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那些微不足道的英雄主义
因为上午拍的戏太累了,干脆就趁着换场地的时间,放了个小假,安晴做完妆发之后,被程亦岳喊过去一趟。
安晴还在系白衣的扣子,程亦岳这会儿正在剪电脑上的视频,看见她问道,“舒漫老师来了没有?”
安晴说,“来了,这会儿正在化妆呢?叫我来有什么事儿?”
程亦岳修长的手指在鼠标上敲击着,“小云这孩子不错,就是演技太差了点,你这几天晚上多跟他讲讲戏,他虽然没什么天赋,但大体对于角色的理解上没什么问题,估计就是昨天晚上你给他讲的他听进去了。”
安晴搬了个椅子坐下,“他会是个好演员,要做一个演员,有时候,喜欢比天赋更重要。”
程亦岳回道,“我持保留意见。”他这样说,可见今天上午真的被沈朝云折磨的不轻,可能对于一个导演来说,还是更喜欢好的演员一些,就像老师更喜欢优等生一样。
不过程亦岳这几天的状态也实在算不上好,安晴不自觉的想起之前见到的林海平,看着程亦岳眼睛下的乌青,她有点担心道,“你这是跟陆老师比赛谁的黑眼圈更大,好去动物园参加国宝选美大赛吗?那我投陆老师一票。”
程亦岳从口袋里掏出一盒子海盐薄荷糖,朝嘴里扔了一片,洁白的牙齿把糖片咬的嘎吱响,“为什么?”
安晴表示,“陆老师比你有亲和力一点。”
程亦岳叹口气,揉了揉太阳穴,“这几天没有休息好,脾气有点差,等拍完的时候得跟小云好好聊聊。”
安晴还准备再问问,但是已经快要开始拍摄了,她就没再多嘴。她们一起去了重症监护室,同医生沟通之后,找到了一个相对来说不太影响其它病人的床位。
程亦岳正在跟一旁的护士道谢,小姑娘戴着口罩,笑道,“程先生不用客气,顾大夫已经提前打过招呼了,他现在还有病人,待会儿不忙了可能会过来,我们会尽力配合的,等电影上映了,我也会去买票支持。”
程亦岳道,“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会好好努力的,您先忙。”
程亦岳这一次直接请了一位护工阿姨来做群演,安晴就坐在她的旁边,认真的学习仪器的使用,她毕竟之前在医院做过,相比较而言还是有经验,上手很快。
今天的拍摄大概要到很晚,沈朝云去为大家定了盒饭了,也就是这会儿,安晴看见外面走进来一位少年,他出场自带bgm和柔光特效,安晴是真的没有想到一个真人能好看到这种程度,几乎可以可以媲美《魂断威尼斯》的那位美少年塔奇奥,甚至你可以说,塔奇奥再过几年,就是这个样子。
他看起来年纪也不算太小,可是眉间还是带着点稚气未脱的感觉,男生女相还带着几分岁月沉淀过后的温柔天真,身上的衣服简单清爽,就像是个普通的男大学生一样,他甚至背了一个双肩包。看见程亦岳就像看见亲人一样,连忙过来打招呼,有些局促的说了声抱歉,“对不起啊,程导,我迟到了,这里离我住的地方有点远,上一次是我先生送我过来的,这回他有事,我自己找到这里就费了点功夫。”
程亦岳拍拍他的肩,“没事,快去准备吧。”
他对着安晴礼貌的打了招呼后,就被化妆的工作人员急急忙忙的带走了,真不知道程亦岳是从哪里把他找出来的,或许这也是美人之间的惺惺相惜吧。
安晴问道,“他是谁啊?演谁呢?”
程亦岳道,“他叫苏寻,曾经是一个男团的成员,一直在里面担当舞蹈的定位,后来因为一次舞台事故,做了手术,不得不认同放弃了自己的舞台生涯。他来试镜那一天,自己试的角色是孟子秋。”
安晴像个听故事的小孩子,“然后呢?”
程亦岳奇怪,“什么然后?”
安晴更疑惑,“然后反转啊,他就演孟子秋啊,这么一个大美人,你不屈才啊?”
并不是安晴对于自己笔下的角色有任何的偏见,而是孟子秋这个角色,那真的就是个有名字的龙套,整个剧本所有的剧情加起来只有两场剧情是有台词儿的,其它的都是背景板,让这么一个大美人儿来演,实在有点浪费。
安晴苦着脸,“你还不如让他来演南轻明呢。”
程亦岳道,“我之前也想过,但事实证明我是明智的。”
安晴问号脸,“怎么说?”
