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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受伤的总是我


“嗯?这也没发烧啊!”林森森伸手触了触落阳的额头,确定没有发烧,认真打量了一下落阳的头部,确认脑子也没有受伤,又见落阳正满脸怒容地狠狠盯着他,随即总结,“精神头也很不错嘛!”于是放下心来,接着开始吐槽,“那你踏马好好的哭什么哭?劳资都多久没见你哭过了,你踏马傻壁啊,为了个根本不属于你的臭男人哭?”

        “你踏马是瞎吗?看不到劳资的手脱臼了!”落阳强忍着手臂脱臼的疼痛低吼出声,她是真的恨不得能立即起身,然后揍死这个一来就咋咋呼呼又满嘴喷粪的小瘪三,奈何她此刻就连动动手指都觉得疼痛难忍,只得无力地瘫在沙发上。

        “我艹,你踏马怎么又脱臼了?”林森森这才看见落阳的右手以一种畸形的姿势无力地垂在沙发旁的茶几上,一时有些气愤又心疼,嘴上却还是豪不留情地怼,“啧啧啧,你牛比啊落阳!来来来,告诉我,你是怎么能把手摔成这个样子的,还有,你这是第几次把你这手弄脱臼了,也不知道注意些,你叫我说你什么好?我真是……”

        “……”落阳对于自己因为低血糖不慎摔倒在卫生间,然后导致手臂脱臼的这一伟大壮举,也觉得不甚羞耻和愤懑,只得一言不发地瞪着林森森,听着他无情地数落加嘲笑。

        “你这手本来就因为脱臼了好几次有些习惯性脱臼,再摔几次我看你这手就别要了,直接截肢吧!真是服了你了,平时没见你脑子这么不好啊!”林森森虽然嘴里还在呶呶不休地数落着落阳,手上却是小心翼翼扶起落阳,然后背上落阳就往停车场奔。

        坐上林森森的车,落阳才惊觉自己身上还套着懒羊羊头像的粉色睡衣,头发也因为摔倒还没来得及冲干净所有泡沫,整个都有些滑腻腻的,发梢也还有些湿润,但是林森森系好安全带就飞速驶出她家小区,马不停蹄地向着最近的骨科医院赶去,再想想她的手现在也没办法自己穿好衣服,而且骨科医院附近也没有她需要注意形象才能去见的朋友,于是也顾不得丢脸,认命地朝着医院赶。

        又是一系列地挂号、检查、拍片、复位……只是这一次多了一项打石膏,落阳对这一系列的流程都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举着打完石膏的手臂走出会诊室时,落阳恍然间似乎又看见宋炀坐在外面的长椅上等她。

        “我们之间开始于一场脱臼,结束时,上天还赐予我一场脱臼,在这场无疾而终的感情里从始至终未曾变过的竟然是:受伤的总是我,呵——老天当真是不公平!”落阳突然间有些难过又悲愤地想。

        “啧啧啧,不仅脱臼,还骨裂?你这一跤摔的,怎么不把你脑子摔裂了?”林森森不绝于耳的吐槽声又在落阳耳边响起,“还低血糖,已经这么瘦了,不好好吃饭你是准备修仙吗?蠢得……”

        “你烦不烦,劳资现在懒得听你在这比比,赶紧滚,赶紧滚!”落阳本就低落的心情被林森森念叨得愈发不太美丽,直接不耐地反怼。

        “呵,长本事了啊?”林森森冷嗤了一声,嘴上不饶人地骂,“搞成这样还敢冲我发火,还让我滚,我滚了谁管你?”

        “谁踏马要你管?赶紧滚吧,别踏马的在这烦我。”落阳此刻烦躁得只想打人。

        看着半倚在长椅上的落阳冷着一张脸,原本白皙红润的小脸因为疼痛和低血糖此时已是一片苍白,原本不算纤瘦的身材,此刻却像是无比单薄,宛如一碰就破的瓷娃娃,紧皱着的眉头以及额间的冷汗更是暴露了她在强忍着疼,但她却从未喊过一声。林森森一时有些泄气,他知道坚强执拗如落阳,就算她摔到腿骨折,她也能自己套上衣服然后打120,不会给他一个电话。

        “落阳,只有会撒娇的孩子才有糖吃,知道吗?”林森森心疼又无奈,丢下一句便转身离去。

        落阳看着林森森离去的背影微微怔了怔,突然眼眶中的泪水怎么也控制不住地夺眶而出,落阳仰着头,不住地深呼吸,半晌才控制住眼眶中不停肆虐的眼泪。

        她其实比谁都清楚:她不过是个怯懦又执拗的胆小鬼。毕竟只有脆弱的人才会把自己伪装得无所不能,所向披靡。

        “谁踏马说只有会撒娇的孩子才有糖吃,老子踏马不会自己买?”落阳抹掉眼角的眼泪,一时有些恨恨地想。正想拿出手机点个外卖,这才想起林森森这个憨批,送她来医院的时候根本就没想起要帮她带上她的手机和包,落阳已经将近十八个小时未进食,虽然此刻她并没有什么胃口,但本就不佳的心情加上脱臼的疼痛,又加上低血糖以及长时间的空腹,让落阳此刻的心情直接跌到了谷底,眼泪又有点不听使唤地啪嗒啪嗒往下掉。

