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章
三年时间说短也短,少年少女们再不复当年的天真莽撞,眉目都沉稳大气起来。直到纪纯钧要走的那几天,周茂和许焕初都还没从小黑屋里出来,纪纯钧想,大概是怕自己走之前再找他老人家切磋一回吧。
说来纪纯钧真是天纵奇才,二十岁这样轻的年纪,已经能和周茂这个号称“江湖刀法第一”打的不相上下,不过纪纯钧琢磨,按周茂的脾性,这第一多半也是自封的。纪纯钧收拾好包袱,发现多年来多亏了自己的小气,倒也没多少东西可收。看着李绯一包一包的衣服,纪纯钧呆了呆。
突然就想起一段纪纯钧能想起来的关于纪晖最深刻的记忆,那是她对纪晖最明晰的印象。那时候纪晖一把小小的她拉到马上,怀里塞着个她,还能稳当地驱策着身下的马,弯弓拉箭,破空一箭就能射下翱翔的黄鹰,小纪纯钧在马上颠得晕头转向,干燥的风灌进嘴里,却觉得畅快。
再往前想,就是走不尽的路和呼啸的风。那是一个很晴朗的夜晚,山里的天气很极端,白天有多热,夜里就有多冷,她缩在洞里,已经和外头那头狼对峙了三天,她饿极了,外头是一只瘦得要死的老狼,小纪纯钧期待它能快点老死,或者饿死。但是没有,三天了,它行动迟缓,皮毛都晒得干硬,可还在呜呜咽咽的叫。小纪纯钧不敢睡觉,她怕一睡就醒不过来。老狼没有连刨开土洞的力气都没有,却固执地觉得有把她吞掉的力气。
小纪纯钧不想睡也得睡了,她逐渐头晕目眩起来,那老狼就算死了,自己也应该爬不出去了,她如是想到,闭眼之前她连一场绚丽的回马灯都没有,因为她短暂的人生中只记得蝎子爬过草丛,鹰隼挥动翅膀,饿狼垂着涎水发出低低的咆哮,大山永恒地矗立,溪水永恒地流淌,星星和月亮是最漂亮的,高高的挂在天上,散发出迷人的清辉,可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向下看一眼。
她还是睡着了,五感却警惕地没有消退,一把刀撬开了土洞,她被一只强健的手臂拎了起来,她勉力睁开眼,老狼死了,背上深深地插着一支箭。
把她捡回去的是定远将军纪晖,砾城地处东北边的国境线,被一道天堑和西边隔开,因此和懿王的管辖地隔开,砾城是难得的一块“风水宝地”,是沙漠和丛林的接壤处,冬冷夏热,因此李景行严查贪腐时,贬了不少人过来,这些人几乎在路上就病死累死或是自尽了,真活着走到的没有几个。
纪晖没有娶妻,人很直,也不懂怎么疼惜孩子,只知道把自己所学教给纪纯钧,于是纪纯钧不过五六岁的年纪就被他扔上马,十几岁就跟着驻军去杀沙匪,纪纯钧实实在在是沙子里滚大的,吃的算是百家饭。纪晖虽是粗人,做人却很君子,纪纯钧学着别人喊他将军,日久天长了也不改,他也从来不提起让纪纯钧喊他爹。于是这一声将军一声将军的喊着,就到了纪纯钧出发考书院的时候。
纪纯钧很舍不得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但是她想到话本子里英雄分手从不婆婆妈妈的,好汉不回头嘛,所以痛痛快快的和砾城的将士们喝了一顿送别酒,带上纪晖找人给她打的两把好刀,纪纯钧大步走出砾城城门,没有回头。
砾城的城门和城中心隔得很远,所以把纪纯钧送到城门的,只有纪晖一个人。纪晖牵着马绳,歪倚着城门,眯着眼望天上盘旋的鹰。
脸上挤出一道道褶皱来,都是岁月在他脸上刻下的风霜。纪纯钧没回头,所以回想起来,只记得那天砾城的朝阳,出奇的大,火红火红的,亮得像朝阳,红的像夕阳,映得前路一片光明。
纪纯钧发了会愣,提笔写了个几个字,跑到周茂门口,把纸贴在门板上,纸上写着:先生,我在屋后埋了三坛千日春,都归您了。
纪纯钧觉得写得差点意思,想补一句万望保重之类的,想了想,还是没补,她不在,周茂说不定还能活多两年。
反正也没什么事要做,纪纯钧绕了个远路回去,正从李时门前过,却见大门紧闭,纪纯钧轻轻走到屋前,忽然听到头顶微弱的丝丝磨蹭声,她抬头一看,李时正跪在房顶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纪纯钧莫名有点偷鸡被抓的惭愧,抢在他开口之前问道:“你在干嘛?”
