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变色龙
面对大金牙的破口大骂,胖大厨不知如何是好,嘴里嘟囔着:“比利做的就是好吗,他供应的食材也是最新鲜的。”
我笑了笑说:“老板,说起来您也算是我的客户,我是个猎人,可以给你们提供最新鲜的野味,你看,”我指着门口的小卡车说,“我们送货来了。”
大金牙抽动了一下大鼻子,不屑地说:“皇冠酒店,会要你这些散户的食材?“他拍了拍我的肩膀,“乡巴佬,你知道吗,有多少人追着给我送食材呢!好好打你的猎去吧,你的那些野味可以送到小镇上的酒馆,少来皇冠酒店丢人现眼。”
我这个狗屁厨师在他的嘴里转眼之间变成了乡巴佬。
大金牙对着胖大厨又继续说:“你这个榆木脑袋,每天不好好琢磨几道菜,跟这些阿猫阿狗折腾什么?”
胖大厨向我双手一摊,一脸无可奈何。
这时,伊格走了进来。大金牙满脸堆笑,“伊格总管,您有什么吩咐?晚宴什么时候上?”
伊格没有回答大金牙的话,“刚才不是说食材还没有备齐吗?”
大金牙哈哈一笑,“瞧您说的,哪能呀。”他顺手一指门口尼莫的小卡车,“皇冠酒店最优质的供应商把最新鲜的食材刚刚送来,小浑蛋,还不快去搬进来。”
他嘴里的小浑蛋自然是说我,只可惜我这个小浑蛋的脑回路实在没有大金牙转得快,刚才还一口一个丢人现眼的乡巴佬,怎么一转眼就成了最优质的供应商了。
我还没有明白过味来,伊格走了过来,他早已经注意到我,只是因为晚宴的安排没来得及和我打招呼。作为八面玲珑的管家,他最清楚总督的少爷卡尔和我的交情,哪里肯得罪我。
伊格绅士的向我致意,“沈先生,您好!今天事务繁忙,怠慢您了。厨房还没有给你做饭吗?”
大金牙身子一晃,右手扶着身边的一根立柱。
我笑了笑,“还没有,遇到一个朋友,正聊天呢。”
大金牙火冒三丈,指着胖大厨的鼻子,破口骂道:“沈先生还没吃饭,你们干什么吃的,还不赶紧做一份沈先生爱吃的饭菜。”转过脸面向我时,大金牙一张脸竟是东风和煦,“沈先生,想吃什么饭菜,您吩咐,我让他们给您先做一份。初次见你,十分荣幸,您真是温文尔雅,绅士极了。”
转眼之间,小浑蛋变成了沈先生,我实在佩服大金牙杰出的表演能力,他不去当演员实在太可惜了。
伊格对大金牙说:“事情有些变化,刚才多莉来了告诉我,现在总督正在王子茶话,哎,那王子最傲地紧,说澳洲是蛮荒之地,一定不会有什么美食,于是他自己带了厨师,要在后花园现场为王子制作美食,王子说那厨师是奥斯曼最好的宫廷御厨。”
大金牙和胖大厨瞪着四只牛眼听着,伊格的话,“总督也觉得现场制作的美食更可口,便说让我们的厨师也到后花园现场制作美食。”
其实奥斯曼王子所说不差,澳洲自被欧洲人发现以来,确确实实是蛮荒之地,到现在也不过一二百年的开发历史,最初英国甚至把澳洲作为流放囚犯的地方。只不过后来发现金矿,全世界的人才纷至沓来。
要说美食文化,自然远远不及欧洲本土。大金牙的皇冠酒店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经是澳洲美食荟萃之地了。
大金牙和胖大厨有些傻眼,彼此看了一眼。
大金牙一脸为难地说:“伊格总管,我敢说皇冠酒店的厨艺在澳洲还是叫得响的,可要是和欧洲那边比起来,就……就差点意思了。要不,就全让奥斯慢的厨师做吧,我们就不参与了。你和总督说说?”大金牙最后用商量的语气跟伊格说。
我却有些着急,尼莫好不容易弄来点猎物,眼看就要卖不出去了。
我咳嗽了一声,“要说美食嘛,厨艺是一部分,食材也是一部分,上佳的食材搭配精湛的厨艺,自然可以制作出地道的澳洲美食的。”
胖大厨眼前一亮,一拍大腿说:“对了,我们这儿有现成的顶级厨师,为什么要放弃?”
大金牙撇了撇嘴,“你是说自己吗?”
