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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英雄救美?


“你,你杀过几个人?”袁夕咽了咽口水,问。

        他虽然当了四年兵,但除了每天训练体能,巡逻,放哨,和偶尔的抗洪救灾之外,其实根本没有上过战场,倒是抓过罪犯,但也没杀过人。

        李俊想了想,道:“三十九个。”

        卧槽!竟然这么多!

        “真的假的?”袁夕有些不信。

        李俊冷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已经给出了答案。

        袁夕咽了咽口水,一时闭上了嘴巴。

        李俊的心情倒是好了起来,将针脚缝的细细密密的,刚缝完一只袖子,李林氏就把饭菜端过来,招呼他们吃饭了。

        李林氏因为儿子终于有人娶了,所以炒了四个菜,还杀了一只鸡,现在那只炖鸡就摆在餐桌中间,旁边还有一盘青椒炒鸡蛋,一盘醋溜白菜,和一盘凉拌豆角,以及一盘白白的馒头。

        粥是玉米粥,煮的金黄飘香,李林氏笑呵呵的给袁夕盛了一碗,道:“小夕啊!饿了吧,快吃吧。”

        又转头对李俊道:“小俊,给小夕把绳子松开。”

        李俊应了一声,就要去给袁夕松绑。

        袁夕手上的绳子已经松开了,若是让他松绑,可就要露馅了。于是忙往旁边一躲,道:“不用了,不用了,我这样绑着就挺好,你不用给我松绑了。”

        李林氏道:“这不松绑你怎么吃饭?”

        袁夕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叔叔,我,我想让小俊喂我吃。”

        李俊闻言,又瞪了他一眼。

        李林氏却是笑的有些意味深长,道:“哎呀,你喜欢小俊,那是再好不过了。小俊,还不快喂你夫君吃饭。”

        李俊道:“他是少爷吗?吃个饭还要人喂。”

        不过,他虽然这么说,却是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鸡肉,剔掉鸡骨头,喂到了袁夕嘴边。

        这道炖鸡是桌子上唯一的一道肉菜,袁夕看着他细心的为自己剔掉鸡骨头,竟然觉得他还挺温柔挺会照顾人的。

        张嘴把鸡肉吃了,嗯,还挺好吃的。肉质鲜嫩,鲜香味美,满口生香。

        吃了鸡肉,李俊又给他夹了一块鸡蛋,就这样一口一口的把他喂饱了。

        袁夕见他一直喂自己吃,自己却没吃几口,不由也有些不好意思,道:“你也吃啊,不要只顾着喂我。”

        李俊也不客气,就用喂过袁夕的筷子夹了一块鸡蛋,吃了起来。

        袁夕……这算不算是间接接吻?

        李林氏见状,笑的都合不拢嘴了,直夸他们俩般配。

        吃完了晚饭,李林氏去洗碗了。李俊继续缝他的嫁衣,缝了一会儿,天却渐渐黑了。

        此时雨已经渐渐停了,但天黑之后,气温也降了下来,袁夕看着外面黑洞洞的天色,叹了口气。

        今天晚上,他还是先在这里睡一晚吧,明天再逃跑也不迟。

        不过,今天晚上他要睡在哪里?

        这家人经济条件看起来并不算好,想来应该没有多余的床,难道说,今晚他要跟李俊挤一挤?

        想到要跟李俊同床共枕,他脑中不由浮现出很多香艳的画面。

        不行,他是不打算跟李俊结婚的,如果跟李俊上床了,就非娶他不可了,他一定要忍住。

        然而,事实证明,他想得太多了。

        李家的确是没有多余的床,但身为保守的古人,他们是不会让哥儿在未出嫁之前就跟未婚夫同床的。

        于是,袁夕睡李俊的房间,李俊跟李林氏睡一间。李俊睡觉之前,还把袁夕的房门窗门上的门栓都带上了。

        于是,袁夕就被关在李俊的卧室里。

        他把手上的绳子解开,然后把自己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掏了出来,摆到了床头,盘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物资。

        智能手机进了水,他把电池拔了出来,擦干净里面的水,然后晾了起来,这可是他刚花了3998人民币买的手机,用了还不到一个月。希望风干后还能用。

        除了手机,他口袋里还有钱包,里面放了两百多块钱,身份证,驾驶证,车钥匙,以及指甲剪,挖耳勺,削皮刀。这些东西也放在桌子上晾起来。然后他就上了床。

        此时天才刚黑不久,大概也就是晚上八点左右。袁夕虽然不是个夜猫,但也没有这么早就上床睡觉过。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很久,干脆起来做起了俯卧撑,做到二百个之后,又做起了仰卧起坐,蛙跳,活动的累了,才趴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房门就被李俊从外面打开了。然后李俊就看到了躺在床上,双手十分自由的袁夕。

