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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4章 盘问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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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离仿佛对十一娘与毛维的争执并不关心,他是全场唯一一直关注着嫌犯的人,当然没有错过丁梧亮受那“质问”后如释重负的情绪变化,不过陆离也早料到今日丁梧亮必定不会那么轻易便承认罪供,所以他先审的是丁驷,这也算是一招奇手。

        大周律法,虽也对诉讼程序做出了一些限定,严格来说,一般不许越级提出诉讼,比如本案,当由晋阳县衙初审,报州府复审,再请刑部核决,可事实上有许多地方官员都享有特权,比如陆离及晋王府得到了太后授权,便完全可以直接过问各县刑案,说得更明白些,不许越级告举的规例实际上是限制起诉人,只要地方长官先有主张,那么便不存在越级一说。

        又如律法规定不能随意刑讯,看似保护民众权益,实际也如虚置,因为只要主审官员认为有确凿罪证,而嫌犯又拒绝认罪,刑讯也就成为了理所当然的手段,屈打成招的事司空见惯,甚至有人被刑讯致死,只要没有御史弹劾,主审官员并不会受到任何追究。

        至于主审官员审理案件过程,除了凶器等实证以外,主要依赖“五听”,简单概括便是通过察颜观色捕捉当事人心理活动,判断证辞是否可信,这便给予了司法官极大灵活性,怎么审讯嫌犯、人证,顺序如何,是否允许双方当庭辩论,等等等等其实都可由主审官员根据情势自主安排。

        而在目前来说,负责尸检的仵作是由贱民担任,地位十分低下,虽不代表仵作没有真才实学,可因为位卑言轻,就算发觉蹊跷,也不能左右案件走向,因为验尸笔录可并非仵作写成,他们的专业意见很有可能不被采纳。

        故而此时,其实所谓罪证确凿,完全是由主审官判定。

        要说来,毛维曾经担任过大理寺卿,应当察觉陆离先审丁驷必有用意,可他当年任职司法官,完全是因为韦太后的政治需要,根本就对刑审一窍不通,除了审决裴郑逆案,并没有别的“实战”经验,所以这时完全没有察觉,他们那些所谓的“亡羊补牢”之策,落在认真负责并颇懂刑审技巧的陆离手上,可谓漏洞百出,一无是处。

        “嫌犯丁梧亮,可识原告郑远?”不待丁梧亮更多时间参悟毛维那番提醒,陆离先是循例一问。

        只简简单单一个问题,却让丁梧亮愣怔当场。

        “还不据实回答?!”陆离加重了语气。

        “本不认识,眼下当然是认识了。”丁梧亮慌忙解释:“我听说郑远诬告我杀人,当然要问个明白,才知他是我家佃农。”

        “七日前,即承德四年二月廿六日子初,你率家丁娄虎等十三人,夜闯靖平坊郑远赁居处,是为何故?”

        关于这事,丁梧亮倒不需要串供,立马便有说辞:“只因愤怒郑远诬告,便是想教训他一番。”

        “你是何时听闻郑远举告一事,又是怎么听说?”“就是二月廿六日大早便听说,我有一个长随娄豹,与太原府衙役姜大牙交好,姜大牙听说了这事,便通知娄豹。”丁梧亮这时只图自己脱身事外,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长随衙役,将这些人都连盘托出。

        因为今日庭审,丁牢则一早也赶来府衙外听候消息,又因忽然准许公审,他一路挤了进来,刘力自然要给他方便,然而作为旁听,他当然没有单另设座的资格,丁梧亮被押上刑堂时,压根便没注意见老爹居然也在人群当中,更别说这时,他站位在前,老爹坐席在后,就更加看不见老爹急得冲着他的后脑勺呲牙咧嘴了。

        丁牢则这会儿,真是恨不得当众提醒,可想到连毛府尹说了那句“公道话”,都险些被晋王驱逐出庭,他要是敢吱声,说不定立马坐实了儿子故杀之罪,急虽急,也只好干瞪眼。

        陆离没有急着拆穿丁梧亮与丁驷口供的矛盾处,继续问道:“那么你又是何时打听清楚郑远暂居之地呢?”

        “废了一些周折,不过午时也便察探清楚了。”丁梧亮本就张狂,意欲灭口前压根就没细想过怎么让自己脱罪,对于这些细节只以为不干要紧,哪里知道他这一实话实说,毛维早前的解释立马便被推翻。

        “你既午时便知郑远居住靖平坊,为何等到夜深人静时才往争闹,既无杀人之意,又何故令人携带兵刃?”陆离又问。

        这问题倒是将丁梧亮问住了,好一歇沉默。

        陆离这回倒不急,由得他思索辩辞。

        “是因被家父劝阻,故待到夜深,才方便私自行为。”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顺便择清了丁牢则。

        然而佩带兵刃的质疑,丁梧亮便只好狡辩了:“晋阳丁为豪族,历来崇武,莫说教训佃农,便是去妓家饮宴,家丁也都是佩有兵刃,难道佩有兵刃,便一定为了杀人?”

