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听陆先生讲那些过去的事情
之前跟父母在一起住的时候,安晴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能够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但现在真的有了,又觉得房子代表不了什么,它没有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加开心,钢筋泥土搭建起来的空间没有人气,没有办法给她任何的安全感,或许一开始,她就不应该把自己的安全感寄托在这些事情上。
既然决定要买房子,那么就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买主,她把房子的信息整理了一下挂了出去,通过宋春阳的关系找到了比较靠谱的房产中介。宋春阳对于她忽然要卖房子这件事还表示了惊讶,在传统的观念里,大家都希望能够赚钱买一个大房子,尤其是之前的安晴,父母离婚后基本上就没有固定的居所,之后工作了几年才凑钱买了一套房子,几乎花光她大半的积蓄。
宋春阳当时就不建议她买房,可她对安晴的家庭情况比较了解,也知道她这样做的原因,所以也不舍得说一些伤人的话,就干脆默许了她的行为。他也知道安晴买了房子之后有多高兴,很长时间心情都非常好,现在骤然得知她要卖房子,还真的有点怀疑她是不是遇见什么困难了,在反复确定并不是这么回事儿之后,才松了一口气。
安晴的房子刚刚装修,地段又很好,如果没有人买的话,宋春阳也有心再买一套,他之前买的房子还没有装好,他现在还是在租房住。
不过现实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安晴的房子条件很好,要价也不算特别高,这样的房子注定是非常抢手的,很快就有人定了下来,好歹是没有让安晴真的面临弹尽粮绝的困境,就率先收到了定金。
她拿着定金定下了无尽夏租房信息里的房子,这个房子就在无尽夏住的地方附近,安晴去实地考察过,虽然小了点而且还是一层楼,但是有单独的院子、客厅、卧室还有厨房,她一个人住完全够了。租金如果长租的话是一年两万,按照目前这个冬暖夏凉的条件,完全不算是太贵,而且最重要的一点,这个小院子的旁边仅仅挨着宁雨的院子,几乎就只有一道门的距离,没事儿随时可以去串门。
确定要搬过去之后,安晴就开始在写剧本的剩余时间里,把自己的东西一点一点的打包了过去,等到剧本终于写完,她也成功的完成了搬家这件事情。顺便还买了一辆大众汽车作为代步工具,给车上完保险装完摄像头,又培训了几天熟悉怎么开车,等真正能上路就是一个多月以后了,那个时候她的剧本也就真正写完了。
无债一身轻,安晴开车去买了两件平常穿的衣服,之前搬家,她把不能穿的衣服几乎都处理掉了,最后剩下的几件都不怎么实用,最近天气时冷时热,一时热的像是酷暑,一时又冷的像是冬天,她对于气温的反差特别敏感,热的时候就得穿很少才会防止出汗过于严重,而冷的时候则需要穿的多一点防止冻死。
好在她对于衣服并没有过多的追求,对于一个曾经的工薪阶级来说,她并不喜欢过度消费,这可能跟她妈妈从小的教育有关。时如水是一个非常爱攒钱的人,安晴小的时候家里确实也比较困难,所以就养成了她从小到大都不怎么喜欢买东西的习惯,虽然她也不怎么喜欢攒钱,其实就是很矛盾。
房子最后卖出的价格,算上之前的定金,加起来一共有三百五十五万,安晴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多钱,之前看电视剧里动不动就是五百万一千万的,可是钱真的握在她手里,存在她的账户里,她才觉得不真实,花了好长时间来适应,依然觉得自己手里握着一块烫手山芋。
所以她好好的想了想,最后先给陆识焉打过去一百万,以防止他手头的钱还是不够,另外还问了程亦岳赞助商的事儿,赞助商还是没影儿,她干脆就把剩下的钱差不多都投了进去,自己最后还剩五十万,基本也就够她活好久了。
这下《江湖月》的拍摄就可以提上日程,而安晴在剧组的身份也比原来的作者和编剧多加了一条儿,那就是投资人,虽然她这个投资人基本也不做什么。她最近忙着倒腾自己的院子,添点花花草草,摇椅家具什么的东西,直到陆识焉给她打电话问她有没有时间出来聚聚。
安晴当然有时间,现在程亦岳在忙着选角选场地,无尽夏在忙着设计服装和造型,只有她这个明晃晃的闲人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
安晴答应陆识焉之后,两个人约在陆识焉的酒吧,反正安晴现在有车了,开着导航出去走一遭也比较方便,就是慢了点,但是也无伤大雅。
挂了电话她收拾洗了个澡换了件衣服就出门去,等开车到了酒吧,就看见陆识焉已经在酒吧外站着等她了。安晴在停车场里倒车倒不进去,陆识焉指挥了半天也没用,最后只能亲自上阵,把安晴撵了下来,自己上去两把就把车停好了。
陆识焉看着安晴锁完车之后,实在没忍住吐槽了一句,“我说就你这样还开车,平时倒车得倒半小时吗?停车费加上邮费,你还不如出门打车呢。”
安晴,“你不要嫌弃我好不好,我本来就对开车没什么兴趣,当时考证也是被逼的,要不是实在不方便我才不会买车,这哪里是买了个车,简直是请了个祖宗,开车真的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陆识焉今天身上依旧穿着一件花衬衣,只是今天衬衣的颜色相对来说要比较深一些,他整个人给人的感觉也很不一样,虽然看上去还是很疲惫,但总体上来说容光焕发,有一种枯木逢春的感觉,眼角眉梢带着点没藏好的笑意。
安晴,“你最近遇见什么好事儿了?”
