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美男出浴
他们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一个地势低平的小河滩。
沈意薇感觉自己的双腿已经酸软得不像自己的了,每走一步都软绵绵的,好像踩在棉花上。她挑了个平整点的石头,坐下歇息。
林乐修放下背囊,就挽起袖子开始安营扎寨。他扎帐篷的手法十分娴熟,手臂随着动作露出精瘦的肌肉,一看就是经常出门野营的。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他全神贯注钉钉子的样子,果然变得更有吸引力了。
沈意薇花痴了看了一会,见他一个人忙忙碌碌,终于感觉有些过意不去。毕竟自己当初打的旗号是来帮忙了,便自告奋勇的翻出米和锅,去江边淘米煮饭。
沈意薇来到江边,将米洗了洗,剩下的时间都在冥思苦想家里的阿姨们平时煮饭时是怎么放水的。她把水倒进去,觉得有点多,倒出来一点,感觉又有点少了。她眨了眨眼睛,在江边反复将水倒出来、加进去,只听见哗哗的水声响个不停。
没多久,林乐修已经生起了一小堆火,橙色的火焰蹭蹭跳跃着想要大展身手,洗米的人却还没回来。他走到江边,看她一脸苦恼的样子,顺手接过了她手上的小锅。
“我来吧。煮饭你都不会吗?”林乐修诧异。若是连最基本的家务都不会,说明她在家也是金枝玉叶地养着,父母又怎么会将她嫁给残疾人。林乐修皱了皱眉,
似乎觉得有点看不透这小丫头了。
沈意薇看他皱起的眉头,暗道不好。她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寻思一个好理由。
“那个……我从小都是在田野里放牛的,只有妈妈在家做饭。我放牛可是一把好手,嘿嘿。”她大声说出她的理由。这荒山野地里,总不可能真的有牛跑出来让她放吧。若真有,那她真是无法编下去了。林乐修表情并不无大的波动,也不知有没有相信自己的话。
林乐修看着沈意薇一双杏眼直视他的眼神,亮晶晶的,丝毫不像在说谎的样子。索性这深山老林里他不可能找出一头牛来让她现场表演放牛,只得暂且相信她的话。
林乐修渐渐发现,她除了不会做饭,还不会洗衣服,也不会其他生活技能,完全和她当初的信誓旦旦大相径庭。
林乐修刚想发作,就对上她可怜巴巴的小眼神。他若再发脾气,她的眼泪一定会掉下来。他又是个最怕眼泪的人,只得忍了下去。
“嘿嘿,真好吃真好吃!”沈意薇对着简单的白米饭和煎蛋不住夸奖。一方面,她真心对野外生火做出来的饭菜充满了好奇。另一方便,她也想多奉承一下林乐修,免得他一生气撂下自己走人,那她就惨了。
老爸说得对,她最擅长的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总不会让自己吃亏。
她就这般摇头晃脑地吃着饭,把林乐修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别有一番小女孩的娇憨和可爱。
林乐修也忍不住笑了,“好啦好啦,好好吃饭吧,我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
沈意薇心里默默抹了一把泪水,沈意薇啊沈意薇,你的辛苦果然没白费,嘿嘿。
简单吃过饭,林乐修提出自己要去江边清洗一下,让沈意薇待在帐篷里,不要出门。
沈意薇的眼睛弯得像月牙般:“好啊好啊,去吧去吧。”
深山老林,美男出浴,嘿嘿嘿嘿……这情景光是靠想象,就让她默默吞了吞口水。当然啦,她也只是放飞一下想象而已,作为一个千金大小姐,她是不屑作出偷窥这种事的。
天色越来越暗了,丛林里的小动物们也活跃起来。有蟋蟀声,有虫鸣,有鸟叫,还有不知名树枝碰撞的沙沙声。
有道是,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沈意薇一个人在帐篷里待着,树木的影子投射到帐篷的表面,迷迷糊糊,影影绰绰,随风晃动,看起来好像一只张牙舞爪的怪物。
沈意薇强自镇静了一会儿,想静心等着林乐修回来,可是她越等越觉得害怕。她悄悄将帐篷拉开一小条缝隙,往外看了一眼。山林黑黢黢的,比白天更加阴森可怖。除了朦胧的月光和天上的星星可以辅助视物之外,再无其他光源。
她壮着胆子,喊了一声林乐修的名字,没人回答。
沈意薇的心立马悬起来,短短几秒,已经幻想出来无数种情形。他被江水冲走了?他被野兽刁走了?他抛下自己,一个人走了?
