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二章
在最初的震惊过后,高家父母迅速冷静了下来。
两年前的那场诡异车祸,已经让高家父母认识到,这个世界上,或许存在着一些,人们认知之外的事物与情况。
比如行车记录仪无法拍到的白影,又比如,眼前的小孩。
高父当即拿出手机,联系空渺道人。
空渺道人与高家已经结识两年了。
当初,高誓沉睡不醒,急坏了高家上下,正当一向不信鬼神的高家,急病乱投医地开始询问朋友有无认识的灵异人士时,一老道敲响了高家大门。
老道发须皆白,鹤发童颜,一身月白道袍,手持拂尘,仙风道骨。
门一打开,他便道,“老朽观此地有异。”
空渺道人被急坏了的高家人请进门,他看到床上的高誓,问过八字后,面色凝重拿出七枚铜钱,往空中一抛。
下一瞬,双眼猛地闭紧,竟缓缓流下两道血泪。
高家众人纷纷围上去,老道只摆了摆手,“天机不可窥。”
他留下了高誓苏醒的时间与自己的联系方式,便翩然而去。
三日后,高誓果真苏醒。
自此,高家彻底信了鬼神之说。
而如今看到这来路不明的小孩,第一反应便是找空渺道人。
空渺道人来的很快,消息发出去,转瞬大门就被敲响,简直像空渺道人早就预料到高家的情况,特地等在门口似的。
但是空渺道人看到小孩时,也是吃了一惊。
他再次拿出铜钱,想要为这小孩算一卦,却如两年前一样,双目再次流下血泪。
空渺道人道,这孩子与高家有缘,与高誓更是有父子之缘。
几番考量之后,这孩子被留在了高家。
而突然喜当爹的年幼爸爸高誓,坚持要自己给这小孩子起名。
其实高家给孩子起名一向没什么讲究,但是高誓毕竟年纪小,高家人很担心会起个“高球球”“高年糕”之类的名字。
没想到高誓沉吟片刻,仰头,“大名就叫高顾笙,小名叫乐乐,怎么样爸妈?”
在名字脱口而出的那一刻,他想到的是梦中的少年。
虽然已经记不清梦的具体情节,却总觉得,少年在梦中未曾真心笑过。
那就给他取名叫乐乐,往后都快快乐乐的。
……
高誓叼着烟,将方才突然出现在脑海中的梦境片段敲进电脑。
他手速很快,衬衫袖子挽起,露出一截手臂。
在他苏醒之后,时不时的,脑海中就会出现一些梦境片段,最开始隔五六年才会出现一次,随着高顾笙渐渐长大,出现地越来越频繁了。
这个文档记满了他零星的梦境。
而时间证明了,那个噩梦不仅仅是一个梦,还是以高顾笙为主角的未来。
这个世界,似乎是一本书。
他的预知梦,实则提前浏览了“剧情”。
剧情……
狗屁的剧情。
高誓冷笑一声,看着自己打出的又一段梦境碎片。
在段落的开头,赫然两个大字。
【温凉】
***
“队长!吃午饭了吗?”
“老大,上次任务的档案我整理好了,你看一下。”
“队长,a市那边有消息了吗?”
……
一进门,队里的狗子们纷纷从工位前抬起头来,高誓顺手拿过常阳上供的半包薯片,“暂时没什么事,报告写完了就去训练场锻炼锻炼,秋子,你的体能太差了,加二十组引体向上和五十组仰卧起坐。”
冉秋一声哀嚎,“老大,我的脚还没好呢。”
高誓拿起薯片,点点头,“对,所以等你脚好之后再加十圈慢跑和五十组蹲起,去扫个宾馆而已,跑太急把自己脚崴断,真有你的。”
无视冉秋的惨叫,高誓把薯片丢进嘴里,嚼了两下皱起眉头,一看包装,“板栗味?这是什么□□。”
常阳笑嘻嘻道,“老大,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难吃的薯片一起吃,你就帮忙吃一点吧,浪费粮食多不好。”
高誓把剩下的半包薯片丢到常阳怀里,“你说得对,浪费粮食是不好,所以要是我看到你没吃完,就把你上次买的樱花酒酿味乐事一起塞你嘴里。”
被常阳强行投喂数不清的黑暗料理的狗子们纷纷欢呼起来,
“队长万岁!”
“原味永远的神!”
“我再也不要吃韭菜味的薯片了!”
一顿嘻嘻哈哈中,黄杉压低了声音轻声问,“队长,乐乐怎么样了?”