陆识焉双手放在裤兜里,没有否认,“对啊,的确是有好事。说起来真的要谢谢你的钱,要不是这笔钱解了燃眉之急,恐怕我现在就要做我这辈子最讨厌的事情了。”
安晴,“啊?谢谢倒是不用说,我现在更关注你这辈子究竟最讨厌什么事,不介意的话可以说出来听听,也让我偶尔八卦一下。”
陆识焉帮她推开酒吧的大门,“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要向一个我非常不喜欢的人低头,如果当时没有那笔钱,我恐怕真的会走投无路到去向他借钱了。多亏了你,我才能周转开来,现在已经没事了,等过几天我把名下账户里的钱处理一下,就把钱还给你。”
安晴连忙说,“这个不着急,你不要放在心上,我当时也是凑巧了,正好身边有些现钱。如果没有,我就也没有办法了。”
陆识焉郑重的说,“还是要谢谢你!”说完他带着安晴到了酒吧里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大概也是考虑到两个人孤男寡女的呆在一个空间里不太好,等她坐下帮她点了两杯饮料,才给了她一本文件夹,“这次来主要是谢谢你,其次就是让你看看《江湖月》的选角,这只是亦岳最开始筛选出来的人选,你看看有没有不合适的,之后我们可以再改动。”
安晴没急着去看,而是有些担心的问,“你之前的事情解决了吗?我听说你的朋友最近要回来了,你又要忙打官司的事情,还要照顾酒吧,现在还得筹备《江湖月》的拍摄,你忙的过来吗?”
陆识焉心中一暖,双手交叉撑在下巴上,安晴终于想到了怎么去形容他身上骤然发生改变的气质,他就像是一个奔波多年的旅人,此时此刻,终于到达目的地,卸下一身重担,好容易松一口气,让他身上不由自主多出几分同龄人才有的少年感。说的不那么文艺一点,就是他没有之前那么早熟和沧桑了,一个年纪轻轻的人,承受了许多生活的摧残和折磨。
陆识焉,“你不用担心,现在酒吧的事情都是我的朋友在管,本来就是他的东西,我之前只是在帮他照看一下而已。现在他回来了,一切终于回归正轨,我终于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去做我想做的事情,这几天还在交接,他对于很多东西都不太熟练。不过他非常聪明,学东西也很快,我相信他用不了多久就能够全部接手,我也能够彻底放心。”
陆识焉说起他这个朋友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变得特别温柔,而且要比平时的话更多。安晴打开手里的选角表,随口一问,“怎么感觉你这个朋友跟你的关系不一般啊!”
陆识焉转了一下无名指上的戒指,笑道,“是很不一般,或者可以说,他是我的爱人。”
安晴猛地抬起头看了看他,“你结婚了?”
陆识焉,“看你怎么理解,如果可以结婚的话,我们应该算是已经结过了,只不过现在法律上还不太承认我们的关系。”
安晴,“为什么不承认?怎么?你喜欢的人是外星人?”
