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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归朝欢(7)


未几,车辇缓缓驶出襄桓城,郊外草黄风急,夕阳比城内还要灼烈。
  杨太后又挑开车帘,眼角泛红潮湿,却还倔强贪恋的看着那轮落日。
  真是决绝惨烈的美景,艳媚,却是濒死之兆。
  “阿秀也很好,很好...”她呢喃,“若不是她...”
  她幼时唯一的玩伴,也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若不是她...也许她与阿磊还不能那样快“得偿所愿”。
  神思飘浮,她忽然启唇微笑,似足了当年猎场初见时甜美烂漫的小公主。
  那时的斜阳比现在还要浓烈,玉公主大约是喜欢上了猎场的斜阳,时常往行宫去。
  那里有一个英武少年,有着普天之下最好看的眉眼,深邃,多情,一望就会陷落一生。
  那少年很少说话,但笑起来格外明灿,贝牙齐整,竟还微有尖锐虎齿,仿佛他身后的草场都烂漫了春花。
  可春花不常在,行宫草场的天终于还是渐渐黯了。
  阿磊,是安惠王世子,她不能与他厮守结合。
  她伤心欲绝。可谁知,这却还不是她噩梦的开始。
  她为此一病不起。却在入宫诊病的巫医群里瞧见了那个日思夜想的少年。
  她看见那鬼面下的眼睛,就知道是他。
  乍惊乍喜间,她流着泪说不出一句话,眼睁睁看着他故作诊断拉起自己苍白嶙峋的手。
  她想,罢了,弟弟就弟弟吧,还能见你,就好了。
  可...哪知...
  哪知啊,杨致秀无心插柳,那柳树疯长肆虐,树荫蔽日,吞噬了她苟求的卑微的希望。
  若不是她...
  若不是她无心在安惠王叔...不,是杨行益,她在杨行益面前说漏了嘴,她们所有明牵暗通的款曲都无所遁形。
  那一次,杨行益应该是下了杀心吧,易如掐死猫狗,顺便掩埋掉自己的阴暗。
  于是,酷刑碎受,折磨虐杀。
  可没想到,他挺过来了。她的阿磊就是这样的人,他是这天下最顽强英勇的男子。
  还是约在行宫草场。他再见她时已面目全非伤痕累累,将自己剥得赤条条给她看,看一副惨不忍睹的身子,看一颗溃烂狠毒的心。
  他心肠肺腑扭曲生疮,毒腌鸩染,却能找到一点点完好的肉温热的血暖着杨致玉。
  他道,“玉儿,走吧,离我远远的,就当从来没有认识我。”
  他倾而相告的耻辱真相,是为了赶她走。
  杨磊大约没敢算到蓉皎公主爱他到了何种地步。事与愿违,杨磊这百不一遇的善念全然落空。
  他多聪明啊,聪明到望进杨致玉的眼睛,他就懂了。
  杨致玉心中滔天肆虐的,不是“怕”,是痛,掺杂了恨的痛。
  金枝玉叶的蓉皎公主,初尝到的恨味太过厚重,后来那浓烈的男欢女爱也未能让其冰消瓦解,反而日益加剧,终成心疾,疾入骨髓。
  她瞧上去依旧可人甜美,她的潭王叔毫无防备,将多年前那助南楚平叛的细节如讲故事般讲给她听。她面上宁静乖顺,心中刀剜剑绞之余渐渐凝结起冰霜,冰霜再化为利剑。
  杨行志伪善。当年为使南楚不屠杀叛将家眷,“大发慈悲”将这些眷属带回吴越,充奴充仆,过猪狗不如的生活,不过是把“死罪”变成了炼狱般的“活罪”罢了。
  她语气无辜,忽然问到安惠王世子。
  潭王却变了脸色。
  她手指在袖中猛的攥紧,指甲深掐入掌肉。
  呵,他知道?潭王竟然知道!这些空有贤仁之名的伪君子!言语中竟还认为阿磊该感恩戴德...呵!仁厚慈德!潭王名不虚传!
  还有父皇,父皇...居然也是知道的!这么多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着自己王弟的龌龊行径,从未将那人当做“人”看。
  一个无从选择的弱质孩童,被这些人扔入地狱,还要冠之“脏贱”之名。而当初被杨行益夫妇在奴群中挑中,只不过...只不过因为他好看。他长得好看,仅此而已。
  她的心毒,大约从那时起,已经开始疯狂滋长。
  他一遍一遍的问过她,可会嫌他脏?可她怎会嫌弃他。她与他在草场山谷的茅屋中幽会野合,将自己浸入他满身的毒液,在那样“不合时宜”的时候半真半假的央求他教自己如何参政。
  她的安静乖巧骗过了整个朝堂,她将安惠王夫妇剁成了肉泥,对被俘的潭王笑道,“玉儿相信,以潭王叔之素行,到了九泉之下也定会结草衔环以德报怨的,对么?”