胖大厨脸上一红,“哈,不是说我,我是说沈先生,我见识过比利的厨艺,他制作的烤肉绝对是最地道的。我胖大厨可以把脑袋别裤腰上保证。”
大金牙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沈先生,没看出来,您是一位美食制作专家?哎啊,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沈大师,今天您务必帮忙呀。”说着,大金牙连点头再哈腰,就差顶礼膜拜了。
于是,我这个狗屁厨师、乡巴佬和小混蛋,再次升格为大师,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我到底是谁了。
伊格说道:“既然胖大厨对沈先生您的厨艺如此推崇,今天可真要麻烦您了。”
“好说,你们先让人把那些野味送进来吧,记住,把那个送货的黑小子也请进来。”
尼莫见到我很高兴,一把抱住我,“虫子哥,你怎么也在这里?你知道吗,皇冠假日酒店指名点姓要我们的猎物,今天让我送几只野味来,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捕到一只羊和一头牛的。要是你在就好了,我就只等着运货就可以了。”
我知道,这牛和羊肯定是尼莫独自深入荒原狩猎来的,他虽然天天跟着我去打猎,绝大多数时候不过是小跟班,独自狩猎还是第一次。
我问尼莫,“带着你那把剔骨刀了吗?”尼莫点了点头。
“那就好,你想吃什么,先让厨房做一些吧。一会儿,还要你帮忙,我们要给总督制作烤肉。”
尼莫第一次进总督府,看着一切都觉得新鲜,他打量着宽敞的厨房,精致的厨具满是好奇。
大金牙拿了两件厨师的服装走了进来,我已经向他介绍了尼莫,他笑呵呵的说:“二位大师,这是您二位的厨师服,要不,先换上,免得弄脏了自己的衣服。”
尼莫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实际上他的衣服已经破得不像样子了。
晚宴设在总督府的后花园中。总督府背靠花山而建,建造者别具匠心的将这座花山建成了一座唯美的英式庭院,喷泉和雕像是最夺人眼球的,各式的喷泉飞珠溅玉,过滤了外面的噪声,让花园更显幽静,而以古典神话人物雕刻的大理石雕像千次百态,男性充满力量和张力,女性则雍容华贵。庭院植物以修剪整齐的树篱和灌木为主,花卉较少,追求的是简约大气但又整齐端庄不失华贵,但在造型上极其讲究,用优雅柔软的线条勾勒出艺术的装饰感,给人的感觉端庄典雅、高贵华丽,具有浓厚的文化气息。
伊格早已经让人在空地上搭起凉棚,一张长长的桌子上摆满了果品。宾主的坐席则设在了亲水平台上面。厨师的炊台则放在一侧,我让胖大厨帮着尼莫把牛和羊放在案板上,自己则摆弄着烤架,知道今天人肯定不少,我特意让伊格多添置了几只烤架。之后,便研究着那些瓶瓶罐罐里的调料。
这时,奥斯曼的佣人陆继抬进来一些炊具,在我们的对面支起了架子。案板上的锅碗在灯光的映衬下闪闪发亮,比起总督府和皇冠酒店的厨具更显豪华。
多莉跑过来告诉我,“沈先生,奥斯曼的厨师来了。”
我很喜欢这个伶俐的小侍女,“以后不要叫我沈先生,太客气了,你可以叫我虫子,也可以叫我比利,或者学学大金牙,叫我一声沈大师就可以了。”
多莉轻轻扯了一下我的衣服,“你好讨厌,那几个奥斯曼的厨师很厉害的。我可以好心提醒你的。”
说话间,三个奥斯曼的厨师走了进来,一个脸长得极长,如果插上两个大耳朵,甚至会让人误会是一匹马,马脸的后面是肥胖的家伙,看到他我扑哧笑了起来,肥大厨就已经很胖了,这家伙比胖大厨还要胖三圈,鼻孔朝天,我心里咕嘀,这是猪八戒转世吗?第三名厨师是个精瘦的家伙,脸是瓜子脸,偏偏两只眼睛像分家另过的两兄弟,比一般人都要远,脑袋上还顶着一丛卷毛,脖子上挂着金链子,活像一只羊挂着一串羊肠子招摇过市。
胖大厨和尼莫跑了过来,“多莉,这是奥斯曼的厨师吗?”多莉点了点头。
我对他们说:“看到没有,还是人家奥斯曼的王子厉害,这三位还真不好找,马脸,猪头,羊肠子,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奥斯曼三绝吧。”
尼莫和胖大厨哈哈大笑起来,多莉捂着嘴也笑得不得了。
笑声惊动了那三个人,他们在我们面前停下脚步,脸却一直朝着天,马脸故作谦逊的说:“几位是澳洲的厨师吧,幸会幸会。”
胖大厨点头哈腰,“请多多指教。”
马脸很满意胖大厨的表现,点了点头,“指教谈不上……”、
我插嘴道:“三位脸总是朝着天,这要是切菜时,指头不知道切剩几个,指教当然谈不上了。”
知道我在讽刺他们的气势凌人,马脸的脸上笼罩了一层严霜,“牙尖嘴利,当不好厨师!”