        如果丁梧亮背后长了一双眼睛,这时便能见到诸如孟九郎等人不无嘲弄的目光,简直已经视他为必死无疑了。

        稍懂得点“五听”的人,这时大约都明白主动权已经尽被薛少尹掌握。

        然而陆离却仍然没有拆穿,而是一扬手中的供辞:“嫌犯丁梧亮,这是你经王妃盘问,所作供辞,由你签字画押,承认故杀郑远子郑康,并企图将郑远一家杀人灭口,然而你却在庭审时翻供,你可知这意味着什么?”

        当然是晋王屈打成招!!!

        可这句脱口欲出的话,却变成了如鲠在喉,丁梧亮压根便不敢说出来。

        陆离又将供辞拍在案上:“你当日招供道,是因侍妾丁氏受其父丁伍挑唆,告知你郑远子郑康不服管束,诽议晋阳丁苛扣佃农收成,你便带着丁驷等人,往农庄对郑康施以毒打,并当着郑康祖父面前,将其殴杀,还承认后来用了刀匕割喉,这些口供,与郑远父陈述相符,你既说你在郑远告官之前,甚至不知有此户佃农,为何却对案发事实知之甚详?”

        丁梧亮更是哑口无言。

        其实他也不是不能狡辩,只要说晋王妃逼迫他在已经写成的供辞上签字画押即可,然而丁梧亮一眼睨见晋王阴森森的目光,这话让他怎么敢当众说出?

        他已经是被晋王的狠毒吓破了胆,就算暂时能脱身罪控,但为此指控晋王妃,将来晋王哪里能饶得过他?只怕躲去天涯海角,都逃不过晋王的毒手。

        再说,郑远一介贱民,要说晋王府与他勾结,硬要诬陷他这豪族子,在场这么多人,也都会拆穿是他在狡辩。

        然而眼见有一线曙光,丁梧亮却又不甘被问刑罪,挣扎道:“少尹明鉴,小民当日之所以招供,是因……是因心生惧意……不瞒少尹,小民的确早便听闻郑远子被殴杀,可这事当真不是小民指使,是丁氏,对,就是丁氏!丁氏因为其父丁伍不平,指使丁驷等人将郑康殴杀,事后小民得知,因丁氏苦苦哀求,才代为隐瞒,后因郑远告官,小民心慌意乱,是欲趁夜威胁他撤诉,不想却被晋王府兵丁逮拿,小民一时糊涂,为免受更多刑罪,才胡乱招供了。”

        隐瞒罪行并非死罪,连从犯都算不上,丁梧亮这时只望能够息事宁人。

        “人犯丁梧亮,可确定你今日当场供辞为实?”

        “不敢再有狡言。”

        丁梧亮这时倒睨见了毛维等人急怒的目光,但他只以为这位还在气恼晋王妃早前的当众质疑。

        他当日欲杀郑远一家灭口,根本没有想过会受刑审,当然也不会与众多从犯串供,再者丁梧亮从前哪有被押受审的经验?怎会想到老爹会让丁驷背这黑锅,而就算他想到,也无法做到与丁驷口供完全一致,陆离将人犯分开询问,又明知丁梧亮不敢攀咬晋王府,从二人口供中找到漏洞便是理所当然了。

        接下来提审之人便是丁伍,他不知丁梧亮说了些什么,供辞当然与丁驷一模一样。

        这下子别说豪贵子弟,便连马大叔等平民都恍然大悟了。

        陆离这才让丁梧亮主仆三人同堂受询,自是不顾毛维的复杂神色,申明主张:“三名主要嫌犯,供辞出入甚大,本审以为,证辞均有隐瞒,丁驷、丁伍声称丁梧亮并不知情,然而丁梧亮却一口咬定他是在为丁伍瞒罪,而原告又坚称丁梧亮当日在场,为主使殴杀被害者,鉴于丁梧亮竟能供认凶器,与原告陈述相符,故本审支持原告供辞,毛府尹,嫌犯拒不认罪,依律可再施刑讯,今日不能审断,此案延后再宣结果。”

        不待毛维发表意见,丁梧亮先就急了,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毛维受了晋王妃喝斥,却连嘴都不敢还一句,这要是还被刑讯……

        贺烨适时大笑两声:“甚好,本大王最感兴趣之事,便是刑讯了。”

        丁梧亮只觉毛骨悚然,竟当着众人的面,一脚便踢响丁伍:“都是你这刁奴,是你这刁奴怂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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