高誓何等灵敏,这群家伙看着是在打闹,实则一个个耳朵都竖了起来,他也知道大家都很关心乐乐,干脆也没压低声音。
“乐乐没什么事,就是有点被吓到了。”
见高誓的神色正常,便知道高顾笙并无大碍,有些凝滞的气氛再度活跃起来。
“也是,姓温的那小子也就是个绣花枕头,哪里打得过咱们乐乐。”
“没想到他看着人模狗样的,实际这么不是东西。”
冉秋突然皱起眉头打断了众人的谈话,“老大,温家出手了,想把温凉捞出来。”
刚回到部门的庄貅貅愣了愣,小声问,“什么温家?”
她今天上午才执行任务回来,只知道乐乐差点出了事。
黄杉解释道,“温凉是温家的人,就是b市的那个温家。”
冉秋迅速点开一个个对话框,双手在键盘上几乎要飞出残影,“温家估计是联系不到乐乐,想花钱解决问题。”
高誓走到冉秋身后,看着监控中的画面,冷笑一声。
“温家。”
“让他们捞,我倒是要看看,他们要怎么把温凉捞出来。”
就在昨天,他记起了部分有关温凉的噩梦记忆。
温凉是一切噩梦的开端。
在梦境的最开始,高顾笙便是如他捡到的那样,小小的一个孩子,躺在凌山的荒草中沉睡,他被乞丐团伙捡到,成为了乞讨组织的一员。
这个乞丐团伙,专门挑小孩子去乞讨,这些小孩子,有的是他们捡到的,有的是拐来卖不出去的。
只有三五岁大的小孩,或是被折断手脚、或是被挖去眼睛,用人造的残疾去博取路人的同情,为他们背后的乞丐团伙带来源源不断的金钱。
幼年的高顾笙生的太好,简直是一个吸金神器,靠他来乞讨,比直接卖掉赚的多。
于是高顾笙便在乞丐团伙艰难生长到六岁。
不幸中的万幸,是高顾笙聪慧,与为首的乞丐周旋,多次打消了对方将自己弄残的念头,勉强保住了身体的健全。
六岁的时候,乞丐团伙被捣毁,他被送到了福利院,这家福利院的院长和阿姨很好,高顾笙吃上了自出生以来的第一顿饱饭。
然而,六岁到十八岁的这一段时光,高顾笙过得却并不平静,在这短短的十二年时间,他曾被人绑架,也曾被犯罪组织领养,他的好相貌成了对准自己的利刃。
一路跌跌撞撞,他长到了十六岁,十六岁到十八岁这两年,仿佛上天终于放过了他,那些普通人一辈子也遇不上一件的事情终于放过了他。
他一边打零工赚学费一边读书,有时候他为了赚钱一天只能睡三个小时,福利院的妈妈心疼他,悄悄给他塞吃的,可福利院也没有钱,偶尔塞给他的吃食,也不过是一个土豆、半根火腿。
最瘦的时候,他的大腿还没有同学的手臂粗,瘦得好像风一吹就折断了。
可是那段日子,是他活了十八年以来,最快乐的时光。
他的寒窗苦读有了回报,在十八岁那年考上重点大学,学校免学杂费,高中还给他发了一笔奖学金。
前途一片光明。
他以为,前途一片光明。
直到他到大学,遇上了温凉。
温凉迷|奸了他,次日醒来后,假惺惺地抱歉,并展开正式的追求,整个学校都知道了,他们学校的校草,温凉学长,有了喜欢的人,正在追求。
所有人都好奇,究竟是什么人,让温凉低声下气地求爱。
高顾笙被扒出来的时候,众人大失所望。
一个孤儿,一个土包子,怎么配得上他们的白月光?
没人去深究这件事的真相,没人管高顾笙的意愿,没人去了解高顾笙的人品,更没有人愿意透过他老土的刘海,与他惊慌却清澈的眼睛对视。
他们只是觉得,如果这样的人都可以入温凉的眼,那么自己也可以。
大多数人对这件事只是感叹两声,但总有一小部分人偏激而自负,他们将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在了高顾笙身上。
高顾笙被堵进小巷揍过,被学生会的某个部长暗箱操作,取消了贫困生奖学金,他上交的竞赛材料被使了绊子,还有外校的人来将他堵在角落,大声告诉他,他配不上温凉。
这还不算。
他的课题被爆出了抄袭。
一时之间,群情激奋。
整个学校好像都容不下他。
在这样的明嘲暗讽之下,高顾笙引以为傲的成绩一落千丈,老师也失望地将他排出了课题小组。
就在高顾笙万念俱灰、摇摇晃晃地从老师办公室走出时。
他撞上了温凉。
温柔的温凉学长啊,逆着阳光,眉目尽是担忧与关切。
他轻轻地、珍视地,将高顾笙拥进怀里。
“别怕,你还有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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