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美人
临近过年,海沙公社的裁缝组都忙活起来,家家户户都往工房跑:来交棉花棉布和手工费的,来取衣服的等等,好不热闹。
然而,腊月十三一大早,裁缝组工房不但不让人进,还把人往外赶。大伙儿在外面探头探脑,一问之下,原来是中沙大队的董思思昏倒了,赤脚大夫正在里头救人呢!
说起这姑娘,不少人都摇头叹气。
董思思的亲娘是地主分子,尽管亲爹是普通社员,但按规矩,董思思生下来就得背上地主分子的身份,要干最脏最累的活,分成却只能拿最少最差的。
一个戴眼镜的知青说:“地主分子怎么啦?现在地主分子都能参加高考了。”
旁边的中年女人翻了个白眼:“那前些天她婶儿托媒人到处说亲,咋没见你答应?”
董思思虽然性格木讷,但脸长得漂亮,身段也好,小伙子们没少眼馋的。
不过,这年头谁也不傻:漂亮能当饭吃?过几年熬成黄脸婆,生的孩子还受连累成地主分子,分粮都少一半,正经社员哪个敢娶?
眼镜知青果然讪讪地闭了嘴。
另一个大娘满眼不忍:“那孩子爹娘去得早,留下的东西都叫叔婶占了,还被他们当下人使。工房里那两件呢大衣,说是董春玲的,实际那呢子布是董思思他爹早些年买的哩!”
大家夏天穿的劳动布,成衣也就六块一套,冬棉袄三十块,而呢子布是高档料子,城里的百货商店才能看见,一件成衣能卖上百块钱,从香岛进口的还要再翻两三倍。
董春玲上星期拿那呢子布过来量尺寸的时候,一脸得意,尾巴都快翘起来了。
有人愤愤不平:“董思思那婶儿方美娟心黑得很,给自己亲闺女找了个知青对象,但给董思思找的对象是下沙大队那煞星!”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露出一脸怜悯。
“唉,这姑娘后面的日子,怕是更难了。”
“怎么偏偏是那白眼狼,方美娟简直不是人了,居然给侄女谈了这么个东西,这还不如做自梳女呢!”
“要我说,方美娟从前就嫉妒董思思她娘,所以现在使劲儿折腾那孩子呢!”
话题扯到那些陈年往事,大家一下子来了精神,竖起耳朵听得津津有味,忽然背后就传了一道响亮的怒骂——
“朱大嘴你这臭三八!老娘我什么时候嫉妒那薄命鬼了?敢在这儿胡说,讨打是不是?!”
众人回头一看,来的正是方美娟。
方美娟膀大腰圆脖子粗,脚步却非常利索,蹬蹬蹬地朝朱大嘴冲过去,一副要干架的势头,被旁边的宋裁缝拉住:“董家嫂子,还是先去看看思思吧!”
“也是,”方美娟白了朱大嘴一眼,故意扯着嗓子大声说,“唉!谁让我心善呢,替那薄命鬼养丫头。唉!那小贱种没点福相,彩礼都谈不到多少,赔钱烂货……”
这话说得难听,宋裁缝看不过眼了,干脆拖着她的手臂往小工房里挤。
方美娟平日里最恨的,就是别人拿她跟董思思亲娘比较,即使刚才骂了回去,也消不掉心里的火。
她怒气冲冲地撞开面前的一堆小伙子,被她顶到的人“嗷”地一声,正要回头骂人,一见是她,又不情不愿地让开,露出了中间刚被救回来的董思思。
四周闹哄哄,董思思坐在板凳上,捧着个破碗,慢慢地、小口小口地喝着水,微微翘着的尾指像朵白兰,说不出的好看。
那碗水热气腾腾,给少女苍白的皮肤染了点血气,红润的嘴唇沾满水光,让她整张脸都鲜活了起来,像一颗原本干瘪的花骨朵,沾了雨露之后娇艳绽放,让人挪不开目光。
那些小伙子脚下生根似的挤成一堆,就是这个原因。
方美娟见那便宜侄女瞥了自己一眼,这一眼可不得了,她竟然看到对方眼里满满的嫌弃,没有半点平日的卑微和讨好,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她不知道的是,她这侄女确实换了个灵魂。
现在在众人面前的,是21世纪的顶级豪门继承人董思思。
董思思一觉醒来穿到年代文里,花了几分钟的时间,捋清楚原著内容。
按照原著剧情,她那个正在谈的煞星对象,明天就意外身亡,然后她会落个克夫的名头,加上堂姐夫本来就馋原身的身子,背地里怂恿丈母娘留着她当免费保姆。
原身一边被叔婶堂姐虐,一边被堂姐夫骚扰。有次堂姐夫将原身拖到房间里时,被堂姐撞破,他马上反咬一口是原身勾引自己,堂姐打了原身一顿,将她赶出了家门。
结局里,堂姐彻底收服花心堂姐夫,两人成了模范夫妻,还赚大钱做富豪,而原身穷困落魄,最后病死在街头。
在原来的世界,董思思没有输过哪怕一场家族内斗,生意场上直接给家族集团盈利翻倍,碾压一众兄弟姐妹叔伯姑婶,现在这点狗血伦理剧情连小菜都算不上。
她更在乎的是,身为名媛时尚风向标,她现在这身打扮实在是太土了!
