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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齐聚


德光太后居然在这个时候死了,萧简的心中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要出事,“重风,你现在折返颍川,替本王去看看西略当下是什么情况?”,前段时间探子来报,德光太后突然病重,其幼子虽然登基成为西略王,可毕竟年岁尚浅,一旁早已虎视眈眈的纳布和曲艿,又怎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更何况纳布太子多赞暴毙,当初便有传闻说是德光太后下的手,为了给她的女儿文雅公主报仇。
  两人正在说话间,萧简突觉心头一痛,仿佛有只手一把捏住他的心脏,嘴里微甜,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弥漫在空中。
  重风见了,顿时大惊,道:“公子,你体内的毒又发作了”,萧简强忍着剧痛,手指打颤地从怀中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倒出两粒乌黑色的药丸和水服下,便斜靠在马车壁上闭眼休憩。
  重风满眼心疼地看着自家主子,道:“公子,您为何一定要服下那秘药呢?以您的谋略才智,又何必要以身犯险呢?”。萧简加入雪衣门,按照门规,必须服下雪衣门的秘药,以示对门主尽忠,若是生出半分反叛之心,必定摧心剖肝,肠穿肚烂而亡。
  摇了摇头,萧简说道:“雪衣门主惊世之才,旷古烁今,岂是轻易能蒙骗的?况且,只有服下秘药才能进入雪衣门,否则还没踏入雪衣门的地界,就会被镇山兽识破”,百年世外高门,底蕴之深厚,绝非江湖传说。
  “对了,公子,此去帝都一定会见到小侯爷,你真的不打算告诉她真相吗?”,重风有些犹豫地问道,萧简闻言,沉默不语,重风见了,不由叹了一口气。
  这些天,雍城的气候颇有几分凉意,又到了秋高气爽的季节了。大晋地处北方,比起江南烟雨的大显来说,总是能更早地感知冬季的脚步。
  自从惠妃景煦诞下了光义帝的长子之后,原本冷清的皇宫终于有了些许生气,只是皇贵妃多娜的宫中摔碎了好几套极为名贵的越窑瓷,就连内务府也颇有微词,后续再送过去的瓷器自然是逊色不少,更气得多娜跳脚不已。
  反观雍宸宫中,惠妃景煦自从生产后一直在调理身子,她素来性子谦和婉柔,遇事沉稳大气,不疾不徐,气色竟比生产之前还要好上许多,整个人珠圆玉润,顾盼流转之间更有一段说不出来的妩媚和风流,就连光义帝也时常去她宫中坐坐,一来看看儿子,二来也是对惠妃的亲近之意。
  惠妃看着怀中已经熟睡的儿子,脸上浮现出一丝母性的慈爱。她转眼看向光义帝,双眸微黯,柔声说道:“听父亲说,陛下要去渭城”,景煦的父亲是多罗部的尚姜。
  去年冬季,耿怀忠突染重病,缠绵病榻许久,不得不递了病休的折子,回家养病去了。所以尚姜便坐上了阁老的位置,位列三公之首。
  “陛下一定要去么?虽说陛下出身大显,但始终是覆水难收。况且,阿元还小……”惠妃有些怯生生地劝道,阿元就是这个刚出生的皇子。
  光义帝闻言,沉默不语,这些天,问天圣尊说的那句话,一直在他脑海里不断盘旋往复,“萧薇突然暴毙身亡,难道陛下不打算亲自去渭城走一遭?查查当年的真相如何?”。
  当时燕举突然被沈岚射杀,事发仓促之间,为情势所逼,许多事情都糊里糊涂地过去了,如今回想起来,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上个月初,大晋正式向大显递交了国书,并进贡了许多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希望能与大显交好。广陵帝想着毕竟与光义帝乃血脉至亲,如今大晋的地盘是夺了北陵而得,大显并未损失分寸土地,况且雍城地处寒凉荒芜之地,物资贫瘠,他也不感兴趣,再者,这次大晋送来的金银财帛不少,也算颇有诚意,索性便做个顺水人情。是以,广陵帝考虑再三,决定同意光义帝的提议,两国正式建交。
  正在思忖间,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金宝公公快步走了进来,道:“陛下,大显的国书来了,广陵帝同意了陛下的到访”,金宝公公原本叫做金元宝,是近两年才提拔上来的,后来为了避小皇子的讳,便将中间的字去掉,改名为金宝。
  绿萝蜿蜒而上,朴素的木楼显得有些破败,房间内弥漫着许多水雾,即便是在寒冬,仍然颇有暖意,原来室内有一个很大的水池,水温极高,还咕嘟咕嘟地冒着大大小小的泡。水池中有个身影,他后背赤裸,满头银丝披在肩上,但身体颇为壮硕矫健。
