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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梨花桃花要见娘亲了!


  萧景姒无语了一下:“……”她突然想到一件事,“楚彧,白灵猫族和琉璃虎会有子嗣吗?”
  以前听沂水妖主说过,不同种族孕育子嗣很难,即便同是一个种族,类别不一样也很难。
  楚彧认真想了想:“应该会吧。”又认真想了想,“等你以后每到春天,我们就交配,到时候就知道了。”
  萧景姒:“……”好像也无法反驳。
  楚彧笑了,他绝对不会告诉阿娆,他在听茸境的时候,就吃了绝孕的果子,绝对要瞒着!
  “楚彧。”
  “嗯?”
  萧景姒顿了一下语气:“镜湖他会好吗?”
  楚彧摇头,继而又点头,道:“他没有内丹,不得再随意催动妖法,不过,我那一身妖法,可以保他性命无虞的,阿娆莫要担心。”
  眉间忧思不散,她又问:“那你呢?”
  楚彧将俊脸凑过去:“阿娆你看看我,我这不是好好吗?”他百般安抚,不想她多虑,“阿娆,我天赋好,很快便恢复的。”
  她不吭声,眉宇间凝了一层愁绪,不下眉头,却上心头。
  她啊,在自责,在将所有事情归咎于自己。
  阿娆总是这样,心很软。
  楚彧用指腹抚平她皱着的眉头,轻叹了一声,有些心疼她:“阿娆,不要自责,你没有做错什么,不要将什么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情、义都不是等价交换,因为甘愿,所以不会有谁对谁错。”他端着她的脸,目光相对,楚彧说,“阿娆,你没有错。”
  害他吃苦受罪,就是她的不对。
  这种想法,在萧景姒脑中,根深蒂固。
  这一点,其实她与楚彧很像。
  楚彧知她的心事,似真似假的口吻:“要是阿娆心疼我,你就多、多和我双修,我可以好得快些。”
  像逗她。
  嗯,更像挑逗她。
  楚彧自己的耳朵先红了,经不起这般情动的玩笑。
  萧景姒被他如此一闹,心头阴郁倒散了不少,笑着点头:“好。”
  楚彧很开心,抱着她在床上滚来滚去,把被子踢掉,他抱着她不撒手,可劲儿地撒欢。
  “楚彧。”
  “嗯?”楚彧亲她的脖子,很喜欢这样耳鬓厮磨。
  萧景姒懒懒地趴在楚彧身上:“现在都结束了是吗?”
  “嗯,都结束了。”
  他勾着她的脖子,把她拉近了些,凑得近,方便他亲昵。
  萧景姒乖乖地不动,神色很认真:“楚彧,我们回大楚吧,我想回卫平侯府看看,我想秦臻和宝德了,我还特别特别想见我们的孩子。”她停顿了一下,咬字咬得很重,“特别想。”
  桃花和梨花,已经一周岁两个月了,她还没有见过一次,惦念得紧。
  楚彧答应她:“好,我们回大楚。”
  她亲亲他的脸,用讨好的语气:“楚彧,你帮我找找古昔好不好?”
  他只是迟疑了一下:“好。”
  阿娆在乎的人,他不能视而不见,即便心有余悸地怕以后会重蹈覆辙,他还是没有办法对她说不的。
  阿娆不在的时候,他定了很多原则,很多谨慎需知,比如,她身边不能留太在乎的他人,以免这个他人被有心人利用,这样的条例他真的想了很多。
  可是,当阿娆在身边的时候,什么都成了云浮,她软软地央求几句,他便言听计从了。
  这样,当真是不妙。
  还是这样软绵绵的声音,她继续讨好似的:“你也不要对他有隔阂,不要说他,不要怪他,是你说的,情、义不是等价交换,也不准计较谁对谁错,好不好?”扯扯楚彧的袖子,“嗯?”
  她只要一句软话,真的,一句便够了。
  楚彧束手投降:“好好好,都好,阿娆说什么我都听。”
  原则条例都见鬼去了,他就是被阿娆迷的七晕八素的小软猫!
