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狼群的捕猎
六狼一狗填饱了肚子,继续寻找驯鹿的踪迹。
路上,汪白看到了一只北极狐。
这只北极狐不过猫儿一般大小,雪白的绒毛布满全身,耳朵小小的,和他有点像。
别看它现在洁白无瑕,到了春夏之际,它会开始换毛,让自己和大地的颜色融为一体。
在这方面,倒是和北极狼有异曲同工之处。
顺着北极狐的方向望去,汪白注意到一只正在灌木丛中觅食的鸟,看来它就是北极狐的目标。
北极狐和北极狼一样,都是食肉动物,但它们更加弱小,很多时候只能跟在北极熊身后捡点剩肉吃。
如果北极熊不耐烦了,还会回头去追它们,一不小心就会没命。
汪白观察北极狐的同时,北极狐也注意到了他,确切地说,是注意到了狼群。
机警的小狐狸迅速找到地方隐蔽,只不过它这一动,前方的鸟儿察觉到危险,急忙拍打翅膀遁逃。
可怜的北极狐看来是要饿肚子了。
不过,他更好奇狼群有没有发现北极狐的踪迹,应该发现了吧,毕竟连他都闻到了北极狐的气息。
汪白猜的没错,狼群确实闻到了狐狸的气味。
但他们不打算进行捕猎。
倒不是因为狼不吃狐狸,北极狼和北极狐同属于食肉动物,它们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在食物匮乏的时候,北极狼会毫不犹豫选择捕食北极狐。
即便食物充足,他们偶尔也会主动出击,咬死北极狐。
而现在狼群刚刚捕猎了旅鼠,加上他们还有更明确的目标,便不会选择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捕猎狐狸上。
约莫又走了半天,汪白隐约能闻到空气中属于驯鹿的气味,也发觉狼哥的速度明显加快。
看来驯鹿离他们不远了。
前方是一段冰面,看得出来这里原先是一条小河。
狼末停下脚步,伸出前爪试探冰面的厚度,确认冰面不会轻易破碎,这才发出狼啸,催促众狼横跨冰层。
他率先踏上冰面,利爪直接嵌入坚冰之中,所过之处留下深刻的抓痕。
狼群紧随其后,他们行走的方式和狼末如出一辙,都是依靠狼爪为他们提供抓地力,避免打滑。
汪白趴在狼末背上左看右看。
太犯规了!
当初他为了在冰面上活动,连狗刨都用上了,最后全靠啃脚丫增加摩擦力才能勉强行走。
狼群却可以靠着利爪逃课,甚至姿态优雅,风度翩翩。
有爪子了不起?
汪白眼看着狼群迅速跨越冰面,不得不承认,有如此锐利的狼爪确实了不起。
唉,要是他的爪子也能这么锋利就好了。
大受打击的小萨摩耶抬起肉垫端详,之前为了在冰面上行走,他用牙齿在肉垫上啃出道道痕迹。
经过这么多天,那些伤痕已经痊愈,肉垫又变得光滑如新。
好在他不用自己走,不然他得有多丢脸?
虽然像这样被狼哥驮着走也没好到哪去就是了。
这时,狼末忽然调转方向,带领狼群藏进了灌木丛中。
顺着枯枝的缝隙,还有些懵逼的毛球看到了不远处的驯鹿。
一共三头驯鹿,两头成年驯鹿和一头幼崽。
正值秋冬交际,大部分驯鹿早已经往南部迁徙,留下的多半是老弱病残,无法进行长途迁徙的驯鹿。
剩下一小部分留在这里则是为了照顾族鹿。
汪白注意到这两头成年驯鹿中,只有其中体型较大的那头驯鹿有角,另一头没有角。
说明这是一只雄鹿和一只雌鹿,它们很有可能是一对夫妻,留在这里照顾幼崽。
“狼王,这附近应该没有其他驯鹿,我没有闻到驯鹿群的气息。”野戈探寻一圈后回来报告。
狼末简单安排战术,而后把汪白放下,藏进灌木丛中。
高速追猎的时候很难照顾到小毛球,这附近没有其他生物的气息,把毛球藏在这里也相对安全一些。
小萨摩耶有自知之明,他小小声地:“汪汪。”告诉狼哥自己会乖乖待着。
还有,早点回来。
狼末舔了舔小狗的脑袋,带领狼群朝着驯鹿进发。
汪白用爪子拨开枯枝,碎雪顺着枯枝落在他的耳尖,他也只是随意抖了抖耳朵,继续专注地偷看。
狼哥并没有一开始就带领狼队冲锋,这很聪明,因为驯鹿的速度比北极狼更快,它们的耐力也更好,天生就是跑步健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漫长的进化中,驯鹿只能不断地提高奔跑的速度,才能甩开身后紧追不舍的追猎者。
即便是只有几周大的幼鹿,速度也能和北极狼全速奔跑的速度持平,但它的耐力更好,往往能化险为夷。
六条北极狼兵分两路,狼末带一组正面逼近,狼越则带领另一组从旁策应。
狗狗的视力有限,离远了他看到的只有模糊一团,只能依靠嗅觉判断狼群和驯鹿大体的位置。
好想跟上去看看,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北极狼捕猎现场。可惜他跑得太慢,还不如老老实实在这等着干饭。
北极驯鹿的肉,应该比北极兔还要好吃吧?