        袁夕平时起的也很早,这时候听到开门的声音就醒了。然后就看到了站在门口一脸如临大敌的李俊。

        卧槽!这人进门之前都不知道要先敲门吗?让他连伪装的时间都没有。

        “啊嗨!早啊!这么早就起床了?”袁夕干笑了一下,向李俊打了个招呼。

        一边打招呼,他一边拿起床头的手机和钱包,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打开床边的窗子,跳窗逃走了。

        这古代的窗户实在是一点也不高科技,还透风,他昨晚只用了五分钟,就把外面的窗门栓打开了。

        李俊见他跑了,立刻跳窗追了出去。

        于是,一大清早的,张家村出来下地的村人们就看见恶名在外的李俊追着一个没见过的俊俏男孩,一路狂奔出了村子。

        不能怪他们把年已二十四岁的袁夕当成个十几岁的孩子,实在是因为农民种地辛苦,整日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很多人年纪轻轻的,看起来就很粗糙很显老了。

        而袁夕却跟这些农民不一样,他本来就长得显小,皮肤还白白嫩嫩的,身材修长,比这里很多十几岁的小哥儿看起来都嫩,也难怪人家会以为他小了。

        不过,袁夕现在还不知道这些村人的想法。他现在正拼命的往前狂奔着。

        他的体能很好,退伍之后也没有放弃锻炼,每天至少会抽出两个小时训练体能。虽然李俊比他高,腿比他长,跑的也很快,但两个人还是跑了个旗鼓相当。

        两人一路狂奔,很快便跑出了李家村,跑到了官道上。

        “呼呼……”袁夕跑得满头大汗,回头看了一眼同样满头大汗的李俊,道:“你要……追我到什么时候?!咱们都跑了……这么远了,你累……不累啊!”

        “呼……你停下……我就不跑了……”李俊也气喘吁吁的道。

        “成亲这种事……要讲究个你情我愿,你这样逼着我……跟你结婚算什么啊!”

        “你……你偷看……我不能放过你……”

        “看见了你……洗澡的样子,是我不对,我道歉,对不起,可是我们……才刚见面,我不想跟一个刚见……一面的人结婚啊!而且我这辈子本来就没打算结婚……”

        “你一句……对不起就完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告诉你,想跑,没门儿……”

        “呼呼……我生平……最讨厌别人逼我干我……不想干的事了,我告诉你,想逼我跟你结婚……也没门儿,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

        袁夕等了一会儿,也没听见李俊回话,于是往后看了一眼。却看到李俊已经停下了。

        卧槽!大兄弟你总算停下了!袁夕此时已经累的不行,见他停下,也赶紧停下歇歇。

        “呼呼……累死我了。”袁夕拉起自己的衣服给自己扇风,一边警惕的注意着李俊,怕他突然又来追自己。

        然而,李俊并没有继续追他。

        袁夕看见他低着头,远远的看不清他的表情。

        过了一会儿,他竟然转身往回走了。

        袁夕一愣,他怎么往回走了?难道是放弃了么?

        李俊放弃了,他松了口气,但是又不可避免的有些失落。

        他长这么大,还没被这样帅的帅哥追过呢!呃……虽然追的方式有些与众不同。

        而且,像李俊这样合他胃口的大帅哥,他很可能以后再也遇不到了。就这样错过了,真是太可惜了。

        看着李俊那默默走远的背影,袁夕心中五味杂陈。

        李俊的背影看起来很是落寞,走着走着,肩膀竟然还还抖了一下。

        肩膀抖了一下,等等,他不会是哭了吧。

        想到李俊会哭,袁夕道心里竟然产生了一丝不忍!

        搞什么,要走就干脆潇洒的走,露出这样落寞难过的背影,一点都不帅气!

        袁夕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些不舍,但他是穿越来的,对这个世界没有多少认同感。也许将来有一天,他还会穿越回去。既然他不打算留在这里,还是不要给人家希望了。

        不然,万一将来有一天他走了,不是更对不起人家吗?

        想到这里,袁夕不在看李俊,而是往李俊相反的方向走去。

        两人这一路你追我赶的跑了很远,袁夕这才发现,他们竟然已经顺着官道跑到了县城门口。

        只见不远处横卧着一道城墙,城门口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昌平县。

        来来往往的农民小贩挑着担子,背着包袱,在城门口进进出出。几个衙役打扮的人站在城门口,无聊的打着哈欠,那站姿,真是一点儿当兵的样子都没有。

        袁夕不满地看着那几个衙役没精打采的样子,这种站没站像的士兵,在部队里一天至少要被教官罚三次。

        不过,他并没有将这种不满表现在脸上。也没有进城,而是被城门口那个卖包子的小摊吸引住了。

        早上没吃东西,还跑了那么久,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肚子很饿很饿。

        他把自己身上带的东西盘算了一下,最后决定把那不锈钢指甲剪卖了,换点钱生活。

        袁夕对古代也是有些了解的,古代应该没有不锈钢,像指甲剪这样精巧的不锈钢器具,更应该是独此一份,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打定了主意,袁夕不再盯着那卖包子的小摊,转头向城门走去。