  两天后,北赢的消息送去了大楚京都。
  华支过了一遍,便欢欢喜喜去禀报了。
  “王爷,王爷,北赢来信了。”
  这一年,楚牧身子骨还算硬朗,却是生了不少白发,在烛火下显得格外扎眼,坐在那,翘着二郎腿,被打断了神游,听了是北赢的消息,顿时精神了:“说了什么?”
  华支很兴奋,把信递过去:“女帝和陛下要回大楚了。”
  萧景姒死而复生的消息,凤玉卿两个月前便送来大楚,当时楚牧听了哭了老半天呢,哭完就窝火了,既然人没事,怎么不滚回来带孩子!
  楚牧哼了一声,阴阳怪气:“这两个家伙,终于舍得回来了,哼,狠心的家伙!”
  话刚说完,便被一个奶生生的声音接了话,很稚嫩,却很清晰:“祖父,是父亲娘亲要回来了吗?”
  嫩生生的童音,只是这语气,十分老气横秋。
  不错,正是楚彧家那只猫崽子,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品种她,一岁大的年纪,比人家六七岁大的孩子还早慧,聪明得不得了!识文断字一教便会,还会融会贯通。
  就是性子有些孤僻,像楚彧小时候,模样也跟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楚牧很是宝贝的,瞧着那小身影,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哎呦,我的小祖宗,你怎么又抱妹妹了,摔到磕到了怎么办?”
  门口,两个小娃娃,生得粉雕玉琢,唇红齿白乌溜溜的眸子,漂亮得不像话,还没长到窗高的小娃娃,手里还抱着一个小娃娃,抱着的那个瘦瘦小小的,被抱着的那个圆圆滚滚的。
  梨花平时最喜欢抱妹妹,学着楚牧的姿势,入木三分,有些样子。
  只是,再怎么强大的白灵猫,看着还是个孩子啊,楚牧赶紧扶住吮手指吮得正欢的小桃花,免得她掉下去:“梨花,以后别抱妹妹,会累的。”
  桃花的体重已经快破三了,足足比梨花重了五斤。
  真是多有福气的小胖花。
  梨花正正经经地摇头说:“不会,妹妹很轻。”说着,还把桃花往上托了托,额……到底是太重了,没托动。
  也就梨花觉得她妹妹轻,别的人,看到桃花就说她……胖。
  真的很胖,一团球似的,小鼻子小眼睛都挤到一块了,得亏得了她母亲的美貌,是个漂亮的小胖子。
  小女娃娃听到了哥哥的声音,兴奋地拿出了嘴里的手指,握成拳头就往哥哥脸上打:“轻!轻!”
  梨花笑得宠溺。
  梨花太子性子早慧,又是一国太子,像个小大人,倒有他父亲成年时的气度,这么个外人看来有些变态强的太子殿下,也就桃花公主敢打他的脸。
  不知道是不是在娘胎里出了什么差错,聪明才智都给了梨花了,体重都给桃花了,桃花还是虚胖,身子骨也不好,有些先天不足,满周岁两个月了,还不大会叫人,就会几个字眼,跟着哥哥学舌,说得最清楚的就是‘轻’。
  楚牧怕累着梨花:“来,给祖父抱。”
  桃花不认生,就要扑过去。
  梨花抱着她走到屋里面,直接放在小榻上,他再手脚并用地坐上去,把妹妹放在身边扶好,说:“不用了,我扶着妹妹坐。”
  桃花妹妹挥舞拳头,跟着学舌:“坐!坐!”
