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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北覃


卫拣奴这人通身的毛病,只一点好——除了平日张嘴就是放炮,一般的正经事他从不瞎说。

        说要送封十三把刀,回屋的时候就已经从屋子里摸了出来,就等着封十三洗漱完了来拿。

        说是蹭饭,就是蹭饭,任不断是上隔壁年逾而三十方成亲的“冶金师”那儿顺的喜宴,严格意义上也算是屋里的四条光棍儿,蹭了隔壁这终于脱离老光棍儿队列的喜气。

        “冶金师”听着好听,实际就是些朝廷征用过去挖金矿的青年壮汉,一般被征到的人二十一二岁去,两年左右回来,算是一种徭役。

        但比起其他的徭役来说,冶金师明显是奔头足些——要知道挖得好的,比如隔壁那位,可以被获许延长服役期,进到天鼓阁内专研冶金技术,一直到而立之年才放归,不仅会被送田送地,还能以此获得换取“帛金”与“红帛金”的凭票。

        而帛金顾名思义,就是金子。

        红帛金比帛金要高级一些,因为它是纯度更高、燃效更好的金子,以凭票有红封为名。

        要搁早二十年,金就是贵了些的银,真有那闲出鸟的人拿一屋子的铜钱也能换上不少。可自从十几年前西洋流进了一种可供燃金的械芯片,寻常的铁器铜物一经此等械芯片组装,便可辅以人力,嵌金控燃,烧得多了还能卷风掀浪,金子顷刻便供不应求,以至于朝廷不得不狠下手,启用长达十年的酷刑法令,才将大雍境内的全部金子归于国有。

        平头百姓们想用可以,但只能用帛金,而且手续十分繁复严苛,还要按需分配,以凭票换取,不得私下赠予,更不许任何形式的买卖转售。

        ……不是没有人做过富贵险中求的梦,可一旦被人检举,下场往往不大好看——这样一来,别说是拿铜钱了,一般人拿命都嫌不划算,可谓是真正的“千金不换”。

        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哪怕是当年朝廷几次三番打压,普遍推行起了“印票”代替金银流通,民间的走私风气仍然是苟延残喘着僵持不下,时间长了,倒也是得过且过,民不举官不究,往外掏钱的和开囊敛财的都稍稍收敛些,别太放肆就成。

        鼓诃城南边的那个日渐兴隆的蛮子黑市,有一半做的就是这个生意,还有一半就是给南蛮子行方便,往大雍境内倒腾些南蛮特有的玩意儿。

        卫拣奴就是这黑市忠实的拥护者,平日里没少往那边去。

        封十三的这个澡洗得有些长,天彻底黑了都还没回来,卫拣奴干脆就让早饿了的陈子列先吃,吃完了赶紧回屋去,少搁这儿碍事。恰巧陈子列刚才那一通硬挤出来的哭嚎,也给自己哭累了,他最后在这里嘻嘻哈哈几声就回了屋。

        直到两个大的都扛不住饥肠辘辘的饿意用完膳,封十三才端着熬好的汤药,顶着头半干的发进了屋子。

        任不断已经不在屋内,唯独卫拣奴拿手撑着下巴阖眼,就靠在桌榻上等他。

        一开始他在灯下,半藏着的侧脸漂亮得可以入画,封十三虽然不好此道,但他心知肚明别人说拣奴长得好,这话还真不是瞎话——封十三很客观地觉得,虽然卫拣奴从不擦粉,也不涂脂,成日里不是病恹恹的没什么硬骨头,就是脾气暴躁的变着法儿的折腾人,但那双眼睛长得实在好。

        只见这眼生得狭长,眸光含锋,虚虚荡荡地叫晕红灯笼一晃,却也并未动摇分毫。

        而他一旦如此刻般安静下来,一双淡薄的弧度有意无意地往这儿一扫,就能将人看得呼吸一窒,生怕惊扰仙人怒。

        ……单凭这眼,看起来委实不像个身子不好的病秧。

        何况这病秧子活像闲不住,但凡能下地走路了,就要三天两头地出门败家。

        只是近来不知怎的,封十三越来越觉得,他似乎像是个白瓷的人偶,一碰一扯,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跑。

        卫拣奴见他来了,冲他招招手:“怎么才来?菜都凉了。”

        封十三:“你该喝药了,陈子列刚才弄混了配方,加错了料,还煮过了头。”

        “那也不见得比你烧的难喝。”卫拣奴闻言笑了起来。

        这汤药苦得很,他不爱喝,但喜欢看封十三催他喝。

        他接过药碗仰头喝干净了,放下才说:“以后有事先吃饭,什么事儿都能往后稍一稍,没别的比这更重要——特别你还在长身体,饿不了。”

        “方才听任大哥说你有东西给我?”封十三问。

        卫拣奴:“他人又不在这里,你假模假样地装什么,还跟着子列叫哥?”

