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无启族
七十亿啊!!
七十亿的簪子,一个说送就送,一个说拒就拒!
不曾想,我喊的果断,他回的更为霸道。
“呵,不要?”
“我送出去的东西,你岂有不要的道理?”
“我让你收你就收,婆婆妈妈的,这么废话做什么?”
“……”
我被他怼的哑口无言,除了生气之外,更多的是一脸懵逼的一头雾水。
我之前可是一直都怀疑他是凤九倾啊!
但凤九倾性取向正常,喜欢的是女人,按理说不可能对我这么一个‘男人’这么上心吧???
再加上——
我对我现在乔装打扮后的模样甚是满意,几乎是自信到了巅峰。
我怎么想,怎么都觉得,他如果是凤九倾,也绝对不可能认出我来。
许是见我沉默,男人身旁的下属,一个上前,直接将包厢上的窗户锁上。
直到拍卖会的人,拖着一个红色的托盘,上面放着一个紫檀木的盒子,又盖着块红布,走到我们这桌的时候——
我才意识到,他说到做到,真把东西送到了我的手里。
“琉璃……”
黎厌执喊了我一声,面露尴尬,似是他想送我的东西,最后却借了他人之手,才落到了我的手里。
我被他的声音拉回现实,本是还想着硬气一些,直接拒绝。
却不想,坐在边儿上的沈离渊,居然直接伸手,从金袍人的手里,接过了装着玉簪的木盒,还客客气气的对人说了一句谢谢。
“我不要的东西,你干嘛代替我收?”我气的狠狠瞪了他一眼。
沈离渊一脸无赖的撇了我一眼,“你傻,我又不傻,这东西虽然不值那么多钱。”
“但用处确实不小,反正送上门来的东西,不要白不要,你就把那个和黎厌执抬价的男人,当成二傻子不就完了?”
——坐在雅间里的某人,莫名的打了个喷嚏。
要是让某人知道,沈离渊竟敢这么看他,怕是不得在心里狠狠的记上他一笔?
簪子这事儿过去后,黎厌执一直想再找件合适的宝贝拍了送给我。
奈何看来看去,不是我用不上,就是我不喜欢,到了最后,他面若寒霜,是连一句话也不说了。
拍卖会的进展很快,一下子便已接近尾声。
龙珠和那尊狐仙娘娘像,似是留在最后压轴。
率先拿出来的几件宝贝,是被挂在小册子第三页上,能够增强修为的丹药,和一些保命符之类的东西。
这玩意儿,对于妖、鬼,甚至是人来说,都是极为罕见,却又最为金贵的东西。
你买个兵器回去,不杀人的时候没用。
你买个花瓶古董回去,盛世的时候能做个摆设,乱世的时候,最不值钱的就是古玩字画了。
但这种金丹,对于妖、鬼来说,能增强修为,对于活人来说,延长寿命是一回事,一些重症的患者服用了,能够延缓病症,甚至是直接治愈。
再加上现在的炼丹师,与炼金师一样,早就隔断了,能够炼制出二级以上丹药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若是有哪位世家,出现了这么一位人物,几乎是能被奉为宝贝一样,谁都不敢得罪。
更何况,是拍卖会里,摆出来的这些三级丹药和玄级法器,几乎都是从地底下掏出来的。
物以稀为贵,越是价值高又难以得到,越是被奉为圭臬,随便拿出一件,就引得众人疯抢。
直到坐在三楼雅间里,那些拿着金色令牌的大人物们纷纷出手,我才知道,同处三界之内,这贫富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我之前只是以为,那个夜郎不死尸,和被沈离渊拿在手里边玩把的玉簪子已经够夸张了……
结果第一件能够延年益寿,根除百病,增强修为的丹药,便直接被拍到了十以上。
有些更极品,功效更大的,甚至直接到了百亿。
“我的天……这些人是不是疯了?”
“这都哪来的这么多钱?上哪赚的呀!为啥别人赚钱这么容易???”
我夸张的朝着三楼的雅间看去,发现自己连坐在二楼隔间的资格都没有……
毕竟,坐在二楼隔间里的一些人,还是有那么点财力,跟着喊了几声价格想捡个漏呢。
而我,连张嘴的勇气都没有。
“对于一些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和那些隐世高人来说,能够续命的东西,不管多贵,只要能买到,都不算是事。”
一直安安静静的林思慎忽然出声,故意撇了我一眼。
“这下知道,我为什么说修炼是最费钱的了吧?”
知道了!!!
当然知道了!!!
现在再一想到,之前在那个蓬莱仙岛上,见到的那几个,被林思慎说是靠丹药喂起来的年轻人时——
我简直觉得他们就是行走的人民币啊!!!
“如此说来,那个在背后做局的男人,留给我的那两枚丹药,比我的狗命还值钱啊……”
“我当时要是没吃,弄到这拍卖会上来卖,岂不是发了?”
我小声的嘟囔着,心里更是期待起了,他在其他狐仙娘娘庙里给我留下的东西。
不干……蓬莱那座岛上的狐仙娘娘庙里,他估计也有给我留,要么是我当时注意不集中,没仔细去找。
要么就是被凤九倾带走的太快,给落在里面了!!!
大概又过了不到半个小时,这批丹药和法器终于拍完。
一个被盖着两块红布的东西,被鬼市里的金袍人,缓缓的推上了拍卖台上。
主持人没有先将上面的红盖子掀开,而是故意卖了一个关子,说起了一个埋藏千年,鲜为人知的传说。
据说数万年前,大地还处在先民时期,人、鬼、妖、神四足鼎立。
神乃上天之子,妖则荟萃天地精华,鬼为活人死之后所化。
人乃神族之后裔,又有说人族为女娲泥塑所造。
无论哪种,可以肯定的是,人族先民,各个部落,遗下的神族血脉不同,模样和能力也各不相同。
曾有永远长不大的矮人族,也有身高八尺的巨人族,更有能够飞天遁地的羽人族和土行族。
但这些先民的部落族群,因为多年混战,早已消亡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遗存的血脉,也早已被现代人所同化殆尽。
唯有一个族群,却是先民的特例。
那便是只要心脏不死,葬于土中,一百二十年后,便能生出四肢和身体,得到永生的——无启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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