  她哪里坐得住,用小胖腿踢哥哥的小褂子,又去扯哥哥身上的玉佩,闹腾得不得了。
  这桃花也不知道像谁,她娘是个文静淡然的,她爹又是个冷傲暴躁的,桃花这性子要真细说,倒有几分像洪宝德那只狐狸。
  梨花怕妹妹摔倒,一只手扶住她的腰,一只手扶肩,姿势有模有样:“迢宁,去把妹妹的零嘴拿来。”
  那个唤迢宁的孩子,站在门口,是个看起来八九岁大小的孩子,是一年前楚彧给梨花找的小侍卫,年纪不大,妖法与拳脚功夫了得,性子也沉稳,听说是只小狼崽。
  “是。”
  迢宁去了。
  梨花这才继续问正题:“祖父,是不是我娘亲要回来了?”
  到底是个孩子,再聪慧早熟,说到娘亲时,眼里也是藏不住欢喜。
  楚牧看着梨花就心酸得不得了,觉得梨花这是‘没爹娘的孩子早当家’,多可怜见儿,拍拍梨花的头:“嗯,梨花还没见过娘亲呢,娘亲要回来了开不开心?兴不兴奋?”
  梨花躲了躲,不喜欢被摸头。
  这性子,可楚彧小时候一模一样,傲娇贵气的小王孙!还好不像他父亲那样暴躁。
  梨花脆生生地说:“我见过娘亲的画像,在父亲的屋里。”模样儿正经,若不是生得这般粉粉嫩嫩的,这老成的语气,当真像个贵公子。
  不过,看得出来,梨花很开心,一贯不爱笑的小孩儿,嘴角从方才便一直扬着。
  楚牧看着宝贝孙子一本正经的样子,忍不住恶趣味了,蹲着一把老骨头:“那梨花觉得是妹妹好看还是娘亲好看?”
  梨花想都不想:“都好看。”
  然后迢宁把桃花的零嘴桂花酥拿来了,桃花很喜欢桂花酥,严格来说,是喜欢一切甜得掉牙的吃食。
  一看到吃的呀,桃花眼睛都亮了:“吃!吃!”
  梨花把她往里挪了挪,不让她掉下来,拿了块桂花酥掰碎了喂给桃花吃,喂几口,又用勺子给她舀一点水喝,免得她呛到。
  楚牧瞧着桃花那吃着嘴里,看着盘子里的小模样,忍不住说:“梨花,妹妹太胖了,你别喂太多。”
  大夫都不好意思说公主殿下太胖,就旁敲侧击说小孩子太胖不好。
  可见,桃花妹妹是真的胖。
  梨花又拿了一块桂花酥喂妹妹吃,说:“不胖,妹妹很轻。”
  桃花流着口水,嘬了一口小嘴巴,吆喝:“轻!轻!”
  楚牧:“……”
  好吧,让桃花吃,就算胖,桃花也是最美的小公主!明儿个,还要再买几斤桂花酥回来。
  所以说,桃花能不胖吗?
  不大一会儿,桃花半小碟桂花酥下了肚,华支正犹豫正要不要提醒这对爷孙,不要再喂了,屋外有侍从来禀报:“王爷,秦将军与相爷来了。”
  是秦将军一家都来了。
  大老远就听见秦宝咿咿呀呀的声音,秦宝比桃花梨花还要小上两个月,不会说话,特别闹腾。
  洪宝德十分喜欢梨花的安静内敛,巴不得自家这个也学学梨花。
  “梨花~”
  洪宝德九曲十八弯的声音啊,扑过去就想揉捏梨花的小美人脸,梨花不动声色就躲开了,老气横秋地喊洪宝德:“宝姨。”又喊秦臻,“舅公。”
  啧啧啧,真是小妖孽啊,梨花这模样,跟他美人爹爹像得入木三分,都是祸国级别的美色,长大了不得了啊。
  洪宝德还是伸出熊爪,摸了摸梨花的头,然后心满意足地说:“乖~”再看看那个吃得正欢的,很无奈啊,“桃花,你又在吃,再吃你就要变成球了。”
  桃花好像听懂了似的,用滴溜溜的眼珠子看哥哥,好委屈的样子。
  梨花立马就很认真严肃地说:“妹妹不是球,妹妹很好看。”
  桃花欢天喜地:“呀!呀!”抓了一把桂花酥就往嘴里塞,被哥哥拦住了,一点一点喂。
  这两个小可爱!