  “门主,这是刚制成的千机丸”,蒲唯轻轻地走过去,躬身行礼道。
  那人闻言,嗯了一声,从水池中站起身来,用棉巾擦干身上的水,蒲唯眼角余光微微扫过,只见雪衣门主的后肩皆用朱砂画有一些奇怪的图纹,只一晃眼的工夫,衣衫翻飞,便再也看不见了。
  “这些时日,让你每日往返渭城与雪衣门之间,着实辛苦了”,雪衣门主有些喘息道,他的脸上覆着一张狰狞可怖的昆仑奴面具,声音低沉嘶哑。原来,蒲唯正是那日在勤政殿为广陵帝采血之人。

  蒲唯小心翼翼地问道:“门主可觉得好些了?无极圣尊大人不是将《往生谱》炼制的药丸带回来了吗?”。
  雪衣门主点了点头,道:“老夫足足盼了几十年,总算是如愿以偿,这药丸果真有奇效,服下之后,感觉全身的血络筋脉都通畅不少,就连腿脚都有了知觉”,他叹了一口气,又继续说道:“只是,老夫总觉得差了点什么,还是说,其中出了什么纰漏?”。
  说到这里,雪衣门主轻轻地转动了一下脖子,只听“咔咔”几声作响,“终究不是自己的……”,他话音刚落,一阵风吹来,“噗”的一声,屋内的火烛顿时熄灭了。
  半个月后的某日清晨,护国侯府的宁静被打破了,传旨太监手持明黄色的诏令,脚步匆匆而来,趾高气昂地命随行侍卫将门房拖到一边,径直从中门而入,嘴里还高叫道:“沈侯爷,快快出来接旨呐”。
  彼时,沈月明正在后院习武,这是多年的老习惯了。自从老侯爷战死之后,她就每天寅时三刻起床,勤练武艺,再加上多年沙场征战,其身手早已远超当年,就连武功高强的任凤池都称赞不已,直呼了得。
  那传旨太监正在颐指气使地叫嚷着,突然一道银芒袭来,吓得他双手抱头,就地一滚,哀嚎出声,不远处插着一根银色的长枪,兀自微微发颤。
  他刚想爬起来,便见一双黑色的军靴走了过来,沈月明身穿一件月牙白的长袍,乌发被金色的发箍高高束起,象征着超品军侯身份的银红色抹额绶带高高飘起,整个人就像是笼罩在一片微光之中,犹如高山之寒玉,容色清雅至极。一时间,那太监竟呆立当场。
  “来者何人?竟敢擅闯侯府?”,沈月明厉声喝道。
  那太监这才回过神来,战战兢兢地回道:“某家乃皇后娘娘的内务总管,李琛,与侯爷在宫中曾有数面之缘”,说到这里,他用眼角的余光又扫了扫身旁的银枪,微微缩了缩脖子。
  “哦,原来是李总管啊”,沈月明走上前几步,笑眯眯地说道,“方才本侯听说有贼人闯入府中,一时兴起,便随手将长枪一挥,没曾想竟是个误会,不知是否伤到了公公?”。
  李琛仗着自己是皇后宫中总管太监的身份,素日里飞扬跋扈惯了,如今出了如此大丑,心中自然是又恼又气,却又不得不按捺下心中的怒火,只得强装笑脸道:“是某家太着急传旨了,未曾礼数周全,某家给侯爷赔个不是”。
  沈月明闻言,双眉一挑,道:“原来是有旨意?不知是宫中哪位贵人的旨意呢?莫非是陛下的圣旨?”。
  原来按照大显的礼制,只有皇帝的圣旨才能称为“旨意”,而皇太后,皇后等宫中贵人颁发的,只能被称之为“诏令”,想来这李琛仗着裴皇后的势,公然称呼皇后的诏令为旨意,显然是逾矩了,若治他个大不敬之罪,是肯定没跑的。
  李琛自然知道沈月明话里的意思,知道自己犯了大忌,顿时双腿一软,“咕咚”一声跪倒在地,一边狂扇自己的耳光,嘴里求饶道:“奴才被猪油蒙住了心肝,实在该死,还望侯爷看在皇后娘娘的面上,宽宥一二”。
  居然到了这个时候,还敢搬出裴皇后来威胁自己,沈月明的眼睛半眯了眯,嘴角微微扬起,默不作声地看着他。
  李琛见状,心中暗自发苦,下手更是不留情,不多时,双颊便红肿得犹如猪头,白净的胖脸上遍布血丝,颇有些凄惨,比起刚才闯进来时候的样子,真是天差地别。
  吉叔看着眼前的场景,心中暗自好笑,又担心真的惹恼了李琛,便轻轻地拉了拉沈月明的衣角,后者点头会意,慢悠悠地开口说道:“公公这是做什么?本侯不过随口说说而已,何必行此大礼?”。
  李公公这才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捂着脸,退到一旁,不敢轻易作声。
  “公公大清早的跑到侯府,所为何来?”,沈月明笑眯眯地问道。
  李琛低头躬身道:“大显的光义帝和御政王殿下都已回京,如今陛下身体抱恙,皇后娘娘虽然身份尊贵,但终究是妇道人家,不方便出面。是以,娘娘说,侯爷与这两位贵人自幼熟识,情谊厚重,烦请侯爷多费费心,莫让人觉得,是我大显皇族怠慢了贵客”。
  竟是燕同律与萧简要来了……,沈月明闻言,心中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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