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
叶昭晚在头痛中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天花板上的紫水晶吊灯。
微风吹动窗帘,轻抚她的脸庞。
她记得自己是被张远踹倒撞了头,然后就昏过去了。
但是她为什么会躺在这里呢?小祚去哪里了?
就在迷茫的时候,她感到太阳穴突突地痛,伸手一模,从太阳穴处接下来一个黑色的软软的圆片。
这时,房间的病房里播放起一则新闻……
通缉犯林祚,曾因过失杀人罪被政府收容教养,半年前杀害其养母和同父异母的哥哥,并勾结境外势力研发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高科技系统,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危险性极高,目前为首要通缉对象……
这是……
她猛地一惊,难道自己又回到了33岁!
但是为什么小祚还是成了杀人犯,还是犯下那么多的错误,她明明一直在将他往好的方向引,明明已经倾尽全力对他好了,为什么……
门被轻轻打开,一个高大的黑色身影走了进来。
“小祚。”叶昭晚看向那个身影,脱口而出。
黑色的身影一顿,幽深的目光从不远处落到她的脸上。
四目相交,林祚很快错开了目光。
叶昭晚要坐起身,却感到浑身犹如散架了一般得疼痛。
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些记忆片段,在一天前,她的丈夫江奕生前那位嚣张跋扈的小三秦桧红把她从楼梯上推了下来,导致她多处骨折。
林祚飞速走过去,按住了她。
“别……动……”
他的声音干哑。
“你……会说话了?”叶昭晚诧异地问,红了眼眶。
林祚垂下头,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摇了摇。
他不会说话,自从离开叶家这二十年来,他从未开口说过话。
刚才从他口里出来的那两个难听的音节,天知道他费了多大的力气。
电视上还在播放着通缉犯的新闻。
“我是不是……任务失败了?”叶昭晚喃喃地问。
是的,失败了。
她只是短暂地点亮了他的生命,却又赐给他无限的黑暗。
他深刻地记得二十年前的那一个夜里,她从昏迷中醒过来,她看向他时那疏离而陌生的眼神。
那一刻,他的心都碎了。
后来医院说她一点问题也没有,可是她却独独不记得了他。
她不记得在下着暴雨的山上向他伸出了手,她不记得在他被高年级的同学欺负时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她不记得他们一起将张远绳之以法,她也不记得曾答应过他来年开春要一起去放风筝……
她不再叫他“小祚”,而是一声陌生的“林祚”。
当学校里流传林祚曾经偷东西这样的传闻时,她也用怀疑的目光审视他,虽然她努力做出愿意相信他的样子,但她无意间的皱眉和偷偷观察他的小举动还是出卖了她。
她已经不再是那个毫无保留地给他信任的晚晚。
曾经得到过再失去,竟然比从未拥有还要痛苦万倍。
那段日子,犹如凌迟。
后来叶航远提出了替林祚找到了一户很好的人家可以收养。
他欣然答应,他想一切都是自己的错,他如此的自责、懊悔和痛苦,他愿意做任何事,只要晚晚是幸福快乐的。
“小祚,为什么要杀人呢?”她低低地问。
经过那一段陪他成长的时间,虽然不过短短数月,但她直到小祚并不是一个坏人,他只是一个敏感、自卑、固执、脆弱的孩子,其实他很温柔,也很可爱,只要给他一颗小小的糖果,就愿意把他的整颗心与之交换。
这样的小祚,怎么会杀人呢?