  洪宝德笑:“行行行,知道梨花你疼妹妹行了吧,我不说她胖了。”手里抱着的秦宝,也想吃桂花糕,可是梨花表哥不给他吃。
  秦宝就去扯桃花的围兜玩儿,被梨花一巴掌拍开了,秦宝也不哭,抱着桃花的小胖腿,蹬得很欢快。
  楚牧和秦臻去了前厅。
  “怎么大晚上带着孩子过来了?”
  秦臻语气有些不太平稳,压抑着似的:“我得了消息,说景姒许是要回来了。”
  楚牧笑:“秦将军消息很灵通啊,就这几天。”叹了口气,眼眶有些热,“一年了,终于要回来了。”
  秦臻不言,抬头,漫天星辰融在眼睛里,嘴角缓缓扬起,浅浅地笑。
  因为时辰不早,秦宝困顿了,秦臻与洪宝德待了片刻便回府了,没有坐马车,沿着他人门前灯笼慢慢走着,地上两道身影斜长。
  秦臻抱着孩子,洪宝德走在他旁边。
  “手酸吗?”她说,“给我抱吧。”
  秦臻摇摇头,春日有些寒凉,他用自己的披风裹住孩子,走得很慢:“我抱得动,不酸。”
  “秦臻。”
  “嗯。”
  洪宝德侧着身子,看他的侧脸轮廓:“刚才看见你笑了,你都一年没笑过了。”
  萧景姒走后,他总是皱着眉,老头似的,都皱出抬头纹了。
  秦臻嘴角又扬了扬:“我高兴,景姒她就要回来了。”
  是啊,高兴,这么明显地都摆在脸上。
  洪宝德也笑,心情愉快,脚步都轻了:“是啊,要回来了,景姒她回来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她说,“北赢来信说,她还是以前的样子。”扭头看了一眼秦臻的脸,洪宝德叹了一声,“可是秦臻,你老了。”
  秦臻转头看她,不明所以:“嗯?”
  洪宝德伸手,指了指他的鬓角:“你这里,都有白头发了。”
  秦臻不在意地拂了一下:“是吗?”
  她点头:“嗯,好多好多白头发。”
  才一年时间,秦臻就老了,老得她都快忘了,秦臻他也才刚过双十年华,是男子最好的年纪,却生了白发。
  她不知道,秦臻一个人躲起来难过了多久,怎么难过,但她知道,这一年,他过得肯定很不好,却不在她们母子面前表露半分。
  秦臻突然停下脚步。
  洪宝德问:“怎么了?”
  “宝德,等景姒回京,我们成婚吧。”语气认真得不能再认真,他两鬓微白,烛火照着他的脸,温润而沧桑。
  这种话,他不止一次说过。
  洪宝德这次迟疑了很久,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神色:“秦臻,你爱我吗?不是亲人间,你对我有男女之情吗?”
  以前没有,那么现在呢?
  她啊,还抱着一点不切实际的奢望。
  秦臻沉默了很久,才开口:“你与孩子交给任何人,我都不会放心,我也断断不会娶别的女子,宝德,我只会娶你。”
  他没有直面回答她的问题。
  她又问,有些执着:“那你可以对我做最亲密的事吗?不别扭吗?”
