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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8章 利益冲突


李云天当然不知道李山就是山口惠子的儿子,他甚至不清楚山口惠子成为了母亲,因为送到他手边的那些与倭国有关的情报根本就没有提及这件事情。

        崔辉与陈光宗会面的时候,李云天已经启程离开福州港,赶赴他的下一个目的地――广州港。

        广州港也是军民两用港口,与福州港不同的是,广州的军港属于明军水师三大舰队之一的海狼舰队,是海狼舰队的一个分基地。

        海狼舰队的基地在交趾的多海港,负责从广州到多海港海域的海上治安,并且还时常到南洋航道上巡航,是大明水师三大舰队中管辖水域最大的一个。

        除了广州港外,李云天还要去琼州岛看看岛上的移民安置事宜,在他看来琼州岛与小琉球岛一样,对大明有着重要的海防价值。

        由于广东布政使司与广西布政使司相邻,所以受到李云天在交趾推行的新政影响很大,每年报考武举的人数都位居大明各地前列,商业更是蓬勃发展。

        李云天对此感到非常欣慰,这意味着他的那些新政完全可以在大明得以推广,只不过这需要时间。

        本来,李云天并不打算在广州城久留,不过他被一件案子给吸引了,因此就推迟了动身的时间。

        案子的本身并不复杂,但李云天却觉得非常有代表性,这件案子发生在广州城附近的一个县里,县城里的一家布料厂被当地一个大户人家派人给砸了,打伤了布料厂的老板。

        当地的县衙审理此案后认为布料厂的老板用高薪诱惑强壮年劳力去打工,进而荒废了当地的庄稼,而民以食为天,农事是大明的第一等要事,故而判决布料厂解除与招来的伙计合约,那个大户人家只是赔了布料厂老板一点医药费而已。

        所谓民不与官斗,如果搁在以往那个布料厂的老板肯定自认倒霉,不过现在的情形不同了,大明有了专管商事的商局。

        因此,那个布料厂老板就找到了县衙的商房,让商房的人给他们做主,毕竟他既守法经营又按时足额纳税,应该受到商房的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商房是受上层商局和当地县衙的双重领导,确切来说是受上层商局领导,但有配合当地县衙的义务。

        县衙的商房接到了布料厂老板的诉苦后找到了知县,认为知县的判决有些不妥,因为那个大户人家之所以派人砸了布料厂,是因为原本租种他们土地的佃户跑去了布料厂里做工,使得大户人家的土地无人耕种,为此率人给了布料厂老板一个教训。

        按照县衙商房的意思,大户人家土地的荒废应该归罪于大户人家,不应该归罪于布料厂老板,佃户们在不违背大明律例的前提下有选择所从事喜欢事业的权力。

        县衙的知县也觉得有道理,毕竟布料厂给的工钱远多于佃户们种一年地的收益,故而自然要选择给布料厂做工,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交朝廷的丁银和维持生计。

        不过,知县清楚那个大户人家在当地的势力关西盘根错节不好对付,而商房的背景也很硬,为了两边都不得罪上报给了府衙。

        府衙的人自然要偏向大户人家了,府衙收的地税需要大户人家来缴纳,如果田地没人种了肯定会影响他们的税收,故而认定知县的判决合情合理,毕竟确保粮食产量才是大明的头等大事,如果人人都跑去做工的话那么也就没有粮食收成了。

        府衙的商房肯定不干了,认为田地的荒废是大户人家的责任,他们应该想办法招募人员耕种土地,而不是破坏布料厂的生产。

        由于双方的利益不同,故而府衙和府衙商房争锋相对谁也不肯退让,事情也就顺理成章地闹到了广州布政使司和广州商局那里。

        广州布政使司支持府衙的判决,认为民以食为天,故而农业事务大于商业事务,布料厂老板的行为破坏了农业生产。

        广州商局则据理力争,认为破坏农业事务的人是那个大户人家才对,他们是天地的主人,理应为天地的荒废负责。

        由于广州布政使司对广州商局并没有行政管理权,故而没有办法让广州商局屈服,双方唯有僵持在了那里。

        这件案子使得广州的商人们非常关注,因为他们现在或多或少地都遇到了招工的麻烦,随着社会的繁荣,商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商人们需要人手来扩大生产,就与当地的大地主阶层发生了矛盾。

        说实话,商人们招工给出的工钱远比那些佃户辛辛苦苦劳累一年赚得多,自然受到百姓们的欢迎,可如此一来就损害了地主阶层的利益,双方的矛盾日趋激烈。

        其实不仅广州城,除了实行“摊丁入亩”的交趾,以及李云天担任总督的广西外,像广东、福建和江南等商业发展迅速的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商人与地主阶层之间的利益纠葛。