叶昭晚实在想不明白,在后来的人生中,他到底遭遇了什么。
林祚恢复了冷静,甚至于冷漠的眼神。
就好像“杀人”于他而言,和杀死一只苍蝇并无不同。
他记得十八年前的那一天,他的养父弄坏了晚晚送给他的风筝,他当时毒瘾犯了,那些愤恨又难过的情绪被无限的放大,所以他在恍惚间杀死了那个男人。
还有他的继母和同父异母的哥哥,他们千方百计地陷害自己也就罢了,但是他们对晚晚很不好,他们根本不配为人,所以他杀了他们。
他一点也不后悔,如果重来一次,他还是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么做。
叶昭晚忽地伸手,摘下了他的口罩。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俊秀而淡漠的脸,长长的睫毛微微垂下来。
她差点暴露了颜狗的本性,“汪”地一声叫出来。
上一世的他,左半边脸上有一片烧伤的疤痕,凹凸不平的深红色狰狞而丑陋。但是现在在她面前的林祚,有着无可挑剔的完美轮廓,是她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人了。
所以,她回到了过去,还是改变了一些东西的,并不是毫无用处。
她的手指轻轻在他左边脸颊碰了碰。
“你的脸……”
林祚淡漠地往后,但是耳朵尖儿微微泛起了红。
他知道她没说完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早在之前他就从那一串代码中看到了自己的上一世,他上一世曾经纵火杀人,所以脸上留下了可怖的痕迹。
他也知道上一世的他用这样一个系统,让叶昭晚回到了二十年前,他要她杀了那天原本打算自杀但没有勇气的自己,却没想打她不但没有杀他,还赐予他一段终身难忘的幸福回忆。
只是回忆有多幸福,失去就有多痛苦。
后来的每一天,他都沦陷于痛苦的回忆中徒劳地挣扎,无人可依,无人为伴。
最后的结局,并没有太多的不同,他已经不想再尝试了。
但是叶昭晚白皙的手指轻轻拉住了他的衣袖,那一瞬间,他心脏漏跳一拍。
“我还能再回去吗?”她恳切地问。
林祚摇头,面色冰冷。
叶昭晚红了眼眶,哀切地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吧,小祚,我一定可以做得更好的。”
林祚推开了她的手,心里已是乱了阵脚。
他在手机上打下一行字——“不能回去,对你不好。”
叶昭晚不明所以:“为什么对我不好?”
林祚又打下一行字——“会对你的身体造成伤害,不可逆。”
叶昭晚又问:“什么样的伤害?”
林祚摇摇头,具体是什么样的伤害,他也不知道。
叶昭晚还是坚持要回去:“我不在乎的,我想再怎么样,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我想回去改变我自己的人生,还有我的爸爸,如果我回去,我可以阻止他不在那一天上高速,他就不会发生车祸了。还有你,小祚……”
林祚暗暗握紧了拳,似是在进行着激烈的心理斗争。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在手机上打下一行字——“我无法预设回到过去的准确时间点。”
叶昭晚意志坚决:“没关系,我只希望能试一试,请你一定要帮我,求求了。”
最后“求求了”那三个字,直接击中了他,他知道他根本没有办法拒绝晚晚。
林祚已经决定答应她,但是在此之前,他又打下一行字——“回去可以,但别找我。”
叶昭晚对上他的目光,这一次他没有躲闪,冷冷的目光直视她。
叶昭晚乖乖点头:“好。”
当电流穿过她的大脑,在整个人身处虚无之际,她感到有一个冰冷的唇轻轻碰了她的脸颊。
下一秒,她听到有人在叫她。
“晚晚,你怎么睡着了啊?”
是方莱的声音。
叶昭晚从迷蒙中醒来,看到方莱正拿着一个小小的冰淇淋蛋糕,恶作剧似的往她左边脸颊上冰了冰。
她一下子坐起身:“现在是什么时候?”
方莱被她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现在?现在是吃晚饭的时候啊?”
叶昭晚赶忙从包包里找出手机,手机上显示的是2004年8月12日下午17时24分。
也就是说,现在是初三的最后一个暑假,她马上就要和江奕一起去读私立高中了,而江奕那个狗男人就是在高一那年和她表白的。
其实这一次,她考得也还算可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如果选择去读公立高中的话,也可以读个还算可以的高中。
“晚晚,你怎么了啊?别吓我啊。”方莱推了推一直在发愣的叶昭晚。
叶昭晚一把抱住了方莱:“小莱啊,能重来一次的人生,一定要好好珍惜啊!”
方莱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你在说什么梦话啊!”
“小莱,去了澳洲之后,也要好好学习。虽然会因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而经过一段困难的融入期,但千万不要气馁,如果觉得不开心了,随时和我打电话,好吗?我会很想你,很想你的。”叶昭晚知道方莱因为她的妈妈在澳洲定居了,所以要她也去澳洲读高中,但记忆中因为英语不够好,被当地的学生排斥了,后来高中时期的她一直自甘堕落,后来很早就嫁人了。
叶昭晚的话让方莱有些动容。
“哎哟,别这样啦,你是成心想我哭是嘛。”
叶昭晚语气温和而坚定:“我希望小莱一直是那个温暖善良、充满热情的小太阳,不气馁、不服输,走自己的路,走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加油!”
方莱被她逗笑了:“你这是哪里抄来的歌词?”
叶昭晚也笑了起来:“这都是我的真心话,你一定不要忘记哦。”
两个女孩在系餐厅里一边笑一边聊天,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
结束了和方莱临别的晚餐,叶昭晚决定打的回家。
在路上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心上一凌。
他说“可以回去,但别找我”,但是缘分就是这样妙不可言,她回到过去后的第二个小时,就看到了那个小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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