        封十三从善如流道:“任不断说你有把刀要送我?”

        卫拣奴乐了,他随手把已经在胳膊底下压了许久的刀连着刀鞘一起取出来,往封十三眼前一递:“放了好久了,本来想给你个惊喜,结果你倒好,一去还回不来了,白白害我藏了半天。”

        封十三接过来抽出一看,只见这刀通体青黑,薄如蝉翼,柄顶还有一个正好能与红帛金相贴合的凹槽。

        “此刀名为鱼隐。”卫拣奴说,“专诸将匕首藏于鱼腹刺杀秦王的典故,你应该听过?”

        封十三目不转睛地盯着不放,点点头:“嗯,秀才讲过。”

        卫拣奴:“这刀名就是这么来的,当年老长宁侯率踏白营先后攻入北夷西域,再打服了南蛮,班师回朝时遭遇内贼叛乱,那乱臣贼子用的就是这刀。不过后来老侯爷看这刀设计得机巧,很有妙用,就请封圣意,将其列为军需专用,民间流传的仿制品倒是不少,可没一把有我送你的这把好——我今日上博坊是输了不少钱,但赢来了这刀送给你,喜欢吗?”

        听他提到长宁侯——哪怕是老长宁侯,封十三眸色瞬间动了动。

        然而这情绪不过转瞬即逝,封十三便垂眸敛目,使其在眼底销声匿迹了。

        他自认是天衣无缝地掩盖过去,卫拣奴却一眼能看出来他的蠢蠢欲动。他似有若无地勾出一丝笑意:“说起那早死的老长宁侯,就不得不说如今的长宁侯……不过还真巧,长宁侯一脉跟我也算半个本家,咱们都姓卫。”

        封十三没动,也没抬头,只看着那把鱼隐刀:“是,长宁侯卫冶,是也姓卫。”

        卫拣奴:“你怎的知道?”

        封十三:“……秀才说过。”

        “是么?你那老秀才知道得倒多。”卫拣奴仿佛是逼问似的慢条斯理道,“那他一定还知道老侯爷辞世后,并没有把踏白营交给自己的儿子,也没交给自己的妹妹妹婿,反而托付给了当年一同在战场拼杀的老战友郭志勇——小十三,那可是当年的踏白营啊,先不提各地守备军,单是那名震天下的三军二营里就无人能出其左右,如今风头叫岳家军一盖,昔日战无不胜的踏白营反倒成了专运帛金的途牛刀,郭将军也从大将军成了赶牛的苦力……至于老侯爷自己的亲儿子,反倒扔去了八竿子打不着的北覃卫,生死不问了好些年。”

        说到这里,卫拣奴顿了顿,屈起手指无意识地敲了敲桌面。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挤出一个不明所以的笑,缓缓说道:“好在那长宁侯自己争气,沾了多少年的血,终于还是爬到了北司都护的位置上,成了北覃卫说一不二的头儿——直到当年封世常一案,我记着好像是被叫做‘摸金案’?封世常身为西南提督,却以权谋私,还私通南蛮流通帛金,被北覃卫通查之后畏罪潜逃,谁料同室操戈,全家上下连同府中下属统共百余号人,通通被人灭门,唯独一个养在外边的庶子逃过一劫。听说还是因为那封世常不认这儿子,嫌弃他是舞伎之子,上不得台面,并不养在府里才能苟且偷生……”

        “因此案为大案要案,干系社稷,长宁侯破了自然有封赏,在北都乌郊营外便承圣恩袭了爵位……只是说来也怪,建功袭爵本是光宗耀祖的大事,何况当年卫冶年纪轻轻,甚至还尚未及冠,才十七岁,放别家儿郎都该策马北都十里街。可承爵之后长宁侯就两手一甩撂了不干,卸了北司都护的职任,自从三年前离了北都,便没人再见过他了。”

        卫拣奴说着,看向封十三:“你那老秀才知道的多,那他知道这长宁侯卫冶如今去了何处么?”

        听见”封世常“这个名字,封十三眼中的异色再次浮上来,这回连压都压不住。

        封十三低声道:“侯爷是贵人,秀才一个屡试不第的书生怎么会知道他的行踪。”

        卫拣奴:“是吧,我也是这么说。好比我方才胡乱编造的那几句痴言妄语,不都是些市井传闻,哪里能当了真?”