        广西之所以没有闹出这种事情,是由于李云天一直担任广西、交趾总督,故而在他的引导下这种矛盾得以化解,大地主阶层纷纷开始开办实业,以弥补农业上的不足。

        朝廷派下来的巡按御史抵达广州城后,广州布政使司把布料厂被砸的案子交给了巡按御史,毕竟这起案子涉及到了农税和商税,已经超出了广州布政使司的能力范畴。

        巡按御史接到这个案子后也傻了眼,这并不是贪腐杀人的案子,涉案双方代表了朝廷的农税和商税,这就使得他也很难审理。

        幸运的是,李云天来到广州港巡查,故而他自然就把这个案子上报给了李云天,想看看李云天有何指示。

        其实,在李云天看来这起案子非常正常,商业在发展自然会吸引大量的劳动力,这个时候就需要土地的拥有者作出改变,而不是想要强行把那些劳动力留着。

        说实话,那些大地主才不在意荒废田地对朝廷造成的影响,他们只是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已。

        而地方上的各级衙门也不是是非不分,只不过那些大地主与他们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罢了,他们自然要支持那些大地主,以此来稳定衙门的农税税收。

        归根结底,大明地方衙门拥有着很大的税收权力,税收除了一小部分上交户部的国库外,其他的都留在了地方上,以支付地方衙门运作的花费,这就给了官员们上下其手的机会。

        作为地方上最重要的农税,不仅关系着地方衙门的运作,同时也是各级官员主要的油水来源,自然要拼死捍卫。

        所以,李云天很清楚引发农税和商税对立的根源是大明自太祖皇帝起就实行的地方和中央分别收税的税收制度,如果这种制度不改变的话,代表着地方利益的农税和代表着中央利益的商税之间的矛盾将不可调和。

        李云天本来还想着如何向朝廷提出对大明的税制进行改革,如今广州城的这个案子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于是他就在广州城多留了两天,把这件案子的资料收集了一下,作为他手中的一个例子,届时可以在朝廷上举证。

        由于案子捅到了李云天这里,李云天就要表明他的态度,为了使得当事双方和解,他采用了一个折中的方式,那就是让那个大户人家出资入股了布料厂,这样一来当事双方就成为了合作者。

        与此同时,那个布料厂的老板出资购买大户人家的一部分土地,等于双方交换了手中所掌握的资源。

        布料厂的盈利远超田租,再加上李云天从中主持了公道,故而那个大户人家就按照李云天的提议与布料厂的老板互相购买了对方手中的资源,既保证了布料厂有足够的人手,同时大户人家也能用更低的田租来招募新的租客,双方可谓皆大欢喜。

        虽然这种办法看似有效缓和涉事双方的矛盾,但在李云天看来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农税和商税争端源头不解决的话这种矛盾指挥越演越烈。

        因此,对大明税制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李云天知道这将触动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但就如卫所制一样,已经阻碍了大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必须被废除。

        明太祖当初制定税法时候把有些问题想得实在是太简单了,正如卫所制的自给自足一样,明太祖总想着让下面的衙门把事情给解决了,殊不知他下放的权力越大那么里面的问题就越严重。

        李云天离开琼州岛的时候已经是七月底,下令明扬号全速返航,准备赶在八月十五前回到扬州,这样就能赶上在扬州举行的江南花魁大会,与民同乐。

        与小琉球岛一样,李云天对于琼州岛的移民安置事宜也非常满意,讲武堂的武官们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自的任务,使得琼州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百姓们生活安逸,如此一来他也就能放心了。

        温都对于大明拥有两个如此大的岛屿感到非常惊讶,在了解了小琉球岛和琼州岛的历史后对李云天也非常佩服,能在短短五六年的时间里使得两个岛上的居民生活步入正规非常不简单。

        尤其是那些晒得黑黝黝的讲武堂武官,温都多么希望他也能有如此好的部下,有着把两个荒蛮的岛屿治理得井井有条的能力,这样的话帖木儿帝国境内也不会叛乱四起了。

        温都知道李云天带他来江南是为了给他展现大明的实力,开始的时候心里存在着抵触的情绪,不过当目睹了大明的繁华后他觉得他应该感谢李云天,使得他获益匪浅,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

        等回到了帖木儿帝国后,温都将会推动帖木儿帝国和大明之间的交流,与其成为敌人,他更喜欢跟大明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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