这时,方美娟火冒三丈地指着她,冲宋裁缝大喊大叫:“谁说这贱胚子要不行了?这不好好睁着眼吗?害老娘我白走一趟!”
董思思仿佛没听到一样,自顾自地玩着发梢,盯着墙上的日历。
1979年1月11日,腊月十三。
她像是想起了什么,微微歪了歪头,花瓣似的嘴唇轻轻一勾:“好日子。”
就这么个小动作,周围的小伙子们又是一阵神魂颠倒,甚至来不及想今天到底是什么好日子,就在方美娟想过来拧董思思耳朵时,争先出手阻止,想要来个英雄救美。
“怎么能在公社的工房里打人呢?”
“这我可看不下去了,大家来评评理,有这样当婶婶的嘛?”
别说想拧耳朵了,方美娟甚至连董思思一根头发都碰不到!她恶狠狠地朝董思思说:“等你姐的新衣裳做好了,就拿着滚回家里来!”
装,让你装!回头不抽死你这贱骨头,她就不叫方美娟!
小伙子们刚准备再次正义出击,不料董思思目光一转,眼里波光粼粼,轻快地说了声:“好啊。”
小伙子们差点被已经到嘴边的话噎着,都呆呆地看着少女那双眼睛。
以前的董思思漂亮是漂亮,但眼神总是木木的,连说句话都畏畏缩缩,哪像今天这样,这双眼睛它们会说话呀!
方美娟本来没指望董思思会搭理自己,听到回话,反而一愣,紧接着又想,这臭丫头肯定是知道怕了,以为这样就不用挨打吗?想得美!
现在对面人多势众,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淹死她,于是方美娟哼了一声,大摇大摆地走了,打算回家抄起藤条等董思思。
其他人开始为董思思担心,尤其是裁缝组组长林绣。
林绣年少时是林家的仆人,受林家恩惠,后来林家的地被分了,她也从林家里出来,成了贫农,但是半点没忘记林家的恩情。
董思思是林家的外孙女,林绣平日里也尽力帮衬她,甚至让她住到自己家里来,但方美娟夫妇不肯放人。
之前董思思昏倒,也是林绣第一时间去请大夫。
林绣叹了口气,朝董思思说:“思思,你今天来我家吧,你身子这么差,万一方美娟下手没轻没重怎么办?”
“谢谢你,但不用了。”董思思将呢子大衣取下来,即使以她最挑剔的目光来看,这位林女士的手工也不比她从前的定制服差。
林绣一脸怪异地看着她,总觉得这孩子醒过来后,哪儿都不对劲。
该不会是磕坏了脑子吧?
她正想着,就看到董思思脱掉身上的破棉袄,换上那件金贵的呢大衣!
只见董思思走到镜子前,把麻花辫拆开,直接披散下来,那辫子的折痕成了波浪,看上去竟然跟城里那些烫了头发的时髦姑娘差不多……
不,比城里那些姑娘好看多了!
原本还闹哄哄的工房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董思思,直到她带着剩下一件呢大衣离开后,他们都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最后,宋裁缝嘀咕了一句:“这丫头活腻了吧?要是让方美娟看见,还不扒了她的皮?”