李时:“换瓦片。有几块碎了,会漏雨。”
纪纯钧眨眨眼:“人都走了你还换什么瓦片?”
李时:“总会有人住的。”
纪纯钧噗嗤一声笑出来:“好吧,我帮你。”说着就要爬上房来。
李时眉头沉下去一点:“可是,我已经换完了。”
“啊那你换的挺快,我走了哈哈哈。”纪纯钧笑得有点干,转过身去用背影向李时挥手。
李玟包下了春风酒馆,准备了一场谢师宴,没想到萧恕同以喜清净为由婉拒了,周茂许焕初等人又在闭关,连着剩下的先生也推辞不来,先生们见过太多离别,大概是不想再添一笔。
于是一场谢师宴成了分别宴。众人都清楚,下了这个酒桌,以后再要跟李玟等人坐一桌吃饭,恐怕一辈子也不能有一次了,接下来就是回京城接旨拜官,官位早由先生们根据学生的意愿联合吏部商讨后拟好,众人心里其实已经知道了个七七八八。
去往京城的马车已经停在了门外,平日里再克制严正的人,也在身边人的劝说下开怀畅饮。纪纯钧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敬了几桌,只见在座大多是容光焕发,举杯都是步步高升的吉利话,心里也热乎起来,早把一点离愁别绪抛到了九霄云外。日子还长着呢,少年人的脚步应该踏遍大川大河,少年人的理想应该与苍天比肩,更何况是书院出来的天之骄子。
少年人的酒局不像官场中人那样虚谄逢迎,青涩而热烈,酒杯碰撞之间激的是少年意气,推杯换盏之间流的是同窗情谊。
应不识的酒量差的要死,偏偏酒瘾还大,这会儿喝的酩酊大醉,出了一回平时根本没有的风头,拉着李时的手,一边敲碗,一边吹嘘尚未实现的美好明日,引得旁桌的学子哈哈大笑,李时酒量也差,却不像应不识那样发酒疯,仍是定定的看着应不识,认认真真地听他说话。
纪纯钧也坐下来听,应不识高声道:“你懂不懂什么叫‘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我读了书院,回了京城,就是第一风流才子!”纪纯钧掐了掐他的脸:“我看你是京城第一米虫!”半开玩笑道:“你爹也不怕万贯家财让你这个风流才子败光了?”
应不识红着一张脸,反驳道:“你懂什么?富有富的乐法,穷有穷的乐法,古人有云:浩劫无涯,倒莫如随遇而安!”
李绯两口酒下肚,也大声起来,在桌子底下踢了应不识一脚:“等你家财散尽的那天,特许你来投奔本公主,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一个碗洗!”
应不识翻了个白眼:“我是京城米虫,你不就是皇宫米虫?”
李绯又踢了她一脚:“你少把我和你扯在一起,我是要去济世阁的!这叫治病救人,悬壶济世,我先生是医圣,我以后高低也是个神医。”
李绯从前说话娇软,连生气都像是在撒娇,如今长开了,眉眼声线都霸道了些,这话也说的很有气势,李玟遥遥看了她一眼,像听到她的话似的,若有似无地朝她笑了笑。
应不识又问纪纯钧:“你呢?早听说你不愿做官,还真要找个风水宝地讨饭啊?”
纪纯钧也不生气,话说的斩钉截铁:“我是要扶危济困,当快意恩仇的大侠,以后出门报我的名字,一准好使!”
应不识正色道:“你要是实在要饿死了,其实也可以到应府门口来讨饭的。”
纪纯钧“哼”一声:“我要讨也是先到”说着回头看李时,“将军府上讨嘛。不知将军有没有饭赏给我吃?”
李时看着她,愣了愣,郑重道:“我要收复流沙河,等我打完了,给你烤鱼吃。”
纪纯钧一拍桌子,痛快地仰头一杯:“好,我等着吃你的鱼!”
李时也再倒一杯酒,痛快喝了。
等众人酒足饭饱,天色已经微微发黑,正好上车回京。纪纯钧把着看似没醉,实则连方向都认不准的李时扶上马车,自己正要上马车,小二龇牙咧嘴地迎上来,怀里抱着一个大包,压得他弯腰驼背:“长缨姑娘,这是一位周先生方才来,让我交给你的。”
纪纯钧忙接过来,忙问:“他人呢?”
小二卸了重担,轻松了许多:“早走了,特地嘱咐我等到现在给你呢!”
纪纯钧回头一看,只看到微微泛白的天色,无奈地笑了笑,提着包裹上了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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