月后,车仗已经接近国都久安,太子熙没有继续前行,却是看向月薇娜道:“从此以后,你就要住在百里方圆的久安了,你真的……”
“当然,我既然来到这里,自然一定会成为你的妻子。”月薇娜的声音温柔而坚定,没有丝毫犹豫。
太子熙淡淡一笑,看向远处道:“那就好。”
“太子殿下,这个季节野物丰富,不如我们上山捕猎,也可得些猎物招待公主。”一个侍从道。
“前面镇子里什么没有?”另一个侍从反驳。
“狩猎倒是其次,这片山林景色不错,不如我们在此休息?”太子熙看向月薇娜。
月薇娜白皙的面颊上升起红晕道:“如此,自然是好。”
第二日清晨,阳光熹微,众人在镇子了休整后,将队伍安排在了山脚的小溪旁。
溪水潺潺,清澈见底,小溪旁水草丰茂,阳光铺洒在水面,便如玉石一般晶莹玉润。
有侍从带着将士将丰茂葳蕤的草打倒铺平,一是防止水草上的水珠沾湿鞋袜,二是防止有蛇鼠虫蚁惊吓伤人。
七杳伤势见好,憋在马车里数日早就憋坏了,于是打算骑着马在四周转上一圈,再转进山林看看能不能猎到什么猎物,本来打算叫上丹黎,却见丹黎依偎在南辰灏怀中,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七杳连忙转头,平静地整理了马的鬃毛,扶正马鞍。
苏越见她似是要骑马,于是关心道:“伤口可好全了?”
七杳憋了几天,咳声叹气道:“早好了。”
“那也不要一个人离开,可叫上丹黎。”说着,苏越也朝着丹黎的方向看去,苏越不比七杳,是见惯了的,顿时面露尴尬,咳了两声道:“不如,我陪你去。”
本来可以随便点两名将士,苏越却要亲自陪她,七杳也没有多想,点头灿烂一笑道:“好呀,师傅。”
时隔多年,很多人并不知道七杳和苏越的渊源,苏越此刻再听她叫师傅,却是有几分怅然,“其实许多年前就该告诉你,既然离开了一线天,也不必再唤我师傅。”
如果是旁人听到苏越的话,定然会觉得生分,但是七杳却丝毫没有想偏,她第一感觉便是,苏越不希望她记得不好的事。
但是苏越于她,不是不好的事。七杳虽然记不得很多事,但是一线天的事却记得清楚,苏越对她和丹黎的维护,从来没有停过。提起苏越,她心中只有温暖。
从苏越的角度看,七杳似乎思索了一阵,然后说:“只私下叫。”
苏越一笑,想到他和七杳其实见面的机会很少,说话的机会就更少了,五年间,除了匆匆数面,其实他们从未交谈过,于是无奈道:“随你吧!”
苏越的马是一匹棕色高大的马,马鬃飘逸柔美,苏越唤它“霁雪”。七杳不明白一匹棕色的马为何唤它“霁雪”,但见“霁雪”的马蹄上方,有四团雪白的毛,才知道它名字的来源。
“雪霁初晴,云开雾散。”七杳喃喃念道。
“什么?”
“我说霁雪的名字呀。”
苏越道:“你何时学的诗文?”
“闲的时候。”七杳说起的时候,突然想起从前在一线天,每天都是各种各样的训练,从来没有闲的时候。
苏越大概也想到了这点,上马道:“早知你有如此天分,或者该送你去考学。”
七杳知道苏越是在说笑,得安国并没有女子考学的先例,随口道:“师傅花一线天的钱买下我,却是将我送去考学?到时候人家说不收,师傅该怎么说?”
苏越所说送她去考学是指五年前,可是七杳所说的,却是她才到一线天之前。
一线天之前的事,七杳不是忘记了么?
苏越眉头一皱,看着七杳说:“你记起来了,什么时候?”
七杳这才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但是不觉得这事有什么,于是说:“第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只是记起了片段。”
“五年前?片段?”苏越似乎舒了一口气。
七杳放马慢走,淡淡道:“我隐约记得是你把我带到了一线天。”
“是我,那个时候,你伤得很重,高烧不退,梦呓不止。”
“我失忆,是因为师傅给我用了失忆的药吗?”七杳小心地问。
“不是,那时你发烧,医师说你是惊惧害怕,提议让你完全忘记过去,但是失忆的药伤脑,你又高热不退,若是用得不当,变成痴儿也不一定。”苏越道,“但是你醒来之后,却是自己将过去的事全都忘记了。”
“过去的事于你,不是什么好的记忆,你也不要囿于一隅,不要刻意去想从前的事,忘记了,对你是好事。”
“师傅,我记得,是你救了我。那天,我就要被打死了,是你救了我。”
苏越的手握紧了缰绳,却道:“忘记过去吧,我不希望,以后你一看到我,就会想起不好的往事。”
七杳却笑道:“师傅,我早就看开了,这世上命苦的孩子太多了,能遇到师傅,还有丹黎……已经很好了。我看到师傅,只会想起师傅是怎么背我回一线天。然后,想到这,也就不觉得一线天的生活有多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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