  当她告诉杨磊自己的所作所为,看到他眼里的惊恸和惜疼时,她爽快极了,是真的酣畅淋漓的快活。她做了想做的,要了想要的,她当真是好快活!
  后来阿磊有些不好,他过的辛苦。连半夜惊醒都见不得身旁有人,圣殿内服侍的宫人被他杀了一轮又一轮。他总是怕,总是在夜里不能见活人。
  做了枕边人,几次险险在他惊醒的指下逃命,可她还是不知死活,依旧与他夜夜纠缠。

  既然她不肯离了他独自入睡,他就不敢入睡,甚至将自己的双手捆绑,以免误伤了她。
  可即便如此,那“病情”也是日渐加重。
  是的,杨致玉觉得杨磊只是病了,病入膏肓而已,她心焦那“病情”折磨着他自己,让他夜不安寐,食不安心。
  她愈发恨入心髓,将杨行益杨行志反复鞭尸也不解气,于是她想到了南楚,他的病根,大约还是在那里。而她也懂,杨磊想要的,也不单只是吴越那样简单。
  虽是“病”了,但她的阿磊总还是个经才伟略的大丈夫。
  她想“治”好他,想让他像普通人一样过开心快乐的日子。于是她借“贪生怕死”之名“怕”了他,定了数年之约,将自己远嫁南楚。虽然...出嫁那日,她连他的声音都不敢听。
  到了南楚,仿佛野狼置于羊群。每杀一个南楚宗室,她就快活一分,将整个南楚朝廷践踏在脚下的时候,她仿佛透过时间掌控了当年那一场战局,仿佛将当年的“功臣”屠戮殆尽,她就能扭转当年的胜负,就能挽回那人扭曲残酷的命运。
  然而,并不能。她心底终究一直是清醒的。越清醒,越痛苦。
  车辇已经颠簸了许久,杨致玉才长舒口气,压下心中悲恨。须臾,她脑海中又清晰映起当年那张脸,眉梢唇角带着淤伤,那眼里有泪,可那眼睛又分外明亮,他抬眸抬的怯弱,竟似在她面前无地自容,可那一眼,却几乎是要了杨致玉的命。
  那时,她颤抖着躲进他怀里,不知道究竟他两谁更脆弱。
  是了,那时,纵然怕得要命,还是有地方可以躲一躲的。
  斜阳已经燃尽最后一点余晖,墨蓝天色泼空而降,谢玿抬头一望,不觉唇角上挑,墨蓝色的星空,广袤温柔,多像那人啊,虽深沉不见底,但终究是温柔的。即便有时候...这话是应该反过来说的...
  但,何妨呢?她笑意渐深。却忽的蹙了眉心,忙从腰间拿出那青玉瓶,含一颗入口。
  过了半晌,眉心并未舒展,反是越蹙越紧,终又拈出两粒,喂入口中。
  许久,她额边的冷汗才被柔风吹散,她也渐舒了眉头,心中盘算着到京的时日。
  算罢,她令部队加快脚步,修整休息的时间也被她打了对折,为了赶路,错过了原计划中要歇脚的城镇,改成了野外树林露宿。
  官兵都觉奇怪,但此改动也无伤大事,遂抱怨几句作罢。
  唯陆余盛,心直口快,又和谢玿相熟,问道,“将军,为何如此紧赶?我等受点疲累倒是无妨,行军仓促却容易出意外纰漏。”
  谢玿摇头,张了张口,仿佛是想不出合适的说辞来,却只看着暮色望眼欲穿的很。
  半晌,讷讷道,“我...我想他罢了。”
  陆余盛没听到,问,“什么?想什么?”
  谢玿道,“没什么。想京城现在什么样?想...想陛下...”
  陆余盛,“啊?”
  谢玿,“...想陛下听到消息会怎么想,现在在做什么?”
  陆余盛,“噢,”他大大咧咧道,“其实我也想过。你说兵部那帮人听到我们干了这票,啥想法?陛下打算怎么赏咱?”他摸了摸脑门,贱笑,“老子一想到咱释烽营第一次出马,就这么争气,心里就痛快!啥奖赏都不要了!就想大醉三天,喝它个天昏地暗!”
  谢玿笑道,“那就请陛下赏你三百坛御酒,如何?”
  陆余盛拍掌,“甚好甚好!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你去陛下面前给我讨赏去!”
  谢玿一愣,吸口凉气。陆余盛哈哈大笑。两人边走边拌嘴,隔了半里路都能听到他两不着调的闲谈。
  李参将笑着摇摇头,心里却也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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