        随着这四六不着的空口白话一出,刚才还有些紧张的氛围顷刻一扫而空,卫拣奴边说,边笑着靠在了榻上,此刻正是夜间凉爽的天气,他却像是感觉到冷似的,复又往灯罩里加了些帛金,好让其烧得更加亮堂些。

        卫拣奴行事作风这样的奢侈,把帛金当柴火烧都是理所当然,出身一定不低,封十三对他清楚这些倒也不觉得奇怪。

        可此刻这话结不结束,却由不得他说了算。

        封十三状似无意地挑起话头:“长宁侯如何,市井里的人当然不知道,可我听说那北覃卫要求严苛,虽然称不上是‘兵’,打不得仗,只是圣人的鹰座凶犬,指哪儿咬哪儿,却也军纪严明,指令必行。”

        “什么凶犬鹰犬,说得好听,刍狗一只罢了。”

        卫拣奴拿手支着脑袋,烛火浅浅地映在他浅色的虹膜里,将半掩着的神色照得很不分明。他长发松垮地挽着,还不大乖顺地垂下几缕,搭在了那看上去随时要断开的木簪上——这种说法算好听的,要让封十三来说,那玩意儿最多被尊称一声风烛残年的木棍。

        好在“木棍”本身没什么脾气,“木棍”的主子也不在意。

        卫拣奴嗤笑一声,慢悠悠地说:“北覃卫是圣上手里最好用的刀,长宁侯就是比它还要好支使的堂下走狗,可好刀是没有心的,没心才能快,一旦有了心,血就冷不起来——没法见血封喉的事情,圣人们是不会犯险去做的。”

        封十三顿了一瞬,这话里藏不住的黑沉讽意让他忽然生出了些陌生的感觉,好像眼前的人并不是他熟识的卫拣奴。

        卫拣奴此时却笑起来:“行了,饭菜都给你热在厨房里,你赶紧吃点儿休息吧,别耽误明儿听学。”

        封十三默不作声地应了句,点点头便往外走。

        他一手扶住门框,脚跟还没来得及落地,卫拣奴像是凑巧想起了什么似的,叫住他,嘱咐道:“对了,这几日晚间你不要四处乱走,安分待着——尤其不要去找那小胖子麻烦。这话不中听,但我得说,形势比人强,有时候你得学会低头。”

        “他很无用。”封十三说,“不必忌惮。”

        “他是没用,但不无用,越蠢的直人越好用。”卫冶天生的那双眉目总含情,此刻吐字却冰冷,他笑眯眯地伸手摸一把封十三的后脑,反问,“再说了,无用的人自然活不成,但没用的人就该死吗?”

        他自问自答地摇摇头:“十三,你太较真。”

        封十三敷衍人一直很有一套,叫人分不清此人是懒得遮掩,还是无动于衷:“哦。”

        “哦什么哦……哦,还有个事儿,你方才不提我还忘了。北覃卫日前已抵鼓诃城府,听人说好像是要查些什么案子。”卫冶慢条斯理地将灯一拢,藏住浅浅的一层光,他摘下发簪,放在桌案一旁,转而看向瞳孔倏地紧缩的封十三,罕见严肃道,“不管你怎么想,我只有一个要求,别让人发现你——或者别的任何关于你的事。”

        他顿了顿,难得有些生硬地说:“既然有心做大事,那么闭门不出学会韬光养晦才是正路,对么,封十三?”

        封十三面色一滞。

        半晌,他才很低地应了一句:“是,我明白。”

        此话一出,仿佛是得了什么“君子一言既出、驴赶驷马难追”的保证似的,卫冶语气陡然轻快下来。他很不正经,也颇有些没脸没皮地说:“毕竟你看,他们只说北覃卫来了,没说领头的是谁来。万一好死不死,就是那半路失踪的长宁侯来了,瞧上我这张脸可怎么是好?”

        说罢,他还臭不要脸地“啧”了声:“人心不古呐,倒是红颜从古至今都薄命……”

        这下连明晃晃忌惮长宁侯入骨的封十三都无话可说了。

        封十三:“……天色不早了,睡吧。”

        他伸手掌灭了灯,顶着榻上那位“薄命红颜”好整以暇的视线,不动如山了好一会儿,他仔仔细细地端详一番拣奴还显苍白、却随着药效渐发而逾显血气的脸色,兀自得出了个“暂时还能活蹦乱翘”的结论,才将门一带,干脆利落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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