程亦岳双手抱胸,“一是他长的太漂亮了,不太适合南轻明这个角色,演一演少年时代还行,年长之后的不行。再有,你没听刚才他说自己找不到路吗?他先生我刚好认识,算是半个朋友,据他先生所说,他家里的这位就是个负责貌美如花的生活白痴,定位就是个花瓶儿角色,跟沈朝云一挂的,一个沈朝云已经让我自顾不暇,再来一个,你明天可能就见不到全须全尾的我了。”
听着程亦岳面无表情的吐槽,安晴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笑意,沈朝云从今天起就可以改名字叫程导克星了。
另一头,无尽夏给舒漫化完妆之后,就领着苏寻去换了病号服,他原本的皮肤就很白,无尽夏又给他刷了一层粉,让他露出来的皮肤呈现一种苍白的颜色,嘴唇也涂成了干涩的感觉,可最后又觉得不太对,还是在脸颊上上了点粉,营造一种气色还好的感觉。等他出来让他躺在病床上,给他插上呼吸机还有各种管子。
安晴跟对方打了招呼,顺理成章近距离的欣赏人家大美人儿的颜值,瞬间又被惊艳,苏寻有点不好意思透过呼吸机对着安晴笑笑,“我是第一次演戏,待会儿如果有什么不好的地方,还请您多多包涵。”
安晴连忙道,“您千万别这么说,我也是第一次演戏,没什么经验,咱们互相包涵吧。”
陆识焉架好摄影机,来来去去换了好几个地方,总是觉得这个角度不太对,最后干脆将摄像机抗在肩头,才终于找好角度,对着程亦岳比了个手势,示意可以开机。
程亦岳喊了一声开始,打板的声音就清脆的响起。
“宋梧桐早上接班的时候去食堂买饭,文紫见她一直没有回来,就打电话问她,最后得到的结果是她在重症监护室,文紫原本以为她是去看迟于的,等去了才发现迟于的床位前围着一大堆护工,却并没有宋梧桐的身影。
护士站的小护士见她来回打转,就问她找谁呢?她报了宋梧桐的名字,小护士听了瞬间态度热情了不少,把她领到一个相对独立的病床旁边儿,和迟于的豪华单间自然是不能比,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个床位紧紧靠窗和卫生间,算是一个小小的隔间。她看见宋梧桐正在给一个躺在床上的少年喂粥,她将粥用注射器打在胃管里,弄完后仔细的清理了气管里的分泌物,还十分熟练的帮他换了尿袋。
文紫非常奇怪,他记得宋梧桐并没有这么大的弟弟,倒是听说之后她的父母似乎生了个弟弟,可是这年龄明显对不上。她不由得问道,“宋梧桐照顾的病人是谁啊?”
护士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我们一直都猜测,是不是兄弟或者男朋友。”
文紫仍然觉得很奇怪,因为无论从哪一个方面,她似乎都不知道这个人的身份,护士小声道,“宋大夫从进医院的时候就开始照顾这个病人了,刚进医院的时候大家都说他活不了多久,可是这么长时间过来了,宋大夫一直没有放弃,他竟然也生命力顽强的一直坚持着。”
文紫忽然想到,宋梧桐变得锱铢必较,势力精明,或许这就是原因,她这么多年,可能都把钱花在这个少年身上了。
护士继续道,“宋大夫一个人在这儿,没什么亲人,还要照顾病人,花钱就如同流水一样,她一直过的很辛苦。我们都希望能帮帮她,可是一起凑的钱,她没过多久周转开就会还回来,还会补上一些利息,这样时间久了,为了不给她增添负担,我们也就不做这些徒劳的事情。
上班这些年,不知道见过多少家属,一看见成了植物人的亲人,当时就放弃了,有的能够坚持一两年,到后来也就不治了。连亲生父母,多年夫妻都可能这样,像宋大夫这样能坚持这么久的,实在是非常少见,我们也很佩服她,所以平时都是能帮一点是一点。”
文紫心中百感交集,护士笑着对她说,“这么久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宋大夫有朋友来这里看她,之前也只有南副主任来这里找过她一两次,我觉得她一定很开心你能来。”
文紫苦笑着摇摇头,只觉得眼睛酸涩,说不出话来,护士拍拍她的肩,依旧去忙自己的事情,她站在门口看着宋梧桐熟练的操作这些仪器,看着她将照顾他这件事做的习以为常,这么多年孤身一人的日日夜夜,她究竟是怎样度过的呢。
宋梧桐抬起头,终于看到门口的文紫,冲她招招手,她没来的及换的白大褂上还有干涸的血迹,她的白衣上还有一些黄色的污渍,她去卫生间洗了手,出来的时候已经将白大褂脱了下来,露出里面的黑色衬衣。
文紫慢慢的走近她,站在她身边,看着病床上躺着的少年,他明明是个男孩儿,尽管浑身上下都插着各种各样的管子,可是这依旧不妨碍他的好看,而他的身上穿的衣服干干净净,凑近了甚至有一股淡淡的香皂味,除了有些瘦,脸色有点苍白,他看起来就像睡着了一样,你能感觉的到,他被照顾的很好。“他是谁呢?”