董思思并没有直接回家。
原身老实人,分成都上交给叔婶了,全副身家不过几块钱,还是林绣和其他邻居这些年给的压岁钱。
董思思要去县里,自然不可能走路,花钱坐了马车和公交,到站后直奔最大的供销社,卖掉呢大衣,花钱跟别人换了好些布票粮票等。
她包了辆马车,给了车夫平时三四天才能赚到的钱。
车夫是个老实人,跟她说不用这么多钱,但她坚持,于是车夫拿着钱有点不知所措,又高兴又不好意思。
他每天跑车,遇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一看这小姑娘就直觉她非富即贵,那气质,不是那些打肿脸装胖子的人能比的。
董思思买了一堆东西,都不用她动手的,车夫非常主动地替她搬到车上,摆得整整齐齐,又把车驾得平平稳稳,生怕颠着了这位贵客。
马车一路往海沙公社走,直奔下沙大队。
海沙公社紧靠海边,很多人以前打渔为生,吃住都在船上,也就近二十年才陆续在组织的安排下,到陆上生活。
现在不少家庭还留着祖传的连家船,有时还会外出捕鱼。尤其是现在开放了买卖,很多人趁着年底不用上工,打渔之后直接走水路送到城里卖,贴补家用。
马车来到下沙大队外的海边时,几个青年正好从码头下来,提着木桶,嘴里骂骂咧咧,边往回村的方向走。
“今天又什么都没打到,他奶奶的,真是晦气!”
“能打到才有鬼了,那煞星的船这两天都靠在这儿,碰见他准没好事!”
等那些人走远了之后,董思思才跟车夫说:“大叔,麻烦你把东西都搬到最边上的那艘船里。”
车夫爽快地应了一声:“好嘞!”
岸边停了一排渔船,船距都挨得很近,唯独一艘不合群地隔了大老远,孤零零地像是被排挤一样。
车上东西不少,车夫来回搬了好几趟,才全部搬了过去,回来时一脸惊疑地跟董思思说:“姑娘,那船里的小伙子好像不太对劲呐,咋睡得那么沉,一动不动!”
刚才他搬东西的时候,船板咯吱咯吱响,还怕吵醒人家,可直到搬完了,对方愣是连眼皮都不动一下!
董思思说:“我过去一趟,你在这儿等我。”
说着,她下了马车,走过码头,往石滩上走。
这会儿已经下午三点多,阴云薄雾,风有点大,浪花哗啦啦往岸上冲,渔船也跟着摇摇晃晃。
董思思上了船,推开前舱门。
因为没有打开顶篷,里头有点暗,前舱里放着她从县里买回来的东西,分门别类放好,码得整整齐齐。
中舱隔板没关,能直接看到地上的席子,上面躺着个模糊的人影,胡乱地裹着被单,连腿都盖不全。
董思思拿起崭新的手电,装上电池,却没有着急打开,而是慢慢地走了过去,在男人身边蹲下,探了一下他的额头,触感滚烫。
她掀开男人的眼皮,啪地一声打开手电,看到对方的瞳仁迅速收缩后,松开手,把电筒放地上。
瞳孔反应正常,不算太糟糕。
与此同时,男人喉咙里发出模糊的声音,眼皮终于动了动,费力地睁开眼,目光涣散,想要看清来人。
董思思也垂眼看着他。
这就是原身那个炮灰对象陈默。
虽然下巴冒了点胡茬,但还是能看出来长得还不赖:五官深邃,身材魁梧,肌理分明,宽肩窄腰长腿,目测至少一米九,放到她那个世界,能跟顶级健身男模一比。
他有一双黄琥珀瞳仁,乍眼看去没什么,但强光下边缘泛金,像狼眼,看起来凶悍无情,因此从小就被别人当怪物,加上传闻父母都是因为他而死的,煞星的名号就这么传开的。
陈默跟伯父全家住一起,包揽所有家务活苦力活,分成上交给伯娘。
最近伯娘让他出海捕鱼去卖,直接给他下了死命令,要他卖够五十块,补全堂弟的老婆本,于是他只能没日没夜漂在海上,连着十几天没睡过好觉,病倒了。
陈家还有个规矩,每个月农历十四号改善伙食,所以陈默都得当天上山打猎,给家里人加荤菜。
在原著里,陈默就是烧成这样还明天去打猎,结果失足掉落断崖身亡。
董思思心想,还真是人如其名:默,黑犬,忠心得跟狗一样。
配角?炮灰?任人拿捏?她董思思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这三个词。她最喜欢的,就是不按常理出牌,然后反客为主。
她拿出一片之前买的药,掰开陈默的嘴巴,把药片塞了进去,俯下身,凑到他耳边,一字一句地说——
“陈默,你本来已经命绝,跟你伯父一家没关系了。”
“现在我救你,你的命就是我的了,你要报答我。”
“听懂的话,就眨一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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