  秦臻沉默了。
  哦,她懂了,秦臻啊,还是不爱她。
  洪宝德只是对他笑了笑,没有表现得悲伤,云淡风轻似的:“秦宝出生前,我是真的很想八抬大轿进你将军府的门,可这一年,突然想明白了很多事,你娶我也只是一纸婚书而已,你还是你,我也还是我,不会有什么不一样,不会有男女之情,也不会做亲密的事,若真有什么不同的话,可能会丈夫不像丈夫,妻子不像妻子,相敬如冰客客气气,还可能会因此纵容我的贪心,要了婚书之后,我还会以妻子之名要得更多,你不知道,世间女子大多是贪心的,会得寸进尺,这些我都想了很多遍,最终的结果大概是你会累,我也会累。”
  她的话,没有什么条理,一股脑说了很多,秦臻只是认真得听着,他从来不知道,她一个人设想了这么多,所有后路,所有可能,她都想了。
  大概,也是因为在脑中过了千万遍,她越发淡然处之:“秦臻,别勉强你自己,我已经勉强过你一回了,再让你迁就我,我觉得自己挺不厚道的,其实,我真的无数次都想自私一回,可是,”她笑,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下不去手啊。”
  那时一壶合欢酒之后,她清醒却没有推开他,已经很自私残忍了,她不能纵容自己,女子的贪心与自私,真的,纵容不得,她最怕成婚后,他不爱她,她却想要更多,然后变本加厉地贪婪,到时候,秦臻怎么办?还有景姒怎么办?她呢,最怕她会因为这份感情,变得面目可憎,变得善妒小气。
  所以,沉淀了一年,该点到为止了。
  “如果,你想成亲了——”
  洪宝德打断秦臻的话,似嗔怒:“知道了知道了,你都说多少遍了。”她坦坦荡荡地笑着,好似玩笑似的,对秦臻挑了挑眉,“不过,要是哪天你突然发现你爱慕上我了,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准备好嫁妆的。”
  诶,他们之间,还是这样最轻松自在,他一本正经,她好不正经。
  秦臻点头:“好。”
  洪宝德缓缓往前走,也不回头看秦臻,一个人自言自语似的:“还有,就算你没娶我,我娘俩你也得管,有个什么头疼脑热的,不许嫌麻烦。”
  她命令的口吻,像个赖上别人的女流氓。
  秦臻走在后面,稳稳地抱着孩子。
  “好。”
  “最后,也是最重要一点,”洪宝德扭头,站在秦臻面前,背着光,眼睛很黑很深,她说,“我洪家当年被抄了家,没有祖坟,等我百年后老死了,你要让我进卫家的祖坟。”
  没有犹豫,秦臻点头:“好。”
  她笑:“那就说定了。”
  然后,她放慢了脚步,走在秦臻身侧。
  她啊,是个洒脱的女子,奢求过,努力过,勉强过,若是不行,就潇潇洒洒,轻轻松松。
  她爱他,他不爱他。
  他呢,很疼她。
  她不嫁,他也不娶,那就这样相互扶持,一辈子也不长,很快就过了,这样的结局,并不算差,她不负魏峥,不负自己,不负韶华年纪里爱过一场。也不后悔,人总是要为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扎进去一回,赔上一辈子没关系,一头热也不要紧,等冷了,等老了,会笑着感叹年轻时傻气,会笑着和儿孙讲故事,藏在时光里最珍惜的故事。
  妖都城连着三日阴雨,春日潮湿,氤氤氲氲的。
  萧景姒推开门,走到榻旁。
  榻上浅寐的人立马睁开了眼睛。
  她笑了笑:“好些了吗?”
  镜湖已经昏迷五日了,昨日方醒。
  他回答:“已经无碍了。”声音很干涩嘶哑,像久旱。
  萧景姒倒了一杯水递给他,他接过去,靠着床榻,缓缓地饮。
  沉默了许久,她似乎有话要说,又不知要从何说起。
  镜湖拍拍身旁的位置:“过来坐。”
  萧景姒坐过去,与他相对,说:“我给你做了鱼,在厨房温着。”
  “我等会儿就吃。”他扬起嘴角,似有若无地溢出了一丝笑意,脸色有些苍白,眸子却很灼亮,
  之后,便又是沉默。
  从她进屋,到现在,她一直都皱着眉头,一下子都没有松开过。
  镜湖轻叹了一声,有些无奈:“景姒,不要胡思乱想了。”
  她怎么能不胡思乱想,她身体里,有着他的内丹,她安然无虞着,他却缠绵病榻,叫她如何能心安理得。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抓住了她的手,手背覆着她的手背,掌心很热,他手心有汗:“我已经没事了,你也好好的,这是最好的结果。”
  是啊,是最好的结果,却是他花了最大的代价换来的。
  萧景姒开口:“乔乔。”
  “嗯?”
