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刚开始,在南弥的每一天我都觉得度日如年。我无法和他安然地在同一屋檐下生活,可是却还是要强迫自己释怀了所有的事情。
好在来这里并非无所事事,去到法院实习之后,日子总算好过一些,不至于无所事事。可惜在县城里终归还是无聊得很,整日整日地两点一线生活着,偶尔父亲不回家吃饭的时候,可以自己一个人去超市逛逛。买完东西回去的路上便和妈妈视频聊天说说近况。回到家无非做点面条或是提前买块蛋糕就自己应付过去了。晚上,他若是回来的早就可早些休息,若回来得晚也只能在客厅看会电视等他回来给他开门。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便结束了,他本想让我在南弥多实习一段时间,可我还是执意要回去,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时常会吵架,每每他喝多了酒回来便免不了一次争吵,抑郁的症状不减反增。妈妈也应允我早些回南广去看看医生。买好机票,便匆匆地一人回去了。
南广果真是热得烧人,烈日之下,皮肤都好似被烙铁烫过一般,不一会儿便发红了。刚走到前一个出站口的时候,莫名其妙涌出一大堆人,拖着一个大行李箱不太好走,但人们挤来挤去,我被人群推搡着都快挤到出站口的自动门那边了。我困惑不已,难道是有什么大人物。旁边一群和我年纪相仿的女孩子都在大声喊叫,模模糊糊听到是在叫一个人的名字。出站口的门打开的时候,前面有几个彪形大汉护卫着中间一个个子高大穿着长袖外套的男人,可惜被人群挡住了看不太清楚他的脸。后面好几个女孩一直在往前挤,我两只手紧紧拉住箱子,却无暇顾及自身平衡,不知道是谁硬要往前一挤,把我连带着行李箱一起撞到前面去,我整个人摔倒在其中一个彪形大汉旁边,行李箱重重地压在腿上,偏偏那群人还不止,一直推推嚷嚷,他们行进的队伍停下,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我身上。一时间,我羞耻地不敢让别人看见我,只能把头低低的埋下,此时此刻,只想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沙子里掩耳盗铃。
熙熙攘攘中,听见几个女孩子大声地议论着。
“这女的怎么回事啊?真摔了?”
“放p,我看她就是故意摔的,想博眼球。”
“我看也是,就是为了让哥哥看她一眼。”
中间那个人停了下来,他俯身下来伸出手,吵闹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我还低着头纠结此刻的尴尬,他轻声说道:“没事吧,我拉你起来。”我抬起头来看他,居然是我熟悉的那个人,他一只手已经拿开我的箱子,我把手给他,他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旁边的女孩子一下子沸腾了。
“啊啊啊,理亓哥哥好温柔啊。”
“救命,我此刻想魂穿那个女生。”
“我什么时候也可以和哥哥拉手!!!”
