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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金凤山上金凤寺,金凤寺里种相


林剑锋我李默两师徒在山顶休息了一阵,林剑锋便张罗着准备下山。

  李默适时地叫住了他问道:“林老师,你去过那边的金凤寺吗?”

  “去过啊,怎么?你没去过?”

  李默摇了摇头,“没去过!”

  林剑锋闻言笑道:“那还真是奇了怪哉,泗水人没去过金凤寺到还是挺少见的。”

  李默不以为意,“华国人还有很多没去过长城呢!”

  “说的也是。”林剑锋也自认为自己想的有点偏颇,这世上很多你认为是普普通通的事情,在别人眼里就可能是奢侈到了极点。

  就像谭隋就不会想到他嘴里的穷逼李默,居然真的会为了一日三餐发愁,会在某些夜深人静的深夜饿的眼冒金星。

  “林老师,我能过去看看那个寺庙吗?”李默突然问道。

  “能啊,为什么不能?不过寺庙有什么好看的,你是想去寺庙许愿?”

  李默凄然笑了一声道:“若是许愿真的有用的话,那天底下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幸的人和事了。我就单纯的想去看看,总觉得跟那个寺庙莫名的有些亲切。”

  “哈,跟寺庙亲切,你小子该不会是想去当和尚吧?”

  两人说着话,缓步向着蒙蒙浓浓的寺庙走去。

  李默闻言道:“我看有本书上说的去寺庙里佛修的是罗汉道果,这种道果是虚妄的,一入红尘便成空。而在红尘中修炼的则是菩萨道,这种道果才不是镜花水月。”

  林剑锋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睁大一双眼睛上下打量着李默,他真想撬开李默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的什么东西。

  昨天晚上讲恋爱经验口若悬河,现在讲佛门修行居然也振振有词。

  “李默,你真的只有十四岁?我怀疑你身体里有个老妖怪。”

  “林老师,你聊斋看多了吧,你怎么不说有个判官给我换了脑袋?”

  林剑锋摆了摆手,“那倒是不至于。”

  李默白了他一眼道:“林老师,你是不是又忘了我昨晚给你讲的事情?你想追余曼老师的话,就得有好奇心,有求知欲!”

  林剑锋愣了愣,“然后呢?”

  李默冲他眨巴眨巴了眼睛道:“所以你不想知道我刚刚说的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林剑锋闻言脸色立马黑了下来,瞪着李默道:“我说你小子该不会又想要卖你的书吧?”

  被看穿目的,李默悻悻地笑了两声便没再搭话,转而向着金凤寺的方向走去。

  林剑锋跟在他身后突然语重心长的来了句,“你小子卖书可以,可千万别去卖什么小黄书。”

  李默闻言差点没有一个趔趄,他怎么会去卖那种书籍?

  到了金凤寺,李默发现这是一座上了年代的古寺,红色的外墙上颜料都已经开始脱落。

  远远望去,整个寺庙占地面积似乎不小。足以看出这件寺庙在鼎盛时期的风采。定是八方来朝,四方香客汇聚。

  “李默,你小子该不会是想进去拜菩萨吧?你要知道这里面供奉的可是送子观音,是求小孩的,对你没啥用?”

  林剑锋见李默盯着一座寺庙看的专注,不免调笑起他来。

  李默回身看了林剑锋一眼,“老师,我就不能提前求求送子观音?早拜早灵验,老师你要是像我这个年纪就来拜拜兴许早就儿女绕膝了。”

  林剑锋瞪了李默一眼,这小子说话还真是气人。

  没了林剑锋的打扰,李默又看了金凤寺大门一眼。

  只见寺门前立着两根红色圆柱,上面刻着一副对联。

  金凤山上金凤寺,金凤寺里种相思。

  “老师,我总觉得这间庙宇应该是求姻缘的,你应该去拜拜,兴许就能和余老师喜结连理了。”

  “胡说八道,老师怎么会信这些!”

  两师徒又调侃了一番,开始向着山下走去。

  走了没几步,林剑锋突然问道:“李默,你知道学校附近哪里有卖香蜡的吗?”

  “老师你买香蜡干嘛?”

  “祭祖!”

  “呵呵呵....”

  ·······

  下山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阳光透过树林缝隙形成点点金光,在青石地面上摇曳起舞。

  林剑锋这是后才注意到李默穿的居然是一双布鞋。

  见此,林剑锋那张棱角分明的坚毅脸颊上莫名的露出几分伤感,之前余曼给他讲李默的家里很困难的事情,他还不怎么相信,心想都到了二十一世纪了。再穷又能穷到哪里去?