猪头冷哼了一声,“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奥斯曼的菜品。”
我哈哈一笑,“有没有红烧猪头呢?”
猪头涨红了脸,看上去真的像红烧猪头了。
羊肠子不急不缓,一脸微笑,他摆弄着胸前的金链子,“这位小兄弟是用嘴做饭吗?”
“我的嘴是用来吃饭的,请问您是用什么做饭呢?”
羊肠子说着,伸出手指敲了敲脑袋,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我用这个做饭。”
我看着这只笑面虎,也笑着说:“那您得抓紧时间把里边的浆糊倒出来。”
羊肠子哈哈一笑,“有意思,那我要说我是用手做饭呢?”
“那您可得小心,别让金链子把手捆住。”
羊肠子低头看了看摆弄金链子的双手,哈哈一笑,“小兄弟,你很幽默。那我要说是用这个做饭呢?”羊肠子眨巴着眼睛,笑得更是舒爽,他拿手点着案板,“小兄弟,你是第二个跟我说金链子会把手捆住的人,可这世界上的人哪个不喜欢这个东西呢。从前,有只狐狸,吃不到葡萄,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一边走还一边说,这葡萄肯定是酸的,小朋友,这是酸葡萄心里呀!还是不要有为好,我把这链子送给你怎么样?”说着,真的从脖子里摘下那串金链子。
我看着羊肠子得意的样子,从领口拎出那只父亲雕的龙形玉坠说:“谢谢好意,我这有。”
羊肠子两眼放光,打量着那块玉坠,“好好,只可惜雕工不好,我用这链子换你的玉坠怎么样?绝对值了。”
我笑了笑,“谢谢你的好意,这是父亲给我的,在我眼里是无价之宝,不换。”说着把玉坠放回领口。
羊肠子笑眯眯地看了我好一会儿,转身离去。
奥斯曼的佣人已经把案板支起来,马脸和猪头开始忙碌起来,独有这个羊肠子,找了把椅子大爷似地坐在那里,还翘起了二郎腿,根本没有动手做菜的意思。
胖大厨问道:“小老弟,我们是不是该干活儿了。”
我点了点头,“你去准备炭火吧。”
胖大厨应了一声,开始忙碌起来。
“虫子哥,我该做什么?”尼莫说。
我看了尼莫一眼,“不急,先歇着。”
多莉奇怪的问:“总督和王子马上就要来了,你还有空歇着?”
我也找了把椅子,仰面朝天坐在那里,“客人们什么时候到,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做,放心吧。你要有事,你先忙去,我得打个盹。”
多莉像看怪物似地看着我,“真搞不懂你是怎么想的。尼莫,你哥平时也这样吗?”
尼莫嘿嘿一笑,“我又不是虫子哥肚子里的虫子,他有时候许多想法我也猜不透。”
多莉嗔道:“那你还跟着他,小心他把你卖了。”
尼莫抓了抓头发,“不会的。我从小就跟着虫子哥一起,他要卖我早就卖好几百次了。”
“那你天天跟着他干什么?”
“打猎呀!我和虫子哥几乎天天跑到荒原上打猎,野猪、野羊、袋鼠、土狼、鸵鸟,好多呢,以后有机会,我给你抓一只大蜥蜴,这种动物可好玩了,还能变色,沈伯伯说这就变色龙。我们还曾经抓过太攀蛇,那蛇有剧毒的……,”
尼莫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多莉瞪大了眼睛,看着尼莫,悠然神往,“那你可记得快点把那变色龙抓来给我。我真想跟你们一起去狩猎,那是不是很危险?”
“有我们在,就不用害怕,因为那些野兽见了我们都绕着走。”
“为什么?”
“绕不开的,都到这里来了!”说着尼莫一拍桌上的那只羊。
多莉笑了起来,“尼莫,你说话真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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