宋梧桐把手放进口袋里,一句话说出口,是很平淡的语气。“那会儿我去见李繁秋,当时回来已经很晚了,路上遇见几个抢钱的流氓,因为我身上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们就动了歪心思。当时得亏他路过的时候见义勇为,我才有时间报警,可是他却被歹徒捅了三刀,伤的很严重,等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之后就变成这样。”
文紫无言,她只知道那时候宋梧桐发生了一些事情,才匆匆退学,可是却不知道居然是这样。
宋梧桐无所谓的说,“当时他的父母拿了赔偿金,但是没过多久就坚持不住了,大概世界上所有的感情都经不起生死的考验,我后来去看他,发现他已经被丢在医院很久没有人管了,我当时就做了一个决定,把他带了出来。对了,前段时间我见到了他的父母,是来做四维检查的,他们已经不认识我了,在我向他们问起他的时候,他们含糊其辞,并不承认自己有一个儿子。”
文紫叹息道,“怎么会这样?”
宋梧桐道,“就是会这样,有为了孩子不顾一切的父母,就会有放弃孩子的父母,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一个样子。”
文紫心疼的望着她,“那你这么多年是怎么过的呢?”她不知道年仅17岁的她,究竟要拥有怎样的勇气。
宋梧桐避开她的眼睛,“你不用这样看着我,我现在过的还好,老师和轻明帮了我很多。当时老师已经因为同性恋的丑闻辞职了,可他知道我的情况之后,还是为我保留了学籍,给我找了一份工作。后来实在付不起治疗的费用,我就把当时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玉坠子卖了,又坚持了一段时间。
在医院的时候碰见了轻明,他变了很多,也是他帮我找机会安排进了医院,后来的事情,你就也知道了。其实真的没有什么,我至今也没有对当初的选择后悔。”
文紫看着云淡风轻的她,心中只觉得怅然,那个玉坠子原本是一条项链,当年她在翻垃圾桶的时候,文紫才知道,那是她外婆留给她的,当年是他们夫妻的定情信物。宋梧桐的妈妈因为外婆把这个东西留给她,而生了好久的气,文紫摇摇头,“我知道你不会后悔,因为你就是这种人。”
见义勇为的英雄不应该是这样的结局,这不过是两个素昧平生的人,彼此之间无声的坚持,这样的坚持,令人动容。”
安晴最初在写宋梧桐这个角色的时候,更多投射的是自己的影子,少年时代的自己胆小又懦弱,自卑又差劲,分不清幻想与现实,整天沉浸在那些虚无的故事里,自以为是的将写作这件事情,当成自己最与众不同的地方,以此来实现一种自我的优越感。当时的她认为医生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职业,或许是妈妈口中体面的好工作,那些世俗中所定义的成功,是为了满足她虚荣心而存在的产物。
以至于后来造化弄人,她真的选择了医生这个行业,才发现它并没有外表上看来那样风光,以现在的目光再去审视当时的自己,其实很容易明白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那就是每一条路都是艰难的,无论你怎样选择。
而孟子秋的故事,则来自于当时课堂上政治老师的一次闲聊,说起一位见义勇为的高中生,因为学过跆拳道而出手救下了一位女生,自己却被歹徒连刺三刀当场而亡。老师对这件事的评价是,万事要量力而行,不要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
可安晴觉得不是这样,一位拥有赤子之心的勇士,在寡不敌众的时候仍然选择挺身而出,那一刻他或许有些轻敌或许有些自大,或许有些傻气的英雄主义,可这依旧不能掩盖他在那一刻敢于上前的勇气,因为他在那一夜,保护了一个女孩儿,因为他,这个女孩儿的安全得到保障,错的不是他,大家应该批判的,是那几个对两个高中生出手的歹徒,而不是这位年轻又勇敢的男孩子。实际上,大多数人,仅仅是做到走上前去,都做不到。
可惜的是,这个故事没有后续,没有人再去关注他的父母,被救的女孩儿,以及被救女孩儿的父母。安晴在那一刻顿生一种勇气,那就是他不应该被忘记,或许,他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活下来。
时间隔的太久,很多事情,都已经逐渐模糊了,就像是写小说的初衷,她发现自己也好像不太记得了。
安晴在走廊里沉默了很久,程亦岳走到她的身边,谁也没有说话,最后是安晴先开了口,“能不能借我一支烟?”
程亦岳是抽烟的,他抽烟的姿态是优雅的,带着点颓废和忧郁,跟吞云吐雾的瘾君子不一样,他指节分明的手轻轻的打开打火机,闭着眼睛吐出烟圈的时候,像一幅厌食的油画。
程亦岳摸了摸上衣的口袋,最后掏出烟盒里的一根点着,却没有递给她,只是问,“为什么忽然想抽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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