  再看着李默单薄的身影,褪色的衣服和裤子,以及那一头一眼就能看出不是专业理发师搭理的滑稽发型,林剑锋突然意识到自己以前想当然了。

  他是城市里出来的孩子,以前的心思也全部在篮球上,每次比赛去往的地方也是国内国外的一些大城市。

  他所见所闻的只有关于这个世界繁华的一面,却从未想过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可能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林剑锋的喉头不由的涌动了两下,接着从兜里掏出几张十元的钞票,假装出一副生气的模样道:

  “李默,你老师我以前可是咱们华国的篮坛巨星,你现在是我的亲传弟子,怎么能表现的如此不专业?”

  李默闻言如坠云雾之中,“我怎么不专业了?”

  林剑锋指着李默还绣着花的布鞋道:“你看看你穿的是什么?居然穿着布鞋就来训练?运动员每天的体能训练量都非常的大,你穿着布鞋就出来训练是对自己身体的不负责任。

  关键是你这双布鞋还这么骚气,老师我都不忍直视了!

  这是四十块钱,你拿着去买一双专业点的运动鞋,算是老师送你的收徒礼!”

  李默闻言埋头瞅了瞅他脚上的不屑,黑色的布鞋上面果然还绣着红色的梅花。

  李默嘴角抽了抽,有时候他也不知道金璇的小脑袋是怎么长的。非要在布鞋的鞋面上绣点装饰。

  “好吧,谢谢师傅!”

  李默想了想,没怎么矫情的从林剑锋手里接过了那四张钞票。

  因为原生家庭的原因,李默的性格极其敏感,他能够感受到林剑锋对他的关心。

  这让他足够的暖心,毕竟从小到大他的亲生父亲李志鹏都没怎么管过他,甚至还会动辄打骂。

  回到学校两人径直往食堂走去,运动完后再去吃个早饭,似乎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李默走在前面,突然道:“老师,我决定了!”

  林剑锋被李默神叨叨的表现吓了一跳,“你决定什么了?”

  “我决定请你吃两个馒头。”

  林剑锋:·······

  枯荣中学的早自习是七点十五分开始,而林剑锋李默两人放回学校的时间已经是七点以后了。

  这个时候还在食堂吃饭的人并不多,很多学生都是买了早饭匆匆的向着教室方向走去。

  李默走进食堂,原本是打算去买馒头的,但没曾想却碰上了一个熟人-李灵鱼。

  她正拿着餐盒站在食堂窗口前四处张望着。

  “李老板,你在找什么?”

  李灵鱼听见李默的声音被吓了一跳,转过身来长出一口气道:“原来是李默你啊,吓我一跳。我找个位置去吃早饭。你怎么也这么晚才来吃早饭?”

  “我刚刚跟老师去跑步了,喏,这是我现在的体育老师林剑锋老师。林老师,这是零班的李灵鱼,成绩很好的。”

  “林老师好!”李灵鱼简单的冲林剑锋打了个招呼,接着便看向李默道:“李默,我今天早饭又买多了,你能不能帮我分担点?”

  “你怎么又买多了?不是说了别浪费粮食吗?”

  “我又眼皮大肚皮小了。”

  李默无奈的耸了耸肩,一脸真诚的看向林剑锋道:“林老师,看来今天不能请你吃馒头了。”

  “无情,好吧。我自己去早饭!”

  林剑锋摆了摆手,悻悻地离开了。

  李默则跟着李灵鱼找了个人少的位置一起吃早饭。

  “李默,我刚刚没在操场上看见你,你去哪里跑步了?”

  李默往嘴巴里塞着馒头,指了指外面金凤山的方向,“看见了吗?林老师带着我早上五点就去爬那座山,还要跑上山顶。你说他是不是疯了?”

  李默对于林剑锋让他去晨跑其实并没有什么怨言,此刻说出来也仅仅只是调侃打趣罢了。

  “你怎么这么说你老师,我看他对你似乎挺好的样子!”李灵鱼也小口小口的吃着馒头。

  “哈哈,他的确是个好人。还给我拿钱让我去买双运动鞋,说是什么穿着布鞋容易伤脚。”

  李灵鱼闻言轻轻一笑,“伤不伤脚我不知道,但是穿着布鞋跑步应该挺费鞋子的。”  

  “不至于吧?”

  李默提心疼他的布鞋的,一是他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新鞋子,二是这双鞋子是金璇给他做的,他很珍惜。

  李灵鱼点了点头道:“肯定会费鞋子的,因为摩擦的频率会有所增加。”

  吃完饭,李默和李灵鱼又一路向着教室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两人还时不时的闲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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