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恻隐
长宁侯是把好血的恶刀,凶名赫赫,又浪荡不堪,是北都里绝大多数人的印象。
哪怕是近两年成了鼓诃城里的卫拣奴,他也并没有学会什么叫多情缱绻,至多学会了什么叫做藏锋隐刃、以笑代刀。
而一旦撇去长宁侯这么个代称,卫冶其人,更是个天生的好混账。
抢劫掠物是把好手,若必要时,烧杀一片之后还能毫不心软地雁过拔毛,纵使是这几年略微收敛了点本性,然而那丁点儿岁月的蹉跎,在他身上的效果可谓是聊胜于无。
说狗改不了吃屎都是好听的。
他骨子里就带了凶,即目下无尘,又时刻紧盯着他必定入怀的东西不松口。
所以说卫冶这人大约是这辈子都学不会什么叫收敛,也懒得看人脸色,说是要咬人脖子,那便是连一点儿血都不肯少吸,比起犬,的确是更像一头穷凶极恶的兀鹫。
……只是如今学会了伪装,还晓得插两片雀翎装人畜无害的小白脸。
他与李岱朗其实也就聊了几盏茶的工夫,便在小茶厅里喝光了一壶新蛰露的雨前龙井,一旁陈年受潮的大叶苦丁是碰也不碰,一边说着还是惦记当年在衢州的风物,犹自回忆起那年的好时光。
一边丝毫不客气地要东要西,恨不能把抚州官人的家底搬光。
合着这人还他娘真是来拦山劫财!
李岱朗越听越心惊,一时间连面上的淡然自若都差点儿绷不住了。
直到下边儿婢女来报,说是不知贵客要来,府中的厢房没来得及收拾出太多间,他带来的那两个少年可能得先挤一挤,晚间才能洒扫出一间像样的,一大清早便上门讨债的卫冶才勉为其难地闭了金口:“倒也行……不过其中一屋子记得给腾个大点儿的空院,他俩晨间还得早起习武练剑,教习师傅么——李大人过会儿会去寻个好的。”
李岱朗满脸忧愁地摆摆手,已然是没劲儿反驳了:“行,都行……你快去吧。”
婢女躬身低头,后退几步便称是退下。
“难怪说,聊天儿还是得与旧友方能尽兴。”卫冶说,“润枝啊,你是不知道,这几年我忙着养孩子,连闲来无事想要找人说个话,喝个小酒都很为难——毕竟你知道的,自打钱参事去了之后,他儿子同舟虽然是跟着我做事,这几年接替他爹的职责,埋伏在南蛮黑市好些年,做得也算是尽心尽力,还能与我偶尔有个联系,可到底内应是个挫磨人的活儿,如今已经不大活泼了,稍微活泼点儿的任不断吧,又太活泼了,时常吵得我烦心。”
看来这位爷不仅是本性未改,这两年更是添了娇生惯养的毛病。
不大活泼也不行,太活泼了也不行。
……他这是想上天,找个能有幸还配与他闲说屁话的天仙么!
李岱朗刚被搜刮完家底,气不顺地说:“所以你就来找我不痛快?”
他一说起这事儿,脸上那副肉痛的表情一露,卫冶的口袋虽然只进不出,寥寥几句就赚得盆满钵满,但硬生生比他还心痛了三分。
卫冶意犹未尽地摇摇头,有些遗憾道:“怎么会,我这不是有事相求,求您给个庇护才上门么,哪里舍得你不痛快!”
这下,李岱朗简直连掩饰的心情都没了,站起来便要回去缓缓神。
可步子还没走出三步远,他就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转过头问:“等等,你那俩小孩儿是谁?”
卫冶早有准备,话音未落便接道:“路上捡的。”
李岱朗不信:“别逗了,你能有那么好心?”
这话是不大顺耳,那倒也确实……
卫冶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明显是对自己有时候六亲不认的本性有着明确的深刻认识。
他当即话锋一转,嬉皮笑脸地同李岱朗说:“呀,这都被你发现啦?是我在外边儿一时糊涂生的儿子——就是一不小心,个子蹿得快了点儿,高嘛也好,日后讨媳妇方便。”
李岱朗:“……”
他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大步流星。
可怜李大人一个打出生后就没走过三里地的文弱书生,硬生生走出了气吞山河的逃命架势,留下后边儿一个春风满面正得意的卫冶乐得前仰后合,直打跌。
然而这点难得一见的快活,却在他一路从容不迫地去往厢房途中,慢慢褪了去。
封十三一向聪明,甚至到了敏感多疑的地步,这卫冶是心知肚明的——也是他大言不惭,对外宣称这是他最喜欢的。
但其实不是。
北都里从来不乏聪明人,明枪暗箭一直多得数不清,卫冶算过不少人,也被人算过不知道多少回,私底下的明争暗斗,表面上的笑脸相逢,乍一看好像谁与谁都是至爱亲朋,手足兄弟,可结果呢?
别的不说,起码卫冶连在他亲爹身上,没有感觉到所谓的父爱如山过。
他的顽劣浪荡,桀骜不驯,其实并不能完全归责于天命,实际上,在他当年第一次见到那个被他匆匆护下一条命,又匆匆放走的封十三的时候,他就依稀能感觉到这个孩子身上与他极端相似的某些东西。
好比哀莫大于心死后反而会展现出的极端冷静,好比怒意上头后的生死不惧……
甚至好比那眼神。
不止是封十三在观察戴着傩面的他,他那时也在看封十三。
那个眼神他很熟悉,当年老侯爷为了他心中的天下大义,为了皇帝口中的“卫家实乃忠义之将”,不由分说地将兴致勃勃想参军的卫冶当着众人面,毫不留情地一脚踹出踏白营时,同样年岁还小的卫冶也是用这种眼神看的老侯爷。
摸金案,摸的是帛金,其实这只是最后定案的说辞。
但凡是参与过此案的人,哪怕是那天夜里上门送命的凶客,都心里明镜似的清楚。
摸的看似是帛金,可那些价值连城流出去的帛金换回来的却是花僚!