程亦岳被她逗笑,他笑起来眼尾的痣越发明显,“那倒不至于,他叫宋玥,跟我性别相同,有机会介绍你们两个认识。”
安晴把手里的文件夹一盒,拿着饮料向他凑近了一点,“这位朋友,请务必向我说出你的故事,我现在对你们的爱情非常感兴趣,请让我吃了这碗狗粮吧。”提起监狱就会不自主的联想到□□,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些□□小说,那些爱恨情仇,刀光剑影,腥风血雨,这加在一块儿还是多么惊心动魄的故事,还是多么的让人心向往之。安晴感觉自己的dna狠狠的动了,而且陆识焉在说起自己的另一半时,脸上没有半分的不好意思,他有的只是坦然,这就更让她感到好奇,好奇的同时好多了一些佩服。
在安晴的心里,她对于同性相爱并不反感,甚至由于她这么多年看小说的经验,她其实是支持这件事的,只是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那些小说当中很美好的爱情,放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未必,男女之间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同性之间也同样要面临相同的东西,甚至更多,比如说父母的反对,世俗的眼光,这常常让我们在面对人群的时候会产生恐慌,会让这些独特的人群不敢把爱说出口。也正是因为如此,陆识焉的坦然也就变得更加难得。
安晴的眼中没有恶意,有的只有好奇,陆识焉脸上的神情变得柔和,他的故事不太长,他说话的口吻也很轻,以至于他讲出来的时候,有一种娓娓道来的感觉。
陆识焉和宋玥认识的时候很早,在初中的时候两个人就见过面,可等到高二那一年两个人才真正的有了交集。
宋玥是忽然搬到他们家旁边的,一起搬过来的还有他的妈妈和妹妹,宋玥的妈妈身体一直不好,妹妹还小又有些怕人,她们需要人照顾,可是家里的生计同样需要人操心。租房子吃饭看病哪一样都要钱,更何况宋玥因为他父亲欠下的债务,离婚后也被分了一半给他们,家外常常有才催债的人,所以宋玥为了一家子老小,只能每天忙的脚不沾地,早出晚归。他当时也不过刚刚二十岁出头,如果按正常的时间来算,他应该在准备高考,然后考一个好的学校,可惜生活的苦难已经早早的压弯了一个少年的腰。
陆识焉跟他就完全不同,父母恩爱,家庭幸福,成绩优异,前途光明,他像是另一种可能的自己,整个人身上都带着光。宋玥认识陆识焉远比陆识焉要早,陆识焉身上有着一种超越同龄人的沉稳,还有着极强的同理心,因为他搬过来没多久,就发现家里的活常常有人帮忙来做,有时候是忽然变整洁的屋子,有时候是妹妹身上一个漂亮的发夹,有时候是桌上的一块蛋糕,有时候仅仅是深夜归来时锅里温着的一碗粥。
这些事情一定不是怨天尤人的妈妈做的,也不会是一个五岁的妹妹来做,他在问过宋荇之后,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他刚开始还怀疑别人心怀不轨有什么别的企图,可真正的调查跟踪了对方一段时间,才放下心来,也就确定陆识焉只不过是一个同情心过于旺盛的烂好人。
当时的陆识焉每天累的要死,他帮人看场子,□□拳,要债,什么挣钱做什么,等一天天晚上伤痕累累的回来,有的时候能碰见放学回家的陆识焉。路灯照在他丑不拉几的校服上,把陆识焉的一张脸衬得惨白惨白的,像个活死人,他心里恶毒的想,但很快又觉得自己这样不对,在惊讶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恶毒念头的同时,转瞬他就唾弃自己这样的行为。
提到这里,陆识焉说,“其实,他当时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也还是个孩子,非常需要别人的照顾。很可惜,当时我们还不太熟。”他的脸上满满的都是心疼。
他们真正有交集是在高考前夕,宋玥的母亲忽然喘不上气来,宋荇被妈妈的呼吸声吵醒,敏锐的感觉到危险,她给宋玥打电话,可当时宋玥没有接。宋荇没有办法,只能夜里2点敲醒了陆识焉的门,还在陆识焉的爸妈都睡的很早,而他因为复习功课还没有睡觉,他的卧室又离门比较近,所以宋荇一敲门,他就听见了。
陆识焉跟着宋荇回家后很快拨打了120,眼看情况越来越不好,最后干脆背起她去外面等,这会儿没有出租车,所幸救护车来的很快。等宋玥听到消息到医院的时候,陆识焉已经在走廊的长椅上睡着了,宋荇在病房里陪着自己的妈妈,感觉到自己哥哥来了很快就睁开了眼睛,她有点害怕,可是她对哥哥也很害怕。
爸爸喝醉酒的时候会打她,哥哥有的时候会跟他打架,那个时候哥哥虽然脾气不好,可是毫无疑问,比起沉默流泪的妈妈来说,哥哥就是自己唯一的保护伞。可自从搬到这里来,哥哥每天早出晚归,黑白颠倒,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醉醺醺的,脾气也变得特别差,她对于哥哥就没有之前那样依赖和亲近,反而多了几分畏惧。
看见宋玥来了,她低低的喊了一声哥哥,宋玥穿着有些肥大的西装,他的骨架很大,可是身上却没有多少肉,所以并不能很好的撑起这件衣服。他身上的味道很不好闻,烟味和酒味掺杂在一起,还带着某种劣质的香水,很明显就是匆匆赶来。可是这一次他却弯下腰,近乎温柔的摸了摸宋荇的头。
宋荇很快眼睛就变得有些湿润,她的眼睛特别大,脸上没有多少肉,看着怪可怜的。
宋玥一把抱起了宋荇,宋荇立刻就搂住他的脖颈,宋玥看着病床上虚弱的妈妈,低声安慰道,“放心吧,会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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