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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大秦的丰收


  
大秦始皇帝二十八年秋。
按照仙师所指点,春季种下的玉米,到了秋季就有了收获。
三次从仙境之中带出来的高产农物,玉米耕种在了皇庄内,有着黑龙卫守护,几位老秦人陪护。
终于有了第一茬收获。
堪堪一亩多,种下了从仙境带出来的玉米种子。
一粒一粒地种下去。
土地是坳了肥的,选取的也是一片肥沃之地。
丰收之时。
嬴政带着百官亲自到场,看着青黄、一片。
当日的天气也是非常之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祭坛之上。
有着奉常之官员主持祭祀大典。
祭文告知于天下。
嬴政亲自下地,掰下了第一个玉米棒。
撕开之后,里面颗粒饱满的金黄玉米在阳光之下,闪闪发光。
“煮了!”
听仙师说,煮玉米棒很好吃。
嬴政已经有一些迫不及待了。
已经好几个月未曾有仙门降临,进入仙境之地。
对于仙师所做的饭菜,那是想念不已,已经超过了长生不老,超过了强秦。
早已经架起了铜鼎,在柴火之下,鼎内开水沸腾。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在这个烹饪还不发达的大秦时代中,为了生存什么东西都拿来吃,什么东西都加进去。
大秦人的味蕾已经被麻痹,无论是专一种田,照样低头用饭,他们总不会遗忘,仰面看一看天。
煮玉米棒的香气,开始弥漫在众人的鼻尖。
这是一种他们从未闻到过的气味,却能够勾起他们的馋虫。
已经有人忍不住开始咽口水了。
等到时间差不多到了,宦官连忙上前,捞起了玉米棒放在青铜盘子中。
然后双手捧着,快步送到了嬴政的桌案前。
坐在四条腿一个木板制作而成的简单凳子上的嬴政,闻着玉米棒散发出来的香气,便已经忍不住了。
“嘶哈,嘶呵……。”
一边吹着,一边倒腾了一下。
然后直接下口。
大秦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呼……。”
这煮玉米棒的确是美味,甜甜的、糯糯的,还有一种独特的香气。
吃在口中,那些汁水也是甜的。
对于嬴政来说,这算得上是人间美味了。
“众卿,一人一个,不可多拿,剩下的玉米棒要留作种子,来年收成多了,朕会分发下去,你们自家庄子上种着。”
这个时候,自然不可能从那些农户开始。
一来,他们要是保不住这些种子,那便是巨大的浪费。
二来,这本来就是大秦朝臣的一种优待,什么好事情也都是从他们开始。
已经算是始皇帝笼络人心的手段。
“谢陛下!”
他们早就忍不住了,都想要尝一尝从仙境之中带回来的仙物到底是何味道。
有时候,听那蒙毅在说仙味、仙味,他们对仙师做所的仙味那是充满了各种幻想。
如今,总算是可以稍微如愿以偿了。
整个庄子上,随处可见的几个大铜鼎,里面煮着玉米棒。
不过一会儿。
这香气就弥漫整个场地。
嬴政已经吃完了一个,便忍不住,又让人煮了一个。
毕竟一会儿大臣们吃的时候,他不能干望着,这刚刚第一个,也是尝一尝,好吃不好吃。
熟了的玉米棒,散发着独有的香气,引诱着每一个人。
“斯哈、嘶呵……。”
大臣们也都学着始皇帝刚刚吃玉米棒的样子,一边吹,一边左手换右手。
这第一口,就让他们永生难忘。
“咔哧、咔哧……。”
看着始皇帝和大臣们都在低头使劲儿啃着玉米棒,那些护卫只能是咽口水。
他们也很想要尝一尝,但是身份不够。
又吃了一个玉米棒,嬴政才算是满足了自己的口欲。
“众卿,尔等以为这玉米之味道如何?”
冯去疾第一个站出来,抢在了蒙毅之前,说这是人间仙味、绝世无双。
就算是他天天吃这煮玉米棒,他也愿意。
嬴政点点头。
然后便是蒙毅、蒙恬、王贲等人。
“如此美味的农物,还是高产,以后大秦也就不再为粮食而担忧。
这乃是仙师的馈赠,尔等要铭记在心!”
嬴政此时恨不得直接进入仙境,给楚风封一个大大的官,让他一直点化自己。
让大秦变得富足和强大。
然而,自从上一次见过了那位大明皇帝之后,他就没能继续踏进仙境了。
大秦的高产农物丰收,告知于天下,还为此大赦天下。
百姓们自然是高兴不已,憧憬着以后有了高产农物,再也不用饿肚子的美好生活。
六国之余孽等,却是不好受了。
他们一心想要推翻大秦,再一次恢复六国的统治。
却发现,本来跟随他们的人,却一下子跑了不少,不见了。
想要拉拢一些山贼、盗匪之类。
也发现这些人之中的一些,直接解甲归田不干了。
这一刻。
他们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
楚风已经很长时间没见嬴政还有崇祯皇帝了。
不过,他也不太在意。
每个人都有着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就算是戏精,那也是要吃饭的。
不然,那个嬴政为何能够给自己如此好的玉器?
又把玉器拿去卖了的楚风,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钱财。
有了钱。
这乡间的公路也可以修一下了。
村长是一个开明的人,也是上面安排来的驻村干部,这村上的民宿,都是他申请之后,跑下来的。
只不过,这路是修过,但是却也只是单车道。
因为建造民宿就花了很多钱。
如今,楚风则是表示愿意拿出家财来支持村中再一次修宽道路。
看到楚风的存款,村长便立即写了申请表。
并且召开了一次大会。
“风娃子,你咋来的这么多的钱?”一个老伯不敢相信地问道。
楚风真诚地回道:“二伯,是上一次有个富商来民宿,吃了我做的饭菜,便让我去省城给他做了两次酒席。
做完之后,就给了我这些工钱,说是客户吃了我做的才,很是满意。
我寻思着有了钱,村里面的路再修修,郊区不是有个横店嘛,路再修的宽一些,好看一些。
肯定能够吸引不少横店的人来民宿,到时候村子就能有更多收入了。”
当然,关键是楚风自己有车了,路加宽了,也能方便他。
毕竟,他现在却是是对钱没什么兴趣。
“风娃子从小就懂事,我听说,隔壁村李二根家有个姑娘,长得俊,和风娃子很是般配。
风娃子现在也老大不小了,是该成家立业咯!”一个婶子在一旁大声地道。
她是想要做红娘,到时候拿一个大大的红包。
楚风最后在一片称赞中,回到了自己的小院,此时,夕阳刚下山。
来福又闻到了一股子腐朽的气息,便起身跑出去,对着来人叫了一声。
“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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