哪怕理智上,当年紧赶慢赶还是来迟一步的卫冶反复斟酌,明知这个设好的陷阱他不得不踏,只要老老实实顺着设局人的意,瞒下此案之中花僚的存在,再以封世常“外通南蛮,内祸国祚”的名义定案,直接杀了在场的最后一个活人——也就是封十三,那结局就是皆大欢喜的一了百了。
……可他却忽然不想这么做了。
卫冶隔着一层喜怒不形于色的傩面,静静地望向那个与他四目相对的少年。
风雨搅刮得他伤口生疼,卫冶比谁都清楚,一旦放走了封十三,那么证据确凿的此案便再没有他私自攥案的可能。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卫氏本该做那微芒的星,然而却成了自满则败的月,时刻晃得人心生厌,圣人是宠他爱他,但也不妨碍时刻想把他拽至马下,再居高临下施舍他。卫冶去不了自幼向往的疆场,老侯爷那一脚踹去的不止是少年费心维持的自尊,还有他梦里十年如一日的吹角连营。那些年,卫冶身不由己地浪荡在各处花酒间,圈在北都的一亩三分地,挥得动的是燃金刀,跑不动的是猎风马。
直到如今,半只脚已入局。
卫冶这把好用的刀,并不只有圣人一人会用,旁人盯着自然心痒。可一旦卫冶不愿为人所用,以他为首的北覃卫便会被顷刻抛至风口浪尖。禁军与乌郊营分管北都内外的两地防卫,尚且是水火不容,何况本就因制衡一道才设立的北覃卫与不周厂?北覃卫向来压不周厂一头,厂公大监恨不能啖其骨髓,卫冶若敢不从,不周厂的番子早些时候从封世常府上搜刮出来的他的信件,他的私人亲印,甚至是封世常送给他作生辰礼、而如今又不知为何出现在他书房中的那根嵌金簪子,都会变成设局者杀人的利器,回到北都迎接他的就是随之而来的腥风血雨,百口莫辩。
再之后的一切,卫冶都可以一眼望头的冷静预见。
可他那时只是静静地想:“我为什么就要顺着他们的意呢?难道我……他这样的人就不配活么?”
时至今日了,卫冶每次扪心自问,依旧说不清这到底是权衡利弊后的结果,还仅仅是为了报他兔死狐悲的那份恻隐之心。
可封十三与他还是有着本质的差别。
这孩子哪怕是行至末路,都仍能保持住一颗摇摇欲坠的本心,他仁虽不仁,却还有义,表面上再怎么刻薄冷淡,可他的血的的确确是热的,哪怕是明知道卫冶有事瞒他,且还兹事体大,封十三仍然能为那点儿从一片虚假中捧出来的真心,给他留有最后一丝余地。
任不断说他以后说不准会后悔。
卫冶当时没答,因为答案是唯一且既定的。
封十三有一颗很是珍重的真心,自然也有一捧温热烫人的入微体贴,但他没有大度容人的雅量,哪怕是历经无数恐惧和心寒,走遍了几乎是常人一生至多走一次的末路,封十三却还能留有些许不谙世事的天真,相信这个世界非黑即白,会把人划分成毫不相干的亲疏两派,中间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卫拣奴自然在他划好的分界线内,可卫冶不在。
卫冶不得不承认,他是贪恋封十三的温柔关怀,甚至是他每日都不忘给自己煮的那碗难喝至极的汤药。
也因此,一旦被摒弃出外,他一定会后悔。
……人非草木,刀亦有心。
卫冶停在厢房门口,忽然又有些近乎于近乡情怯的不敢靠近,犹豫来犹豫去,还是没敢开门。
于是方才还在茶厅内大法神通,仅仅只言片语就能狠敲一笔的长宁侯,眼下便只好可怜兮兮地坐在门踏上,开始四六不着地琢磨起了方才封十三口中的话。
他有些不太确定地想:“……只要别太欺负他……吗?”
然而此时被侯爷惦记的人却不在厢房内老实待着。
刚被搬空大半家底,正来回踱步的李岱朗无比崩溃地将勒索清单解决到一半,便被卫冶带来的那俩小孩儿拦了下来,后头还跟着个十分想拦,但又顾及着不愿打草惊蛇,自露马脚的任不断。
自打离了他爹娘,陈子列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官儿,当即大气而也不敢出一声,安静地立在一旁作个姿色不甚喜人的花瓶。
封十三却对官府的敬意相当有限,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问:“李大人,可否容我唐突问一句,您认得长宁侯么?”
“长宁侯啊……”听见这个名字,李岱朗眼角微微抽动了一下。
他心下有些吃惊,面上却不露声色,似有未尽之言般悠悠道,“认得,模样不错,但不讨人喜欢,成日忙着招人恨,粗略一算,想杀他的人有这座城那么多——不过你怎么突然问起他?”
“好奇罢了。”封十三神色不明地说,“都说侯爷长得玉观音模样,天生一副虚怀若谷的好心肠,怎么会这样多的人看他不惯?”
听前半句时,李岱朗还没什么动静。
后半句一出,他当即跟被吓了一跳似的瞪大眼睛,五脏六腑中还在肉疼方才一笔笔往外支的银钱人情,一下子连读书人的体面都稳不住了,不可置信地纳罕道:“你听谁放他娘的五香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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