  顿了一下,她看着镜湖的眼睛说:“对不起。”
  他知道她为什么道歉。
  因为不能还他一场情深。
  镜湖摇头,拍拍她的手,动作很轻,有些颤,回:“没关系。”
  与她预想的一样,他总是这么纵容着,不留余地地。
  他似乎试图想要安抚她,拧着眉想了很久。
  “景姒,别为我不平,我不亏的,真的。”手还抓着她的,镜湖手心的汗,有点灼热,他微微后倾,扬起头正好对上她的眼,显得随意,“我一个人惯了,几百年都是一个人过来的,以前我都不懂冷暖,你是第一个亲待我的人,我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个对我真心也让我珍惜的人,这已经很好了。”
  因为亲待,弥足珍贵,他从来不觉得亏欠,他不欠,她也不,冷暖自知,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啊,真的想把最好最好的东西都捧出来给她。
  萧景姒郑重其事似的,抓紧他的手:“我会待你好,一辈子都待你好,以后你都不是一个人了。”
  她说得坚定,像发誓似的。
  大概因为给不了情深,所以,她想要掏心掏肺。
  镜湖不由得失笑,半是认真半是玩味地说:“那每年都给我做一桌全鱼宴可好?”
  “好。”她重重点头。
  他嘴角浅浅上扬,笑了,至少,以后一年可以见一次。
  “景姒。”
  “嗯?”从来不爱表露情绪的人,不知为何,她看着他,会有些难以名状的酸涩。
  “如果,”镜湖停顿了很久很久,低下头,没有再看她的眼睛,声音很小,却听得清晰,“如果八年前我没去大阳宫,你没有遇到楚彧,你,会欢喜我吗?”
  问得小心翼翼的,期待,却又不敢期待,像个执着倔强又脆弱不安的孩子。
  她突然红了眼,张张嘴,喉咙被什么堵着,有酸酸涩涩的情绪从胸腔里涌出来,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这是镜湖第一次见萧景姒在他面前眼红,她不是个爱哭的人,只是,是个心软的人,对身边的人更是会心软得一塌糊涂。
  良久……
  镜湖无奈地叹了一声,用袖子擦了擦她的眼睛,动作慌乱:“哭什么?莫哭了,你笑起来好看。”
  她便笑了笑:“要一起回大楚吗?”
  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他也不问了,再也不问了,
  “嗯,好久没见鱼干,想他了。”镜湖说,“还有桃花和梨花,我也想见他们。”
  说起他们,萧景姒眼里多了一分柔和:“梨花已经会说话了,是个极其聪明的孩子,桃花还不会。”
  “那应该会喊人了?”
  萧景姒点头,梨花会的。
  镜湖脱口而出:“景姒,让桃花梨花喊我舅舅可好?”
  似乎深思熟虑了,他自然而然的神色。
  分明是这样让人心涩的话,他却说得轻松,没有负担。
  萧景姒点头:“好。”
  “那我要给你们准备见面礼。”他好像很开心,自顾说着,“镜湖池塘里有种没有刺的小鱼,口感很软,可以晒干了送给他们当零嘴吃。”
  “好。”
  镜湖对亲近的人,会送鱼,因为他喜欢鱼,觉得那是世间最好的东西。
  以后,他便是舅舅了,她的两个孩子会这么喊他。他不说为什么,她也知道,因为,舍不得割舍了。
  像镜湖说的,是好不容易,好不容易才有了珍惜的。
  又说了一会儿话,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没有主题,有一搭没一搭的,很轻松自在。
  萧景姒没有久留,他要多休息。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停下来,回头,对镜湖浅浅莞尔,说:“或许会。”
  转身,她出去了,他愣了许久,然后也笑了。
  “如果八年前我没去大阳宫,你没有遇到楚彧,你会欢喜我吗?”