        那两个打着哈欠的守城士兵看到他那异于常人的打扮,和一头短短的头发。皱了皱眉,便上前拦住了他。

        “你是哪里人?怎么这身打扮?头发还这么短?”一个略胖的守城士兵挡在他面前问。

        袁夕心里已经想好了说辞,便道:“二位大哥,我叫袁夕,家住在张家村。我小时候算命的说我十八岁之前命里有劫,只有依靠佛祖庇佑才能化解灾厄。于是我爹便把我送进了金莲寺里进修,今年我刚满18岁生日,就还俗回家来了。只是刚还俗不久,头发还没长长,所以才是这个模样。至于我身上的这身衣服,是我在山上自己琢磨着做出来的。”

        好在他身上穿的是比较普通的衬衫加黑裤子,不是那种稀奇古怪的奇装异服。

        他长得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嫩的很。说18岁,那两个守门士兵也没有怀疑。听他在金莲寺出家过,倒是对他高看了一眼,没怎么难为他,便放他进城了。

        他进城后,就开始找能买他指甲剪的买家。

        这个县城并不怎么繁华,街道两旁开着一些店铺,但看起来大都比较破旧,卫生状况也令人担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并不多,穿着也并不怎么干净整齐。看起来都不像是太有钱的。

        周围的路人经过他时,看向他的目光都像是在看什么稀罕事物似的。就算袁夕向来脸皮比较厚,被看多了也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向人打听了城里最繁华的酒楼,当铺在哪里,他就朝着最近的一家当铺走去。

        袁夕还是第一次进古代的当铺,这挡铺的柜台是用木栅栏封闭起来的,只留了一个一尺高的洞。跟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古代当铺差不多。

        当铺的伙计见他进来,便面带微笑的问:“客官,你想当什么?”

        袁夕一脸高深莫测,道:“你们老板在吗?我要当的这东西是个稀罕货,整个大渊朝只此一份,是我师父给我的。价格可不便宜。”

        那伙计闻言一愣,道:“客官您稍等,我去找我们老板过来。”

        他说完就转身进了里间,过了不一会儿,就领着一个白白胖胖,穿着丝绸的中年男人出来了。

        那中年人面上笑眯眯的,眼睛里却透着精光。上下打量了一番袁夕,道:“我就是这里的掌柜的,小兄弟,你要当什么?”

        袁夕点头,将口袋里的指甲剪拿出来,让掌柜的仔细看看,道:“这个东西的材质很不一般,叫做不锈钢,十分坚硬,比精铁还要坚固很多。却永远不会生锈,表面光滑可鉴,水火不侵。且这件东西精致小巧,制作工艺十分复杂,没有特殊的工具做不出来。当年我师父从西洋将它带回来,已经用了很久,却仍然如新做的一般。师父仙逝后,就将它给了我,我对这件东西十分喜欢,时常带在身上,但是如今我也到了该娶哥儿的年纪了,家里没房子,又拿不出彩礼,只好把这东西拿出来卖了。也好在县城里买个院子,再娶个哥儿。”

        那掌柜仔细的观看了那指甲剪一番,发现这东西的材质,他竟然从没见过。有点像银,又不是银,却比银还要光滑,且非常的精致小巧,上面的花纹纹路精致繁复,单就这个鬼斧神工的做工,就不是寻常人能做出来的。

        不过这东西的造型很是奇怪,漂亮是漂亮,却不像是用来观赏的。

        袁夕又把指甲剪的盖子打开,一只手捏着指甲剪,放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甲边,道:“这东西的用途是剪指甲,你看着两个小刀,可锋利了。”

        他说着,便开始用指甲剪剪指甲。

        这把指甲剪是他花了八十块钱买的,在指甲剪里也不算便宜了。质量那是钢钢的,拿在手里就显得挺有分量,剪指甲那是剪的相当好用。

        他剪完了一只手指的指甲,便对掌柜的说:“掌柜的,你也来试试。”

        掌柜的在旁边看着,觉得这东西很是新奇。他见识的东西也不算少了,却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这个朝代的人们剪指甲都是用剪刀,讲究的人家也只是用小一些的剪刀。像这种专门用来剪指甲的剪刀,是从未出现过的。

        不得不说,用这个比用剪刀剪指甲方便多了。而且这个东西的设计简直是鬼斧神工,指甲剪里的弹簧,和那两片只有指甲大小的刀片,让剪指甲这件事变得方便无比。他用这东西剪了指甲,就觉得剪刀那种东西用来剪指甲实在是太笨大了。

        掌柜的都想把这东西留下自己用了,他在心里估算了下,道:“小兄弟,这东西的确不错,我也不跟你来虚的,给你个实价,十两银子,你看怎么样?”