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在保镖的护送下上了保姆车。人潮随着他挤到保姆车那边,我停在原地,拖着行李箱抬眼去望他,可是车窗未曾拉下,透过灰雾色的玻璃窗看不清他的表情。人潮随着车子的离开散去,我一个人一瘸一拐地拉着行李箱在路旁等预约的出租车。上了车,我闭目养神,右脚有些疼,刚刚擦破了一大块皮,渗出了微微的血珠,但我无暇去管它。
刚才,他好像不认识我一般,他已经忘记我了吗?我自顾自的想。
果然,到底是素人和明星之间有壁,到底是连朋友也没得做,算了,别想这么多了,自上次一别后,我们之间就再也没有交集了,姜不邀,你清醒一点,不过是亲了一下,就当是被蚊子咬了一下,我才不在乎呢!想着想着,我竟乐起来了,也没那么执着于他了。随即便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很快便到了小区门口,进了家门,收拾收拾了屋子。我妈和我弟回郊区的别墅去了,我便一个人回了这间公寓。一个人住到底还是自由许多,和我妈报了声平安后,我便出门去商业街找个地方吃饭。
这间公寓位置很好,位于市中心,距离各大商区也近,昔京商业街便是这附近最有名的商业街之一。现在天色不晚,还可以逛一逛再去找地方吃晚饭。两旁是各大服装店,休闲商务古风服饰一应俱全,可惜我对这些没什么兴趣,沿着街去了那家新开的书店,里面的人很多,书店的装潢以咖色和米白色为主,给人一种很舒适又很干净清爽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身着白色衬衫拿着薄荷汽水的少年温柔地在笑的感觉。莫名让我对这家书店很有好感,于是打算选几本书再走。走到畅销书那一排瞧了瞧,全是一些心灵鸡汤式的文学,倒不是不好,只是这类的偶看几本还尚可,一旦沉迷就好像在吃一碗掺了太多水米饭,黏黏糊糊,让人无法心生饕餮饱食之感。只好移步到小说那一排书架,那本紫色封皮白先勇的《孽子》在一排黑白灰排班的封面里最为显眼,我拿起那本《孽子》,上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在手机上看的电子版,尽管没有纸质书的质感却也在文字中感受到整个故事的细腻和悲怆。
我就这样站在书架旁边决定看一会再走,旁边一个声音响起:“在我们这个王国里,我们没有尊卑,没有贵贱,不分老少,不分强弱。”很熟悉,是《孽子》里面的片段,记得当时我很喜欢这个片段还刻意的去背下了这段话,我边抬头边接着他说下去:“我们共同有的,是一具具让欲望焚炼得痛不可当的躯体,一颗颗寂寞得发疯发狂的心。”
映入眼帘的是那张熟悉的脸,不知是下午的事让人有些生气还是自尊心作祟,我接完他的话便打算转身离开,可他的话拦住了我:“你也喜欢这本书?”
我合上书,漫不经心地回答他说:“是,去年看过。”
他伸手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递给我:“这本书送给你,下午的事实在是不好意思。”
我本意不愿提及这件事,毕竟我也不是个爱纠缠的人,既然有缘无分那就算了,我装作不认识他:“帅哥,我们应该不熟吧,没必要送我东西的。”
我转身要走,他猛地伸出手抓住我的手腕:“你不记得我了?”
我真的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瓜葛,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和他说:“对,我是认识你,杨理亓,但是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不是吗?这大庭广众之下,你一个公众人物抓着我不放恐怕不好吧?”他也觉得当下场面太过尴尬,没有解释什么,把他的帽檐拉低了些,抓住我的手去收银台结了两本书的账,带我出了书店找了一个人少些的小巷子才放开我的手。我抱着两本书站在他面前抬着头有些不满地问他:“你怎么在这?跟踪我?”说完的那一瞬我就有点后悔问出这句话了。
他居然有些羞赧地低下头然后看着声音里都没了底气:“不是的,我是没想到那么巧,我们到酒店附近的时候刚好看见你下出租车,然后我本打算来附近逛一会儿,可远远地就看见你进了书店,所以我就跟着你进去了。”
他的解释还算诚恳,可是我深知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哪怕过去对他有再多的崇拜和爱慕,我都不能再去纠结那些了,说到底我们不过就是粉丝和偶像的关系。我装作毫不在意地对他说:“你不用和我解释那么多的,毕竟我们不过就是一面之缘罢了。”
他似乎听出我言语中些许的埋怨,觉得有些好笑,他轻笑着低头看着我,像只老谋深算的狐狸一样试探道:“你是不是生气了?”
我随即否认:“没有!我哪敢生你的气啊,我就是实话实说。”
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暧昧不清的眼神看得我有些紧张。结果这时,不争气的肚子“咕”“咕”“咕”地叫了起来。我尴尬地脸霎时间嫣红。
他这次没忍住,真笑出声来了:“哈哈,走吧,带你去吃饭。”
他见我在原地发呆,拿走我手上的两本书,抓住我的手带我进了一家火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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