  “或许会。”
  镜湖躺在榻上,屋顶坠的夜明珠落在眼里,流光溢彩,他笑出了声,像个孩子,这样容易满足。
  即便她是骗骗他,也够了。
  足够了,足够了。
  冷暖自知,不用谁懂他的甘愿。
  楚彧定了时间,两天后回大楚,由菁华菁云陪同,织霞织胥也会一起,小花妖法不好,萧景姒怕她去了人族会露出原形,便留她在杏荣殿看家,菁华还带了凤观澜,她很亲菁华,一刻都离不得,沂水便让菁华带着她,听沂水的夫人说,凤观澜心智已经比之前好了许多,懂了是非黑白,只是还是不记得前事,有时候也像个孩子,知道要出远门了,高兴得一整晚都不想睡觉。
  出发的前一天,楚彧带了她去了长眠山见紫湘。萧景姒是第一次来紫湘的坟前,她让楚彧在外面等她,她要一个人同紫湘说说话。
  墓碑立在洞中,没有刻字。
  萧景姒坐下,挨着石碑:“紫湘,我来看你了。”她带了酒,两个杯子,满上后,放了一杯在坟前,“我来得太晚了,怪我吗?”
  洞穴很大,空旷,说话的时候会有一点点回音,即便很小声,也能穿破耳膜似的。
  “我不是故意把你放在梅园不去接你的,我摔到了雪山下面,睡了一年才醒。”她顿了一下,喝了一口酒,味道有些苦涩,放下杯子,双手落在墓碑上,用指腹摸了摸,温度很凉,“让你受了那么久的冻,是我不好。”
  没有人回答她,她一个人对着坟墓自言自语。
  “我本来想带你回卫平侯府的,可是,菁云他舍不得你,你应该也舍不得他吧,这里是他冬眠的洞穴,我想你可能更想留下来陪他,那就留下。”她指了指坟墓旁凸出来的一块土堆,没有立碑,挨着紫湘的墓,“我把我人族的尸骨埋在了这里,以后菁云不在的时候,我就陪你。”
  “紫湘,”
  顿了许久,她将一壶酒倒了一半在墓碑前,剩下的全部喝了:“待到清明时节,我带梨花桃花来看你,带上秦臻酿的酒。”
  声音哽塞,没有歇斯底里,她安安静静,流了很久的眼泪。
  她的姑娘,以后,便要长眠于此。
  隔天,一行人出发去大楚,沂水留下来处理政事,带的人不多,从听茸境取道,走了三天三夜,便出了北赢境地。
  这时节,人族已经入深春了,有些寒凉,兴许是因为琉璃虎是热血的种族,萧景姒不大能感觉到冷。
  楚彧舍不得她风吹日晒,便乘坐了马车。
  “楚彧。”
  “嗯?”
  萧景姒掀开帘子,看了车外一眼,竟是塞外风光。
  楚彧抓过她的手,放下帘子,免得风沙迷了她的眼。
  “你换道了。”
  从妖都去大楚京都,最近的路是取道衡州,一路途径的都是城镇,打马从塞外而过,自然是绕了不少路的。
  楚彧回:“嗯,我们先去仓平。”
  “去仓平做什么?”萧景姒不惑,仓平是她戎平军的驻地,后来戎平军交由靖西忠平伯魏峥代管之后,仓平便没有多少戎平军的老将了,并没有萧景姒的熟人。
  他说:“古昔,他在仓平。”
  萧景姒微微惊愕,然后便笑了,所有欢喜都写进眼里,正好呢,她很想见古昔,随口问了句:“宣王殿下在不在仓平?”