        袁夕对古代的银子的价值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不过十两银子换算成人民币估计有几千块。一个80块钱买的指甲剪,能换十两银子已经赚了不少。

        不过,在古代是没有指甲剪的,光是这个指甲剪的设计就很值钱。且这指甲剪的材质也领先了这个时代很多,它的意义绝对不止值十银子。若是在更加繁华的府城,袁夕不会只卖十两银子,但这个小县城看起来破破旧旧的,并不像是能为了一个指甲剪拿出很多钱的样子。他也就不指望能卖的多贵了。

        不过,他也是做生意的,看这掌柜的眼中含着算计,就知道价钱还能往上提。于是便开始讨价还价。

        这掌柜的不想错过这个指甲剪,见袁夕似乎不是非要卖给自己,便把价格一提再提,最终以20两银子的价格成交。

        袁夕让掌柜的给了自己十九两银子,剩下的那一两换成了铜钱。便提着一小袋钱出了当铺。

        他已经饿得很了,就想赶紧找个地方吃点东西。然而,还没等他找到吃饭的地方,突然旁边一个人一把抓住他的钱袋就跑了。

        袁夕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抢了。

        他赶紧去追,那小偷跑得很快,还真挑人少的地方跑,他追了两条街,就追到了一个小死巷子里。

        “行啊!你小子,敢偷我的东西,知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袁夕把那小偷堵在小巷子里,指着他道。

        就在这时,他的肚子“咕噜”的叫了一声。

        尼玛,饿死老子了。袁夕上前就要去抓小偷,那小偷却既不出手也不害怕,还看向他的身后。

        袁夕顺着他的视线往身后看去,就看到从身后不远处的巷子口,走进来两个大汉。

        卧槽!被包围了。

        “呵呵呵,大哥,你看这小子细皮嫩肉的,比那些哥儿还要水灵,卖到男娼馆里,定能卖个好价钱。”那小偷点头哈腰的对那两个大汉道。

        那大汉一脸猥琐,对袁夕道:“小兄弟,你乖乖的跟哥哥走,哥哥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每晚还有男人暖被窝。”

        袁夕看他那猥琐的模样,顿觉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刚想出言讽刺,却看到巷子口又进来了一个人。

        那人身材很高,比那两个大汉要高出一个头。他听到那大汉猥琐的话,便伸出一条大长腿,一脚把那大汉踹飞了出去。

        没有夸张,真的是飞了出去。

        只见那大汉往前飞了四五米之后,就摔在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另一个大汉见同伴被打,转头就去看那出手的人。但刚转过头,就被那人一拳打在脸上,牙都被打下了两颗。

        卧槽!好狠!袁夕看着就觉得好疼。

        “嗷嗷,疼死了……”那两个大汉刚才还很凶恶,现在却捂着自己满是鲜血的脸,疼的嗷嗷直叫。

        袁夕却是看着那出手的人,已经看呆了。

        卧槽!那人出腿的一瞬间,爆发出的强大力量简直燃爆了!

        好帅好帅好帅,袁夕心中已经被这两个字刷屏了,盯着那人眼睛都不眨一下。

        那人被他那炽热的眼光盯着,竟然脸红了一下。

        只见他踌躇了一下,然后便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向袁夕走过来。

        袁夕在心里纠结着自己是不是要逃跑,然而,因为看到他刚才帅爆的动作而心情激动,看着他向自己走过来,竟是不愿意离开。

        那人走到他面前,将手上的一个纸包递给他,道:“给你。”

        袁夕接过纸包,只觉那纸包里的东西热热软软的,还传来一股食物的香气,顿时不由吞了吞口水。

        他打开纸包,只见里面包着几个包子,白白胖胖的,还散发着热气。

        袁夕一怔,顿时明白了。

        李俊刚才转身走后,恐怕没有回家,而是又转身回来,跟在了自己身后。见自己在那包子摊边驻足,便为自己买了几个包子。

        他心中不由有些感动,拿着那几个包子,道:“谢谢。”

        李俊面上有些羞窘,忽然注意到刚才偷了袁夕银子的小偷正想逃跑,便几步走过去抓住了他。

        那小偷已经被李俊刚才两下子打的两个大汉满脸是血的彪悍吓到了,被李俊抓住,便连忙把手里的钱袋交了出来,求饶道:“大侠,饶命,饶命啊!我再也不敢了……”

        李俊给了他一脚,道:“滚,以后别让我看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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