吸溜。
驯鹿的反应非常快,这种刻在基因里的警惕,帮助它们无数次逃脱狼群的追捕。
但它们这一次遇到的是狼末。
早在追击之前,狼末就安排狼越带队悄然潜入驯鹿后方,他深知驯鹿耐力很强,所以他们只有一次机会,务必一击即中。
“冲。”
狼末低吼一声,他对时机的判断全靠经验和直觉,他和狼越之间的距离很远,不能通过狼啸通风报信,否则驯鹿也会发现他们。
但他就是凭借着这种原始的捕猎手法,一次又一次带领狼群猎取食物。
跟在他身边的野戈和蓝眼闻言也跟着冲了出去,他们紧紧跟随在狼末两侧,和狼末一起冲散驯鹿们。
两头成年驯鹿第一时间察觉到危险,它们惊惧地嘶鸣着,拔腿就跑。
幼鹿还不明所以,这是它第一次遭遇敌袭,但本能驱使着它奋力逃跑。
狼末很清楚,就算他们全速奔跑也不可能跑得过驯鹿,所以要想捕猎成功,就只能靠爆发力。
野戈和蓝眼发现狼末又提速了。
他们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里的震惊,狼末的速度太快,他们只能勉强跟在后面,而且距离也在逐渐拉开。
追不上了。
野戈和蓝眼维持着全速奔跑,狼末给他们的任务本就不是追上猎物,而是等待机会协助捕杀。
机会很快就来了。
潜伏着的狼越带领长尾和皮皮冲了出来,迎面拦截驯鹿,狼越更是趁机猛然扑向了雄鹿,狠狠地咬上了雄鹿的大腿。
雄鹿吃痛惨叫,却不敢停下,和雌鹿一起改道往右侧逃离。
长尾和皮皮也趁势在雌鹿身上留下了两道爪痕,可惜没能将她留下。
后方的狼末带领野戈继续追击,蓝眼则和皮皮前后夹击,堵住了幼鹿的逃生之路,一起咬死了它。
另一边,狼越一击得手便不依不饶,死死地咬着雄鹿的大腿不放。
雄鹿不得不带着狼越一起奔跑,速度出现了明显下滑,被其余的狼追上。
“狼越,一起去追那头母鹿。”狼末仓促道。
狼越舔了舔嘴里的血腥味,看着赶来的野戈他们把雄鹿淹没,眼底凶光毕露:“放心,一个都跑不了!”
鲜血潺潺而下,疼痛和亲族被猎杀的痛苦,深深地折磨着雌鹿。
但她的求生意志相当强烈,一时间狼末和狼越竟然没法追上她。
这种时候,任何的战略都没有意义了,他们只能比拼耐力。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狼末和狼越的速度都有了一定下滑。
北极狼的耐力虽好,但在驯鹿面前还不够看。
不过雌鹿的状态也很差,失血过多让她的速度无法维持在全盛时期,此消彼长下他们的距离竟然在慢慢缩小,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终于,狼兄弟追上了她。
母鹿发出绝望的嘶鸣,她要和狼群决一死战。
只是她的决心在狼末和狼越眼中不值一提,雌鹿连角都没有,凭什么跟他们战斗?
眼看着母鹿向他猛冲而来,狼末容色未变,后腿奋力一跃避开母鹿的冲锋,而在母鹿后方的狼越则跳上了母鹿的后背,一口咬下雌鹿后颈处的肉。
血流如注。
雌鹿拼命地晃动身躯,想要把身上的白狼甩下去。
可惜她失算了,狼越甚至比狼末还要难缠,他在进攻的时候永远不会顾及其他,只要被他咬住就很难挣脱。
狼末找准时机飞扑而上,尖利的牙齿紧紧嵌入雌鹿的咽喉,一口咬碎了她的喉咙!
怎么这么久了,狼哥还没回来,不会出什么意外了吧?
百无聊赖的小萨摩耶忍不住开始为狼群担心,虽然他心里很清楚,狼群捕猎驯鹿,最差的结果无非是一无所获。
驯鹿的技能点全点在速度上了,真让它们打架,也只能和同族窝里斗。
它们体型庞大,进攻笨拙,它们的攻击在北极狼眼中就跟小孩过家家似的。
思忖间,空气中飘来了浓重的血腥味,一定是驯鹿的味道!
毕竟北极狼可没那么容易受伤。
果然,没过多久,他的视野中就出现了狼群的身影。
汪白激动地冲向狼哥,迎接英雄。
狼末丢下了嘴里的幼鹿,用吻部接住了向他跑来的小毛球,顺便舔掉毛球耳朵尖尖上的雪。
小萨摩耶却看着那头死得不能再死的幼鹿心有余悸。
看吧,这就是不够可爱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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