  她听菁华说过,古昔失踪后,凤容璃便出了京,再也没有回去过。
  “在。”
  果然如此。
  也确实如此,凤容璃总能找到古昔。
  楚彧笑着补充了一句:“凤容璃在戎平军里当了大半年煮夫。”
  黄沙弥漫,滚滚而过之后,是绿洲,这便是仓平。
  三国合并之后,再无战事,仓平境内只留了一只军队驻扎边关,凤容璃来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已经半年多了,他也被晒得乌漆墨黑的,好好的俊公子变成了糙汉子,还穿着军队伙房里伙计的衣服,丑得掉渣渣。
  这小子,又坐在黄沙上看日落!都看了大半年了,还看不厌?
  凤容璃一边担心自己被晒黑,一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颠儿颠儿地坐过去,挨着坐。
  他每天例行公事地一问:“你什么时候回京都?”
  这个问题,他追问了古昔半年。
  古昔头也不扭一个,仰着头,直视着落下的塞北夕阳,说:“不回去了。”
  凤容璃盯着他的侧脸,嗯,又黑又糙,比他自己还要糙!穿着一身士兵的衣服,袖子捋起来,手臂上有几道疤痕。
  当年的小侍卫,完全变了个样,他居然还觉得看着顺眼,凤容璃在心里狠狠鄙视了自己一把,然后用很不爽的语气质问:“你不会要在仓平边关放一辈子的哨吧?”
  这是在为萧景姒保家卫国?守卫疆土?
  半年前,凤容璃找到了他,那时候,他是个哨兵,现在还是。
  古昔突然转过头来:“你回去吧,别在这虚度光阴。”语气认真严肃,没有一丁点玩笑的成分。
  他一双眼睛,黑得吓人,也冷得吓人,眼角微微垂下,不知是不是风吹日晒久了,显得苍老又颓废。
  一年时间,仓平的风沙对他做了什么,把他磨成了这般刀枪不入的冰冷之人,或者说,古昔他对自己做了什么,没有了半分当年的风采与恣意,褪尽韶华,容颜未老心先衰。
  诶,这半年,凤容璃被他赶了不下三十次,几乎隔三差五就赶他一回,只是,他是那种赶赶就会走的人吗?
  凤容璃往黄沙上一躺,双手枕着自己的脖子,眯着眼瞧日落,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我回去了,我母妃就会逼着我娶亲的。”他口气很理所当然,有点得理不饶人的架势,“我是来逃婚的,才不是来陪你,你这种无情无义冷心冷肺的人,本王才不会为你放弃荣华富贵。”
  所以,为了逃婚当了半年煮夫?在仓平?他晒成了糙汉子?
  凤容璃继续面不改色地鬼扯,还说得头头是道:“仓平美人儿多着呢,厨房的刘大厨还说要把家里水灵灵的女儿说给我,还有伙房的张大哥,家中有两个待字闺中的妹子。”他信誓旦旦,黑黝黝的一张脸,端的是风流倜傥,“我不走,我走了仓平的美人们都要伤心欲绝了。”
  厨房刘大厨的女儿都二十八了,还没嫁出去,刘大厨逢人就说他女儿水灵,凤容璃见过一次,是比刘大厨要水灵一点点吧。而伙房张大哥的两个妹子,一个比一个长得男人,两个凤容璃都搬不起来的米袋,人妹妹一肩扛一袋,手上还能再提一袋。
  凤容璃觉得,是女人,那就是花,没毛病。
  不过,古昔没听进去似的,还是面无表情:“回去吧。”
  凤容璃一个打挺,竖起来,冷了脸了:“你非要赶我走是吧?”他甩头,恶狠狠地说,“我偏偏就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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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求收藏,收藏不够我就一直占……谁让我就是这么任性呢。QQ阅读暂时不会有新书,等字数上去了才有。
  告诉大家一个不太可靠的消息,明天我可能就正文大结局了!
  秦臻和宝德就这样吧,谁也不负谁,一辈子,不相爱,也不相离,你们不同意也没办法,若是我,魏峥秦臻我就都要,可惜,宝德不是我,她是个洒脱又明朗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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