这最后一种情形,最为致命。沈意薇顾不得其他,拉开帐篷冲了出去。
她疾步跑到江边,看到江边依稀有个人影,身着短裤,露出精瘦的后背,正在拿毛巾擦着自己身上的水珠。
沈意薇松了口气,背过身正想悄悄溜回帐篷,不料被林乐修一把叫住。
“出来干什么?”
沈意薇依然保持着背对他的姿势,“我……我怕你丢下我一个人走了。”
林乐修发出低低的笑声,跟上她。
“我若丢下你,和害人性命有什么区别。”
沈意薇没接话,刻意和他保持了距离,眼睛也目视前方,尽量不去看他的身体。沈意薇啊沈意薇,还说什么要看帅哥出浴,你也就是嘴上逞能。她暗骂着自己的不争气。
见她一本正经的样子,林乐修内心感叹,原来这小丫头害羞了。
他暗自好笑,倒也没去招惹她,径自进入帐篷套上一件短t,拿出本子开始写词。
刚写没多久,就接到工作室合伙人大器的电话。大器原名叶晚成,因朋友们都打趣他大器晚成,久而久之,就都叫他大器了。他活泼开朗会交际,正好和林乐修的性格互补。两人合作开的乐行工作室已成立三年。
“小乐,还在缅甸混着呢?”大器一开口的熟络,可知他与林乐修关系匪浅。
“嗯。”
“什么时候回来呀?苑姐那儿的饭局我推了好几次,这次实在是推不了了。”
“一定要我去吗?”林乐修的语气听起来有些冷淡。
“那当然,难道她还想跟我谈人生谈理想吗。你赶紧回来吧,饭局就在这周末。我先挂了啊!”
“嘟—嘟——”电话那头传来忙音。电话挂断,林乐修还保持着拿手机的姿势发呆。
苑姐一直对他青眼有加,给了她机会,让他在一众作词人中初初崭露头角。他给大明星苏华浓写的那首《君若清路尘》,一夜之间传遍大街小巷,苑姐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可是,苑姐看他的眼神,总有些怪怪的。有几次私下接触,苑姐有意无意触碰他的身体,都被他不动声色躲了过去。是什么意思,两人心里都明白。
从此之后,他开始躲着苑姐,能电话解决的事情尽量电话解决。实在需要见面,都是让大器出马。林乐修主内,负责作词;大器主外,负责社交,这也是他们各自的分工。大器起初对苑姐的心思并不了解,兴致勃勃带着合同去了几次,都败兴而归。后面他才想明白,原来苑姐对他们工作室的支持,都是源自对林乐修的看中。大器便催着林乐修去和苑姐谈合作的事,反正是男人,还能在女人手下吃亏不成。
“嘿,发什么呆呢?”沈意薇拍拍他的肩膀。
林乐修回过神来,叹口气,这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到底是要告一段落了。
“明天一早,启程回国吧。”
“怎么了?”沈意薇大吃一惊,“不是才刚开始徒步吗?”
“有工作。”林乐修熄了灯,不愿多说。
“什么工作这么紧急啊?”沈意薇怏怏地,有些失望。她才刚刚体会到一点儿徒步的乐趣,就要结束了。回到国内,这样的机会几乎不可能再有。
林乐修没有回答。
这些天的相处,沈意薇对他的脾气也摸了个大概。和钟叔说的一样,他热爱作词,人勤奋,也有天分。但他不爱说话,遇事喜欢藏在心里,有着知识分子的清高之气。人善良,正直,和她这个小美女同处一室也并无逾矩。
想到这么快就要回g城,沈意薇实在是心有不甘。真是没和他待够呢。
第二天清晨。
山里的空气十分清新舒适,连带着沈意薇也心情大好。她跑去江边,认真梳洗了一番。这几天跋山涉水,都没来得及好好洗脸。她洗得仔仔细细,全然忘记了自己的特意涂黑的肤色。
待她回到帐篷,就见到了林乐修惊诧的眼神。他精致的眉眼里满是不解,为何当初酷肤色似贫民窟少女的人,一转眼就成了白白净净的女孩。
“你的脸……”
沈意薇开始还不解,摸着自己的脸,突然想起了一件关键的大事!她把之前抹得脸黑黄的粉底都洗干净了,现在的肤色,是原本青瓷般的皮肤。
“呃,这就是我本来的样子。之前,为了掩人耳目,故意把自己涂丑的。”沈意薇尴尬解释。
林乐修点点头,“出门在外,是要小心坏人。”
他还不知道,沈意薇说的掩人耳目,恰恰就是掩“他”的耳目。沈意薇在心里偷笑。
两人开始收拾行李,赶往蒲甘,再乘车去机场。
他们刚离开不久,圈圈也带着江由赶到之前和沈意薇分别的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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