        ————

        “来来来,给你尝尝五星级酒店的猪蹄和大骨汤,多吃点,以形补形。”突然,林森森有些欠揍的声音又在身侧响起,“哎呀——忘了加份猪脑让你补补脑子了……”

        落阳抬眼看着那份寡淡得没有任何调料的猪蹄,心情瞬间变得好了些。

        “汤就不用了,爸爸要吃肉!”落阳伸手拿过打包盒里的猪蹄就准备直接上手。

        “哎哎哎,你踏马饿死鬼投胎啊?医院里到处是细菌,你有没有点脑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刚刚偷偷抹眼泪了没洗手!”林森森嘴里不住地吐槽,手上却急忙打开塑料手套替落阳戴上。

        “勉强还算你有一丁点人性!”落阳微微翻了个白眼,随即有些矫情地轻哼了声,然后才用没打石膏的左手拿起猪蹄啃起来。

        “勉强?劳资到处托人去帮你打听林晓,你一句不用了,吓得我丢下手里的工作飞奔到你家,然后送你来医院,替你鞍前马后,让全公司的人等着我回去开会,还有你手上的香格里拉大猪蹄,我自己都没舍得吃过,你竟然说勉强,做个人吧!你个死没良心的!”林森森状似心痛又悲戚地控诉着自己替落阳做过的事,随后泄愤似的伸手弹了落阳一个脑瓜崩。

        “我艹你大爷……你踏马!”落阳被突如其来的脑瓜崩气的直接爆粗,“说吧!你踏马是不是想谋杀我?劳资刚骨裂,你是不是还想让劳资头裂?”

        “哈哈哈哈”看着落阳额头正中已经明显泛红的手指印,林森森突然狂笑出声,“落阳,你现在好像倾怀(落阳养的一只陨石色边境牧羊犬)啊,尤其是加上你额头上这条红印,跟倾怀一样一样的,哎哟喂,笑不活了!来来来,让我拍照留念一下。”

        “很好笑?”落阳瞪着林森森,阴恻恻地开口。

        “哈哈哈……”林森森看着落阳此刻的表情笑得越发的停不下来,“你这奶凶奶凶的表情跟倾怀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哈哈哈……难道这就是在一起生活久了,就会变得越来越像吗?”

        “据说头骨是人体上最坚硬的骨头,你说我这一猪蹄砸下去,是你的头更硬还是我的猪蹄更硬?”落阳左手举起刚啃完的猪蹄,冷冷开口。

        “对不起,我错了,你是我大哥!是我不知轻重,不怀好意,不识好歹,不三不四,不可一世……原谅小弟我吧!”林森森看着落阳越来越沉的脸色,知道落阳已经在爆发的临界点,连忙收起快要咧到后脑勺的嘴角,开始求饶。

        “滚!”

        “好的,大哥!大骨汤要记得喝哦!”林森森把汤端到落阳面前还贴心递上勺子,然后立马遁了,临走时才接了句,“还有,大哥,你生物学的不行啊,人体身上最坚硬的骨头应该是牙齿哦!”

        “滚!”落阳看着眼前的大骨汤,却突然回忆起宋炀送来的那些汤,虽然那些汤的味道早已消失在记忆的长河里,但它们似乎比眼前这碗出自五星级酒店的汤还要来得更加鲜香美味。落阳执起勺子,却是半晌也没咽下一口,她走近垃圾桶想把汤倒掉,伸出手的时候却又从心底突生出一丝不舍来,就算与他不甚相关的东西,也总能让她感受到与他相关的那些曾经,那么真实又那么触手可及,还那么让人不舍。

        落阳向来都不是矫情的人,虽然她感情经历少得可怜,也从没经历过故事中那些轰轰烈烈的爱情,甚至到了如今的二十七岁“高龄”之际,她也依旧不懂爱情究竟为何物。她不知道她对宋炀算不算爱,只是宋炀的出现也曾真真切切地在她平静的心湖中掀起了滔天的涟漪,即使他们之间的过往简单到只需要用“暧昧过”这三个字就可以完全概括,她也从未想过要破坏他现在的感情,但是她此刻的难过是真的,不甘是真的,不舍也是真的,她不想掩饰,也无法忽略。

        “医生说好好静养就成,可以不用住院。走吧,大哥带你出去散散心!”林森森忽然又窜到了落阳跟前。

        “不回去开会了?”落阳知道作为工作狂的林森森,甚少有时间“散心”。

        “一会儿在暗氤有个酒局。”林森森转身看见桌上一点都没动的大骨汤,“我专门从香格里拉订的,花了我将近一千大洋,你一口都不尝尝?”

        “汤本来营养价值就不高,尤其是大骨汤,里面全是脂肪和嘌呤,除了长胖以及增加痛风的几率之外,没有任何用处,有什么可喝的?”落阳瞥了瞥那碗最终还是没舍得倒掉的汤,淡淡开口。

        “不喝了不喝了。”林森森端起碗直接把汤倒进了旁边的洗手池里,然后把残渣和碗都丢进了垃圾桶。

        “诶——”落阳出声想要阻止。

        “怎么?舍不得?”林森森一语双关,“再好的东西,只要不合口味就不要将就。”

        “没有。”落阳微微摇头,有时候自己做不了的决定,放不下的东西,让别人代劳也未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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