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可爱的东北人
一声枪响,龙四手举着自制的手枪,朝着天空开了一枪。
这枪一响,原本打做一团的众人全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有些惊惧的望着龙四。
龙四长出了一口气,抹了抹脸上不知道谁刚刚偷袭自己的鞋底印,冷冷的扫视周围,想要招呼自己小弟离去。
这一看,嘴巴都气歪了,他这些小弟,全都抽搐着躺在了地上,没有一个不挂彩的!
“诶哟哟,拿枪吓唬谁呢?咋的,就你有枪唄?来,你不是有枪吗?爷爷我就站在这里,你朝着这打,打啊!”
胡生擦着嘴角的血渍,一把扯碎了身上的上衣,露出一个满是刀疤的上半身,他快步走到龙四面前。
左手按住龙四的手腕子,将自制的手枪顶在了自己的脑门上。
此时他眼眸中带着血丝,大声冲着龙四咆哮,犹如择人而噬的猛虎,看着是那么让人心惊胆战。
“老子这辈子最痛恨的就是汉奸和人贩子,以往早就想弄死你了,要不是我大哥拦着,你TM早就进了松花江了!”
“你还有脸上门抢人家的孩子?你也是爹妈生的,你就没点人性吗?”
“我大哥混社会,你TM也混社会,我大哥跟你混在一个社会,都TM丢份!”
“胡生,你是不是跟贾政晶混的脑子都傻了,你这么威胁我,我手指轻轻一勾,你就去投胎了,你真不怕?”
龙四握着手枪的手心见汗,他没想到胡生胆子竟然这么大,竟然敢用脑袋顶在自己的枪口上。
这让他下意识打开了枪栓,将手枪处于随时可以激发的状态。
“胡生!”
李东升被胡生的这一举动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去拽胡生的胳膊,被胡生甩了一个趔趄。
虽说李东升上辈子经常在电视里看见这种桥段,正派人士都是主角光环,只要随便几句话,反派就吓得手软腿软,枪都拿不稳。
这TM可是现实,要是这龙四手真一抖,胡生要是因为自己被连累致死,那他李东升一辈子都不会心安!
“李东升,你给我起开,今天这事已经不是你的事了,这小子竟然敢公开叫号我大哥,我要是不给他点颜色看看,别人会当我大哥带出了一群怂包!”
胡生一把甩开了李东升的牵扯,双手抓住龙四手里的枪,他双眼赤红:“龙四,今天你要是不弄死我,我就弄死你!”
“砰~”
突然一声枪响,李东升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胡生呆呆的望着龙四,双眸闪过一丝不解,摔倒在地。
“啊~”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响起,龙四手里的手枪滑落。
他抱着自己的右手不住惨嚎,豆大的汗水噼里啪啦的从鬓角滑落,他惊惧的望着人群后方,那一名黑色皮夹克的男子。
只觉得脑袋嗡嗡的,捂着手腕子就开跑,根本不管还在地上惨嚎的小弟们。
“嗯?”
李东升听见龙四的惨嚎,下意识睁开了眼睛。
当他看见从人群后缓缓走过来的贾政晶,轻轻松了一口气,没好气的踢了一脚在地上装死的胡生。
“起来吧,别装死了!”
“啥?我没死?”
胡生呆萌的将自己浑身上下摸了一个遍,然后刺溜一下从地上窜了起来,像一个 受了委屈的小孩子一样,死死的抱着贾政晶的胳膊不松手。
“丢不丢人!”
贾政晶被胡生这撒娇的模样弄的脸颊通红,他甩了甩胳膊。
可胡生就像一个八爪鱼似的将自己胳膊抱得紧紧地,只能无奈的走到了李东升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罐头厂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你先把这里处理一下,我去院子里等你。”
“哦?喔!”
李东升望着贾政晶离去的背影,忽然觉得自己好像遗漏点什么事情,自己家的四合院距离派出所好像不到一百米,这都两声枪响了,咋没人来呢?
“今天谢谢大家给我李东升捧场了,说真的,我真的是太感动了,大家赶紧看看自己有没有受伤的地方,一会我带你们去医院看看。”
打量着周围已经放下桌椅板凳的老邻居们,李东升一脚踢开一个挡路的小混混,将一名青年给扶了起来,帮他拍了拍身上的灰。
“哎,没事,难道我们能眼睁睁的看着你挨欺负吗?我们可是看着你从光腚娃长这么大的,都是邻居没啥说的。”
“你赶紧收拾收拾院子门吧,可惜了那老黄梨木了,你爹还在的时候,没少跟我们吹嘘呢。”
“东升,王老爷子说的没错,咱们都是街里乡亲的,远亲还不如近邻呢,你放心,就龙四那样的,下次他要是还敢来,我们还帮你揍他!”
......
人群中,两名年过六十的老爷子放下了手中的拐棍,笑着拍了拍李东升的肩膀,招呼了一群看热闹的街坊,转身就走。
“什么叫人情味?自己上辈子在一个小区里住了十年,连对门的人家叫啥都不知道,街坊邻里处的跟陌生人一样。”
“呵,还是老一辈好啊,纯粹,没那么多心眼子,我李东升谢谢你们了。”
目视着两名老大爷自顾自的回到原位置下象棋,一群街坊邻居想没事人似的该干嘛干嘛去,只留下十几个在地上不敢起来的小混混。
从这一刻,李东升二十多年没掉过眼泪的瞳孔,湿润了。
“挺大个老爷们,抹什么眼泪,都是街里乡亲的,难道他们有困难的时候你少帮他们了?”
“赶紧的,回屋吃饭去,你大哥做了一桌子菜,一群人就等你呢,都凉了。”
李风兰扶起了张东北,帮着张东北拍打身上的灰尘,见到李东升竟然哭了,笑骂了一声。
“诶,吃饭,我都一天没吃饭了,饿死了!”
李东升走到郑西离身边,拉起鼻青脸肿的郑西离,笑着锤了他肩膀一下,搂着他回到了四合院。
......
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李东升厮混了半辈子,没想到只因为参加了一场前女友的婚礼,就重生到这个既陌生又熟习的年代。
本以为穿越到这么一个糟糕人设的李铁柱身上,自己的日子肯定是越过越难熬,却根本没想到这个年代的人朴实的不行。
他们不会假装开心与不开心,看你不顺眼就是直接怼过去,怼完了气出了,第二天又像没事人一样与你勾肩搭背。
仿佛根本不知道隔夜仇是何物一样。
李东升很喜欢这样的感觉,他发现自己在慢慢融入这个社会,在慢慢融入这个小团体。
不论是胡生也好,贾政晶也罢,甚至是李风兰,张东北,刘凯旋,郑西离等等。
他们都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或许身上都有着这样与那样的小毛病,可唯一不能改变的,或许就是那身为东北人一成不变的热心肠。
李东升突然发现,他已经开始喜欢这群整天脏话连篇的街坊邻居们,甚至是那个整天老子老子挂在嘴边的小胡生,也变得爷们了起来。
他喜欢这个,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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