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的主人
有个年老僧人带小沙弥去山里捡柴禾,小沙弥看见了狐狸在追逐野兔,于是央求年老僧人设法救兔子,年老僧人心平气和地说:“你放心,十之八九兔子都不会被狐狸追到。”果然,没多久狐狸就放弃了兔子。小沙弥很好奇地问原因,年老僧人说:“狐狸天天都看得到野兔,所以追野兔不会全力以赴,反正这次没追到下次还是有机会,因此多被兔子跑掉了!”小沙弥似有所悟:“那兔子为什么跑得掉呢?”年老僧人语重心长:“因为兔子将每一次都当成第一次那样地拼命,而且是唯一的一次,因为这一次跑不掉,生命也就没有了!”
摘引自《哲理故事三百篇》
人对自己的喜怒哀乐,应该操之在我;对自己的成败得失,也应该操之在我。人生何去何从,应该操之在我;成王成寇,成圣成贤,更应该操之在我!人,应该自己做自己的主人。
俗语说“没有天生的释迦,没有自然的弥勒”,一切都要靠自己不懈的努力;只要你奋发进取,自然会还给你一个适当的所得。
人世间,有人为了他人的一句闲话就忧愁挂念,三餐饭菜食不下咽;有人因为一点不满意的小事就心情烦闷,晚上觉也睡不安稳。像这样的人生,苦乐都被别人所操纵,要你欢喜,赞美你两句好话,要你烦恼,批评你几句坏话,人生都活在别人的掌握之中,岂不可悲!
相传地狱里的赵判官奉阎王之命,到人间来告知世人的阳寿还剩多少。赵判官坐在路边,手拿摇铃,对着告老还乡的甲说:“你的寿命只剩下三个月;三个月后我会到你的家中摇铃,只要铃声一响,你就要随我的引导而亡。”
赵判官又再摇铃一声,对着经商路过的乙说道:“你的寿命也是只剩三个月,三个月后我会到你府上摇铃,在铃声中你将随我而亡。”
甲乙二人闻言,心生恐惧,忐忑不安。从此,甲每日忧伤烦恼,想到自己只剩下三个月的寿命,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每天只是看着自己赚得的钱财发愁,不断数着自己一生辛劳所积聚的财富,不知如何是好!而乙一想到自己还剩下三个月的生命,深觉人生苦短,即使拥有万贯家财,于我又有何用?因此他广行布施,到处造桥铺路,随缘济贫救困,如此一忙,竟然忘了自我。当三个月期限一到,赵判官依约来到甲府,本来已因忧郁烦恼、心神不宁导致身体衰弱的甲,一看到赵判官,铃声都还没响起,他就已经倒地而亡了。而乙则因为行善布施,造福乡里,小区感念之余,为表谢意,联合赠送牌匾,一时锣鼓喧天,热闹不已,因此任凭赵判官的铃声再响,乙均未听见,仍然自在地生活,深感为善最乐。
人生的前途,得失苦乐,一切操之在我,不由他人。
·佛光菜根谭·
人生的道路,无论崎岖平坦,都要自己去走;
人生的滋味,不管酸甜苦辣,都要自己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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