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蛮荒未开化(4)
落日森林,就是灵脉相隔不远的一处原始密林。因夕阳最后在森林水平线方向落下,故他们给起了个落日森林的名字。
落日森林之中有野兽无数,因沐浴在灵气充裕的环境之中,都是肉体格外扛造的主。也好在筋脉堵塞是全界全生物的毛病,它们还无法升级到灵兽,伤害有限。其中灵植众多,物资丰富,是采摘灵药的不二去处。
一行人进入落日森林后,四周的可见度急速下降,好在经过灵气冲刷的身体耳聪目明,借着微弱的光亮也能看清周边。
“淮,那边有灵草。”
说话的是一位天赋十分突出的小年轻,名为蒙。余淮也发现了右边不远处的一簇灵草,是可以用于止血的一种草药。
“左前方也有更多药草,另有五只风行狼。你们尽管上,我给你们殿后。”
话音刚落,众人纷纷动起来,有人采草药,有人对付野兽。分工配合,默契无间。
风行狼是一种速度很快的野兽,具备一定的攻击性,难度两颗星。
五十个人,人多势众,很快就把五头风行狼拿下。接下来的三天,整个小队就在森林之中走走停停,有需要的灵植就采下收好,有拦路的野兽就相互配合将其击灭。
中间也有遇到些他们无法对付的野兽,成群结队数量众多。这种情况下余淮就会出手帮忙,做他们最强有力的后盾。
这样的训练,是为了增强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能大大提高他们的生存率。
三天一过,等余淮带着这群人回去时,不仅无一伤亡,还带回了不少灵植和猎物。而和之前不同的是,这次他们带回了活的猎物。
“哎,这不是...猪?”荀妩还很惊喜,要知道猪可是文明社会中最大的肉食来源。
余淮指挥着人将这些猪先放下,使了人去将他们带回来的木头砍断处理,搭建一个简易猪棚。昨晚这些,他才走上前来和荀妩解释。
“这应该是未经驯化的最原始品种,有攻击力但很容易制服,我也是看到它想起猪,所以让大家抓回来咱们先试试能不能成功圈养。”
要知道,现在大家最大的食物来源还是通过打猎得来的。但打猎其实是最原始且费力,危险度较高的方式。游猎到农牧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余淮只不过将这个过程加快推进了罢了。
“如果可以那以后至少在肉食上我们有了保障,除去这个,我还想着能不能找到可以大面积种植的主食类植物。粮、肉、水源,只要解决了这三个问题,至少就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存繁衍。”
荀妩十分赞同这个观点,而且还有个惊喜给他。
“棉花!!”余淮惊喜不已,荀妩手中那团白白的软绵绵的东西不正是御寒神器棉花。
荀妩得意地笑:“对,就是棉花。这是出门多日的启带领小队在西北方发现的东西,昨日启带领的小队归来,我见他们有人身上沾了一团这个,取过来一看,果真是棉花。”
余淮也很高兴:“虽然我们有兽皮,但棉花才是能真正解决御寒问题的关键。有棉花的地方在哪里,我这就去一趟,带些种子回来。”
“不用了,我已经让人去了。”不止余淮想到圈养兽类,荀妩也想到人工栽种。
农牧业,农业和牧业二者一个不能少。
心有灵犀的二人相视一笑,拉着手回了住处。
哦,对了。他们现在的住处是自己砍来木头在灵脉中修建的一个个小木屋,荀妩和余淮的木屋自然是最先搭建的那个。其它人居住的木屋都是照着他们的住处挨个搭建的。
一个两百人的营地,如果是在氏族部落时代,已经可以构成一个中等部落。
去取棉花种子的人很快回来,除去种子,还按照要求摘取了那里盛开的所有棉花,蓬蓬的棉花在空地堆开很是可观。
这个量,做成棉布能给每个人裁一身衣服。做成棉袄,至少也能惠及一半的人。
等来年棉花再开放,加上他们自己种植的收获后,营地里不仅能人手一件棉布衣服和棉袄,还能做上一条棉被呢。
但是,做衣服还需要攻克的一个难关...是织布机。
棉花能做成布,但需要织布机。真是不巧,荀妩和余淮并不会做织布机。
