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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往秦杭郡


当然不会有任何人这么辛苦修炼到最后却选择到冥界的,除非那个人是傻子。

        可是这个世界上就偏有一种中了爱情之毒的傻子,比如卿歌,此时她情绪高涨:“对,我要去冥界把他救出来,他的肉身在洞府不会腐坏,到时我只要去把他的魂魄带出来,他就可以复活了。”

        小白松了一口气,它就怕自己的这个傻主人一时想不开从而颓废消极不想做人,那自己的糖果和肉干就没着落了,现在给了她一个希望,对她好自己也好。

        虽然小白知道将来进入冥界的事情是极其不靠谱的,先不说修到飞升时是候年马月,就算修到飞升,那时东方离也很有可能转世投胎找不到人了,但是它是绝对不会告诉卿歌的。

        再一个多年以后,笨主人对离公子的感情淡了,到那时她自然也不会再要想着去冥界。

        卿歌一想到能救东方离就难掩内心的激动,站起来道:“我们走!”

        小白茫然的看着她:“去那?”

        “去七十二福地啊。”卿歌说道。

        小白翻了个白眼:“主人,你看现在是什么时辰?”

        “丑时啊!”

        “这三更半夜,就算我们要走也和祥婶说声嘛。”小白没好气的说道。

        “那倒也是!”卿歌抓了抓头皮不好意思道,于是便决定第二天早上才走,反正也差不了几个时辰。

        漫漫长夜,卿歌一想到能复活东方离就无心睡眠,倒是小白睡得无比香甜。

        睡不着她便去陪着东方离,他虽然没有了气息却和睡着没有区别,因为身体依旧柔软。

        “离,你要等着我,我一定可以复活你的!”她握着他的手坚定道。

        一夜过去,第二天一早,卿歌便和祥婶辞行,任恁祥婶的挽留都婉言谢过带着小白踏往前往七十二福地的所在地秦杭郡。

        南海离秦杭郡快一百三十万里。以她的飞行速度则需要三个月左右。

        而七十二福地的开放时间算起来就是还有三个月零十天了,她必须得马不停蹄的前往。

        由于时间的紧迫,一路上卿歌并没敢停留,实在困得不行就找个安全的地方休息一下又继续。

        瞬眼前已过了两个月。

        这种日夜赶路的日子乏味又无趣。她受得了可不代表小白那个吃货受得了。

        这一天,时值傍晚,小白终于可怜兮兮的开口:“主人,今夜我们不要在荒山野岭过的了啦,我们去找个集市大吃一顿吧。”

        “好吧好吧。今儿就依了你。”卿歌笑道,然后拿出地图,发现最近的城市是五百里外一个叫青江城的地方。

        五百里只不过半个时辰左右,当她和小白到达时天色微暗了。

        青江城是一个和洛阳城差不多大的地方,繁华热闹。

        很快卿歌便找到了一家客栈,要了一间上房。

        接下来向小二打听了附近最好的食肆。

        “姑娘,你出门往左走五十米便会发现有一家叫荣华的食肆,那里是我们青江城最好的食肆了。

        小二也是个有眼力之人,能住得起上房的人自然也是要吃最好的,于是才和卿歌推荐这家叫荣华的食肆。

        卿歌谢过给了小二十两小费离开了。

        待她和小白走到客栈门口。那小二还在说着感谢的话来。

        十两八两对于卿歌来说并不算多少钱,可是象店小二这样在低层生活的凡人,他们一个月的工钱只不过是几两而已,就当自己结个善缘。

        按照小二所说的方向,卿歌很快发现了那家叫荣华的食肆。

        一人一宠进入食肆里面的大厅。

        此时正是食肆食客最多的时候,每张桌子里都坐满了南来北往的商旅、官家、修士、书生或凡人,只不过有一个共通点,基本都是男人!

        男人们推杯换盏,吃肉喝酒,谈论着那家姑娘的俊俏又或那家青楼的女人够骚。

        卿歌一进门。顿时将整个食肆里的视线都吸引住了。

        她本就是极美之人,何况她今天穿的还是一套粉色锦衣,那锦衣勾勒出的玲珑曲线配上那绝世的容颜让一些好色之徒心动不已。

        有店小二很快的迎了上来:“姑娘,可是要用餐。”

        卿歌点了点头:“有没有包房?”

        对着那么多的注目礼让她浑身不自在。若是在包房则可避过。

        “全被人订了,就是在大厅也只剩下一张空桌而已,姑娘你要吗?”小二回答。

        “要。”卿歌无奈的应了下来,若是她敢说不要,估计小白一会得骂死她。

        店小二将她带到一个靠窗的角落,那里还有一张空桌。

        登时有人羡慕有人妒忌。

        离卿歌远的人懊恼自己刚才为何没有坐在她的这边。

        而靠近卿歌桌子的食客则是内心暗爽。此等美人在侧就是一种享受。

        有一个和她相隔着二张桌子的白衣男人,他独自一人在喝酒吃肉,自卿歌一进来脸上便露出震惊的表情,随后脸上又露出失望之色。

        白衣男人除了无比英俊,他的身上还有一股超凡脱俗的气质,让人产生一种不容亵渎的心理。

        卿歌坐了下来后,问:“你们这都有什么拿手好菜?”

        “我们这最出名的有蒸熊掌、红烧鹿尾、卤煮牛肉、野鸡锅子、炒蹄筋儿……”

        小二一连说了十几个菜名。

        “都要了。”

        “好咧!”

        小二走后,小白不满道:“主人,你看那些人色迷迷的看着你。”

        “不用理他们。”卿歌说道,为免太过吸引人注意急忙将脸别向窗外想着心事。

        白衣人也不再看她而是独自的喝着闷酒。

        很快,店小二便将菜送了上来。

        卿歌拿出小白的专用食盆,将大部分菜都给了它放到凳子上。

        自从小白和卿歌说过只有小狗才在地上吃饭的话后,它吃饭的待遇就一直是在凳子上了。

        凳子上小小的小白对着一个大大的食盆左抓右塞,怎么看怎么滑稽。

        卿歌也自顾的吃了起来。

        “姑娘,你这小宠好可爱啊。”一个猥琐的声音响起。

        卿歌抬头,发现此人年约三十,身材壮实,而容丑陋,而他身上穿着的是一套藏青色的服饰。

        卿歌猜测这个猥琐男该是某仙派的修士,因为衣服的前胸绣有一个“天”字。

        她运转圣心诀一看,此人真的是一个养神境的修士。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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