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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博恩巴的疑点


湿漉漉的,这种湿漉漉,和我们现在的样子差不多。

        因为之前天上下着雪,所以我们每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落了点雪,而进到这温暖的屋内,衣服上的雪融化掉了,这才湿漉漉的。

        只是老太太衣架上挂着的衣服并不是她现在所穿着的衣服。

        因为炉火烧得很旺盛,所以这室内的温度已经算是高的了,就算是不特地把湿漉漉的外衣放在炉火边稍微烤烤,仅仅只是挂在那里,估计要不了一天时间就基本上干掉了。

        也就是说,那件衣服是在今天之内湿掉的。

        她今天还出去过吗?

        奇怪的是,就这些村民而言,因为雪一直下,但是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事情,所以就之前死去的老头,他的做法是,专门准备一件下雪时候穿的衣服,湿了就湿了,放在炉火旁边烤一烤就差不多了,大冬天的也没人因为这点小事去洗衣服。

        这些从死去的老人家中的陈设,还有昨天我们到的时候他还在烘烤外套就可以看得出来,所以毋庸置疑。

        这应该是这边的一个习惯才对,毕竟雪还没有大到一定要打伞才对。

        “您今天早上的时候,出门过对吗?”

        稍微有点奇怪的,我这样问,老太太也没反应过来,随后顺着我的视线看到了我在看那件衣服。

        “哦,是这样啊,没有,今天早上没出去,这外套是因为今天早上喝水的时候不小心弄湿了,这才晾在那里的,你们也知道这大冬天的洗衣服不容易,哎,人老了就是不中用了,以前也不会这样。”

        老太太经过短暂的错愕之后乐呵呵的说道。

        不对,她在撒谎。

        衣服上面湿漉的地方虽然到处都有,但是就连脖子后面都有,这可不是喝水洒了落在衣服上可以解释的了的。

        而且因为雪本身没有特别多,所以衣服的湿漉程度也不尽相同,现在这衣服的湿漉程度也就仅仅只是表面上有一些水而已,如果不是我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是这样,我甚至都看不出这衣服湿了。

        并没有烘烤的痕迹,倘若是喝水弄撒了的话,不会这样。

        她为什么要撒谎?

        她在掩饰自己早上或者是中午出去过这么一个事实?

        有点意思了。

        我暗暗的想着,又开始思考她如果出去过会是什么时间?

        正在这时候,我环顾四周,又看到了桌子上的老花镜,一个很旧的眼睛,看上去已经用了很多年了。

        这时候被张开眼镜腿放置在桌上,很显然是最近老人用过,用它看过什么需要用得上老花镜的东西。

        会是那封信吗?

        因为在雪地捡到了那封信,所以要用老花镜来看?这样想的话似乎想得通。

        我将老花镜拿起,镜面上有微微的一层白白的痕迹,这是镜面上曾经有水,但是干掉了的证明。

        应该是雪水了,雪水不会纯粹无暇,里面会有杂质,而当放置在这室内的高温之下,水分渐渐流逝,只余下了杂质,就会形成这个现象。

        奇怪了。

        如果说是衣服上有湿漉漉的水倒也还罢了,为什么这老花镜也是呢?

        按理说老人看到了信之后,把信拿进来看就是了。

        因为其实老人的卧室采光非常的好,完全无需在站在外面的冷风中借着光亮来看清楚信上写的什么。

        这样子……莫非这眼镜不是拿来看信的?而是拿来看别的东西的?

        还是说,老人在用眼睛看过信之后,还看了别的什么?

        我有点想不明白。

        我把眼镜放下,并没有问关于这眼镜的事情,而是问她:“您知道勒布杜斯家妻子吗?”

        “哦,我知道我知道。”

        老太太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一清二楚。

        这个时候,不如趁着现在先问一问老人关于勒布杜斯妻子的印象,虽然我估计她应该没什么印象。

        按照勒布杜斯干的畜生事情,很难想像有什么相敬如宾,更难想象女的能出门。

        那么,本身家和勒布杜斯家离得并不近的博恩巴老太太,我倒是不觉得她能有多深的印象了。

        不过,和我所想的并不太一样的是,博恩巴老太太嘴一咧,乐呵呵的笑了起来,好像说起这里很有兴致。

        “那也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老太太用带着明显沧桑感的嗓音说起,竟给人一种陈年旧事被缓缓揭开的感觉。

        勒布杜斯家里很穷,这一点是谁都能看得出来的,村里人生存的活计就那么几个,这天寒地冻的也没处种地去,好在背靠大兴安岭,靠山吃山,山里什么都有,有山跳,有野猪,那时候还是十多年前,管的不严,村里也有以前传下来的老猎户,有好几个都有枪,可以进山打猎什么的。

        不过这决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也有不少的村民下山,在县里林场工作,更有的出去打工,赚的更多,村里许多壮劳力都出去打工了。

        勒布杜斯自小母亲卧病在床,而父亲也出门挣钱去了,这一去基本上就没有再回来,头几年勒布杜斯他爹还往家里打点钱,后来就不见打了,而那时候勒布杜斯也野蛮生长,二十多岁了,这之后就开始了村霸之路。

        不过村霸归村霸,也就是占占小,便宜,别的也没那么容易,所以勒布杜斯一直就是很穷很穷的生活着。

        直到有一回,勒布杜斯在山里领回来个女人。

        那女人一身衣服都穿的破破烂烂的,像是在山里面挂烂的,也幸亏是夏天的时候,要是严冬估计早就死在山里面了。

        就这么的,勒布杜斯把那女人带回了家里,刚带回来的时候穿得破破烂烂的,看起来乌漆吗黑,完全看不清楚长啥样。

        村里人也没在意,直到第二天那女人似乎是正常洗漱了,接着村里一个妇女的衣服穿上了,这一出来,简直闪瞎了村里许多人的眼。

        “怎么?”

        我一边思考着老人讲述的,一边问道。

        “美!太美了!”

        哦?

        真是少见,女人会称赞另一个女人美。

        只要是稍微年长的女人,不管年长多少,看着更年轻的女人的目光那都是隐隐有些妒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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