好在荀妩翻箱倒柜在圣元鼎里找到了一本曾经在现代收集起来的小说,里面讲述了一个穿越女如何利用现代知识在古代进行创造发明,其中有一个就是织布机。
感谢这位作者在写文时很认真的查阅了织布机的构造,字里行间将整个原理描述的十分透彻,最后余淮和荀妩根据书中内容做出个勉强及格的成品。
就这,还是失败了不知多少次才搞出来的。
“阿淮,我们是不是太无知了,简易织布机这么简单的玩意儿都做不好。”荀妩真的是脑壳痛,她向来只会研究怎么变美,也只会让人变美。让她去做这些衣食住行的民生活计,这叫专业不对口,一筹莫展。
余淮安慰她:“术业有专攻,你只是碰巧不擅长此类。”
荀妩:......好吧。
“你看,虽然你不会做织布机,但你会看有怎么做织布机的小说啊。万事万物皆有联系,兜兜转转还是因为你我们才做出了东西。阿妩,你很好。”
虽然我知道你在吹我彩虹屁,我还是忍不住沉溺在你的温柔陷阱。荀妩捧着道侣的脸一个吧唧,忍不住在心里叹道:“唉~男色惑人,实在上头。”
织布机做出来了,接下来的事就格外顺利,棉花被处理成棉线,随着织布机不停工作,棉线又被织成一匹匹朴实无华的棉布。
有了棉布,就可以做衣服。
在做成衣服之前,不得不赞叹人类智慧的伟大。在荀妩二人没有提点的基础上,竟然有女人自己找来了可以染色的植物,将分到手的棉布染成五颜六色的模样。
有了智慧的人类果然和之前不一样了,会思考,有探索创新意识。
“荀,我的,好看吗?”
染出红布的霞高高兴兴跑过来炫耀她的成功。
荀妩竖起大拇指,连连赞叹:“特别好,漂亮。等我们自己种出棉花,你就可以染成漂亮的红色给自己做衣服。”
霞爽朗的笑开了:“好,做衣服,漂亮。”
荀妩啧啧感叹,瞧瞧,有情绪有追求的智慧人类多可爱啊~
考虑到即将迎来秋天和寒冷的冬季,这一批棉花还是被做成的棉衣。不能保证所有人的供应,至少保证了出去打猎的人能穿上棉衣。
所以这一批棉衣是属于公共物品,需要的人取用,回来后归还。
在外打猎,轻巧的棉衣能更好的助力他们的行动,比之兽皮衣棉衣更轻便灵活。
别小看灵活轻便,很多时候危险来临时可能就差你轻巧的一下。
这日,外出打猎的一群人带回了一群未经灵气疏通筋脉的野蛮人。
他们如野兽般咆哮挣扎,因为夏季炎热,浑身上下就几片树叶子遮掩。有那受伤的,因为不会处理,伤口已然发炎腐烂,按照他们以往的生活方式,这个人很大概率会被感染致死。
“先把人放下,我去拿药来。”
等回来营地,这群张牙舞爪的野蛮人就挨个被惯了药迷晕。
荀妩趁机给伤重的治了伤口,然后借着一身灵力把他们的筋脉疏通,这一忙活就忙活到了第二天早上。
这群人被集中安置在一栋大木屋里,等他们挨个醒来时发现自己所处的环境,既好奇又慌张。
这群人自然而然成为了营地的一份子,本以为也就是和之前一样,吸收了一群同伴。
可没想到,在抓回这群人的十天后,营地外围竟然找来了一群野蛮人。
“他们好像是来找那群人的,可是怎么可能,以他们未开化的现状,根本不可能做出这种行为。除非……”
“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荀妩和余淮直接抓了一个人来,用灵力探过他的筋脉,尤其是大脑的位置。
这一探才发现,这个人脑海中的灰雾很淡,淡的好似快要消散了一般。
这是怎么回事。
二人惊疑不定,打算去这群人以前的地方探寻一番。
将这几人的筋脉疏通后,在他们的带领下,二人来到了这些人的驻地。
刚一踏进他们的驻地,二人就发现了不同。
https://www.lingdianksw8.cc/47382/47382194/667784809.html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www.lingdianksw8.cc。零点看书手机版阅读网址:m.lingdianksw8.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